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紧张的成因与对策探析
2014-03-29廖秀健章晓阳
○廖秀健 章晓阳
(1、西南政法大学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 重庆 401120
2、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28)
医患关系紧张的成因与对策探析
○廖秀健1章晓阳2
(1、西南政法大学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 重庆 401120
2、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28)
当前由医患纠纷产生的恶劣影响已经愈发严重,所造成的医护人员或患者的非正常死亡已经通过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传播迅速,显现出缓解医疗纠纷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本文从自利人性、医疗体制不完善、医方自身存在的问题、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宣传力度不够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提出了完善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强制医疗责任险制度、加强医疗行业的服务与保障等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对策。
医患关系 理性经济人 医疗体制 缓解对策
医疗纠纷就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实行医疗救助的过程中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各种争议,发生在诊断、治疗、护理以及康复的全过程,内容涉及到诊疗护理行为、结果、原因以及责任等方面,因而争议的范围相当广泛。当前由医患纠纷产生的恶劣影响已经愈发严重,所造成的医护人员或患者的非正常死亡已经通过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传播迅速。因此探析医患关系的原因,提升卫生系统医疗服务水平和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1、自利人性原因
从经济学角度的研究说明:当前的医患关系紧张是由于多年历史积淀形成的,其表现基本集中于医患来往的“经济化”、“人机化”、医患需求多元化等。根据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的“理性经济人”理论,我们可以将医患双方都看成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将医院、医生、患者都假设为“理性经济人”。假设医生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物质上的报酬。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将医患关系中的医方与患方的角色借助此理论来进行分析:医生在医患关系中的角色其实是十分矛盾的,一方面,他是患者在进行医疗救助的过程中的代理人,他需要通过与病人的相互合作来为病人缓解或者解决生理或心理痛苦。另一方面他又是无法放弃自身利益追逐的经济人。从一个最浅显的例子来看:我国的药品的生产和流通完全是按照市场化的的运作模式,而且,医院也因为不合理的补偿机制与市场经济的大背景,致使医生的工作重心偏离了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以药养医的行为已成常态。产生了患者只要去看病,无论轻重都需要少则几百,多则上千的医药费的社会常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了医疗体制改革与我国的社会结构急速转型,使得医患关系发生结构性的改变,从而医疗纠纷不断发生,例如,2014年2月24日,在南京某口腔医院一名医生与一名护士因为医院要安排一名男重症患者与一名女患者临床,被女患者父母打伤,受伤女护士脊髓损伤、心包胸腔积液,目前仍在南京市鼓楼医院接受治疗。以及2013年10月25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患者刺伤医生案件,3名医生在门诊为病人看病时被一名男子捅伤,其中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因抢救无效死亡。这类型的事件在最近几年层出不穷,将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一举推到了高点。
2、医疗体制不完善的原因
当今正处于新旧医疗体制的分水岭上,我们沿袭多年旧的医疗体制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新的医疗体制还仍然处于完善的过程,在这新旧交替的时期矛盾就会越发明显。当前医疗行业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看病难”与“看病贵”。而医疗资源的严重不足、大量浪费与分配不均就是造成“看病难”和“看病贵”的深层次问题。
回顾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二十年,并没有解决医疗资源的短缺和医疗资源的浪费问题,但却使得医疗资源的短缺和医疗资源的浪费越来越严重。现行医疗改革方案中存在以下两大缺陷:一是在医疗改革过程中,忽视了医疗市场开放;二是在改革过程中市场化对象选择错误。以上两大缺陷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使医疗改革陷入“医疗资源短缺与医疗资源浪费”的恶性循环。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用占世界卫生费用的1%的医疗费用,为占世界人口22%的人口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根据统计数据,1978年中国卫生总支出110.21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支出占比32.16%,社会(指事业、企业等)支出占比47.41%,居民个人支出占比为20.43%。从政府(包括社会)支出占比79.57%与个人支出占比20.43%两个指标看,当时的医疗保障水平高于不少高福利的资本主义国家,切实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市场化经济已经不再适合从前的医疗体制,因此开始了时间跨度长,经费消耗大的医疗体制改革。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医疗卫生体系。但是新型的医疗卫生体系的建立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来支撑,医改无一例外是需要巨额的成本消耗。
根据国家有关统计数据预测,2009年—2013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累计达30682亿元,年均增长24.4%,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的比重从2008年的4.4%提高到2013年的5.9%。2014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10071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10.5%。在医疗改革的巨额融资过程中,政府面临以下选择:要么大幅度增加直接投资金额;要么制定政策,以市场换资金,通过开放医疗市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医疗体系建设。但是政府的财政实力是有限的,不可能继续大幅度投入在医疗卫生上。就算政府财政预算年年增加,但总赶不上卫生总支出的增长速度。医疗资金缺口年年加大,居民个人在医疗上的支出也在增加。所以在不能完全依靠政府财政的情况下,开放医疗市场,引进社会资金成了政府面临的唯一有效的选择。只重视医疗体制改革,忽视医疗市场的开放,未能拓宽医疗资金融资渠道,导致医疗资源的短缺。没有足够的改革资金,医疗改革是无法取得成功的。
3、医方自身原因
(1)医疗服务安全的不稳定性。医疗服务安全和质量保证最近十年里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话题。澳大利亚1995年的全国调查中就发现至少有16.6%的患者在接受医疗诊治过程中有不同程度的遭受医疗伤害的经历。医疗服务这个话题很大、很广泛,但作为医院的服务谁都知道,是天天都能遇到的问题,也是医院经常抓,抓的最紧、用时最多的事情,又是最不容易做好的一项工作。当前,我国医疗卫生资源正处在短缺、社会医疗保障水平较低时期,医患矛盾突出而错综复杂,一旦出现问题甚至会影响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2)医患沟通欠缺。在医院看到最多的情况便是排队、等候,好不容易等到被叫号,时常进去和医生交流不超过十分钟处方就被开了出来让患者出去领药。产生此种现象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医院的医生每天工作量十分繁重,一个医生一上午看几十个病人已经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因此,常常是病人还没有将病情描述清楚,医生草草的看了看患处,就将处方都开出来了,这也许一方面是医术精湛的表现,但是这又何尝不是导致患者严重不信任医生处方的原因呢。
(3)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优质医疗资源上联下沉成为了今年医疗界的热词,其主要含义就是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小病进社区,大病才进医院,减轻大医院的压力。现在许多患者不信任社区医院和其他规模较小的医院,头疼脑热都要去大医院看病,这其实在另一个层面上是强占了公共资源。也造成了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总是集中出现在大医院的原因:基数大,发生的频率也会大。当前,很多人已经习惯了“小病大看”,这样一来,多数专家大部分时间看的都是常见病,造成优质医疗资源的严重浪费,并且造成专家无法在日常诊断上改进技术。而且,首诊往往需要进行一系列检查,缺乏检查結果,专家也很难做出诊断。因此,患者应首先选择普通医院挂普通号,有医生来判断是否需要去大医院就诊或挂专家号,这样既能节约医疗资源,让大专家的时间用于真正需要的患者,也可使患者就医更加便利和准确。
4、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宣传力度不够的原因
由于一些新闻媒体对医院工作的特殊性不够了解,对医疗纠纷的报道有“夸大”现象,使医院十分被动,不管在工作还是在社会影响上都产生了许多的负面影响。按理来说,新闻媒体是社会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的重要部门,要消除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首先要消除新闻媒体对医院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从多种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为医院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另外,新闻媒体对医疗卫生特别是医患矛盾的宣传报道中,除发挥监督作用外,也发挥着重要的教育功能,而且这种教育功能不同于一般的公众教育,必须遵守平衡准则,大众媒体“不应充当道德打手,不是社会警察,只是一个历史记录者。”新闻媒体有义务进行客观、公正、负责任的报道。同时,卫生系统也要加大对医院的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报道,使公众逐步了解医疗职业是一种高风险职业,随着高新技术在医学领域的运用,这个特点更加突出。医疗工作的这一特殊性,决定了医疗结果的不可测性。作为患者及其家属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调解甚至诉讼,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作为医院要科学公正地来处理医疗纠纷,按照《条例》规定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医疗机构要加大对自身的正面宣传,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进社会对医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对策
1、完善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签署调解协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笔者看来,第三方调解与诉讼相比稍胜一筹的是,诉讼是建立在“对抗”基础上的解决方式,无法避免的会造成双方意见难以统一。而第三方调解机制中第三方的介入可以很好地搭建一个双方交流的平台,探求协议达成的“关键点”。双方压力可以得到缓解,关系也可以相对融洽。
“第三方调解”国际上普遍做法有二:一是医师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彼此共担医疗纠纷风险;二是医务人员行业协会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且调解的费用通常也由医疗保险责任公司支付,患方求助时,几乎不用支付费用。若患者对调解机构处理结果不满,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的第三方调解基本是寄托于“医调委”,2013年12月8日,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郝赤勇在全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讲话时指出目前,全国共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358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1074个,专职人民调解员1.5万人,两年来,累计化解各类医疗纠纷近10万件。但“医调委”的地位却不受法律认可,并且只有卫生部门才有调解资格。这样很容易在调解过程中受到质疑,因此,尽快制订或者在现有的“条例”上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相关法律显得尤为重要。
2、建立强制医疗责任险制度
投保医疗责任保险是医方转移执业风险、应对医患纠纷的有效方式。强制性地给医生买医疗责任险在欧美国家是很普遍的现象,是一种常态。但是,在我国医疗责任险的覆盖率较低。我国政府有必要将强制医疗责任保险作为医疗卫生制度中的一项重点制度来建立,规定全国各地医院必须参保,从而保证投保率。这样,在医疗纠纷发生时保险公司承保因执业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不仅包括医疗机构对患者身体上的伤残、疾病、死亡所需要进行的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样的规定防止了巨额的精神损害赔偿给医疗机构造成的经济上的压力。
3、加强医疗行业的服务与保障
要解决这一问题,固然需要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和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等措施,但更需要以医疗为中心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这是医院长期过程中形成的基本功。美国的健康改善研究所在2006年还提出了如何在组织和管理层面保证医疗安全性的八条建议:(1)将医疗安全保障作为医疗服务的最基本战略,安排好基础设施;(2)将所有利益相关者纳入到维护和改善医疗安全性的工作中;(3)通过培训和交流建立一个新的企业文化;(4)建立起测量和医疗安全保障的指标和监督机制;(5)长时间跟踪并测量工作情况、加强分析;(6)对受医疗事故影响的医疗工作者、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及时的援助;(7)将医疗安全保障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8)根据实际情况对系统进行重组并改善系统的可靠度。笔者认为,虽然上述是对美国的建议,但是这些建议在我国同样适用,并且也是颇为重要的。因为我国医疗行业在服务与保障这一项上依然做的很不够
三、结语
有关医患关系紧张的社会问题,我们可以向西方医疗制度更成熟的国家学习,当然,并不是说西方国家就不存在这些问题,而是他们接触的比我们早,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看到什么样的世界,也只能通过我们自己的数据、经验来探索。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到了问题的症结,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法的发现也是指日可待的。
[1]张琪、朱俊生、李文中等:医患关系的经济学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
[2]鱼小辉: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困境与出路[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3]张忠鲁:从医生和医院角度透视医患关系[J].医学与哲学,2004(9).
[4]井永法:政府在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探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1(6).
[5]霍冬冬:我国医疗纠纷引发的恶性事件的政府应对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
[6]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中国医患关系调查研究[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