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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以滑铁卢大学为例

2014-03-30李迎新

当代教育科学 2014年5期
关键词:学期加拿大校企

●李迎新

加拿大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以滑铁卢大学为例

●李迎新

本文以“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为特色的滑铁卢大学为例,介绍了加拿大本科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特征、现状、学制、各部门的职能与义务以及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通过调查和研究,分析了加拿大本科大学校企合作模式的整个运作过程,以期给中国大学的校企合作教育培养模式带来思考和借鉴。

加拿大本科教学;培养模式;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构建了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教学体系,它是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种有效途径。国外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起步较早,并且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加拿大的CO-OP(Co-operative Education即“专业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等校企合作模式为世人所称道。本文仅以加拿大校企合作办学著称的滑铁卢大学为例,对加拿大本科校企合作教育培养模式进行了探析,以期对中国大学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有所启示。

一、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的CO-OP培养模式

在以本科教育为中心的加拿大高等学校里,滑铁卢大学(以下简称滑大)连续两年排名第一,其本科CO-OP培养模式独具特色,已经成为该校的一个品牌。

(一)CO-OP培养模式的涵义

加拿大本科教育的一个特色就是校企合作式教学模式(CO-OP)。这是加拿大最早推出来的大学和企业结合的模式。加拿大CO-OP教育协会将其诠释为由雇用单位参与、学校教育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本科培养模式。从广义上讲,校企合作教育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是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过程,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用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来培养适合不同用人单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模式。校企合作教育具备以下主要特征:校企合作教学模式使大学生课堂理论学习与在企工作实践相结合,培养适应不同用人单位的技术人才;大学学校教育与企业需求相结合,真正做到了为社会和企业有目的地培养人才;企业付给学生部分报酬,提高了学生的工作热情,解决了学生自身的生活费用;校企合作,互利双赢。

(二)滑大CO-OP培养模式现状

自1957年建校起,CO-OP教学就成为滑大的办学特色。它是加拿大最早开展CO-OP教学的大学,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实施CO-OP的大学,并因此而受到企业界的肯定和认同。2013-2014学年上学期,该校注册参加CO-OP学习的全日制学生人数已超过14700人。学生越来越注重边学习边实践的求学方式。滑大也因此扩大实施CO-OP计划的学院,增加合作项目。滑大CO-OP教育培养模式实施的成功极大鼓舞、带动了其他高等院校。迄今,加拿大有82所高等院校吸收这一经验,引进了这一培养模式。引入CO-OP培养模式后的学制一般为四年零两个学期。每个学年有三个学期,分别是秋季、冬季和春季。每个学期时间为四个月。在校学习的学期被称作学习学期(STUDY TERM),在企业参加工作实践的学期被称作工作学期(WORK TERM)。参与CO-OP的学生除了完成与普通学生相同的在校学习时间和任务外,还增加了两年的工作经验。不同专业的校企合作教育的实施形式有所不同。一些专业要求学生在学校学习两年或三年,然后集中到企业工作实习一年;或在学校学习一年,到企业工作实习一年,如此循环。一些专业采取“1+1循环”的方式,即学生在校学习一学期,到企业工作实习一学期;另一些专业则要求学生每年至少有一个学期在企业工作实习等。

(三)滑大CO-OP培养模式的具体实施

实施该计划涉及到学生、雇用单位、学院、学校CO-OP教育与职业服务中心和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等五方的协作。滑大之所以能够长期有效地实施这种培养模式,主要归因于各方面积极遵循实践学习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共同完成预定的培养目标。

首先,参与该计划的学生一般从第一学年开始进入第一个工作学期。在开始工作之前,学生必须作相应的准备工作,一般要求: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到工作实际现场工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参加相关的培训;学习撰写简历、面试的技巧。当获得工作机会后,学生会在雇用单位工作一个学期,然后再返回学校学习。学生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相关企业的纪律,必须真正参与工作,而不能仅仅进行观察,并且获得相应的报酬。据近几年统计,滑大参加CO-OP的学生,第一个工作学期的月收入为3000-3500加元之间,第四个工作学期的月收入有所增加,在4500加元左右。[1]当完成一个工作学期后,学生要向学院提供雇用单位对本人的评价,并完成一份工作报告交与学院,得到工作学分。每名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项目而定,一般需要4-6个工作学期的工作实践,才能拿到CO-OP毕业学位。CO-OP毕业生的总体就业率在86-99.9%之间,分布于全球63个国家。[2]

其次,雇用单位在CO-OP教育中是必不可少的。其职责主要是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机会,并支付学生薪酬。雇用单位或企业有专职人员对实习学生进行培训和指导并负责对他们进行学期评价(work term evaluations)。内容包括实习学生对工作的兴趣和工作质量;他们的独立性及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判断和创新能力;学习、思考、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公司的政策及要求的适应性等。这些信息将被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继续指导下学期在学校的学习以及以后的实践。企业是CO-OP教育的支撑,滑大一直能够保持其在CO-OP教学中的领先地位,与大批企业的支持和合作是密不可分的。据2005年民意调查统计,为学生提供工作机会的企业或雇用单位达到3000个以上。2012年调查显示滑大每个学期举行校企合作工作面试的平均次数为18262次。近几年小型企业合作大幅度增加,2012年100人以内的小公司签约雇佣率已达到50%。[3]

再次,学院也必须安排专门负责CO-OP工作的专职人员,要求至少有一位副院长参与。首先,每个刚来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必须进行CO-OP教育,让其充分地了解和理解CO-OP教育实施的步骤和过程,以有助于在以后的工作中对学生进行帮助,让每位员工都参与到这项计划中来。学院每学期派督导员到各企业进行中期采访,和学生及企业负责人讨论总期望和目标、学生的工作表现以及工作中的强项、弱项等问题。学院根据采访结果和学生每学期工作完毕上交的企业对其进行的工作评价等材料,对学生继续进行下学期的督导工作,做到有力配合学校和企业的CO-OP教育工作。

另外,学校教育和职业服务中心是一个重要的中间机构,在企业与学生之间架设沟通、交流的桥梁。其基本任务是为学生寻找工作机会,为企业单位寻找合格的学生;为学生提供各种培训和咨询,通过举办讲座、招聘会和约见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求职培训、鼓励和支持并进行跟踪服务;与雇用单位、学院、学校和学生之间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解决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协调学生、学院、学校和雇用机构之间的关系。在长期的实践中,许多企业已成为滑大持久的合作伙伴,该中心需要与其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他们还致力于寻找新的合作伙伴。随着参与CO-OP计划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以及其它大学也参与CO-OP项目的竞争,为广大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工作实习机会已经成为该中心的一个重要课题。当然,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有偿服务,每个学期510加元(这些作为扩大学校宣传,为招募公司做广告等活动的费用来源)。服务中心在互联网上建立了数据库中心,学生和雇用单位都可输入各自的需求及信息,便于实施双向选择。每年服务中心需要向学校提交一份评估报告,同时分发给各个学院。

同时,滑大专门配套设置了两个机构,其一是大学顾问委员会(Waterloo Advisory Council),其成员主要来自各个学院。主要任务是听取来自CO-OP教育过程中的反馈意见,包括来自学生、雇用单位和职业服务中心,对现有的教学进程、课程安排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其二是大学CO-OP研究中心(Waterloo Center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operative Education)。该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总结COOP进程中的成功经验,思考现存的问题,并对相关的政策制度进行修改,吸收其它学校的经验应用于本学校。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建议,为参与该计划的企业减税或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刺激更多的企业参与该计划。

二、对国内校企合作的启示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将学生的专业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是加拿大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重要方式,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培养符合雇主需求的人才是加拿大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出发点,“互惠互利”则是加拿大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根本目的。而保障这一模式有效性的则是科学的制度设计和严密的措施。这对于我国大学的校企合作教育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借鉴加拿大的经验,我国也可在学生、用人单位和高校三者之间共建互利平台,开拓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校企合作育人之道。

第一,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教育机制。实施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有利于校企双方的发展。在校企合作教育模式中,应注重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或校企合作教育专门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学校和校企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积极建立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调控机制和评价机制,同时努力创建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机制,加强校企合作的规范管理,使校企合作纳入学校办学管理层面,形成科学稳定的体制和制度,从而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以进一步推动高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

第二,对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的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国家应加强对校企合作教育的支持力度,通过立法、政府补贴等形式,积极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搭建平台。各级政府对校企合作教育的倡导和支持应落实到具体的法规、政策和措施中,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应给予政策、基金等方面的鼓励和支持,促进高等院校大力开展校企合作教育;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的企业应实行包括实际利益(如优惠或减免税额、政府补贴)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主动承担校企合作教育的任务,切实采取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的全过程,共同为社会发展培养各类合格的人才。

第三,更新观念,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双方互动机制。校企合作不仅需要政府和法律这些外部的政策和法规保障干预,而且还有赖于学校和企业内部的动力支撑。只有利益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校企合作才能成为双方的自觉行为,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双方互动。目前,我国企业参与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不高,内在动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应该增强服务意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服务功能,积极参与企业的项目开发、技术公关、员工培训,帮助企业解决他们急需解决的技术、管理、生产以及劳动力问题,使其切身感受到合作办学的重要性,形成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将校企合作变成自觉行为,真正建立起校企合作、谋求双赢的长效机制。

第四,拓宽思路,开拓校企合作领域。许多高校在寻找校企合作的企业时把自己限定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圈子里,仍然套用过去安排生产实习的方式,或者为了便于管理,总希望把学生集中安排在少数几个工作单位,而知名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也常常把目标锁定在知名的重点院校的学生,这样就给校企合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难度。因此无论是对校方还是各大企业用人单位,都需要转变原来的旧观念,鼓励名牌大学生走进民营和私营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敞开招收各种层次大学的在校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开拓校企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是培养本科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一种主要形式。我国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育起步较晚,各高等院校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努力探索高质量人才的培养途径。因此,总结与比较发达国家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发展和实施过程,会有助于我国的高等教育更快更好地探索出一条培养合格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政府、企业、高校应该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为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的责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不断完善,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大学本科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我们坚信,随着时代的发展,校企合作这种办学模式必将成为我国教育领域中极为重要且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将对社会的和谐和经济腾飞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1]朱春辉.高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探索[J].教育与职业,2009,(17):51-52.

[2]高中玖.校企合作互惠共赢[J].中国成人教育,2008,(18):114.

[3]陈解放.“产学研结合”与“工学结合”解读[J].中国高教研究,2006,(12):34-36.

(责任编辑:冯永刚)

李迎新/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外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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