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何以可能治理
2014-03-28乌尼儿其其格
林 兵,乌尼儿其其格
(1.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2.锡林郭勒盟 那日图苏木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 027200)
一、环境问题的复杂性
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愈演愈烈,呈现不断加重之势。从环境问题的视角来看,雾霾天气其实是综合性环境问题的表现形态。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虽然有所改善,但实际上并没有能够得到较好的治理。水、土壤等污染日益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持续增加。[1](P11-12)而据《环境绿皮书2007年度指标》表明,全国环境质量总体呈好转趋势,但形势不容乐观。[2](P240-253)此外,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也不容乐观。资料显示,1994-200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年均增长率约为4%。在排放总量中,二氧化碳的贡献高达83%。[3](P4)还有的数据显示,近10年来我国许多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雾霾天数都超过了1/3,有的城市甚至超过了一半。[4](P120)
虽然我国“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基本完成,但依然面临着较为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如大气污染中,雾霾天气日趋严重的情况已受到公众的普遍关注。而在2010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告》中,关于“大气环境”的指标中,还没有体现出PM 10及PM 2.5的数据。进入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雾霾天气的报道接连不断。“杭州市今年雾霾天数已达210天”、“北京市无论城区还是郊区,均属六级严重污染”、“全国多地遭遇雾霾天气,104座城市空气重污染。”·····。[5]据近期中国气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全国平均雾霾天数为4.7天,为1961年以来之最。其中,黑龙江、辽宁、河北等13省市均为历史同期最多。[6]事实上,在雾霾天气中,不仅是PM 2.5严重超标,其他如PM 10、SO 2及NO2等主要污染指标都徘徊在较高的超标浓度水平。当然,雾霾天气只是大气污染的表现形态之一。
毋庸置疑,雾霾天气逐渐增多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其形成的机理也已经十分明了,主要是污染物排放的持续增加,以及大气自净化能力的不断衰减,其形成是气象与污染相结合的产物。尤其是与工业排放、汽车尾气直接相关,我们仅看汽车方面的数据,2012年重庆市主城每天新增私家车近225辆,国家统计局2013年2月份公告指出,2012年全国私家车保有量为9309万辆,比2011年增长18.3%。[7]如此快速的汽车数量增加,对于大气环境治理显然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从环境治理的视角来看,雾霾天气只是诸多环境问题的表现形态之一,或者说是气候条件与环境问题相结合的产物。实际上,当下不同类型的环境问题之间都是相互关联与相互影响的。一方面,森林面积的减少不仅影响二氧化碳的吸收,也是导致水资源匮乏的主要原因。而草原沙化、荒漠化的直接后果就是沙尘天气的不断加剧,即环境风险问题日趋加大。而其主要原因在于:当代的环境问题是一个复合型的问题,当一种类型的环境问题加剧时,会引发或相伴其他类型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不仅人类的工业生产活动,社会生活方面(消费方式、生活方式)也是当下环境污染的直接来源。这意味着环境风险不仅来自于自然界,同时也来自于社会,而且更多的是来自于后者。
因此说,当下不同类型的环境问题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所谓的“蝴蝶效应”原理应当突破气候相互影响的范畴,用来表达不同类型环境问题之间的高度相关性。这表明,解决当下的环境问题会变得愈加困难,难度在于其成因的复杂性,即是经济、社会及文化等综合性因素导致的结果。换言之,既是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交互影响的结果,同时也使得我们面临着如何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寻求一种“纳什均衡”的选择问题,更是政府与社会如何寻求一种“合作解决”的问题。
可见,解决当下环境问题的途径,也就不是一般性的环境治理方式就可以实现的,而是还要思考如何应对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一体的。我们既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同时也是环境问题的制造者。毋宁说,当下的环境问题是“公共事务”,或者说是“公共性问题”。所谓的“公共性”意味着对于环境问题而言,既是国家与社会所要面对的问题,同时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面对的事情。而且,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已不存在环境问题“搭便车”的机会。因为从全球环境问题看,我们共有一个地球。而从国家层面来看,我们面对的是同一个生态环境问题。
二、对环境问题复杂性的思考
正如前面所言,鉴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我们也应当看到解决环境问题的困难所在。
首先,要应对的应当是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当前,我们面临的最主要困境就是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布局问题。我国的产业结构由于受经济发展阶段性的制约,重化工业从“一五”计划以来一直占有很大的比重。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但是第二产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所占比重基本稳定,甚至还略有上升,在2007年仍占48.16%。这种以高能耗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不改变的话,我国的能源、矿产等自然资源何以能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的目标何以可能持续性实现。如我国“十一五”计划的“节能减排”目标基本达标,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9.1%。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受政策导向及消费倾向影响而发展较快的产业,如房地产业、汽车产业等。可见,这些主要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雾霾问题依然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其次,而从社会生活与文化方式方面来看,我们面临的问题更是具有多元化和交互影响的特征。一方面,我们看到房地产业、汽车产业及餐饮业的“繁荣发达”。据报道,在2012年,重庆市主城每天新增私家车近225辆,而北京市私人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407.5万辆。问题是,汽车数量的增加与大气污染程度是一种正相关关系,只能是带来环境问题的持续加剧。此外,餐饮业导致的空气污染问题也愈加突出,所占比重不断上升。据“北京餐饮业污染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元月北京发生的强霾,在其PM 2.5来源中,机动车排放占20%左右,而餐饮业排放则占13%左右,已经接近于机动车的排放水平。[8]而且,随着我国社会流动的增加、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这些数据短期内难以下降。另一方面,与此相伴的是文化方式问题,尤其是大众的消费文化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化的进程,“物欲”观念几乎占据了大众消费文化的主流,奢饰品消费、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及“舌尖上的中国”,不一而足。据《2012中国奢饰品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人奢侈品消费总额就达到3060亿元,数据之高几近于世界第一位。[9]而我国餐饮业消费也是“发展喜人、浪费惊人”,仅2012年的一年中,在餐桌上的浪费就高达600亿元,这还不包括餐饮消费的数据。有学者警告说,我国仅餐饮业一项,每年就要倒掉约2亿人一年的口粮。浪费问题已不仅是“犯罪”,而是在浪费“生命”。这表明我们的消费文化观念值得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我们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消费意识,并如何进行有效的引导,以指导大众形成合理的消费行为。
三、解决雾霾问题的思考
有鉴于环境问题的高度相关性特征,对于雾霾天气何以可能治理的问题,就不能简单归于大气污染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而应当是一个综合性的全方位的治理与预防的问题,是政府与社会协同合作,以及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的问题。其解决的思路也应是十分清晰的,即是一种“综合治理”与“防治结合”相统一的原则。
首先,所谓“综合治理”原则意味着“生态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相辅相成,以“生态环境治理”为主,以“社会治理”为辅。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主要还是“政府主导型”的治理方式。虽然我们在环境规章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但依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如中央与地方的环境博弈问题:我们究竟是需要“绿色GDP”还是作为经济指标要求的GDP;我们应如何协调好环境行政执法与市场化调节的关系问题。困难虽然存在,但解决思路还是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并进一步加强市场化调节作用以及完善环境法制建设。
而就“社会治理”而言,主要就是如何动员与引导大众树立一种合理的环境意识观念,进而形成自觉的环境保护行为。这应当与“生态环境治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但我们主要面对的问题是:什么是合理的环境意识,大众认同环境意识的社会基础在于什么;政府、社团组织在动员及引导活动中应当发挥什么作用。一方面,各级政府的作用尤为重要,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机构如电视、报纸、广播等形式普及、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加强环境意识的教育。而环境意识教育的核心内容在于“环境价值”观念的确立,否则“为何保护”就失去了思想根基。而社团组织则在于一种“组织示范”与“组织模范”作用,进而影响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所以,大力发展环保民间组织的意义就在于此。另一方面,环境保护行为的培育应当加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也要落实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如垃圾分类、垃圾处理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及科学的方式,分类与处理方式也都没有规范化,这直接关系到垃圾处理的效率问题,这方面国外已经有许多成型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其次,“防治结合”原则强调的是:仅靠“治理”是不够的,它只是“治标”而不是“治本”,只有二者相结合才是可行的方式。如当雾霾天气严重时临时关停几个企业,以解一时之急;还有如污染企业的迁址、汽车市场的摇号等行为,都只是“治标”行为。应当从环境问题的发生原因方面入手,即是从环境问题的源头抓起,加以事前的规制,而不是走事后处理的老套路。当然,何为“治本”的标准还有待于明确,但至少应当是高于“治标”的标准。“治本”最高的标准无疑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中程的标准如果是在国家层面上的,那就是“环境公平”的原则,即大众应当享有公平的环境权利。或者说,国家在环境权利的行使方面,也应当是遵守“帕累托效率”原则。只有人与社会处于和谐状态,人与自然的和谐才会有现实的基础。
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来看,雾霾问题何以解决是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的。一方面,生态文明观念的提出超越了一般性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层面,立足于对人与自然关系性质的总体性反思。但是,从国家的层面来看,还是要解决好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毕竟这是关系到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与否的问题。换句话说,社会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程度,还是要通过具体的、多元化的实践过程才能得以体现,尤其是社会实践过程。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雾霾问题的解决是具有多重价值的,即环境保护、社会公平、民生及社会和谐。
[1]杨东平.2006:中国环境的转型与博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2]杨东平.中国环境的危机与转机(2008)[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杨东平.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09)[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4]杨东平.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5]104座城市空气重污染[EB/OL].http://news.sina.com.cn/c/2013-12-09/041028920084.shtml,2014-08-20.
[6]河北等13省市今年来雾霾天数历史同期最多[EB/OL].http://www.s1979.com/news/china/201311/02105233002.shtml,2014-08-20.
[7]去年重庆主城每天新增私家车近225辆[EB/OL].http://cq.ifeng.com/zhongqingxinwen/detail_2012_05/23/205922_0.shtml,2014-08-17.
[8]北京餐饮业污染调查:污染物浓度快赶超机动车[N].北京:新京报,2013-07-20.
[9]2012年中国奢侈品市场研究报告[N].西安:西安晚报(数字报刊),201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