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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结合三联动二突出”提升会计监督综合效应

2014-03-28福建省财政厅

财政监督 2014年12期
关键词:质量检查专项资金会计师

●福建省财政厅

坚持“四结合三联动二突出”提升会计监督综合效应

●福建省财政厅

一、以会计监督为主线,实行“四结合”检查,强化会计监督成效

(一)将会计监督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相结合

为加强部门预算的监督管理,福建省从2012年开始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2013年选择了部分省直部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在对这些省直部门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年度决算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进行检查的同时,相应将这些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纳入检查,全面反映省直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及经费使用等存在的问题,达到了全貌掌握省直部门的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对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资金管控,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二)将会计监督与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相结合

2013年围绕财政政策实施和省重大决策,选择工商发展资金、财政支农资金、省级就业资金、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融资担保风险补助资金等8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在检查专项资金补助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实施是否符合项目指南的同时,将获得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为申报专项资金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纳入检查,既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又检查项目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会计报告质量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立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同时,检查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不仅推动项目实施,还能促进单位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和执业质量。

(三)将会计监督与市县财政运行质量检查相结合

按照“五年一轮回”的要求,选择了永定、长汀等17个县区开展市县财政运行质量检查,对市县的财政收支质量、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土地出让金管理、国库管理、财政专户管理等进行检查的同时,对各市县财政会计基础工作、单位内部控制、会计核算质量、暂存暂付清理和往来款项核对等进行检查,为其“把脉”,寻找“症结”,帮助市县财政完善内部财务制度、提升会计核算水平,进一步推动市县财政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健全运行机制,提高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得到了市县财政的充分肯定。

(四)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相结合

在企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将为这些企业单位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也纳入检查,对其是否按照审计准则的程序、标准、要求等发表审计报告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与此同时,在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时,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对应的单位进行延伸,对该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做到相互延伸、相互印证,形成链条、便于处理,达到全面反映和了解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目的,对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以行业检查为重点,实行“三级联动”,整合会计监督力量

(一)统一方案、统一部署

一是制定了 《福建省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会计监督的检查行业、重点对象、检查内容、公示公告、检查时间、检查步骤、检查总结及相关问题都作了明确的安排和要求。二是召开了全省会计监督工作布置会,各市、县、区财政局监督部门负责人140多人参加,厅领导到会动员并做重要讲话,要求各市、县、区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全省联动检查。三是举办了全省业务培训班,包括检查的法律法规、检查的方法技巧、检查的廉政纪律等内容,理清了思路,充实了知识,为下一步开展检查打好基础。四是发布了《福建省财政厅201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将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要求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进行公示。五是提升检查信息化水平。全省一次性购买了101套检查软件,分配到每一个市、县、区,有力提高会计监督工作效率。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一是在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同时,由省里指定相关设区市牵头负责某一行业的会计监督的开展情况,包括收集检查过程中各地市存在的共性问题、检查结束后的全省汇总、撰写一份行业调研报告和一个行业典型案例等,以加强各设区市财政局的交流。二是实行交叉检查,选择南平、泉州、宁德三个设区市财政局开展异地循环检查,下发了《关于组织异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对异地检查内容、组织方式、处理处罚作了统一要求,促进了各设区市财政局提高业务能力。

(三)加强巡查,指导督促

一是以巡视、督导、交流、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全省联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分管厅领导和监督检查局同志多次深入各市、县、区进行巡视督导,帮助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从整体上推进全省联动检查工作的平衡推进,扩大检查工作成果。二是召开中期交流汇报会,于2013年6月3号召开了全省联动检查的交流汇报会,针对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以及处理处罚标准,下发了《关于对技工学校检查重点关注事项的通知》和 《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检查注意事项的通知》,进行了统一解答和安排。三是及时召开终期总结汇总会,全省联动检查于2013年9月25号召开了总结汇总会,对联动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总结了检查经验,探讨深化联动检查的机制,对进一步做好联动检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以规范监督为抓手,突出二个机制建设,提升会计监督水平

(一)突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行为

一是制定了 《福建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审理工作规则》,在审理原则、范围、内容、回避、程序和报告等方面进行规范,有效控制行政风险。二是制定《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规程》和《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事务所的检查范围、内容、组织、和处理处罚等进行规范,严格执法程序、统一处罚标准、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制订了 《福建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考评办法》,在检查方案、质量、结果、公示公告、工作创新等七个方面对市、县(区)进行细化考评。四是将会计监督检查纳入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重新梳理行政执法的程序,满足公共服务、决策支持、行政监督的网上行政执法体系的需求,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突出成果利用,提升监督成效

一是利用监督成果推动一些财政管理制度的出台。如通过对专项资金的检查,牵头拟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预算管理信用记录系统的暂行办法》,将骗取冒领财政专项资金和受到会计监督处理处罚的单位,记入全省预算管理信用记录系统,在3年内不再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再如,参与制定了《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31号令),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申报、执行、绩效管理、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进行规范,保障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二是利用监督成果促进一些资金管理办法的完善。如通过对全省技工学校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该行业普遍存在通过违规联合办学、转包教学和培训任务、虚报人数和课时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提交了《关于福建省技工学校会计监督及专项资金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向省政府报送了 《关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检查情况的报告》,得到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促进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完善了一批管理制度和办法。

三是利用监督成果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例。如在对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助和省级工商发展资金补助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骗取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申报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对一些问题比较严重、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例,将有关线索提交给纪检监察部门。■

(本栏目责任编辑: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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