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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广平郊游话房价(外一篇)

2014-03-26陈鸿祥

雨花 2014年3期
关键词:南翔许广平北平

●陈鸿祥

许广平郊游话房价(外一篇)

●陈鸿祥

这是“痴人说梦”?是“天方夜谭”?或者,昔日电台教唱之“真是乐死人”的歌词?非也。这是当年之真实。

1929年5月,鲁迅赴北平省亲。

鲁迅曾说,他是被“二七年的血”吓得目瞪口呆,离开广州的;这吓得他目瞪口呆的血,却也染出了鲁迅偕同许广平定居上海的特有“民国风景”,并且致使他来沪的这两年,成为“我极少写稿,没处投稿的时期。”

好,极少写,没处投,何不脱出身来探亲访友,外出走一走、看一看?鲁迅既然是人而非神,这不也是一种潇洒嘛!

看来,若谓“知北游”,无如留在上海的鲁迅夫人许广平。此时,她正身怀海婴,恰好摆脱繁忙的家务,得暇体整。且看鲁迅日记,起程为5月13日,“晨登沪宁车”,“八时五十分发上海”,于15日“午后一时抵北平”;而许广平则于鲁迅抵平当天傍晚即提笔写信,“推想”“午间你应该已经到了北平”,并且向鲁迅“报喜”,说,“我这两天因为没甚事情做,睡得多,吃的也多,你回来一定会见得我胖了。”

这便是收入《两地书·北平—上海》之第一书(《两地书》一百十五)。

自此,许鲁之间,差不多每天均有书信往返。据鲁迅日记,其返程为:6月3日午后“二时发北平”,5日“下午四时抵上海”。连头带尾,历时二十四天,彼此往返书信就有二十通;而最令我读之再三,亦最有民国风味的,就要数6月3日鲁迅离北平返沪前,许广平所写最后一信,报告她前往沪郊南翔的所见所闻及由此兴发之感受,为保持“原汁原味”,谨录如下:

昨早发了一信,回来看看报。午饭后不久,姑母临寓,教我整衣,同往南翔去。先雇黄包车至北站,买火车票不过两角多,十五分到真茹,停五分,再十多分钟就到南翔了。其地完全是乡村景象,田野树木,举目皆是,居民大有上古遗风,淳厚之至,人家较杭州所见尤为乡气,门户洞开,绝无森严紧张状态。有居沪之外人,于此立别墅者。星期日来,去后门加锁键,一隔多日,了无变故。且交通便利,火车之外,小河四通八达。鱼虾极新鲜,生活便宜,酒菜一席不过六元,已堪果腹。地价每亩只三百金,再加数百建筑费,便成住宅,故房租亦廉,每室二元,每一幢房,有花园及卧室甚大,也不过十余或二十元,至三十元,则是了不得的大房子了。将来马路修成,长途汽车由真茹通至此地,也许顿成闹市,但现在却极为清幽。我们缓步游赏,时行时息,择一饭店吃菜,面,灌汤包子等,用钱二元,四人已食之不尽,有带走的,比起上海来,真可谓便宜之至了。六时余回车站,侯八时车,而车适误点,过了九时始到,回沪已经十点多钟了。此行甚快活,近来未有的短期惬意小旅行也。(下略)(《两地书·北平—上海》一百三十四,并见《鲁迅全集》第十一卷,《许广平文集》第三卷)

许广平此信落款“五月廿八日晚九时差十分”,则她偕同姑母游南翔,当在5月27日。今查鲁迅日记,6月1日“得广平信,上月二十九日发”,殆即指此信。从日记中可以看到,鲁迅此次北平之行,为时虽甚短暂,却既要应邀给燕京大学,北平大学一院、二院的师生讲演,又要忙于接待来访的各方友人、作家、学者及青年学生,等等,展读许广平记其在沪起居、出游诸情状的家书,不亦快哉!尤其是此次南翔之游,许广平比之为“近来未有的短期惬意小旅行”,因而详告“缓步游赏,时行时息”中领略之种种感受,以使鲁迅分享“此行甚快活”,所谓“琴瑟之好”,无过于此了。

当然,许广平信中所述,距今八十多载了。任尔以其为“民国旧景”而迷恋不至,毕竟流水落花,悠悠逝矣。我之所以对此甚有兴味,是许广平此番“小旅行”,如果从午后“雇黄包车至北站”,到在南翔游赏,用餐,“六时余回车站”,总共不会超过四、五个钟点,何以会令她产生如此强烈的“近来未有”的“惬意”之感?以“小笼包”(即“灌汤包子”)名闻遐迩的敝乡南翔,乃有千数百年历史的古镇。“予生也晚”。到了我辈出生记事的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迄于“合作化”之前的五十年代初,依然可以感受到许广平笔底之南翔“古风”及居民之“乡气”;而有关南翔的行、食、住三事,虽属“旧闻”,却仍不失为当今关注的民生之切要话题。例如,交通甚“便利”,“鱼虾极新鲜”,等等,姑且不表;我感到最为“超前”的,是许广平信中所述“有居沪之外人,于此立别墅者”,他们“星期日来”,锁门键户而去。彼时,虽尚无“渡假村”之类名目,却已有了享“渡假”之乐的“外人”;而所谓“外人”,倒也不是指“老外”,不是严复早年所称“碧眼黄髯”之洋人。不是的。号称“十里洋场”的上海滩,那些来华淘金暴发的洋“阔佬”,还有腰缠万贯的土“大享”,莫不以在租界内拥有“花园洋房”为荣耀,故“居沪之外人”,应该是指在沪有职业而无房产之外来户,其中较为阔绰的就在地处沪郊的南翔“立别墅”,稍次者就来这里觅屋租住了。

那么,“尤为乡气”的南翔,何以能吸引“居沪之外人”呢?当此之时,城乡之别,尚未显露“绿色”与“非绿色”之差;其差异端在“物价”二字耳。按照许广平所记,自上海至南翔,四十来华里,火车行程三四十分钟,票价只须“两角多”,一也;“生活便宜,酒菜一席不过六元”,而任择一饭店就餐,菜、面、汤包总共二元,四人食之不尽还可“打包”带走,二也;其三,最核心的价值,则是房地产。请看,“地价每亩只三百金,再加数百建筑费,便成住宅。”许广平如是信告鲁迅。“金”者,元也。当时通行的还是银元;“再加数百”者,究为多少?咱们不妨代为推想,包括建材、装潢、人工在内,“建筑费”为地价之双倍,即七百元上下,总数千元,就足以建成一套住宅,或者说“花园别墅”了。如果折成今天的人民币,该值多少?现在学界较为流行的说法,鲁迅定居上海的二、三十年代,一银元相当于人民币200元,亦即彼时一亩地300元,折为现价是6万元;地皮加“建筑费数百元”,一套住宅折为现价约当20万元。

这是“痴人说梦”?是“天方夜谭”?或者,昔日电台教唱之“真是乐死人”的歌词?非也。这是当年之真实。而许广平之所以不厌其烦,在“南翔记游”中详述地产价(包话房租价),盖又有因焉,就是“不晓得什么是休息,什么是娱乐”的鲁迅他老人家,生活上唯一“不愿意节省”的是房子!如许广平所记,初到上海,不过夫妇俩,“平常租一层楼就够用了,而他却要独幢的三层楼”……

若面对当今房价,咋办?!

鲁迅之理发、洗澡与“夜濯足”

因为要查核许广平致鲁迅的书信,连带着翻检鲁迅1929年5月赴北平前后的日记,有两处相同的文字,无意间接连着跃入了我眼里:

(五月)三日……夜濯足。

(五月)十七日……夜濯足。

前一处“夜濯足”,于“晨登沪宁车”(5月13日)前十天;后一处“夜濯足”,则在“抵北平”(5月15日)之第三天晚。

已经说过,鲁迅是人而非神,生活俭朴,甚至非比常人。按照鲁迅的畏友,同鲁迅“有三十五年的交情”的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所记,曾用了“始终维持着朴素的学生和战士的生活”,来概述鲁迅“出学校以后”(1906年)直至病逝前(1936年),“亘三十年”的历程;所以,他又特别赞赏自谓鲁迅“门徒”的许广平以“囚首垢面而谈诗书”来追怀她所敬仰的“夫子”与“导师”。为着保持“本色”,请允许我将许广平的原文迻录:

“囚首垢面而谈诗书”,这是古人的一句成语,拿来转赠给鲁迅先生,是很恰当的。我推测他的所以“囚首垢面”,不是故意惊世骇俗,老实说,还是浮奢之风,不期引起他的不重皮相,不以外貌评衡一般事态,对人如此,对自己也一样。(《鲁迅先生的日常生活——起居习惯及饮食嗜好等》,《许广平文集》第二卷)

“知夫莫如妻”,而况兼为学生乎!许广平所说这句“古人的成语”,初见于《汉书·王莽传(上)》,“乱首垢面”;后由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洵写入《辨奸论》,为“囚首丧面而谈诗书”;合之而成“囚首垢面”,《辞海》释之曰:“形容不注意修饰,头发蓬乱,脸上肮脏,如同囚犯一般。”而今,咱们不是要重倡节俭,反对“浮奢之风”吗?然而,如果也来个“老实说”,反“奢”到了“头发蓬乱”、“囚犯一般”,如果非出夫人暨弟子的许广平笔下,很可能会被指为对伟大鲁迅之“丑化”,或者说是给鲁迅“光辉形象”之“抹黑”。可不是吗?

于是,进入《鲁迅日记》,理发、沐浴、与夫“濯足”,就成了颇不寻常的三事。现今,教授学者竞相争当“理发师”,著书为文言必称“梳理”,我也只好逼着自己来凑一凑“被梳理”的时髦,将鲁迅相关日记,逐年按月循日,一页又一页、一行不漏地翻检;不翻不检而自炫“梳理”,即岂非等同于“网络名人”借“举报”行“欺诈”?

我这么想着,边翻边检,先将前述1929年的理发、沐浴、濯足,梳而理之:

二月一日,夜濯足。

三月一日,濯足。

五月三日,夜濯足。

同月十七日,夜濯足。

六月五日,夜浴。

七月四日,夜濯足。

八月三十一日,理发。

九月十八日,夜濯足。

十一月十三日,夜理发。

十二月三十一日,夜濯足。

核计全年:理发,凡二见;沐浴,仅一见;较多者濯足,共七见。

若以1929年为“基准”,为免赘冗,谨以年为单位后推之:

1930年,理发,未见;夜浴或浴,七见;夜濯足或濯足,三见。

1931年,下午理发,一见;夜浴或浴,四见;夜濯足,一见。

仍以年为单位,前伸之:

1928年,夜理发,一见;夜浴,一见;夜濯足或濯足,五见。

1927年,午后理发或夜理发,二见;夜浴或浴,十四见,又“澡身”二见;夜濯足,三见。

1926年,上午(或午后)理发,三见;理发并浴,一见;夜濯足或濯足,四见……

真“梳”得我视天梦梦,不知今夕何夕了。但老眼昏花,虽“一行不漏”却不敢说“梳”而不漏,“理”而必尽;纵然这么粗疏,落到我的纸上,一年两三行、数十字,少说也得耗上半天以至整天时间;而今口称“梳理”,点着“鼠标”而非“挥笔”修史著论动辄千百万言的“名家”“大师”,岂肯做此等赔本卖买也哉,呜呼!

还是回到本题。“梳理”所得,尚有若干年,就不详列了。需加说明的是,一、鲁迅日记,按照许广平记述,是从民国元年(1912年)五月初到北京时写起的,一直没有间断。他“的确写给自己看的,所以一点也不文饰”;又,“写的大约是不大不小的事”,例如洗脸,他在北京单身过活,房间“东南角还摆一只面盆架、水桶,要洗面了,也是自己什么时候都方便的”,(《鲁迅先生与家庭》),所以试翻检鲁迅日记,从头至尾,无有“晨起洗脸”或“夜洗脸”这一项。

二、那么,理发、沐浴之类,本亦属寻常生活,何以成了“不大不小的事”,被写入了日记呢?许广平说,定居上海之后,鲁迅“头发也不那么长了,衣服也不一定补钉了,差不多的时候也肯抽出时间做清洁运动了。”(《鲁迅的日常生活》)就是说,理发、沐浴,不像上海话叫做“揩面”(洗脸)那样屋角里摆个“面盆架、水桶”之“方便”,乃属于“清洁运动”,须“差不多的时候”抽出时间来“做”;这“差不多的时候”,恰如日记所载,或一月,或数旬;但是,请记住,鲁迅是在写“给自己看”的日记,择要而写,而非做每事必录的“起居注”;是故,绝不可按以上“梳理”,单凭日记条目,得出结论,说,鲁迅难得做“清洁运动”,真够“囚首垢面”的!实在呢,鲁迅日记有的一年仅见一次理发、一次“夜浴”,适足以表明他对理发、沐浴的重视,实非仅限于“这一次”!例如,海婴出生,鲁迅欣喜异常,在日记中曾记有“邀杨女为海婴洗浴”(1930年1月6日),“晚杨先生来为海婴沐浴”(同上,1月13日),但亦仅此两见;而据许广平所述,海婴在医院出生,回家以后“每天请看护洗浴,一直洗到他七个多月”(《鲁迅先生与海婴》)!

这,不是极好的佐证么?

三、至此,有必要对鲁迅日记中之“夜濯足”,略予澄清。这是因为,曾有“名家”,神秘兮兮,从鲁迅日记里“梳理”出了“重大新发现”,道是:鲁迅居沪,所记“夜濯足”,乃“暗语”,“隐喻”着夫妇“性生活”;要不然,“濯足”值得写进日记吗?如果不明就里,乍然闻之,确足以令人“哑口无言”。稍加翻检,“夜濯足”,早见于甲寅(1914年)正月十二日日记,依次见于乙卯(1915年)、丙辰(1916年)、丁巳(1917年)、戊午(1918年)诸年日记,且与“理发”、“浴”,并见,皆被鲁迅作为“不大不小的事”写入日记,根本不是什么“暗语”此其一;还不可忽略者、上引1929年鲁迅赴平省亲前十天,在上海“夜濯足”;而抵北平后第三天,又见“夜濯足”,何来“隐喻夫妇性生活”?此其二;更可注意者,是第三证:“上午濯足”。谨将相关条目原文转录:

(1926年)六月五日,晴。寄小峰信,濯足。(下午,略)

(1920年)五月三十日,雨,星期休息。上午濯足。(午后,略)

写到这里,又不能不使我想起鲁迅忠厚的老友许寿裳,他撰《亡友鲁迅印象记》,有专节《屈原和鲁迅》,列表举证鲁迅诗文作品中所见之《天问》、《离骚》的词句;我想趁此还应补入《楚辞·渔父》: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

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这,才应该是对《鲁迅日记》“濯足”的由来及其内涵之正解。

而今之“名家”,看来是“乱花迷眼”,被街头巷尾、或明或暗的“洗脚”“足浴”之类招牌惹得神魂颠倒,终于一头扎入浊水、陷于歪想,哼哼着吟出了“濯足即性”的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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