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逼婚”现象的社会学解读
2014-03-29杨佳佳
杨佳佳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婚姻”既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一个不断更新、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社会问题,历来是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 2014 年春节,百合网投放的广告《因为爱不等待》因被网友认为带有浓烈的“逼婚”色彩遭到抵制,而近来“父母逼婚”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成为媒体、学者和大众等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 2014 年1 月,百合网联合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发布的《2013 年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1]显示,“80 后”是父母逼婚的主要年龄群,父母逼婚的招数也越来越多,前三位分别是:唐僧一样——不断地言语催促(43.6%);发动群众——亲朋群体施压(19.4%);赶鸭子上架——强行安排各种相亲约会(18.3%)。 对于“父母逼婚”现象出现的原因,以及由此引发的讨论,笔者拟从社会学的角度予以解读,力争对其形成一个较为清晰的认知并发现该现象的深层内涵。
一、何谓“父母逼婚”
百度百科将“父母逼婚”现象称为“中国式逼婚”,并定义为“父母用威胁和暴力手段强迫自己的儿女成婚”。 除此之外,还没有发现其他的界定。 笔者认为,此界定仅仅是现象层面的解释,“父母逼婚”现象的深层次内涵并不止于此,需要透过现象看到问题的内在实质。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迅猛发展,政治循序渐进,文化急速膨胀,社会风险与日剧增,一些传统的社会元素不断被颠覆或更新,一些现代的社会元素又不断在涌现。 在这种高强度、超常规的剧烈变迁背景下,传统的、沿袭了数千年的习俗观念被撕裂,有一种焦虑(婚姻焦虑)随即产生,因此,出现了“光棍村”、“剩女”、“《非诚勿扰》”、“相亲角”……笔者认为“父母逼婚”现象是伴随着社会变迁,特别是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社会观念、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等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巨大改变,给人们身心带来巨大的震荡和冲击,造成代际观念差异、情感焦虑和现实社会压力相互交织、碰撞而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特殊的“中国式婚姻焦虑”的表现形式,也是由父母对子女婚姻的理想预期与现实中子女婚姻实践的出入带来的。
二、父母为何逼婚
(一)传统与现代婚姻观念的激烈碰撞
婚姻观是人们关于婚姻的本质、婚姻幸福的基础以及婚姻中涉及的道德问题的基本看法。 它是个体的价值观在婚姻问题上的体现,对人们的择偶态度、家庭生活观念以及在婚姻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都具有导向作用。 婚姻观更是一个道德范畴,它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真实婚姻态度的反映,影响着人们的婚姻生活乃至一生的幸福。 人们的婚姻观不仅受到世界观的影响,还受到传统文化、社会道德规范及自身的道德观念的影响。[2]每个历史时期由于政治经济的历史文化因素的不同,婚姻观念也呈现出独特的色彩。
传统的婚姻观念中,“成家立业”、“结婚生子”常常与“孝”的伦理道德结合在一起,因此不结婚或者晚婚就是“不孝”的表现。 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一书中指出:“世界上还从来没有一个地方把婚姻视做当事人之间个人的事情,别的人不加过问的。 ”[3]这里所说的“私事”不是指和家庭或朋友有关的事情,而是指“个人的事情”,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的婚姻是由社会力量产生的。 虽然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国社会开始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人们的观念日益由保守趋向开放,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仍然是当今中国普遍的婚恋共识。 另外,中国是一个拥有普婚文化的国家,人们经常讲的“成家立业”、“安家立业”或“家成业就”,是指结婚组建家庭并建立事业,可见婚姻与事业一样都是人生中的大事,是关乎个人及家庭社会地位和社会声誉的大问题。 因此父母不得不为子女“操心”,所谓操心,就是父母要尽到抚养子女的责任,既包括将子女抚养成人,也包括为子女完成自己的“文化任务”——结婚,这种“文化任务”是依据人们一直以来所习惯的共识在行动,比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传宗接代”等。 因此父母在子女的婚姻上承担了重大的人生任务和文化意义,对子女的婚姻极为重视。
伴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受价值观多元化和功利思想的冲击,以及西方社会思想文化传入和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与碰撞的影响,人们的自我意识觉醒,并开始寻求在婚姻家庭中的自我价值。 婚姻观念从一元走向多元,呈现多元化的状态,从而不可避免地引发传统与现代婚姻观念的激烈碰撞与冲突,一些传统的婚姻观念消失了,另一些传统婚姻观则被保留下来但却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和特点。 这主要体现为:在择偶观念方面更加注重感情和人品;在生育观念方面对子女性别更加淡化;在婚姻观念方面更加强调自由和平等。
“父母逼婚”现象的出现是传统与现代婚姻观念激烈碰撞而产生的一种“婚姻焦虑”,现代青年男女的个体独立意识逐渐增强,传统的婚姻观被颠覆,发现自我、创造自我、展现自我的个性意识不断张扬,同时由于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他们可能会选择不婚或者晚婚,因此出现了“逼婚”与“反逼婚”的拉锯战。
(二)“家本位”与“个人本位”价值观念的激烈碰撞
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西方发达国家是个人本位社会,强调个人价值,中国则一向被认为是注重家本位的社会,强调个人的家庭和社会价值,也就是说人首先是家庭成员,然后才是社会公民,中国人从来都是“轻个人而重家庭,先家庭而后国家”的。[4]传统的家本位观念的内涵主要包括尊祖敬宗、讲求孝道、忠孝交融。“父母逼婚”,仅用父爱与母爱来解释是不够的,应当将其看做传统家本位观念的泛化或延伸,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成为一种行为规范或生活方式。 这既隐含着父母辈一个重要的预设——子女只有结婚并组建家庭才能获得幸福,同时也反映出这种行为规范带给父母辈的压力,如果违反或者打破,就会受到习惯、习俗和社会舆论的制约。 因此在他们的意识深处形成一种一以贯之的逻辑:“个人”在“家”面前是微不足道的。 换句话说就是,家庭或者家族的利益是最重要的、第一位的,个人的婚姻首先要考虑孝道的实现,即传宗接代。
然而受多种现代文化的冲击与洗礼,这种“家本位”的传统价值观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在逐渐发生变化。 有观点认为,转型期以来这种传统的家本位文化正在淡化或衰落,被日益明显的个人本位倾向所取代。 阎云翔等学者认为,中国社会出现了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所说的“第二现代性”时代的个体化特点,在家庭内部,这种个体化表现为家庭成员关系中个体重要性的增长,对个人隐私、独立性的强调和对个人选择和追求的尊重。[5]年轻一代是在改革开放时代宽松的社会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在成长过程中受传统与现代文化的双重影响。伴随着社会化程度的逐渐提高,年轻一代强调个体性、情感和自主空间,平等意识增强。个人本位的价值观在婚姻家庭方面主要有三个表现:对自我的强调、以爱情为婚姻基础和契约性原则。[6]其中对自我的强调与传统的以家庭或家族利益为重形成鲜明对比。
“父母逼婚”现象既是两代人在婚姻问题上所持不同价值观激烈碰撞的表现,同时也是一种代际冲突的表现。 这种父母对子女结婚的高期待与子女对婚姻积极性降低的矛盾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消除,需要两种观念的长时间磨合。
(三)不完善社会制度的催化作用
中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婚姻与家庭焦虑,不完全是社会急剧变迁的结果,也与我国推行的不当的公共政策密切相关,因而含有制度构建的成分。[7]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不确定因素的增多会导致社会结构“脆化”和社会规范“弱化”,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是人们产生“焦虑”的根源。 “不当的公共政策”主要是指我国当前不完善或不健全的养老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除此之外,老龄化社会、风险社会、独生子女政策等因素都导致父母对子女及子女未来的生活充满担忧,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充满恐惧。 传统的婚姻实质是通过建立男女两性特定的社会关系实现人类的再生产, 即婚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生育和传宗接代。[8]但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社会风险也不断地拉平、扩散,每个个体都可能面临着各种社会风险。这就促使父母辈力图通过缔结婚姻关系并组建家庭来为子女寻找一个安全依托。“谁来娶我的女儿? ”是上海市人民公园相亲角父母们的呼号和心声,这不仅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的爱,也隐藏着父母辈所面临的现实社会压力。
当代中国青年所承受之压力可以表述为“社会压力”,具体体现为代内压力和代际压力。[9]章友德认为:“如今就业压力不断加大,房价不断攀升,压在青年人头上的‘大山’越来越重。 而且伴随人均受教育年数的延长,高学历增多,谈恋爱时间变少,也让结婚年龄‘一推再推’”。[10]另一方面,父母祖辈、亲戚朋友等施加的压力,使得青年一代又承受着代际压力。 在这种双重社会压力的作用下,青年男女更多选择“反逼婚”,但这并不意味着青年男女厌恶婚姻。 2013 年蹿红网络的新词,如“土豪,我们做朋友吧”、“有本事咱们就结婚”、“马上有对象”、“1314”等作为一种词汇现象,反映了一个时期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和事务,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记录了一段情感历史,真实折射出转型期社会人的情感和心理状态,反映了广大青年对婚姻的期待与美好愿望。
三、“父母逼婚”是一种社会问题吗
“父母逼婚”现象的产生有文化层面的因素,也有制度层面的因素,是由于父母对子女婚姻的理想预期与现实中子女婚姻实践存在出入而出现的。 近来媒体对该现象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然而“父母逼婚”是不是一种社会问题呢? 尚有待于进一步分析。
社会问题是指一种或数种社会现象的失调影响了许多人的生活,引起了多数成员的注意,并破坏社会正常活动,需要动员社会力量才能解决。[11]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社会问题的界定主要有三个方面:(1)是否妨碍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协调发展;(2)是否损害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3)是否需要全社会力量才能解决。 而“父母逼婚”现象只是一种社会失调,引起多数人的注意,但并没有妨碍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且并非需要动员社会力量才能解决。 因此,从定义上看,“父母逼婚”并不符合社会问题的界定条件。
从社会问题的一般特征看,社会问题具有普遍性、特殊性、复杂性、反复性、潜伏性和破坏性等特征。[12]社会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表现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普遍存在,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或社会又具有各不相同的表现形式和性质。 当前出现的“父母逼婚”现象是在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发生的,且只存在某一社会群体中,不具有普遍性。 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反复性表现为社会问题之间彼此联系、彼此影响,往往是集中问题相伴而生、共同作用并且反反复复难以解决。 “父母逼婚”的产生虽然有制度和文化等层面上的因素,但没有反复性的特征,只要解决,就不会反复出现。 社会问题的破坏性表现为对社会的运行和人们的生活构成破坏作用,“父母逼婚”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一种阶段性的代际冲突,虽然会影响到家庭的和谐、个人的幸福,但对于整个社会和其他社会成员并没有造成破坏作用,且一旦子女结婚,父母便不再逼婚,这种现象随之消失。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说明“父母逼婚”现象不是一个社会问题,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由多种原因导致的代际之间关于婚姻问题的一种冲突,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中国式的婚姻焦虑”。 “父母逼婚”现象的出现,颠覆了婚姻的传统,挑战着家庭的意义,这种转型时期特殊的“中国式婚姻焦虑”的出现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 第一,反映出当前社会全面转型给父母辈带来的内在观念和外在行为的冲击,使父母陷在“爱”与“恐惧”之中;第二,从侧面折射出当前青年男女婚姻观念已经或者正在发生重大转变,从一元走向多元,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第三,说明青年男女在婚姻选择方面呈现出理性化的特点,没有将结婚作为目的或者任务,更多的是对美好婚姻或者合适婚姻的期望与追求,这种行为是建立在工具理性基础之上的对个体合法身份的自我规定与认同,对传统的婚恋观念的彻底颠覆,也是在意识深处以个体为中心、以自我意志为指向的现代道德理性的体现。 化解“父母逼婚”,不仅需要父母和子女都作出适当的妥协让步,更需要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关注和研究,才能助益于处于婚姻焦虑中的国人和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
[1]环球网.2013 年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出炉[EB/OL].http://www.techweb.com.cn/news/2014-01-15/1381365.shtml,2014-1-15.
[2]黄慧.中国80 后独生子女婚姻观研究——以中部地区调查为例[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2012:9-10.
[3]费孝通.生育制度[M].商务印书馆,1999: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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