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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治理的社会参与:中国情境及其实现

2014-03-30郝永林

大学教育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相关者大学评估

□ 郝永林

世界高等教育革命历史证明了社会参与大学治理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17世纪,现代大学制度在英国兴起,推动英国成为三百年的世界强国。从19世纪初期到20世纪,第一次学术革命中的洪堡模式推动了德国的迅速崛起。20世纪80年代以后,第二次学术革命兴起,大学承担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任务,开始拓宽组织边界,从象牙塔走向了社会的中心,出现了以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为代表的“创业型大学”。后洪堡模式证明,大学需要在适应社会组织系统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变革以取得成功。大学作为一个组织,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外在环境系统保持着复杂的联系[1]。在国际高等教育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就必须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大学治理结构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和关键环节,是判断现代大学制度是否建立的重要标准。现代大学制度除了强调政府为主体主导之外,还应该包括非盈利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市场化组织和公民社会等力量参与治理。在高等学校逐步获得大学自主权的情况下,社会参与大学治理能力成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社会治理作为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模式,是在政府部分职能和公共服务输出市场化以后所采取的一种社会管理范式[2]。我国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公益二类进行机构改革表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逐步市场化,高等教育通过提供公共服务收取费用,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构建政府、高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体现了社会参与大学治理的思想和路径。那么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社会参与大学治理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如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大学外部社会治理结构模式?这些问题都需要重新思考和回答。

一、大学治理结构的内涵

大学治理的研究是目前国内外学术研究的热点。大学治理的提法最早起源于美国,第一本研究大学治理的专著是科尔森的《大学与学院的治理》[3]。1973年卡耐基高等教育委员会将大学治理定义为:“作决策和结构的过程,从而区别于行政和管理。”[4]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为大学治理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参考。借用公共管理理论厘清大学治理主要是从政府的视角重新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大学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理论主要以产权为核心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将产权理论引入大学治理,重在如何能够提高大学运行的效率,比如委托-代理等问题。张维迎教授认为大学治理是用什么样的制度才能够保护大学的目标和理念的实现。笔者认为,大学治理是大学、社会、政府以及利益相关者为实现大学目标进行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确保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有序和和谐,既能够激发大学的办学活力,亦能够确保大学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大学能否具备吸收社会资源有效参与治理的能力才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所在。大学治理的社会参与主要包括政府赋权给社会,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地位,通过产学研等多种方式优化大学的治理结构。

二、大学治理的理论基础

1.大学知识生产模式发生变化,产学研合作模式成为大学发展的必然

第一次学术革命让研究型大学取得了成功,之前的知识传承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研究成为研究型大学最为显著的特征,洪堡模式取得了革命性的胜利;第二次学术革命,知识资本化成为大学发展的显著特征,知识在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第三次工业革命整合了纲领的和规章的框架下的向前的和相反的线性模式,综合了知识、组织和机制:内生的,外生的创新动力[5]。可以说不同社会组织单位共同进行知识生产成为后洪堡模式的显著特点。20世纪9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亨利埃茨克维兹和罗伊特雷德斯多夫提出三螺旋理论,用于解释大学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三螺旋理论实际上是一个有关产、学、府三者关系的理论,提出政府、企业、大学是知识经济社会内部创新制度环境的三大要素。三螺旋理论认为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必须形成一个螺旋状的联系模式,这种缠绕在一起的螺旋由三股构成:一是由地方或区域政府及下属机构组成的行政链;二是由垂直和水平联系的企业构成的生产链;第三股是由大学组成的技术科学链。产业作为进行生产的场所,承担着产品的问世的功能;政府作为契约关系的来源,确保稳定的相互作用与交换;大学则作为新知识和新技能的来源,是知识经济的生产力要素。大学、产业和政府在保留自身原有作用和独特身份的同时,每一个又表现出另外两个的一些能力。三者密切合作、相互作用,形成持续的创新流[6]。三螺旋(TH)模型揭示了大学与外界组织的动态发展模式,以及知识开发与应用的复杂网络关系。当今大学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只有加强社会合作,密切与企业行业的关系,才能利用双方优势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履行大学的使命。

2.大学是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利益相关者对大学的发展具有支持和监督责任

大学是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利益相关者概念最初的含义就是“没有利益相关者的支持,组织无法维持存在的团体。”[7]包括股东、雇员、顾客、供货商、债权人和社会等。佛里曼(Free man)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能够为组织目标实现所影响的人或集团[8]。这个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所有利益相关者均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贡献,也承担了相应的风险,所以企业应该考虑所有利益者的主张,因为企业是利益相关者权益实现的载体。这种认识的逻辑起点就是产权的有限性,即要求产权权益主张必须充分考虑他人的权益。与企业不同,大学是一个非盈利组织,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股东,没有人能够获得大学的剩余利润,每一个人或每一类人都不能对大学行使独立控制权,大学只能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控制。大学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较少参与学校决策,“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严重。行政管理人员、教授等“内部人”往往会过于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了学校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9]。大学外部社会民众和利益团体是大学外部利益相关者,应把它们吸纳到董事会或理事会,从而发挥其建言献策和监督调整的积极作用。

3.大学组织寻求与社会的合作是大学发展寻求资源依赖的结果

为了生存,组织需要资源。一般来说,为了获得资源,组织必须与控制资源的组织相互交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组织就会依赖自己所处的环境。由于组织对自己所获取的资源没有控制力,资源需求就会成为问题和具有不确定性。组织为了获取资源与其它组织进行交易时候,资源控制权使得其他组织具有对组织的控制权。组织的生存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组织对环境偶然性进行管理的能力,因此,大多数组织行动的焦点在于通过交换的协商来确保所需资源的供给[10]。大学作为知识生产的组织,也需要资源供给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高校以往的做法主要是向政府申请资源,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的建设项目,确保了入选院校的资源获取。这种资源获取给大学组织带来某种程度的“安全感”,使他们不需要为资源获取的不确定性而担心。“安全感”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让大学缺乏一种“创业”精神,使他们在应对快速变化的时代中不够积极主动。资源依赖理论指出企业在面对多变、复杂与受限的环境条件下,组织不是被动应对,而是自愿提出战略合作,形成联盟利益关系。联盟是大学组织应对不确定环境的重要战略之一。当组织无法从内部取得所需资源时,就需要与环境中的相关组织进行合作与联盟,这是战略联盟形成的主要动机。面对内外环境的变化,大学必须积极与社会组织互动结成战略联盟,从而获取资源以求发展。战略联盟既可以保证参与联盟的大学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同时也能够对教育政策环境产生影响。佩芬和萨拉塞克认为,“学校规模是关键因素,大的高校对于环境而言拥有更多的力量和相互作用……更有能力抵御环境的直接压力和即使压力……有更多时间来一是到外在威胁并作出反应”。

三、社会参与大学治理的现状及挑战

1.产学研合作投入巨大,但合作绩效低下

世界一流大学发展证明,大学越是拓宽组织边界,与产业和政府的关系越是紧密,越会取得成功。产学研合作也已经成为社会参与大学治理的重要方式。行业企业参与大学合作一是可以改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二是行业企业可以为大学发展提供资源,支持大学的发展;三是行业企业与大学协同创新也是大学变革的客观要求。我国大学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类型多样,出现了典型的分层现象:高职高专注重与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合作,采取的形式就是工学结合、实习基地等模式;而一流大学采用产学研合作,注重大学组织与产业行业组织的协同创新,采取的模式有大学科技孵化园、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技项目等模式。“十一五”时期,我国重大的科研项目比如“973”项目、“863项目”、国家星火项目和国家火炬项目中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比例逐年提升。1990年,高校的研究经费来源于政府的比例高达66.9%,2008年这一比例降至57.8%。高等学校研究经费中来源于企业的投资超过三分之一,表明高等学校与产业界已经建立稳固的联系,知识创新逐渐显现出对产业技术支撑发展的作用[11]。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学研的绩效还是明显偏低。根据欧洲工商管理学院与世界产权组织联合发布的2012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大陆排名第34位。中国是以效率驱动发展的二等国家,创新驱动的三等国家。我国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率长期低位徘徊,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相对而言,美国科技成果转化率高达85%。而我国多数产学研合作各方未能够从“技术交易”的合作关系发展至“战略联盟”的共生关系[12]。中国的大学科研机构都进行封闭的知识生产和技术创新模式,大学与企业的联系不够紧密,大学在产学研合作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大学一般只进行纯学术研究,关注的是论文和专利。可见,产学研合作并未成为大学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的内在需求,大学也没有在产学研合作模式中得到发展和提升。

2.大学联盟缺乏实质性的合作和资源共享,难以推动大学发展

大学联盟成为社会参与大学治理的重要方式。高等教育的快速扩张,世界很多国家都经历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大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挑战。自新公共管理运动推行以来,大学通过市场获取办学资源成为一种趋势。大学要想利于不败之地,就要有一定的发展策略,构建大学组织战略联盟成为大学的必然选择。大学战略联盟是大学与大学之间进行资源共享,资源互补,实现战略发展的一种有效手段。国外大学的发展,证明了战略联盟对大学发展的重要作用。2004年,浙江大学提出建立长三角地区名校联盟的建议,提出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互换保送、教师交叉任课三项举措,同时建议首先在上述三个方面予以启动,探求合作方案,制定行动计划,并由此引发了关于高等教育区域合作、高等教育组团式发展的大讨论[13]。不仅如此,战略联盟也对外部社会环境政策产生重要影响。我国目前较为有影响的大学联盟就是C9大学联盟。联盟在人才培养,师生交换,课程资源共享方面加深合作。之后成立的还有一些高校自主招生联盟,如北约联盟、华约联盟和卓越联盟等一系列大学联盟。还有的是以地区为纽带成立的大学联盟,比如沿海高校联盟,西部高校联盟和长江三角地带联盟等大学联盟。但在中国当下的情境中,大学联盟所享有的自主权十分有限。比如在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政策上,C9联盟的高校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影响了大学联盟的质量提高。

3.社会对大学的监督力度不够,中介评估组织发展不成熟

教育部主导的教学水平评估一直以来受到社会的诟病,因其评价指标体系和院校作假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了这项政府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受到了很大质疑。在大学组织利益主体多元的情况,采取治理主义理念,加强社会问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中间机构对大学办学水平的监督作用,是社会参与高等教育治理的有效方式。我国中介组织参与大学评估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评估文件和法规的出台(1978-1993)。1985年,我国颁布了有关高等教育评估的文件,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提出:“教育管理部门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教学水平进行评估。”1990年,在试点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国家教委办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这是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教育评估性法规文件。1994年发布的《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中介组织,包括教育评估机构等,发挥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决策和管理的作用”。第二阶段是中介组织评估实践阶段(1994~2002)。中国先后颁布了6个有关高等教育评估的文件,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明确了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评估中的主导作用,首次出现中介组织参与高等教育评估的提法。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了社会中介组织在评估中的作用,突出了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中立性。此后,一些专业性的评估机构相继成立。第三阶段是评估规范化阶段。2003年,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标志着高等教育评估走向规范化。此后,评估工作内容和指标不断完善。但是,评估行政色彩浓厚,评估指标体系不够科学, 社会中介组织的评估社会影响力较小,对高等学校的约束力有限都说明了这一时期评估体系的不足。很多教育中介组织都是在政府的指导下发展,中介组织的公信力和参与能力受到质疑。虽然,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推动下,一批承担教育督导评估、决策咨询、信息管理、考试认证和资格评审等功能的教育中介机构逐渐形成, 分担了由政府分离出来的咨询、评估、监督等职能,但还缺乏系统规划、统筹协调,未形成大学治理的合力,其监督作用的发挥有限[14]。

4.大学董事会成为大学的资金筹措机构,难以深度参与大学的治理

董事会制度在欧美在大学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欧美大学与中国大学的治理结构完全不同,中国大学董事会不是决策机构,而是社会合作机制[15]。这是当前我国政府对大学董事会最为明确的定位。自中国矿业大学成立中国高校首个董事会以来,中国先后有200所高校建立了大学董事会[16]。中国的董事会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资金筹措型,二是审议型,三是决策型。当前我国公立大学董事的作用更多的发挥的是资金筹措的作用。我国目前很多高校的董事会成员缺乏大学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特别是缺乏教师和学生以及社区成员代表。从外部来看,董事会成员对大学的监督主动性不够,对大学发展的责任意识淡薄,缺乏参与大学治理的有效行为。在“大政府”的背景下,政府对学校的监督治理得过多。外部利益相关者组织对大学的办学进行监督的意愿有限,大学自身缺少对大学董事会重要作用的充分认识,导致大学董事会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完全发挥外部力量参与大学治理的重要作用。

四、社会参与大学治理的国际经验

1.大学与外围组织的合作呈现国际化、多元化的特点

世界高等教育强国大学的显著特点就是不断扩大组织边界,增强跨国合作。大学组织与社会组织合作的类型日益多元化。除了获得政府的资助以外,大学获取资源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积极与产业行业加强联系,实现大学发展所需要的资源;二是大学联盟的不断发展,大学组织与大学组织间之间的结盟,达到资源共享。大学跨组织合作研究的典范就是美国工程研究中心。美国工程研究中心最早建立于1985年,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联合8所大学建立了6所研究中心,旨在推动学术界和产业界的交流和融合,培养从事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促进科研和学术成果的转化,是工程研究中心成为产学研合作的重要载体。工程教育中心的活动经费除了美国联邦政府提供外,更主要的来源是中心的科研成果收入和教学知识成果的收入。这说明中心可以自己创造收入来源。许多美国大学与工程研究中心进行有效的合作,比如在超紫外技术项目中,美国工程研究中心与许多大学为当地学生提供实验机会,每年邀请140名学生参加中心的实验项目。罗特格斯州立大学与工程中心合作,推出了制药工程与科学专业。中心的科研人员与学校教授们共同开发课程,其中5门核心课程及多门选修课程均是在2008~2009年全新开发的[17]。大学参与美国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科研成果不断转化为和反馈到了大学的人才培养中去,大学的科研能力也不断提升,在大学与中心的不断互动中,实现了协同创新发展。

大学联盟是大学治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国际上最为有影响力的大学联盟就是美国的大学联合会(AUU)和英国大学联合会。美国大学联合会有百年的历史,享有极高的声誉。而声誉就是一种有效资源,在美国公立和私立部门都有极高的认可度。美国大学联合会作为美国一流研究型大学的集体代言人和利益维护者,其做法是提供一个永久性的论坛和一年两次的例会,影响国家和公共机构教育政策的实施,以提升研究型大学的学术研究和教育水平[18]。其主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一流的研究生教育;二是开展各种活动,及时研究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增进相互合作,推进成员大学科研事业的发展;三是成员大学与联邦政府的有关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四是协调成员大学与产业界的关系,团结成员大学共同面对市场的变化以及向社会公众表达研究型大学的诉求等[19]。可以说,美国一流大学与大学联盟之间形成了“马太效应”。作为美国一流的研究型大学战略联盟,美国大学联合会广泛参与联邦政府的政策制定和研究。美国大学联合会同8个主要的联邦研究机构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以便从这些联邦研究机构中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同时,大学跨国战略联盟成为当代大学发展的最新趋势。在英国政府支持下,剑桥于1999年专门成立“剑桥——麻省理工学院研究院”,作为英国剑桥大学和美国MIT携手大步发展的战略联盟,其使命是借助剑桥大学和MIT的知识、专家智慧、学习机会和商业机会,从而增进英国的国家竞争力、提升生产率和企业家的创新精神[20]。

2.中介评估组织独立性和自主性较强,对大学的办学影响力大

独立性和自主性是世界高等教育强国中介组织的突出特征。为了评估机构能够尽量保持客观立场、维持质量保障工作客观性和公正性,在各国评估中,都强调政府与评估机构相分离[21]。在美国,民间组织、教育专业协会、各种基金会在加强政府与高等院院校的联系,评估高等教育质量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2003年~2004年全美有将近6个全国性的认证机构,8个地区性的认证评估机构。这些区域性评估机构承担了大部分学校的评估工作,联邦教育部不会直接参与评估,但会对评估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2003年~2005年,得到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多达50多个。这些专业评估机构在课程、教学、师资等各方面对大学的学科专业进行评价。可见美国教育中介组织非常完善和发达,有着不同层次和不同范围的认证机构,在保证教育质量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英国,QAA是院校审查的执行机构,在人员和经费管理上都拥有较高的自主权。澳大利亚的AUQA也是一个独立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中介机构,它在董事会领导下独立于政府运行,在成员选择、评估标准的制定、评估程序的设置上拥有很大的自主权[22]。国际高等教育认证模式经验是评估内容的个性化和评估指标的科学化。在长期的评估认证中,中介组织吸收了专业管理者和研究者等各方人士的参与,使得认证的可信度和影响力非常之大,在推动高等教育质量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3.大学注重外部利益相关者支持和监督大学发展

在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公立大学的校董事会中都有地方政府派出的官员代表。政府以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的身份实现其目标和意图,而不再通过行政权利直接干预大学的内部事务[23]。这些国家的大学董事会还积极重视将校友、社会公众等与大学生存和发展存在利益关系的代表加入到大学的董事会中,发挥他们对大学的建言献策和监管调整的作用。很多国际著名大学都会邀请企业界和政府代表作为大学的董事会成员,实现大学与政府和企业的良性互动。大学这样的管理模式,打破了以往大学与社会之间的屏障,实现了大学社会化的开放性运营机制。新的运营机制给大学带来了活力,表现为大学可以吸收企业界人士参与,采纳民间管理理念,增强大学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减少运营成本,促进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大学的办学水平。

五、建议与对策

在当前中国情境下,大学治理社会参与已经是势在必行,但目前社会力量参与大学治理的程度比较低,能力比较弱,只有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理顺政府、大学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才能够构建合理的大学治理结构体系。

1.培育专业中介组织,构建专业中介评估组织参与的网络式评估体系

完善的教育评估制度是由政府评估、社会中介评估和学校自我评估三方共同组成的,彼此之间不可替代[24]。我国目前成立的省级教育评估组织都属于全额事业拨款单位,一般承担着评估、协调、指导、研究、咨询等主要职能。这些教育评估组织具有很强的“半官方”色彩,所以中介评估组织的公平性和专业业性受到了很大的质疑,因此积极发展和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评估机构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这类机构的起步阶段,政府有责任在“人、财、事”等方面给一些优惠政策并大力支持,保证新生的评估专业机构“起好步”。此外,中介组织只有依靠自身的专业水准和科学定位,才能够突出评估组织的“中介性 ”特征。中介评估质量要真正体现基于人才培养为本的科学化评估,特别是在课程水平、教学水平、以学生成长为导向的科学化评估指标体系的发布。在教育组织是“事业性”的前提下,只有依靠科学的、权威的、高质量的评估工作,才能提供专业性科学决策服务。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的,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

2.理顺产学研合作的体制机制,推动高校和社会的深度合作

加强高校与社会的深度合作,对扩大社会监督的范围和程度具有不可轻视的作用,能够促使高校敏锐地觉察社会需求,优化决策结构,发挥社会参与高校办学与发展的积极性。随着高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的不断深入,双方在联合培养人才、协同创新、人员交流等方面越来越普遍[25],行业企业参与高校外部治理成为了发展的客观要求。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来规范合作中的企业、高校、中介机构和金融投资等各方利益关系。高校应支持企业通过合作开发,提高创新人才培养的能力,其经济利益应体现为新产品、新技术进入市场或实际应用取得的利益。企业要保证高校应该获取的利益,同时建立对高校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把服务和贡献作为评价高校工作的重要标准。建设中介信息平台,如信息网络中心和数据库、建议咨询服务,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减少信息交换的成本,提高协同创新的效率。

3.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面向社会和市场的高校信息公开制度

加快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社会监督,是高校对利益相关者的回应性说明,是顺应高等教育治理的国际发展趋势,是实行高等教育社会问责制的必要途径。当前,大学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腐败案件,权力寻租现象在高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只有加强社会力量的监督,才能够与政府的监督形成互补,保证对学校的监督充分有效。如今微博、微信等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的应用,倒逼高校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速。与此同时,政府从法令角度要求高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成为高校主动构建信息公开制度的良好契机,推动大学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如今很多高校建立了信息公开网,形成了以高校信息公开为主要方式的社会监督机制,对于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大学制度意义重大,有利于在保证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促进高校与社会的联系和互动。

4.积极探索大学董事会(理事会)制度,提升大学外部治理能力

能够有效吸收社会资源参与大学治理是评价一所大学办学能力的重要指标,积极探索大学董事会(理事会)制度是提升大学外部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虽然国外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文化与我国有很大不同,但有社会人士参与的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借鉴。董事会(理事会)制度让大学组织改变过去单纯依赖政府和封闭办学模式的局面,能够对社会的需求做出积极的反应,也能够有效的规避大学内部权力过于集中于顶层的问题。探索大学董事会(理事会)制度需要改变董事会(理事会)是筹集资金机构的认识,董事会(理事会)制度作为社会的向标,能在学校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战略决策、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有益的建议,因此深化董事会(理事会)参与学校治理是大学组织变革的必然要求。

大学作为学术组织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学治理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内涵。吸收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学治理既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中国情境下,释放大学教学学术生产力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把“大学的还给大学”。在此基础上,社会参与大学治理才能够在中国的情境下凸显其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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