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一个用热爱和执著撰写的事业
——访辽宁罗立彦律师事务所主任罗立彦
2014-03-29李成林
李成林
律师,一个用热爱和执著撰写的事业
——访辽宁罗立彦律师事务所主任罗立彦
李成林
罗立彦,辽宁罗立彦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北京大学硕士学位,中共大连市委第十届党代表,大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兼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 《法律讲堂》主讲嘉宾,世界法学家协会会员。先后荣获 “全国优秀律师” “全国优秀仲裁员” “全国三八红旗手” “辽宁省十佳律师” “大连市人民满意律师”等荣誉称号。
曾成功办理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全国首例从日本引渡职务犯罪案、邓小平照片署名权案、迟尚斌与深圳健力宝足球俱乐部的 “深足事件”等多起在国内外具有重特大影响案件。
本刊:罗律师您好。曾经有人说过,贫穷的人也许布衣素食,而富贵的人锦衣玉食,但贫穷的人从来不憎恨富人的裁缝和厨师,然而律师却身背这样的骂名,这句话从一个侧面道出了律师所处的环境。从一名司法干部到律师界的领军人物,您用一个刑辩女律师的精、气、神,写就了法、理、情,在荣誉和光环背后,一定有着鲜为人知的艰辛。
罗立彦:是的,我是1993年离开大连市司法局到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的。执业之后,本以为就此可以尽情地在律师这个广阔的空间自由挥洒自己的热情与豪迈,然而,这个我一心期盼的职业最先让我收获与品尝的,却是苦涩。
身体的倦。曾经问过一个年轻的律师为什么选择这个职业。他看着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律师可以赚钱,而且可以比较轻松、自由的赚钱。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多接几个案子,累的时候就给自己放个长假,过休闲的生活。听了他的话,我竟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才能不打击到这个怀揣着律师梦的年轻人,因为律师的工作从来都没有像他所想的那般轻松、自由过。
有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来形容律师的工作,他说律师的工作是时间上的全天候,空间上的全方位。我认为他说得很贴切。白天或和当事人谈案情,或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或到办案机关复印案卷材料,或在法院开庭,事务繁忙而冗杂。到了晚上,无人打扰,一颗心沉下来的时刻,也是律师沉入到案子中,研究辩护思路和方案的时刻。到了周末,大家都有空,人凑齐了,又是所里开会研究疑难复杂案件的重要时段。
对一个律师来说,似乎是没有理由、也没有资格休息的,因为总会有新的任务在前面等待着你,也总会有新的问题不断地来抢占你的大脑,催促着你思考,催促着你斟酌。对于律师,休假永远都不是单纯地享乐,因为假期往往也是一个律师静下心读书或者研究案件的 “黄金时段”。
如果说自由是大家对律师工作的一个错误解读,那么 “空中飞人”就是另一个美丽的误解。很多人羡慕律师可以飞来飞去到各地办案,可以去很多的地方。其实那么多美丽的自然风景,那么多新奇的民族风情,那么多别致的城市建筑,律师们留给那里的更多的却只是沉默的背影和匆匆的脚步。这边开完了庭那边还有一个被告人等着会见,那边会见完了又要赶到下一个地方交换证据材料。马不停蹄的到达,又马不停蹄的离开,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去游览和感受当地的风光,最多只能在离开的时候匆匆的往窗外一瞥,在心底默默地安慰自己,将来一定会找机会来旅游的。
心理的累。这种累来自于各种对律师职业的不理解。在法庭上律师的处境有时也很尴尬。律师在法庭上说少了,当事人或家属不满意,会说律师在庭上没讲几句话,公诉人私下会说律师水平如何差,辩护不到位等等;说多了法官又不高兴,随时都有可能打断你的发言,甚至限制你的发言时间,告诉你辩护词可以在庭后提交给法庭。
委托人找你办案,常会问你和某法官私交关系如何。遇到这种情况,我即使认识那个法官,也只能说我们是工作关系。委托人却认为你这是假装清高,他们就去找那些自称跟法院关系很熟的律师。
律师的电话好像24小时都必须是开着的,随时接听,当事人或者家属无论大小事都找你,不管是正午还是夜半,不管讲多长时间。他们认为付了律师费,律师就应该时刻提供服务。
为了一点与案件无关的小事情,被告人三天两头让看守所管教打电话要求律师去会见,恨不得律师就在看守所的外面住着,成天就办这一件案子。
当事人认为是证据的,你不取他会不高兴,甚至会投诉你。你取证了法院如果不采纳,他也对你不满意,认为你没有尽到职责。如果法院采纳了,检察院、公安局不满意,会千方百计来找律师的麻烦,如果证人改变证言,刑法第306条就成了悬在律师头上的一把剑。
这种累有时还来自律师同行。现在有很多法官说,我们希望见到那些有专业水平、善于研究案子、对当事人负责的律师,我们会很尊重他们的辩护观点,因为律师的意见会让我们比较全面的分析案件。可见,律师的办案水平会对法官、对判决产生一定的影响。你的辩护观点如果正确,法官是会采信的。问题是,现在有的年轻律师急功近利,往往热衷于拉关系跑路子,不去积极地为法官依法裁判提出可行的方案和意见。
我一直是坚持自己的处事原则和办案风格。我不会喝酒,别人说我 “你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怎么一到饭桌上就不会讲话了呢?”有人对此不理解:“你当律师的什么场面没见过,怎么能不会喝酒?”这些疑问说明一个问题,社会大众把律师职业与关系看得很重,相比之下,对律师的专业实力关注的少。
曾经有一个法官找我为他亲属办案,我说:“听说你不是和某律师很好吗?一周至少都能在一起喝一、二次酒。”没想到这位法官说: “他不行,整天喝酒哪有时间研究案子!这是我亲属的案子,让他做我不放心。”可是,我们的个别同行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不仅不自律,对于同行,也是贬损大过支持。
回想起当年我为同行陈德惠偷税案辩护,就曾有律师问我: “你为什么要管他……”面对他的不解,我反而陷入了疑惑:为什么我们的同行一旦出名了,就有人诋毁;一旦出事了,就有人窃喜?
律师同行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彼此欣赏。律师本来就是一个辛苦的职业,一个劳心的职业,承受着来自各方的压力,还要承受同一片屋檐下的隐痛,这不能不说是律师界的悲哀。
日本著名企业家松下幸之助说过: “一个行业内互相诋毁,这个行业是没有希望的。”律师不是一个人的代称,它是一个群体、一个职业、一种知识、一种力量的代称,是从事这个职业、为这个职业奋斗的所有人共同的名字。不能否认,律师之间存在竞争,但竞争之余,我们更应讲求一种 “共生”,也唯有 “共生”,才能在社会上形成一个有份量、有尊严的职业阶层,才能使律师这个名字意味着更大的价值、更多的荣光和更有力的担当。
内心的憾。上面这些都是来自于外部,还有一种苦闷来自我自己。那就是常常自责,有遗憾之感。每一个案子办完了,我都要回首好久,是不是有什么没有考虑到的地方,质证的时候这句话是不是这样说更好一些,对公诉人的反驳是不是那样说更恰当一些,对证人的发问是不是换种语气会更有利?每一次开完庭我都会给自己提出多少个问题,会思索很久。
本刊:身体的倦,心理的累,内心的憾,在律师的这条路上,您痛苦过、承受过。那么,为什么不放弃?为什么还要做?为什么要坚持这么久?难道做律师只有苦,就没有快乐?
罗立彦:我也常常这样问自己。18岁时看印度电影 《流浪者》,女主角律师丽达的身影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上,也给了我关于律师最初的启蒙和最美的想象。从小就爱打抱不平的我在丽达身上找到了完美的契合和寄托,一个光辉闪闪的律师梦也是从那时起就种下了,并最终在它的指引下,自己也真正成为了一名女律师。
每每遇到困难,我都会想起丽达,想起她的美丽和睿智,想起她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力挽狂澜的勇敢和坚强。丽达把我引进了律师的门,却没有告诉我律师的苦,这一份苦涩是我始料不及的,也曾让年轻的我很多次地困惑过:如果是丽达,她会怎么做,她是怎么做到的。在这条路上,一天天的实践,一天天的成长,不知不觉我也悟出了自己的答案,那就是在这条路上,我不单单收获过苦,也收获了快乐。
本刊:有耕耘必有收获的快乐,而且,用于丹老师的话说,您的快乐底气十足,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分享一下您的快乐吧。
罗立彦:有苦有乐,苦乐交集,因为乐,苦变得可以承受,因为苦,乐也变得更加芳醇。如果说是苦涩让我保持着清醒,那么是快乐给了我执著的力量。
挑战的快乐。首先是工作上的挑战。有很多人都问过我,为什么会选择做一个刑辩律师?这个问题包含着提问者对刑辩律师的认识。在他们眼中刑事辩护的对象都是罪犯,而且辩护必然要与代表国家公权力的公诉机关相对抗。
在我看来,刑辩的对抗性强,责任大,然而这正是刑辩的魅力所在。千案千面,每一个案子都是一份全新的考卷,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只有努力和不努力之别。为了寻求一个最佳的辩护方案,争取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律师需要进行周密的研究,反复的论证,而就在这一个个疑难、繁杂的案子的办理中,律师的缜密思维,律师的冷静智慧,律师的语言风格、律师的出庭风采将会得到最饱满的展现。
还有来自于知识上的挑战。挑战和刺激伴随着刑辩律师整个职业生涯,这份刺激来自于破案解答的过程中,也来自于对律师知识的严格考验中。律师是一个需要终生学习的职业,律师的办案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一个不断了解生活、了解社会的过程,一个不断体验、不断成长的过程。每天都有新的当事人给你提出新的问题,当事人是无限广度的,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领域,随之问题也是无穷的,各种问题不断地涌现,律师的大脑也是不停地被激活着,跳动着新鲜的想法。
为了了解被害人成伤的原因,需要学习人体结构、人体解剖方面的医学知识;学习有关痕迹、刀具、弹道等方面的刑侦学知识;经济犯罪案件经常会涉及会计学、税务、审计学、工程造价等专业;走私案件中走私物品的属性、关税税率和外贸、报关常识都是律师要掌握的,遇到走私珍稀动植物或制品的还要了解相似动植物之间的区别,对毒品案件要研究毒品的化学分类;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还要了解外国人与中国人在文化上的差异等等。
总之,在律师的世界里,知识的挑战随时随地都在发生,成就的快乐因为挑战也变得像一汪喷涌的泉水一样,源源不断。
情感的快乐。美国大律师丹诺曾说过: “我要做的不仅仅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不只是和控方、陪审团诡辩,更不是为了钱,而是想要去面对人们的希望、恐惧、绝望等各种情绪。”是的,每一个案件都有一个故事,一个与情感有关的故事,要么是案件本身,要么是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亲属,或是因爱,或是因恨,案件之外,人的情感曲折,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能或多或少地激荡着我的情感,或强或弱地震动着我的内心。
虽然办案不能掺杂个人情感,但人却会因案件而对情感的理解更丰富,感情上更加悲悯,更能以慈悲、同情和宽容的眼光看社会、看人类,进而把这种情感上升为一种责任,转化为一股力量。
因为这种责任,我一直都以一种积极的态度来面对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们全所大干了三天,每天都工作到凌晨,整理出5万多字的震后法律问题指南。参加央视的 《法律讲堂》 “罪与罚”系列栏目的节目制作,每期节目我都认真准备。法律问题也好,社会问题也好,只要认识到,只要能改变,只要有希望,就要努力争取解决。
成就的快乐。一个人无论曾经多么辉煌、多么富有,无论他是否罪恶滔天,是否十恶不赦,一旦被羁押、被起诉、面临审判,此时的他就是一个落难的人,一个弱者。律师,特别是刑辩律师,就是帮助当事人救治法律权利的人。如果说医生是为病人医治身体上的疾病;那么律师则是为当事人医治法律上的痛楚。医生会怀抱着病人康复的希望,为病人疗伤;同样律师也会全力维护被告人每一点法律上的权利。
西方一句名言道,银行家处置他人的金钱,牧师处置他人的精神追求,律师处置的是他人的困境。没错,为别人在困境中指明路径,在别人束手无策时拿出可能关乎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庭未来的对策,律师的价值,律师的成就感,在这一点上将得到最大的满足。
挑战,让我的每一天都是新鲜的,让我看世界的眼光始终是新奇的、渴望的、求知的;深情,让我的每一天都在感动中度过,让我看世界的眼光始终是和善的、仁慈的、悲悯的。成就,让我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让我看世界的眼光始终是愉悦的、欣喜的、自信的。挑战的激情、悲悯的深情和成就的热情,苦涩之中包裹着的快乐,让我欣慰让我知足。
本刊:您从事律师职业二十年,体味过苦,品尝过甜,岁月过去,滋味累积,演绎了对律师事业矢志不渝的心路历程。您能不能告诉我们,一个成功律师的诀窍何在?
罗立彦:热爱和执著。因为热爱所以执著,因为执著所以才愈加能体会其中的真味。这真味中有甜有苦,有笑有泪,有成功有失败。而真正的热爱不是仅仅追求它的甜,而是不再拒绝它的苦,真正的执著不是仅仅发生在成功后,而是发生在失败后。真正的热爱和执著是用勤奋和乐观雕刻成的一只笔,蘸着时间,一笔一笔地撰写。
真正的热爱和执著要勤奋。在我办公室的墙上,挂着我老母亲刺绣给我的 “天道酬勤”四个大字。在家里书房的墙上,挂着我弟弟送给我的木刻,也是 “天道酬勤”四个字。这里面包含着亲人对我的希冀,也包含着我对自己的勉励。很多人都对律师这一职业满怀着憧憬和向往,但真正要选择它,选择它作为自己的事业,那么也必须要选择勤奋。
法官的智慧在于选择,而律师的智慧在于发现。律师是依靠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一个好律师应当全身心的投入,他的血脉里应当时刻涌动着完整的人性与职业的激情。只有勤,才能把案子做细,做足,做实,才能发现案件的疑点,发现案件的破绽。
一个检查官这样说过:我们在庭上最怕的不是律师口才好,而是律师的逻辑严谨,思路缜密,对控方证据的质证意见穿透力强,举出的证据组合严密。要做到这一点,律师必然在勤字上下足了功夫,在案子上做好了功课。不要想走捷径,能够成为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并有精湛辩护技能的刑辩律师是要付出时间和精力的。
真正的热爱和执著要乐观。一个同学到我的办公室,看到我的工作状态后说,你整天好像在一个重症病房里,不烦恼、不厌倦吗?接触了那么多让人或可怜或可恨的事,你不郁闷吗?你看到社会更多阴暗面,不灰心、不冷漠吗?可为什么你从来都让人感觉很乐观呢?
是的,律师就是这样的一个职业,一个容易使人悲伤、愤恨的职业,也正因为是这样,更需要用乐观的态度和精神去面对、去克服,不断地切换自己的角色,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心情。
热爱一个职业不是一时的冲动,爱的持久,爱的恒温,爱的快乐需要一个乐观的态度作为源泉。尽管整天都与遇到困难的人、需要法律救助的人打交道,尽管整天看到的往往都是悲伤、痛苦、挣扎和迷茫。在这样的重症病房里,律师需要做的是调整心态,然后用自己的乐观感染当事人,给他们以信心和希望。只有乐观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只有乐观才会有支撑自己进而影响和改变别人的力量。
律师,这一被外行人视为带着光圈的职业,从来都有着它自身的不易和艰辛。刑辩律师更是如此,它比所有其他的职业更多一份苦涩与暗淡。最专注的眼神,最敏捷的思维,最严谨的态度和最坚强的品格——它要求的严苛与神秘交织,散发着无穷魅力,深深地吸引着我,指引着我,丰富着我。这样的一个事业,一个属于过去与未来的事业,一个汇聚睿智、善辩与勇敢的事业,一个凝结着我的苦与乐的事业,让我怎能不爱它,不执著于它。对于它,我愿意用一生来撰写,用我一生的热爱和执著撰写属于它的华彩篇章。
本刊:为慕绥新辩护是您受理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像慕绥新这样曾是高官的被告人和其他嫌疑人有什么不同?有人说,此案审判前就定了性,律师的作用不过是个摆设,您怎么看?
罗立彦:高官在法庭上就是一般人。我为上百个刑事被告人做过辩护,但为慕绥新这样的高官作辩护人还是第一次。他曾是特殊的人物,但在法律上,他不是特殊主体。对辩护人来说,他就是当事人,他和所有的被告人一样必须被平等对待。
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的尊严,看起来,一个是私人利益,一个是公共利益,但两者并不矛盾。律师的追求,受益的并不限于被告人。还有助于被告人从心理上真诚接受和承认法院的裁判,有助于公众对国家法律制度的权威性产生普遍的信服和尊重。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我认为,达到了这一目的的律师才算是好律师。
至于说此案辩护律师是不是摆设,本案开庭前,社会上的确有不少人都认为,判慕死刑早已定了,为他辩护不过是摆设,开庭也不过是走过场。我认为,这是公众法律观念中存在的误区所致。
这类大要案中律师不是摆设。比如:庭审中慕本人对起诉指控他受贿有异议的只有4起,辩护人却提出了11起,法院最终采纳了7起。慕本人不理解。他说我自己都认了,为什么你们律师还要讲。
这里有一个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问题。法定证据基础上形成的是法律事实,因法定证据不足而无法上升为法律事实就不能认定。律师辩护则应以法定证据为基础,法院判决也应以法定证据为依据。裁判结果足以看出,辩护人的参与对裁判结果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和作用,判决是从审判过程中产生的。
本刊:我们换个话题,谈谈您的书吧。 《找到辩点》让您将办案的历练和精髓变成了文字,展示了您对职业精神、价值、操守的深情守望。您是出于怎样的考虑要出这部书的?
罗立彦: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值得每一位律师感恩和珍惜,中国律师制度的完善值得每一位律师欣喜和振奋。然而,面对巨大的价值实现空间,虽然律师们内心充满了对成功和梦想的渴望,但,脚下的道路却满是荆棘。
做律师多年,我一直想把这一路的风景纪录下来,苦涩也好,喜悦也罢,经过岁月的打磨,都值得珍藏。认真梳理,重新体味当时的激情与艰辛,从中萃取和提炼办案的策略和技巧,在自我提升的同时,更期与读者共勉。这么多年一路走来的坎坷,一点一滴的收获,也想让同行们了解,同时为新执业的律师提供一点借鉴。
本刊:感谢您接收我们的采访。现在离您在市委党校学习已过去近30年了,欢迎您常回去看看。
罗立彦:谢谢,我会的。在党校两年的学习时光,给我留下了人生最美好的记忆,我会永远珍藏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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