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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经济的再思考
——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体会

2014-03-28朱君奇王立胜

昌吉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计划

朱君奇王立胜

(1,2.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 日照 276826)

关于计划经济的再思考
——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体会

朱君奇1王立胜2

(1,2.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 日照 276826)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在行为哲学、逻辑预设和纠错机制等方面都有着根本区别。计划经济的理论构想堪称“完美”,但其在制度设计上有不能克服的“基因”缺陷。除了技术上的可行性存在争议之外,实行计划经济的“政治风险”更加令人担忧。计划经济必然高度中央集权,这使它具有“不可逆性”,很容易陷入“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改革怪圈。中国新一轮的简政放权要想彻底摆脱这一怪圈就必须告别“计划”、拥抱“市场”,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简政放权;改革悖论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全新论断,这被视作我国市场化改革道路上的又一里程碑。一般认为,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其根本特征就是否定和排斥市场调节机制,完全由政府通过经济计划进行资源配置。对于中国的改革事业来说,告别“计划”与拥抱“市场”是一体两面的,构建市场经济与摒弃计划经济是同一个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计划经济对于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直到改革开放35年后的今天,计划思维在我们的经济工作中依然若隐若现、挥之不去。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踏上市场化改革新征程的重要时间节点上,对作为转轨起点和改革对象的计划经济做一个再回顾和再思考,对于我们认清其制度缺陷、坚定市场化改革方向,进而深刻领会《决定》精神都将有所裨益。以史为鉴,让历史照亮未来的路,不再犯“后人复哀后人”的错误,正是本文的写作初衷之所在。

苏东剧变标志着计划经济在与市场经济历时70年的马拉松式赛跑中败下阵来,前计划经济国家纷纷走上了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转轨之路。嗣后,计划经济式微,自由市场经济则被“定于一尊”,这一场景被自由主义学者弗朗西斯·福山描绘为“历史的终结”。但是,计划经济思想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其拥趸依然活跃在国际学术界。额内斯塔·曼德尔、伯特尔·奥尔曼、埃里克斯·卡利尼克斯等少数计划经济理论的“坚守者”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计划经济,而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根本抵牾、格格不入。[1]他们反对“市场社会主义”关于市场是一种政治上“中性”的资源配置方式的论断,他们认为“资本主义更重要的特征是市场而非私有制”,“市场社会主义

者错认为市场是开罐头的起子,而它真正的作用是绞肉机”。[2]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自由市场经济再次面临周期性经济衰退的考验,经济自由主义的光芒开始褪色,而国家干预主义和计划经济思潮则重新泛起。改革开放35年之后的中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旧的经济发展模式疲态尽显,斯托雷平式的私有化改革带来的贫富分化等社会矛盾也不断凸显,“改革红利”有释放殆尽的苗头。众所周知,历次“三中全会”都是召开在事关改革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也是这样。就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不久,2013年7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安德鲁·克莱曼诟病市场经济的新著《大失败——资本主义生产大衰退的根本原因》在国内出版,引起了广泛关注。抚今追昔,一些人不免流露出了对计划经济浪漫化色彩的怀念和对市场经济的质疑。诚然,市场经济存在缺陷,这是不争的事实。但相较来说,市场经济却是人类社会已知的“最不坏”的经济体制,因为计划经济的体制弊端更加明显和无法克服。正是在这个关键时刻,中共中央召开了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澄清了思想混乱,确定了改革的正确方向。本文结合对《决定》的学习,试图通过回望历史和展望未来,对我们既熟悉又陌生、渐行渐远又若即若离的计划经济做一个再探讨和再反思,这对于我们从历史的深度理解和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定会有所帮助。

二、计划经济的“完美”构想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萨缪尔森认为:“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一个社会如何利用稀缺资源生产有价值的物品和劳务,并将它们在不同的人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人类社会,无论它是一个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还是一个中央计划型的经济体,抑或是一个孤立的部落社会,都必须面对和回答三个最根本的经济问题——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3]由自由市场中的个人和私有企业来回答这三个根本问题的体制就是市场经济(Market Economy),由中央政府的计划来回答这三个根本问题的体制就是计划经济(Planned Economy)。

计划经济追求尽善尽美的顶层设计,它设想:由先知先觉的中央计划管理机构对未来一个时期(一年或五年)全国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做出尽可能周密、精细的计划,在计划经代议机关审议通过之后即上升为具有强制力的法律。全国的总计划被分拆后,再自上而下的层层下达部署,生产任务被细分落实到工厂、车间、生产线,直至工人个体。中央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各工厂车间必须严格照此执行,违背计划或完不成计划任务的,都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政治责任甚至法律责任。这样,整个国民经济就被中央的严密计划整合为一部“大机器”,所有环节都无缝对接、环环相扣,而每个工人都是这部精密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大家各安其分、各司其职、各得其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计划经济的这一完美构想要变为现实,就必须制定和严格遵守更为精细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其区别于“非计划经济”的特点包括了:中央有令行禁止的绝对权威,单一制经济结构形式,全国一盘棋,避免地方打“小算盘”,一竿子插到底的科层化文官体制,技术官僚治厂,一长制(厂长负责制),严格的规章制度,经济效益至上,追求计划最优化,奉行数理经济学,注重供需平衡,强调逐级核算,采用“数目字管理”。如此这般,“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4]

三、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比较

(一)逻辑预设不同

计划经济宣扬极端的理性主义,是启蒙运动以来的工业文明时代“工具理性无限扩张”的产物,它的基本思路就是通过各种理论上最优化的

“整体设计”,来实现经济过程乃至整个社会运行的“科学化”。哈耶克认为,正是因为人们过于相信理性的万能,才误入了计划经济的深渊。计划经济的制度设计基于“信息完全”和人有“绝对理性”的假设,而市场经济则强调“信息不对称”和人的“有限理性”。市场经济遵循经验主义哲学,注重历史传承,体现出哈耶克所谓的“进化论理性主义”。基于历史决定论的先验主义,计划经济注重逻辑推演,体现了哈耶克所谓的“建构论理性主义”。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都是与工业文明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且自负盈亏,因此也强调生产的组织性、集约性、科学性和计划性,企业之间才处于相互竞争的“无政府状态”。马克思把市场经济中“企业内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间的矛盾”视作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之一,他开出的“药方”就是构建“社会大工厂”,透过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把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包罗万象的“大工厂”,把市场经济中仅在企业内部运用的“有计划按比例”生产的模式扩大运用到整个社会,将整个社会大生产都纳入中央计划的轨道,使得宏观经济运行和微观企业生产都避免了“无政府状态”,以利于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支持计划经济的工程师和经济学家们设想:中央政府通过一个科学、严密、周全的计划,能够像市场经济中的职业经理管理一个公司那样来管理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转;通过科学管理,让整个社会化大生产像市场经济中的工厂内部生产那样具有计划性。所以,计划经济的行为逻辑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个国家=一个工厂”。从列宁对泰勒制的情有独钟,到斯大林时代形成系统化的“马钢宪法”,再到勃列日涅夫时代大兴数理经济学,利用大型计算机构建资源要素配置的最优化数理模型,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日臻完善,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科学计划体系,把人类的理性发挥到了极致,其计划内容之包罗万象、精细严密,落实之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甚至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

(二)纠错机制不同

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只能在不断的试错与纠错的循环往复中达到供需均衡,在这一动态过程中难免会有资源浪费,而且“交易成本”高昂,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也极易导致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计划经济针对市场经济的这些缺陷设计了一种预先纠错的机制,它试图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微观企业生产都事先做出周密的计划,以省去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的“交易费用”,避免资源浪费,实现物尽其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生产是盲目的,产品要上市后才能发现决策偏差(过剩或不足),然后再根据市场的信息反馈进行调整,要在一次次试错中达到市场均衡,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整体主义”者认为,完全可以把一切经济活动事先计划好,把均衡关系通过精密的数学计算预先建立起来,使得生产一开始就根据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原则进行,以免除接触市场以后才发现的种种错误,避免不必要的效率损失。如果说市场经济是一种追求“动态均衡”的“事后纠错”的经济体制,那么计划经济就是一种追求“静态均衡”的“预先纠错”的经济体制。仅仅就实现经济均衡和资源最优配置而言,计划经济在理论上不亚于通过市场的即时纠错机制建立的“动态均衡”。单纯从数理逻辑的角度看,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都是合乎经济理性的,理论上都是科学的,逻辑上都是自洽的。

这种“预先纠错”的经济体制在理论上似乎很完美,它追求投入-产出(I/O)函数的最优化,所以它的实物生产效率(即单纯以产品数量计量的生产效率)还是相当高的。这一制度设计的最大缺陷,不在于它低效率,而在于它不是以人为本。计划的设计无论如何科学严密,也是不考虑“消费者主权”和个体主观偏好差异的。它把千差万别的个人当作整齐划一、没有生命的物体或者生产-分配-消费机器上的一个零件来看待(就

像乔治·奥威尔的政治讽喻小说《1984》描绘的那样)。这种体制完全可以给一千个人按照最优化原则配置一千双鞋,不多也不少,刚刚好,既没有过剩也没有不足。它也可以通过精密、复杂的数学计算做到所有的原料、设备、人员都物尽其用。由中央的严密计划根据制造一千双鞋所需要的皮革、布料、橡胶来统一调拨物资,所有的生产步骤都按部就班、环环紧扣、精确衔接。它能做到让每个人都有鞋穿,但惟独不考虑个人的主观偏好,因此只能硬性配给,个人没有其他选择,只得被动接受。[5]计划经济越是一板一眼、一丝不苟,就越“不食人间烟火”,因为它不考虑千差万别的个人偏好,而是强求一律。所以,相较于欧美等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琳琅满目、精巧美观,“苏联制造”素来以“傻大黑粗”但经久耐用著称于世。可见,在“效用”生产效率(即以产品满足人的主观需要的能力来计量的生产效率)方面,“见物不见人”的计划经济远远不如时时面向消费者的市场经济。

四、围绕计划经济可行性的争论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关于计划经济的“完美”构想能否实现的问题,引起了奥地利学派的米塞斯、哈耶克和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兰格、科学管理理论的创立者泰勒等人旷日持久的论战。

计划经济的支持者认为,随着电脑时代的到来,人类的信息处理能力将足以对海量经济信息进行收集、存储、计算,从而逼真的模拟市场竞争,再通过求解一组联立的经济均衡方程来确定配置资源的最优化组合,进而制定出日臻完美的经济计划。针对有人质疑:求解包含海量经济数据的几百万个数学方程超出了人类的计算能力问题,兰格理直气壮地回击道:“这有什么难处?让我们把联立方程放进一架电子计算机,我们将在一秒钟内得到它们的解。”[6]兰格认为只要有了现代计算机,就可以实现列宁设想的“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全民的、包罗万象的、无处不在的、最精确、最认真的计算。”[7]这被哈耶克等人揶揄为“电脑乌托邦”。以效率理论大师著称的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认为计划经济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如果计划足够“科学”,那么“社会主义国家会比基于财产私有制的市场经济国家更好地把经济引向均衡”。即使不能更好,起码不会更糟。在帕累托看来惟一的问题就在于:人类的计算能力和水平是否能够达到产生这种“科学计划”的高度,“如果我们考虑4000万人口和几千种商品产生的巨额数量的方程,这将不是数学帮助了经济学,而是经济学帮助了数学。”[8]泰勒详细论证了巴罗尼提出的由中央计划机关模拟市场运作的“试错法”,这迫使奥地利学派也承认计划经济在理论上是可行的,论战主题自此转入了探讨计划经济的现实可能性问题。

反对者则认为,计划经济的“完全信息假定”和“单一利益主体假定”都是不成立的,而且由于经济变量的无限性,通过构建数理模型,把国民经济的所有参数代入一个超多元的方程组,求出一系列的生产、分配函数是不现实的,是人类的理性力有不逮的。虽然科学进步能成倍的提高人类的计算能力,但它更会使信息的产生速度成几何级数增加,所以计划经济梦想的“电脑乌托邦”永远不会实现。哈耶克认为,社会主义者的这一构想是人类“致命的自负”和“理性的僭妄”。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变数层出不穷,受信息不完全和人类计算能力的限制,通过巨细无遗的科学计算对无限复杂、瞬息万变的经济活动进行预先“计划”是不现实的。

计划经济固然具有集中统一、令行禁止的优势,但这一体制的弊端也同样明显。在等级森严的计划体系中,经济决策高度集中,企业缺乏自主权,其创新活力被窒息和扼杀了。企业关注的焦点只是完成计划内的硬性任务,而缺乏改善工艺、提高质量、增加利润和增强竞争力的基本动机。科尔奈认为:资本主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到“硬预算约束”,而社会主义的企业缺乏竞争压力,仅受“软预算约束”,它的经营失败能

够通过“成本外部化”,得到政府的援助,一切后果由政府“兜底”,企业无破产倒闭之虞。因此,软预算约束条件下的国有企业就像被政府的“父爱”宠坏的孩子,缺乏市场经济残酷的淘汰机制磨砺出来的竞争力。[9]计划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比市场经济要弱得多,所以其实际运行效率(特别是创新效率和效用生产效率)比市场经济也差得多。

五、计划经济的“政治风险”

计划经济在技术上的可行性是大可质疑的,其长期运行效率和质量相较于法治化的市场经济要差得多,这已经被苏联、东欧等十余个前计划经济国家的实践所证明。此外,实行计划经济会出现“老大哥”专政的“政治风险”更加令人担忧。计划经济试图将包括思想在内的一切人类活动都纳入“计划”之中,这种“极权主义”倾向会导致国家肆意对个人自由的强制性剥夺,其结局必然是悲剧性的“通往奴役之路”。“在一个自由竞争的社会里,如果某人拒绝满足我们的需求,我们还可以找其他人。但如果我们面对的只有一个垄断者,那就只有任他宰割。”同样的道理,如果政府控制了人民的饭碗,也就控制了人民的一切,因此人民必须保有离开政府也能吃饭的自由,而计划经济正是要剥夺这一“消极自由”,即免于强制的自由。而且,政府的“计划”不可能只停留在经济领域,而是会无限扩张。“各种经济现象之间密切的相互依存使我们不容易使计划恰好停止在我们所希望的限度内,并且市场的自由活动所受的阻碍一旦超过了一定的程度,计划者就被迫将管制范围加以扩展,直到它变得无所不包为止。”[10]

20世纪30-40年代,计划经济思潮在中国思想界开始广泛传播的初期,蒋硕杰就曾敏锐指出:“经济平等重于政治民主”的看法是非常危险的。在全面的计划经济之下,生产事业尽属国营,全国的就业人员,尽属政府之公务员或雇员,有野心的政府即可利用之以控制全国人事之黜陟。在集体的计划经济之下,一切商品之生产与分配以及生产因素之配布,无不在政府统制之下。如此庞大的权力如何能防止其不被滥用?英儒阿克顿尝谓:“权力必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使人腐败。”然而计划经济下政府之经济统制大权,能不使统制当局腐化否?这是决定经济制度时必需慎重考虑的大问题。固然我们可以说在民主政治之下,反对党的批评与监督,及数年一度之普选,可以使当权政府不敢不为民众的福利行施其职权,否则在下届普选时必将丧失其政权。但是这种看法实在过于肤浅,因为问题的核心是在完全的计划经济之下,政府可以控制全国的就业机会。“在朝党”难免不利用其黜陟之权排斥异己,使反对者在本国内无容身之地,如此,反对党自然难以立足。民主政治纵使不完全消灭亦将徒具虚名而已。我们放眼看看所有过去及现在实行集体统制经济的国家,何以都没有健全的反对党存在,就可以明了这决不是偶然的现象。民主政治的存在,需要人民在政府所控制的机关之外,另有谋生及发展之途径。[11]哈耶克和蒋硕杰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必然滋生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的“政治风险”的担心,同样在二战后计划经济各国的政治实践中得到了印证。计划经济是一种企图毕其功于一役的解决一切经济问题的“总体性工程”,其实质是通过政府的强制力来为整个社会安排一个价值偏好序列。计划经济排斥市场竞争,在损害经济效率的同时,还会破坏法制、践踏人权、吞噬自由。当人的“经济自由”被剥夺,政治自由和政治平等便成为空中楼阁。

应该说,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思潮演进中一以贯之的经济体制取向。列宁认为计划经济和公有制是消灭剥削、实现政治和经济平等的终极手段。他1906年在《土地问题和争取自由的斗争》一文中曾指出“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的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实行巨大的

社会化的计划经济,同时把所有的土地、工厂的所有权都转交给工人阶级,才能消灭一切剥削。”[12]计划经济最原初的理想和目标是解放劳动者,然而这个目标却要通过国家对社会和个人的全面控制来实现。斯大林之后的计划经济就是陷入了这么一个悖论,实践偏离了其原初的理论设想,最终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六、计划经济的“改革悖论”

(一)计划经济必然高度集权

计划经济是基于“建构理性”的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整体性设计,其系统性、严密性的特点,要求高度的中央集权,即必须有一个核心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的指挥控制整个经济体的生产和分配,从而形成一个科层化、集权化的经济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密不透风、紧密衔接,容不得半点“杂质”,容不得自由散漫,地方和企业一定要服从中央计划,否则整个系统就会紊乱,甚至有崩溃之虞。如果地方可以无视、怠慢甚至明火执仗的冲击中央计划的话,这便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诸侯经济”无异。因此,计划经济天然的排斥地方各自为政的“山头”攀比和竞赛。苏联人解决地方离心离德、分散主义的办法便是采用高度一元化的经济领导体制。可以说,没有中央对地方如臂使指的绝对控制,计划经济便无从谈起。要实现上述生产过程的环环相扣和产品分配的无障碍,就必须以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一元化控制为前提,绝不不允许地方政府不听号令、各自为政,更排斥市场调节掺杂其间。因此,计划经济在宏观经济管理体制上高度中央集权的特征是由其“计划至上”的制度设计决定的,是源自制度基因的,是根深蒂固的。

列宁在1918年6月曾说:“共产主义要求全国大生产的最高度的集中,因此应该无条件的授权全俄中心直接管辖该部门的一切企业。……要剥夺全俄中心直接管辖该部门在全国的一切企业的权力,那就是地方主义的无政府工团主义,而不是共产主义。”[13]在1936年的全苏联工业总产值中,由联盟中央管理的工业产值占90%,地方管理的产值仅占10%。[14]与这一特点相适应,计划经济在体制“外观”上就突出的表现为:生产集中计划、供应统一调拨、产品统购统销、财政统收统支、外贸统进统出、劳动统包统配。

(二)计划经济的“不可逆性”

在一个按既定计划运转的、环环相扣的生产过程中,如果出现计划外的改变或创新,就会打破均衡,并形成骨牌效应,导致整个系统的紊乱。因此,计划经济的一个重大制度性缺陷就是压抑创新。在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经济体被“计划”捆得死死的,社会氛围死气沉沉,没有朝气,经济运行变得僵化、呆板,毫无创新活力。这迫使苏联人改弦更张,在斯大林之后的历代苏联领导人都试图通过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或者在计划体制中加入一点市场因子来为陷于停滞的经济注入活力。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都搞过类似“利别尔曼计划”的局部市场化改革和放权改革,但市场因子进入计划经济体内后,非但没有起到“活血化瘀”的功效,反而引起了混乱而不得不罢手。如此反复轮回,对计划经济的改革陷入了“一改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计划经济越纯粹,越容易“积重难返”,它具有“不可逆性”或“不可改革性”,任何小修小补都于事无补。然而吊诡的是,计划经济的这种“不可逆性”恰恰是由其“理性、科学性”的制度基因决定的。

市场经济中的每次交易都要货比三家,交易主体间是一种动态“柔性连接”关系。而计划经济中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事先以月度、季度、年度计划的形式确定好了的,购销合同往往一签五年,企业只能按部就班、一板一眼的照章办事,鲜有变化,因此企业之间是一种静态的“刚性连接”关系。如果现在向地方“放权”或者掺杂一点市场调节进来,企业间原有的协作关系就会被打乱,从而产生一连串的骨牌反应,导致生产、分配秩序的紊乱,进而导致整个经济系统的混乱。为

了避免“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悲剧,决策者不得不从地方和市场“收权”,重新退回到由中央计划统摄一切的集权状态,并把计划经济的“集约化、科学化”推向新的高度。

计划经济天然排斥自由交换,它绝不可能与市场“嫁接”。计划越科学严谨,加入地方自主性和市场因素后整个体制表现出的“排异”反应就越剧烈。苏联人便陷入了这样一个悖论:他们在科学计划上走得越远,想回头搞地方分权和市场化改革就越难。因为市场引入会引起原有分工协作链条的断裂,甚至使整个系统有崩溃之虞,这样的改革风险是内外交困的苏联承担不起的,这迫使他们又退回到纯粹中央计划经济的轨道。计划经济已经和这个国家紧紧地绑在了一起,骨肉相连、难解难分,因此苏联只能在计划科学化和管理集权化的道路上“一条道跑到黑”,绝无“逆向”渐进改革的可能。勃列日涅夫时代后期,苏联经济的计划性、科学性已经登峰造极、无以复加,然而计划经济固有的保守僵化、泯灭创新、不食人间烟火的弊端是再钻“最优化”的牛角尖也无法克服的。到八十年代中期,苏联的改革走入了“死胡同”,计划经济已经因为出现明显的边际效益递减而走到了穷途末路。苏联晚期的经济增长乏力,甚至已经陷于停滞。据苏联官方统计,其国内生产总值在50年代的年平均增长率达10%,1976年-1980年降低到了4.3%,1981年-1985年进一步降低到了3.6%,而美国中情局估计的增长率仅有0.6%。此外,苏联的劳动生产率在进入70年代之后也开始下降,苏联的国民生产总值在1985年终于被日本超过。[15]在苏联经济陷于长期停滞之际,欧美等市场经济国家却出现了以新自由主义崛起、信息技术革命、产业结构升级为支撑的“里根-撒切尔繁荣”。戈尔巴乔夫雄心勃勃的“加速战略”也以失败告终后,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俄罗斯及东欧诸国纷纷走上了彻底市场化改革的道路。但转轨谈何容易,之前的计划越科学严密,一旦“推倒重来”,放弃计划经济所要付出的代价(即改革阵痛)也就越大。

七、中国不成功的“放权”改革

苏联正是借助高度集权的斯大林模式,实现了高强度的工业化原始积累,仅用两个五年计划就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工业强国,这对于苦苦寻求救亡图存道路的中国知识精英无疑产生了重要的示范效应,计划经济思潮在民国年间即已受到朝野上下近乎一致的推崇。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照搬苏联模式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权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即剥夺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经济自主权,把一切稀缺资源分配权都集中于中央各经济管理部门,实行“条块分割、条条专政”。通过统一财经、撤销大区、成立“经济内阁”国家计委等决定性的步骤,中央政府逐步把分散在地方上的经济管理权力集中上收,再仿照苏联的“归口管理”模式,重新组织建立了新的经济管理体系。

一五计划时期,计划经济不负众望,在中国“初试啼声”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其弊端也很快暴露出来。计划经济由中央事无巨细的包办一切,“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无疑会打击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束缚他们的手脚。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统的过多、过死的弊端受到了基层生产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诟病。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应当“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1957年之后,在毛泽东的主持下,中央搞了两次大规模放权改革,把计划编制权、企业管理权、财税征管权、劳动用工权、基建项目审批权、投资管理权和信贷管理权等经济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和企业,意图给他们“松绑”,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国民经济的“跃进”式发展。但事与愿违,像苏联的改革一样,两次大规模的放权改革都导致了经济秩序的紊乱,不得不再次收回下放的经济权力,重新加强中央集权,把企业抓的死死的。改革前,中国的宏观经济管理权力两“放”两“收”,反反复复、进退失据,像苏联一

样陷入了“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改革怪圈。

薄一波在回顾和反思第一次“放权”改革时认为:计划经济的主要弊病就在于政府和企业的职能混合在一起,政府完全通过国家计划和行政命令调节经济的运行和资源的配置,而否认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在对经济的行政控制方面,随着“大跃进”的发动,不是一步步放得宽松,而是一步步勒得更紧。“1958年的经济管理权下放,带来的是一片混乱和无政府主义。下放太急促,发生失控,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根本原因还在于这次下放,只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力分配上作文章,不仅没有放开企业的手脚,反而把企业的手脚捆得更紧。中央虽然把权力下放给了地方,但在层层加码成为一时风尚的时候,地方政府管企业往往比中央管得更死,加码的任务更多,瞎指挥也更多。至于建立人民公社、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实行吃饭不要钱、取消计件工资等,更是对商品经济的沉重打击。把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看成与社会主义不相容的东西,这就是当时我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肤浅性和不科学性的主要表现。”[16]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又搞过一次“放权让利”的经济体制改革,力图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下,引入市场因素以“对冲”甚至克服计划经济统的过死的弊端,其实质就是苏联“利别尔曼计划”的翻版,其结果也与苏联后期花样翻新的经济改革别无二致,即在初期取得良好效果之后便呈现出“边际效应递减”的现象,最终归于失败。究其原因,中苏两国的历次改革(或“放权”或“局部市场化”)都没有触及制度根源,没有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主导稀缺资源配置的窠臼。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小修小补“万变不离其宗”,改革往往在中央和地方经济管理权力的重新分配上打转转,企业始终没有获得独立的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地位,也就不可能调动起真正的生产积极性。正如李先念所言:“我国已经不止一次改革经济体制,但是在企业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往往从行政权力的转移着眼多,往往在放了收,收了放的老套中循环,因而难以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17]整个八十年代,围绕市场与计划的主次关系,我国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提法数次反复,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的十四大上,才正式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此后十余年间形成的“强政府、弱市场”的新凯恩斯主义经济模式(或曰与华盛顿共识相对的北京共识)也很难说是完全的、彻底的市场经济。因为其计划经济残余浓重,中央政府通过其掌握的行政审批权和庞大的国有企业依然间接控制着宏观经济的运行,地方政府那只“闲不住的手”以超经济的行政手段对微观经济事务的干预也依然频繁且不受限制,“地方政府公司化”的趋势愈演愈烈。

八、走出“怪圈”

诚如1981年里根在其就职演说上所言:“政府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政府恰恰就是问题本身。”计划经济在近三十个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用政府的行政权力来主导资源配置,既损害效率又损害公平。“北京共识”指导下的“中国模式”在创造二十年高歌猛进的经济奇迹之后面临的发展瓶颈和转型困局,也说明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的不可持续,彻底的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必须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积极稳妥的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为此,就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

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为了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变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型”全能政府为市场经济时代的“服务型”有限政府,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微观经济事务的干预,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避免政府“越俎代庖”,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以来,再次启动“简政放权”。此次放权改革与以往有所不同,其重点在于政府向市场和社会放权,而不是中央向地方放权。例如:2013年5月,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1个行政审批项目(国发〔2013〕19号),其中取消71项,占78%,下放管理层级20项,仅占22%;2013年11月,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82个行政审批项目(国发〔2013〕44号),其中取消53项,占65%,下放管理层级29项,只占35%;2014年新年伊始,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个行政审批项目(国发〔2014〕5号),其中取消54项,占84%,下放管理层级10项,仅占16%。“取消”的比例远远大于“下放”的比例,这说明本次放权改革的实质是“放弃”权力,而非“下放”权力,不是把权力从左手转到右手,由“老子”传给“儿子”,而是真正卸权让位,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真正“还政于民”,培育公民社会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能力。

总之,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吃计划经济的“回头草”。唯如此,才能彻底摆脱“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强市场”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唯如此,才能“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

[1]彭必源.苏东剧变后西方学者对计划经济理论的坚守[J].社会主义研究,2006,(1).

[2]伯特尔·奥尔曼.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者之间的争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139.

[3]保罗·萨缪尔森.经济学[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6.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30.

[5]金雁,秦晖.十年沧桑:东欧诸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与思想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3-4.

[6]奥斯卡·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183.

[7]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7.

[8]伊特韦尔.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3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863.

[9]雅诺什·科尔奈.社会主义体制——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132.

[10]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103.

[11]蒋硕杰.经济制度之选择[A].新路,1947,1(3).黄岭峻.30-40年代中国思想界的计划经济思潮[C].近代史研究,2000,(2).

[12]列宁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124.

[13]列宁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367.

[14]程又中.苏联模式的兴衰[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140.

[15]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10:23-24.

[16]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723-724.

[17]李先念.李先念论财政金融贸易(下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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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469(2014)01-0022-09

2014-03-05

朱君奇(1986-),男,山东莱芜人,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方向:中共党史。王立胜(1963-),男,法学博士,曲阜师范大学山东新农村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农村发展和中国乡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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