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材“施考”与“施教”:分类考试的精神内涵
2014-03-30李木洲
□ 李木洲
“分类考试”,作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的与“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并列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三大目标之一,有其深刻的历史印记与强烈的现实需求。厘清“分类考试”形式的古今之变,汲取“分类考试”改革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辨明“分类考试”的当代内涵及其动力之源,是科学推进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前提。
古之科举,按人才类型,分科(如常科、制科等)取士,可谓大规模分类考试之肇始。今之高考,既有文理之别,又有普通高考与艺体高考之分,从广义上亦可谓之分类考试。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分类考试”其实一直是我国高校招生的一个隐形特点,只是它不同于人们平常认为的本专科分类或国外多元入学分类考试而已。从艺体类招生的历史来看,在高考建制初期就已按照其生源特殊性采取了与普通本科招生不同的考试招生方式,但没有引起公众或学界的广泛关注,原因可能在于其总体招生规模较小,且并非社会主流的人才选拔培养模式。
然而,随着社会结构和高等教育结构的高度分化,社会分工与高等教育从内外部两方面都客观地对人才的选拔、评价提出了精细化、个性化及多元化的要求。而根据多元智能理论和人本主义教育观,理论上也确应为考生的成才构建多元化考试、评价及培养机制。因此,当今高考改革,对分类考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范围已不仅仅局限于艺体类招生,还扩展至普通类招生,并从考试内容、形式、层次、类别、目的等方面明确指向因材“施考”与“施教”。2010年,《纲要》明确将“分类考试”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可谓是高考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必然回应。
事实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在国家政策支持与教育部门引导之下,广西已进行了本专科分类考试的试验。其当时除行政外因外,还至少有三点内部动因:一是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结构与层次不断分化,那种“千校一卷”的考试招生方式不利于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既无法体现不同类别高校人才培养对生源的差异性需求,也“忽略了同一考试标准对不同水平层次考生带来的不良影响”。二是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校持续扩招,高考报名人数从1990年的2832751人增长到2002年的5665787人,大幅增长的考生人数,客观地增加了高考压力,亟需进行合理分流。三是难以兼顾考生性向与智能特长的统一高考,从研究型大学到职业技术院校,对不同类型与层次的高校进行无差别的招生选拔录取方式,不仅增加了高考试题设计的难度,还无必要地增加了非学术性人才的学业负担和考试心理压力。
但遗憾的是,广西本专科分类招生考试改革试验,“其兴也勃焉,其废也忽焉”。2002年,其具体实施办法是:“采取二次考试的办法,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统考与专科统考彻底分离,先考本科后考专科。本科统考由教育部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同步进行。所有报考本科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科统考,文化考试除了必考的语、数、外3门科目外,还必须在物、化、生、政、史、地和综合等7门科目中选择2门或3门科目参加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填报与自己考试科目相对应的院校和专业。专科统考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命题与考试,时间为9月的1、2、3、4日。报考专科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科统考,具体包括普通专科、电大普通班、高职、小教大专班等所有专科层次。考试科目设置仍然是‘3+X’,‘X’由高校根据专业特点设置,再由考生根据意愿选考。招生学校的每一专业可从物、化、生、政、史、地、综合等7门科目中选择1门设为选考科目,考生除必考的语、数、外3门科目外,可在物、化、生、政、史、地、综合等7门科目中任选1门或2门作为选考科目参加考试,报考相应的院校和专业。”然而,实践表明,本专科分类考试,不但增加了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的工作难度,还增加了考生的考试负担,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质疑。迫于各种现实压力,广西遂于2003年对分类考试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是调回到改革前的本、专科统考必考科目采取同题同时考试,且选考科目时间相连,只是保留广西单独命制专科统考的“X”科目命题权,以及本、专科分开计分。2004年,虽然仍坚持本专科招生分开考试的方向,但在操作上,实行的却是所有科目同题同时考试,计分科目也相同,基本回到了改革原点。到2005年,本、专科考试完全重归合一,使用同一分数录取,即本专科考试和竞争不再分层次进行,考生考同样的试卷,获得总分后,用同一个分数参加本、专科竞争。至此,广西本、专科分开考试已名存实亡。
无疑,按照高等院校办学层次实行本专科分开考试,是我国高考改革的一次重要尝试。然而,一项旨在体现高校办学特色,减轻考生负担,促进多元入学的制度改革试验,缘何会匆匆收场?若从制度实施的内外部环境来看,主因如下:
其一,从改革实施的外部环境来看,一方面,缺乏分层考试的文化土壤。中国有着悠久的考试传统,更形成了“维护大一统”、“学而优则仕”、“平等竞争”的价值观与考试文化。它深层地、有形无形地影响甚至支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选择。高考自1952年实行统一考试形式以来,不仅在人们头脑中形成了统一考试的思维惯势,同时,也形成了以考试成绩定高下的人才评价观。据悉,“专科招生考试期间,考生应考景象与本科绝然不同,很少家长送考,有些考生直言不讳地说,感觉参加专科统考低人一等,他们都是‘偷偷’地去考场,都不好意思跟同学说自己参加专科统考”。可见,长期以来,专科录取排在本科后的做法,在家长、考生及社会大众心理上造成了一定的阴影,即使考上专科院校,也是失败者的形象,无甚光荣。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社会宣传,民众对分开考试的制度优点不甚了解。凡勃仑认为“制度本身就是由大多数人普遍接受的固定的思维习惯”所组成。马克思也指出“制度是个人交往的产物”。也就是说,一项制度的推行必须要让人们理解与接受,否则将会徒劳无功。广西本专科分开考试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与推行匆忙,特别是缺乏广泛的社会宣传、舆论宣导及社会参与有很大关系,致使广大群众对本专科分开考试的意义与价值不甚了解。据悉,“二次高考”推行期间,一直遭到广大群众的质疑,如“本来一次高考就能完成的事情,为什么要多考一次?为什么全国都没有分开考试,广西却自己分开?”不难看出,社会大众对本、专科分开考试的制度优点并不了解,甚至认为是劳民伤财、多此一举。
其二,从改革实施的内部环境来看,本专科分开考试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不足。一方面是时间安排不够合理。本科统考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而专科统考却安排在9月初,两次高考时间相差近2个月,影响专科生的录取与入学。如2002年专科生的录取到10月上旬才结束,新生入学被延迟到10月下旬,这与全国其它专科院校的开学时间不一致,以致广西新生无法赶上外省高校的开学典礼、军训等活动,给这部分新生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增加了考试机构及相关学校的考务与招生工作量。由于一年内组织两次高考,不仅各市、县教育部门、考试机构人员的工作量大增,而且也增加了招生院校的录取工作任务。同时,考试次数的增加,也加大了考试的压力与风险。这在客观上使“二次高考”遭到区、市、县各级教育部门与考试机构的极力反对。而为了争取外省专科院校的支持,自治区还需要教育部从中协调有关省、高校之间的关系。显然,广西“单兵作战”式推进是本专科分开考试改革试验的又一大不利因素。正如原国家教委考试中心主任杨学为所言:“广西当年的本专科分类考试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当年没有全国的配套跟进,广西孤军奋战,导致最终失败”。此外,“二次高考”需多交一次费用,增加了考生的经济负担;时间跨度过大,不利于高中组织教学复习等,也都是分开考试试验的不利因素。更值得注意的是,从试验期间本专科两类高考的命题和考试实践来看,“两次高考只是反映了两种不同层次的高校在招生考试难度上的差异,仍然未能在考试中体现不同种类高校(如研究型大学与高职类院校)以及不同学科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这也是本专科分开考试制度设计所忽视或未能顾及的严重问题。
因此,再次启动分类考试改革,不仅要充分汲取广西本专科分类考试试验的经验教训,还应科学认识分类考试的新内涵,即它已不仅是考试形式与组织实施的分类,还包含考试内容、考试目的及评价方法的分类,甚至延伸或关系到录取方式和教育培养方式的分类。因此,其制度设计至关重要,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统筹协调命题与考试、考试与招生、组织与管理、考试机构与教育机构等之间的关系。新时期的分类考试,应是以“高校多样化与考生能力多元化”为导向的“多层性”分类评价。它强调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行业背景的高校及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对考试评价的项目、多元智能类型的考生进行多层次、差异性选拔培养。其宗旨在于追求“以人为本”、“适才适校”,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让人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显然,分类招生将更加有利于分类培养、因材施教。
最后,根据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结构及国情,可以艺体类与高职高专类院校为切入口,实行“研究型综评、普通型多元、艺职型放开”的分类考试招生模式,即研究型大学根据学术性与专业性需求,以“高考 + 自主考试 + 学业水平考试 + 其他非智力评价因素”的模式招生;普通类大学,可依据自身办学特色与实力,在研究型大学的招生模式中选择组合多种招生模式;艺体类与高职高专类院校,则根据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培养目标,建立一个统一性基本能力测试项目,也可以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为基础,再自主决定专业或行业需求的素养测试,还可根据办学与生源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测试成绩,自主录取。这样,最终形成一个立体式的为因材施教而因材施考的高校招生选拔体系。当然,各大学具有完全或较完全的自主选拔与录取决定权,是分类考试招生能够真正做到因材“施考”与“施教”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