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地区地方政权与封建中央政权关系刍议
2014-03-28戴楚洲
戴楚洲
(张家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 张家界 427000)
武陵地区地方政权与封建中央政权关系刍议
戴楚洲
(张家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 张家界 427000)
自秦汉王朝把武陵地区纳入中国版图以来,历代封建中央政权保持着对武陵地区地方政权的羁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武陵地区社会稳定。
臣属关系;羁縻关系;绥靖关系
自秦汉时期中央王朝推行郡县制度,把武陵地区纳入中国版图以来,历代封建王朝相继对武陵地区实行怀柔政策,保持朝廷与地方政权的羁縻关系。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虽然存在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时有农民战争爆发,但总的来说,封建统治者维护了武陵地区政治军事稳定,促进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互动。
一、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臣属关系
秦在统一六国后,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废除了先秦的封国建藩制度,将战国后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度推行到全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封建统治网络,从而强化封建国家机器。据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名民曰黔首。”[1]郡守为一郡最高长官,掌管全郡,直接受朝廷管辖。郡守之下设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又设监察御史,负责监察。各郡每年必须定期向朝廷报告本郡租税收入、户口统计和社会治安等情况。一郡之内辖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足万户的设县长,统治全县百姓。县令、县长均由朝廷派遣,其下设县尉,掌管全县军事;设县丞、助理县令、县长,负责司法裁判。一县之内分为若干乡,乡之下设有亭等基层组织,构成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秦统一六国后,在原巴国或者巴人居住地区设置巴郡、南郡和黔中郡三个郡,把巴国、楚国和巫郡一部分地并入南郡和黔中郡,分而治之。巴郡郡治设在江州(今重庆市),南郡郡治设在江陵 (今湖北省荆州市),黔中郡郡治设在沅陵。前316年,秦惠王派遣将士消灭巴国,设置巴郡。秦昭襄王二十七年(前280年),派遣司马错率兵攻克楚国黔中郡。《史记·秦本纪》还载:“(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为南郡……三十年 (前277年),蜀守 (张)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2]秦代黔中郡包括武陵地区大部分。唐代《元和郡县志》卷三十一载:“秦黔中故郡城在 (沅陵)县西二十里。”史学家认定秦代黔中郡郡址是沅陵县太常乡窑头古城。《湖北舆地记》认为施州在秦时属于南郡和黔中郡,因今恩施自治州北部曾属巫县。
西汉初年,沿袭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地方行政机构除沿袭秦朝的郡县制度外,汉初还分封诸侯王,形成郡国交错的局面。郡县官制承袭秦代,地方官僚仍由朝廷派遣。汉初,朝廷将黔中郡更名为武陵郡。顾祖禹说:“黔中城,(辰州)府西二十里,《括地志》秦黔中郡治此。汉改黔中郡为武陵郡,移理义陵,今溆浦县也。”[3]武陵郡郡治设在义陵县,在今湖南省溆浦县。据 《汉书》载:“武陵郡,(汉)高帝置,莽曰建平,属荆州。户三万四千一百七十七,口十八万五千七百五十八。县十三。”[4]其中,沅陵县治所在今沅陵县,含今沅陵县、泸溪县、吉首市。迁陵县治所在今保靖县龙溪乡四方城,含今保靖县、松桃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各一部分。酉阳县治所在今永顺县芙蓉镇,含今永顺县、古丈县、龙山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德江县、思南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各一部分。义陵县含今溆浦县。佷山县治所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含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及鹤峰县一部分。零阳县治所在慈利县零阳镇,含今慈利县、永定区、石门县、临澧县、澧县和津市市一部分。充县治所在永定区古城堤,含今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慈利县西北部、鹤峰县南部、来凤县、利川市、宣恩县及咸丰县各一部分。南郡辖巫县、夷陵等县,巫县含今巴东县、建始县和恩施市等地。夷陵县含今夷陵区、西陵区、点军区和伍家岗区等地。东汉继承西汉之制,武陵地区郡县建置变动较少,武陵郡治所迁至临沅县,在今湖南省常德市市城区。
三国至隋,由于封建朝廷长期处于动荡不安状态,因而对武陵地区的控制时弱时强,致使武陵地区建置变动不大。赤壁之战结束以后,刘备占有武陵等郡。关羽失荆州后,武陵郡长期属吴。吴分武陵郡置天门郡 (郡治在今张家界市城区),析充县置溇中县,县治在今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武陵郡辖区虽然缩小,但是仍然保留十一个县,并从酉阳县分设黔阳县 (含龙山县)等地,郡治仍在临沅县。吴置建平郡,辖巫县、建始县、沙渠县等县。吴置宜都郡,辖佷山县、夷道等县。隋朝统一中国以后,继续加强对武陵地区的统治。隋初,朝廷将施州改为清江郡,辖开夷 (今咸丰县、黔江区)、建始、盐水、巴山 (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等五县。隋炀帝改崇州为澧阳郡,辖崇义县、慈利县等县,并设沅陵郡,辖沅陵、大乡 (今永顺县)等五县。这些郡县均由朝廷直接派遣官吏控制。对于表示愿意归顺的少数民族首领,委以官爵,治理其地;或者薄徭轻役,重加厚赐,甚至互为婚姻,以示笼络。如果反抗,就派兵镇压。
总之,从秦至隋,各个封建朝廷虽在武陵民族地区设置郡县,委派臣僚。但是,控制比较松弛,时断时续。加之战争较为频繁,社会动荡不安,各个民族势力变化较大,活动范围时大时小。因此,尚处于很不稳定的状态。
二、唐宋时期的羁縻关系
唐代,朝廷对武陵地区实行羁縻政策,建立羁縻州县制度,利用归服的少数民族首领治理其地。唐初,取得三峡一带以后,即以 “巴酋长子弟,量才授仕,置之左右”[5]。清代 《同治来凤县志》记载:“唐初,溪洞蛮归顺者,世授刺史,置羁縻(州)、县。隶于都督府,为授世职之始。”如冉安昌被封为思州招慰史,田世康为黔州刺史。唐文宗开成元年 (836年),曾授田英为溪州刺史。
在唐末农民起义和藩镇割据之际,溪州等地向姓、覃姓、田姓和彭姓土家首领相继而起,分据其地。此后,彭仕愁经过多年经营,自署为溪州刺史后,势力日渐强大,割据地盘不断扩大。据 《宋史》载:除上溪州、中溪州、下溪州外,又有龙赐、天赐、忠顺、保静、感化、永顺、懿、安、远、新、洽、富、来、宁、南、顺、高等州,总计二十州,皆置刺史。土家彭氏为下溪州刺史兼都誓主,十九州皆隶,谓之誓下[6]。彭氏效法唐朝政治制度,在溪州之下,设立大乡县 (今永顺县、龙山县)和三亭县 (今保靖县及秀山县部分地),县下设团保,命官置吏。虽然仍受朝廷羁縻,实际俨然一个封建王国。彭氏势力强大之时,不断与马氏楚国争雄,攻打楚国的辰州和澧州。溪州战役失利以后,彭氏被迫与楚国签订 《复溪州铜柱记》。但是,其政治地位和管辖地域得到楚国确认。楚王马希范仍授彭士愁为溪州刺史,继续管辖溪州、锦州和奖州,为彭氏统治湘西土家地区八百余年的世业奠定了基础。彭士愁死后,其长子彭师裕世袭静边都誓主、下溪州刺史职。
宋初,朝廷在荆湖路设置38个羁縻州,如湘西北设上溪州、下溪州、南渭州、施溶州、保静州和柿溪州6个羁縻州,鄂西南设富州、顺州、高州、安定州、感化州和保顺州等羁縻州。夔州路设置思州和南平州等49个羁縻州。宋代,朝廷对武陵地区继续实行羁縻政策,利用少数民族酋长自行镇抚。宋初,朝廷任命彭师裕长子彭允林为溪州刺史,任田洪赟为万州刺史,田景迁为珍州 (今宣恩县境)刺史。少数民族首领官职的任命、升降、调换都须朝廷认可,并可世袭。溪州刺史彭允林卒,其子彭师皎继为刺史。羁縻州效忠朝廷的土官还可得到升迁。富州 (今来凤县)刺史向通汉因献图有功而被宋真宗封为 “检校太傅”。对有功的羁縻州刺史,朝廷也曾用 “赐以疆土”的办法笼络土家首领。羁縻州刺史在各自管辖的领地内,除拥有任命下属官吏、统治土民的政治权力外,还拥有自己的武装——土兵。土兵是一种寓兵于农的组织,平时务农,战时出征。宋朝往往利用土兵消灭异己势力或者利用土兵解决本民族内部争端。
唐宋时期,封建王朝在武陵地区设置羁縻州县,依靠少数民族首领自理其地。羁縻州县与朝廷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承袭与朝贡两个方面,朝廷除向各族首领索取贡品外,还要征调各个羁縻州县兵马。
(一)承袭
羁縻州刺史世代承袭,必须经过朝廷任命。如高州刺史田景迁死后,其子田彦伊袭父职为刺史。但是,都誓主彭氏所隶20个羁縻州承袭之法略有不同。据 《宋史》载:“州将承袭,都誓主率群酋合议,子孙若弟、侄、亲堂之当立者,具州名移辰州为保证,申钤辖司从闻,乃赐敕告、印符,受命者隔江北望拜谢。”[7]
(二)朝贡
朝廷不向羁縻州百姓征收赋税,但各州首领须向朝廷纳贡。朝廷要求羁縻州进贡臣服,并非利其物,而是承认其正统,维护君臣关系。羁縻州刺史向朝廷进贡,得到朝廷回赐,以巩固其统治地位。据 《宋史》载:“(乾德)四年 (966年),南州进铜鼓内附,下溪州刺史田思迁亦以铜鼓、虎皮、麝脐来贡…… (开宝)九年 (976年),奖州刺史田处达以丹砂、石英来贡。”[8]
三、元明清时期的绥靖关系
从元代起,朝廷始在武陵地区建立土司机构,推行绥靖 (安抚)政策,以使武陵地区保持平静。土司制度的形成,使朝廷对武陵地区的控制加强,由唐宋时期的羁縻政策,变为能够实施有效地控制。
南宋末年,蒙古贵族采用招抚和镇压手段统一中国,武陵地区少数民族首领各霸一方,威福自恣。元世祖遂在至元年间 (1264—1294年)派遣使者发出招谕:“西南诸蛮部族酋长,能率部归附者,官不失职,民不失业。”[9]此后,许多部落首领相继归附,只有叉巴、散毛、容美等洞仍然反抗。叉巴洞向世雄兄弟率兵向东进攻,攻打澧州一带。元世祖敕湖广、四川两省合兵讨伐叉巴、散毛等地少数民族。在招抚过程中,朝廷对于愿意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委以土司官职,先后设立永顺宣抚司、新添葛蛮安抚司 (辖今保靖县等)、思州安抚司、慈利安抚司、柿溪宣抚司、桑植宣慰司、散毛安抚司、大旺安抚司、龙潭安抚司、高罗宣抚司、容美宣抚司、金峒安抚司、沿边溪洞宣慰司 (辖今酉阳、秀山等县)和石柱安抚司等土司,分别隶属湖广行省和四川行省管辖,对土司的官衔、义务、朝贡等作了具体规定,武陵地区土司制度基本形成。
明清时期,土司制度日臻完备。朝廷根据少数民族首领 “劳绩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分别授予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官职,并且准其子孙世代承袭。但是,土司的建置、职官、承袭、升降、裁革和朝贡、征调等都必须听命于朝廷。而各级土司王又以朝廷为靠山,接受封号、诰命,使其统治合法化,便于在各自辖区实行有效地统治。根据 《明史·地理志》《清史稿》和地方史志记载:明清时期,武陵地区设置的土司机构有永顺宣慰司、保靖宣慰司、桑植宣慰司、柿溪宣抚司、慈利宣抚司、茅冈长官司、施南宣抚司、散毛宣抚司、忠建宣抚司、容美宣抚司、镇南长官司、唐崖长官司、沙溪宣慰司、酉阳宣慰司、石柱宣慰司。明朝初年,黔东北设置过思州宣慰司和思南宣慰司。
土司机构的建立是朝廷对武陵地区进行有效控制的产物,其目的在于通过土司王加强对少数民族百姓的统治。土司时期的政治虽有其落后的一面,但它在武陵地区发展史上还是发挥了进步作用。土司机构的建立,使武陵地区地方政权和朝廷的关系更加密切,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各个土司世袭延续,使武陵地区社会秩序较之羁縻州县时期更加稳定。元明清土司时期,武陵地区地方政权与朝廷的关系,最主要的特征是:朝廷在政治上利用武陵地区土司职位承袭进行统治,在经济上承担朝贡义务,在军事上征调兵役。
(一)土司首领承袭
元明清时期,朝廷为了笼络各级土司首领,均实行世袭制度。土司首领职务世袭,是地方政权的主要特征。元代承袭之法,“土官病故,子侄兄弟袭之,无则妻承夫职。远方蛮夷,顽犷难制,必任土人,可以集事”[10]。明代承袭之法,据 《明史·职官志》载:“其子弟、族属、妻女、若婿及甥之袭替,胥从其俗。”石柱宣抚使马千乘死后,朝廷任命其妻秦良玉袭土司职。清代承袭规定较细,“准以嫡子嫡孙承袭,无嫡子嫡孙,则以庶子庶孙承袭。若无子孙则以弟或族人承袭;其土官之妻及婿,为土民所服者亦准承袭”[11]。为防假冒,必须亲赴吏部领取袭职号纸。正如 《明史》所载:“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12]这种规定有利于密切地方政权同朝廷的关系。
(二)土司首领朝贡
土司向朝廷进贡既是经济义务,也是土司与朝廷的联系方式。元代颇为重视各个少数民族土司朝贡,明确土司与朝廷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关系。朝廷把朝贡看作是:一则考察土司首领的 “归化之心”,对朝廷忠顺的程度;二则可籍使土司首领来京瞻仰 “天朝威仪”,使之诚心臣服。明代,土司进贡颇盛,进贡次数、进贡人数越来越多,贡品愈加愈大。如 《明史》载:“(洪武)九年 (1377年),永顺宣慰彭添保遣其弟义保等贡马及方物,赐衣、币有差。自是,每三年一入贡。永乐十六年,宣慰彭源之子 (彭)仲率土官部长六百六十七人贡马。”[13]到明代嘉靖年间 (1522—1566年),容美、龙潭、金洞等土司每年朝贡及运送贡物人员均达千人。后来,礼部规定,赴京进贡人数不能超过20人。贡品由黄蜡、黄连、麝香逐步扩大到贡马和楠木。《明史》又载:“(正德)十年 (1515年),(永顺)致仕宣慰彭世麒献大木三十,次者二百,亲督运至京。子 (彭)明辅所进如之。赐敕褒谕,赏进奏人钞千贯。十三年 (1518年),世麒献大楠木四百七十,子明辅亦进大木备营造。诏世麒升都指挥使,赏蟒衣三袭,仍致仕;明辅授正三品散官,赏飞鱼服三袭,赐敕奖励,仍令镇巡官宴劳之。”[14]清代,贡制又有新的发展。土司不必派遣贡使进京朝贡,而是折成银两,就地交纳,作为军营兵饷之用,而且不给回赐,变成了经济剥削关系。正如近代学者魏源所说:“凡土司贡赋,或比一年一贡,或三年一贡,各因其土产、谷类、牛、马、皮、布,皆折以银,而合计于户部。”[15]
(三)朝廷征调土兵
明清时期,朝廷征调土兵或者镇压农民起义,保持社会稳定;或者抗击外国侵略者,维护祖国统一。
第一,镇压农民起义。朝廷征调政策的实质,毛奇龄在 《蛮司合志》中说得透彻:“以蛮治蛮,即以蛮攻蛮。溪洞之间,窃发时起,则被我征调,颇为易事,因立设土兵相制之法。”明代万历年间(1573—1622年),朝廷调湖广行省施州卫的四个宣抚使和八个安抚使随湖广总督李化龙镇压播州杨应龙起义。明代崇祯年间,张献忠起义军进攻长沙等地,偏沅巡抚调遣保靖土司土兵镇剿明末农民起义军。据清代 《彭氏族谱》载:“(彭)朝柱发精兵三千,晨夜援长 (沙)。如珍败走,朝柱追至江南望城坡下。时张献忠已破桃源,扎浮桥过白马渡。朝柱发兵守关隘,分哨堵截,大战数合,不分胜负。复遣 (舍)把日领兵抄袭,获大胜。”土司王愿意接受朝廷征调,为封建王朝统治阶级出力,主要是为取得爵禄赏赐。
第二,抵御外侮,保卫祖国。明代嘉靖年间,朝廷调遣湖广土兵抗击入侵中国东南沿海倭寇的战争是正义战争,湖广许多爱国土兵在抗倭战争中,取得了卓著战功,为祖国海疆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明世宗时,防务废弛,沿海空虚,日本海盗在我国东南沿海进行骚扰破坏。张经总督奏请朝廷征调湖广行省土兵前往东南沿海地区抗倭。永顺、保靖、桑植、茅冈、麻寮、容美、酉阳等土司土兵积极应征。嘉靖三十四年 (1555年)正月,永顺宣慰使彭翼南带领土兵围剿胜墩倭寇,斩首三百余级,首战告捷。同年四月,保靖土官彭守忠率领千余土兵,进攻三丈浦,斩倭寇二百八十余人。同年五月,聚集在柘林 (今江苏省奉贤)老巢的二万余名倭寇侵犯嘉兴地区。保靖土兵出奇制胜,败倭寇于石塘湾。倭寇受创,奔至王江泾。保靖土兵乘胜追击,永顺土兵拦路截击,倭寇腹背受击,损失惨重,被斩、擒一千九百多人。王江泾大捷是明代嘉靖年间抗倭以来第一次决定性的重大胜利,被 《明史》誉为 “东南战功第一”。嘉靖三十七年 (1558年)二月,宁波舟山倭寇恃险负隅顽抗。彭志显、唐仁、向仕禄等土家将领率领麻寮、大刺、镇溪、桑植六千土兵以及宣慰田世爵率领容美土兵先后抵达,四面围攻倭营,倭寇多被杀死,取得舟山大捷,浙江倭寇全被肃清。明代万历年间,朝纲不振,武将惧战。后金首领努尔哈赤举兵南侵,直逼辽阳。武陵地区土司土兵奉调出关,抗击后金,在抗金援辽战争中作出了历史贡献。明代万历四十八年 (1615年),保靖土兵日夜兼程,奔赴辽东。浑河战役,全军覆没。《明史》记载了保靖土司土兵血战浑河的史实,“万历四十七年 (1614年),调保靖兵五千,命宣慰彭象乾亲统援辽。四十八年(1615年),加象乾指挥使。象乾至涿州病。中夜,兵逃散者三千余人,部臣以闻。帝严旨责统兵者,并敕监军道沿途招抚。明年,象乾病,不能行,遣其子侄率亲兵出关,战于浑河,全军皆殁。”[16]石柱宣抚使秦良玉接到抗金援辽的诏令以后,派遣八千 “白杆兵”,万里援辽。天启元年 (1621年),石柱土司千余土兵血洒浑河。浑河战役之后,秦良玉与子马祥麟率领土兵奔赴榆关 (今山海关)前线,浴血备战,敌军溃退。因此,朝廷授予马祥麟为指挥使。后来,石柱土司将士奉命镇守山海关,后金士兵终不敢前。所以,明代熹宗皇帝御赐匾额:“忠义可嘉”,并赐秦良玉为诰命夫人,进二品章服。
[1][西汉]司马迁.秦始皇本纪[A].史记(卷六)[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西汉]司马迁.秦本纪[A].史记(卷五)[M].北京:中华书局,1982.
[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M].北京:中华书局:2005.
[4][西汉]班 固.地理志[A].汉书(卷二十八)[M].北京:中华书局,2007.
[5][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八)[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6][7][8][元]脱 脱,等.宋史(卷四百九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2010.
[9][明]宋 濂,等.元史(卷十)[M].北京:中华书局,1976.
[10][明]宋 濂,等.元史(卷二十六)[M].北京:中华书局,1976.
[11]吏部[A].大清会典(卷一百二十九)[M].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商务印书馆石印本.
[12][13][14][16][清]张廷玉,等.土司[A].明史(卷三百十)[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5][清]魏 源.雍正西南夷改流记[A].圣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4.
[责任编辑:小 于]
K207
A
1674-3652(2014)02-0034-05
2014-02-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武陵民族走廊多元文化互动与社会和谐发展研究”(06BMZ028)。
戴楚洲,男,湖南慈利县人,教授,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区域文化与民族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