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高考社会化改革如何前行?
2014-03-30□欧颖
□ 欧 颖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多地推出的本地高考改革方案中都降低了英语分值,万众期待高考改革从英语破冰。尽管各地的具体改革方案不同,但降低英语地位、英语退出高考统考、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似乎已成共识。方案一出,叫好声一片。久被英语折磨的考生为改革叫好绝对正常,然理性思考便不难发现,仅仅降低分值一年多考并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考试改革,不过是分值和考试次数的调整,招考分离、自主招生的社会化考试改革远未真正启动,英语高考的社会化改革还任重道远。
事实上,探索某一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实行社会化考试早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就已提出,2011年1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学习时报》上再次提出要以英语为突破口,实现高考的社会化考试改革。久闻改革之论而未见具体破局之策足见改革之难。英语高考毕竟是直接影响高校选才、中学英语教学和上千万考生升学之大事,“改什么”、“怎样改”无疑需要全方位考虑,谨慎而行。笔者认为,改革应遵循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高校选才、有利于提高中学英语教育质量、有利于考生减负。英语高考该如何逐步社会化?社会化改革下,如何赋予高校自主采信英语成绩之权力?一年多考具体几考?成绩有效期如何确定?英语的社会化改革是否也该改改考试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政府对招生考试的直接管理,强调考试是国家意志体现,高校必须接受政府组织的考试方式和录取标准。“社会化”强调政府通过立法与经济手段间接管理招生考试,高校享有自主决定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和录取标准的权利。考试机构有较大独立性,有自主权根据用户需要负责考试的设计、编制与具体实施。考试要体现用户意志,故而高考须为用户,即高校招生选才服务。高校招生由政府统招走向市场化的高校与考生间的双向选择。
当前世界各国在大学入学招生考试实践中,其“社会化”的具体形式、程度各不相同。从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英语高考社会化改革可以从两个途径入手:
一是报考走向社会化。改变现在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报考之做法,由考生自己持所要求的相应证件到指定考试服务机构报名。这些机构提供相应的报名、审核、存档、分配考场等相关组织工作。考试报名时不填写毕业中学。考试成绩单由考生凭证件自己到指定考试服务点领取。考生报名不填写毕业学校,而且政府应明令规定,任何考试机构或考试服务机构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提供考生的高考成绩,这样,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按高考成绩给中学排名则难度大增。当然,或许有中学会要求自己的学生向校方提供高考成绩,但这操作起来也绝非易事。其一,教师并不愿这样做从而给自己的教学增添压力;其二,某些个性强的学生未必会听话就范;其三,地方教育部门没办法给学校排名,学校自然也就不再热衷于给自己的教师排名。唯有如此,学生、教师和中学或许可大大免除高考所带来的应试教育之束缚。
二是考试机构走向社会化。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地区)考试机构的社会化程度不尽相同,模式各异,既有如美国ETS(美国社会化考试机构)的民间中介机构,也有如香港考试局、台湾大考中心依附于教育署、教育部的非民间机构。考试机构与政府的关系受到经济、文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可简单地以此评价孰优孰劣。由于体制、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考试机构的社会化在我国必会是一个长期过程。目前来看,教育行政部门转变管理方式,实施对考试机构的宏观管理、减少直接干预,使考试机构在试题编制、组织考试、考试改革方面享有越来越大的自主权,考试机构在现有体制下走向专业化,建设成为专业考试机构是可行的。
招考分离、自主招生是高考社会化改革的重要目标,在考试走向社会化的同时,高校在招生上必须享有相对自主权,逐步走向自主招生,否则,高校就难有热情推动考试改革。以英语为例,高校必须有权自行决定如何采用考生的英语成绩,考试机构也才有必要和动力根据高校的选才要求设计英语测试。
不可否认,英语的重要性是因校因专业而异的,笼统地说英语重要与否绝非科学务实之态度。各院系应被赋予自行采用英语成绩之权力,英语地位在人才选拔时“按需而定”。高校招生时,各院系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把英语计入总分,并可对英语成绩进行加权或降低权重处理。比如某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招生,可把英语加权到1.5,即考生的英语成绩乘上1.5后再加入总分。而像古汉语、中医等专业招生,那么招生中则可以降低英语权重,甚至可以完全不考虑考生的英语成绩,只按其他考试科目的成绩录取。总之,英语权重如何,是否计入总分由高校说了算,而非由某个政府部门确定。唯有如此,“倒英派”才无需反复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取消“英语一刀切”了;“挺英派”也无需疾呼“英语分值绝对不能降了”。
虽然按专业需要合理利用英语成绩是改革的一种较为理想状态,但这一做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困难(这一结论源于对上海、北京等地考试院工作人员的访谈)。平行志愿网上录取时,同样标准下的分数才可通往不同高校。也就是说,各个高校各科都是统一的权重,考生的总分才具可比性,方便操作。否则,各个院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则难以确定。统一录取和标准的多元化本身就存在矛盾,多元标准要求高校必须自主招生,难于统一录取。
然而现实是,废除统一录取,高校完全自主招生还需长期探索,为解决当下统一录取与高校英语要求多元的矛盾,高考英语单列计等级更为可行。江苏的改革方案中已体现出这一趋势。各院校在招生简章中事先具体说明各专业对英语成绩的要求。由于考生已事先知道所报专业的英语要求和自己的英语成绩,填报志愿则能较好避免盲目性,在统一网上录取时只看其他科目成绩即可。英语成绩计等级也有利于防止考生、家长“每分必争”。
高考社会化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让考试面向市场,满足高校多样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因此,高考社会化改革带来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高考试题会逐渐走向分级分类以满足高校的多样化发展。英语高考测试应该走向分级,以适应一流名校、普通地方院校或者同一院校不同专业对考生英语水平的不同要求,“一刀切”地降低难度或提高难度都非理性做法。考试科目的级别差异也不利于各中学进行成绩比较,从而减小考试对高中教学的牵制。
需特别一提的是,改革只是把英语放在平时考,英语退出的绝非是“高考”,而只是“高考统考”,差异大矣。“英语退出高考”之类的报道纯属对英语高考改革的误导。在当今英语称霸世界的时代,把英语完全踢出高考绝对是痴人说梦,外语水平在今后很长的时期内,依然会是高校选才的重要参考因素。
改革提出英语将一年多考,多考到底是考几次?是否越多越好?非也。如果说一年一次考试或许会有个别学生因身体不适、精神紧张而造成考试发挥失常,那么,两次考试机会就基本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次数再多则必要性不大。一年多考还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应试”行为。如果两三个月考一次,教师、学校、培训机构等会不断搜集考试真题,分析应考策略,组织学生进行下一次备考,而且家长、中学甚至会强迫学生每一次都参加考试,这种后果将会是可怕的。从教育部门的考试组织、考试管理、命题质量等方面因素来看,实行两次以上的多次考试也未必可行。事实上,在目前为确保公平,防止招考中的弄虚作假,依然只能以高考成绩作为录取的核心参考因素这一高考制度框架下,某高考科目的一年多考将意义有限。
关于成绩的有效期,既要考虑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也应着眼于不影响正常的中学英语教学秩序。在整个中学阶段培养学生应有的英语学习习惯、学习能力,为学生日后有需要的时候再自主学习英语创造条件在当今世界是完全有必要的。虽然当前英语因地位过高而屡遭诟病,但改革也不可走向另一极端,完全忽略对中学教学的影响。英语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或更长,必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是高中正常的英语教学会受到严重影响。考过了的学生怎样安置将是令人头疼的难题;二是很可能一些家长会把学生送去补习学校提前修完英语课程,以便尽早考完英语,全力备战其他科目。这样不仅不能给中学生减负,反而增加负担,同时也使英语培训和补习市场更加火爆;三是一些学校很可能加大假期补课力度,提前授完英语课程,以便学生应考。综合考虑来看,高考英语成绩的有效期定为大约15个月,一年两次考试机会相对合适。这样考生在整个高三到大学录取阶段最多也只有两次考试机会,避免给考生增加不必要的备考压力和经济负担。
社会化考试改革之下,高校对考试本身拥有了发言权,这无疑会大大推动考试内容改革。美国教育测验服务社(ETS)在2005年推出新制托福考试很大程度就是源于客户对原有考试效度的不满。从全国考题来看,我国的英语高考经过多年的发展后,其信度和效度有了明显提高,但仍基本属于“语言知识+阅读测试”试题,对语言输出能力考查严重不足;对听力检测不足,听力部分选择项为三选一,猜对答案几率较高,测试信度偏低;口语测试基本流于形式。把英语高考试题与雅思、托福、甚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试题进行比较就不难发现,高考英语对于检测考生的英语运用能力方面效度明显不足。英语作为一种技能型(skill-based subject)科目,测试中必须突出对技能运用的考查。英语高考应以交际语言测试理论为指导,提高测试的真实性,由语言知识测试向语言应用测试转变;由间接语言应用测试向直接语言应用测试转变。提高测试的效度和信度应该成为英语高考改革不容忽视的重点,通过科学的测试引导教学,提高英语教育质量,还原英语教育的本真,使英语教学更符合语言学习内在规律也应是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成功的教育体系应该是提供多样的选择以适应各类人才发展的需要,各类高校选才的需求,绝不是整齐划一的模式。高考英语改革必须向着三个“有利于”前行,真正有利并服务于高校选才、考生减负和提高英语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