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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创业的历史嬗变

2014-03-22才凤伟

关键词:农民工流动农民

才凤伟

(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北京 100032)

农民进城创业的历史嬗变

才凤伟

(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北京 100032)

中国农民的进城运动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传统社会中,中国农民的流动以缓慢而刚性的特征存在。近代以来尤其是甲午战争后,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之前,进城农民的数量进一步扩大,从事商业的农民并没有太多增长,但职业构成呈现多元的发展趋势。建国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加之城市自身承载力低下,进城创业的农民数量少之又少。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进城创业的农民数量迅速增长。进入21世纪后,随着农民自身主体发生变化,农民进城创业将面临复杂形势下的转型过程。

农民;创业;社会流动;社会变迁

中国是世界典型的农耕国家,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形成了适应农业生产和生活需要,涵盖国家制度、礼俗制度、文化教育等具有独特内容的华夏农耕文明,其表现为男耕女织、规模小、分工简单、不用于商品交换。在这种农耕文明中,安土重迁是传统农民固有的思想观念,除非天灾人祸,农民被迫迁移他乡或进入城市。费孝通先生曾经指出:“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还乡。”[1]因而农民离开乡村进入城市,从最开始进入城市务工,然后从事小手工业,最后扩展到商业,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并和社会变迁紧密联系在一起。

一、传统社会的农民进城

在中国传统社会,农民的流动具有极度迟缓和刚性的特征。这是由一般农业社会固有的特点和性质决定的,并受到这种重要社会功能的直接制约。明代中后期,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江浙一带出现的从事纺织业的雇佣劳动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农民工”性质,是一种自发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工作性质的转变,只不过明代雇佣劳动者从事的是手工业劳动,而且这些劳动者在当时所占的比例非常小,并且由于专制制度的束缚,这种现象只是昙花一现,并没有发展成社会的主流趋向。总体来说,由于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中还未产生与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相抗衡的因素,所以也并未产生能推动农民大规模离开土地、脱离农业的强大动力,能到城市从事其他行业的少之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重农抑商的政策,长期以来的小农所有制,以及行会垄断和行会制度所致。

(一)重农抑商的国家政策

中国传统社会历代统治者都积极推行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所谓“重农抑商”即“重本抑末”或“重农轻商”。“重农”与“抑商”两者相互补充,互为对照。这里的“重农”,实质是加强农民对土地的依附,限制其在地域和行业间的迁移流动,以牺牲其权利为代价,保持充分的农业劳动力供给。这使农业发展的主要利益被统治者侵占,导致农民长期缺乏积极性,也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抑商”,是抑制其他阶层从事商业,而统治阶级自身却可以通过重要商品的专营获取丰厚利润,本质上是一种商业垄断。抑商虽主要是商业,但却又泛指农业生产之外的工商业活动,具体表现为改革币制、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等各个领域。而在另一方面,统治阶级对重要商品的专营,尤其是对盐铁专营的影响尤为深远,使政府之外的其他群体失去了介入主要工商业的可能,但对政府的中央集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史载“当此之时,四方征暴乱,车甲之费,克货之赏,以亿万计,此皆大司农,此皆……盐铁之福也。”[2]虽然重农抑商的政策一度松动,如汉初在自然主义放纵政策指导下工商业趋于活跃,“纵民得铸,冶铁、铸盐”,同时也出现了很多以小本经营为主的手工业者。但是这样的时期过于短暂,尚未形成气候,便又被扼杀。

把农业称为“本业”,把工商业贬斥为“末业”,这首先在一般观念形态上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起到约束和抑制流动的作用,而统治阶级将其作为一种居主导地位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来宣传,又将其作为基本国策推行,直至清朝末年才有所缓和改变。通过历史上长期的影响,“重农抑商”思想在中国根深蒂固,其结果一方面直接打击和压抑了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另一方面也严重地阻碍了农民离开土地择业的自然流动。中国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不能形成市民阶级,与这种“重农抑商”的思想和国策不无关系。

(二)占绝对优势的小农所有制

中国传统社会,小农所有制占据优势地位。这种所有制和经营方式,表面上给了农民一定的流动自由,但无形中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世代耕种的土地上,一代代延续下去,不大会有变动。即使破产的农民,也不会离开土地谋生,而是另外租种他人土地。这是因为一方面社会并没有提供更好的出路,另一方面农民还抱有幻想和期待:只要努力经营,不仅可以解决和维持全家的生计问题,而且有朝一日还可能购回自己所需的一份土地并有所发展。同时,传统小农经济还使农民形成这样一种社会特性与思想倾向:只喜欢或只愿意从事自己所熟悉并感觉比较安全的职业,不愿或不敢尝试其他途径,特别是其他途径有风险的时候更是如此。一般状态下,农民群体更多属于风险规避型,其面临的四类主要不确定性——自然灾害或收成不确定性、市场波动或价格不确定性、农村经济中的社会关系导致的不确定性和国家行为与战争的不确定性导致农民在微观生产水平上做出次优的经济决策,达不到利润最大化,也使得农民不愿意或者非常犹豫接受新事物,体现出很强的保守主义倾向[3]。

小农所有制与以家庭为单位的男耕女织生产方式相结合,形成了中国几千年来超稳定的社会结构,这种超稳性极大阻碍了传统社会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从农民自身限制了其向外流动的可能与空间。

(三)行业垄断和行会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中城市手工业和某些重要商业如盐铁购销,基本上被国家垄断。国家是手工业的最大拥有者,其目的不是为了销售交换,而是为了满足统治和国家安全的需要。为此,国家一方面专门设立机构从事生产与销售,如清朝的盐漕总督、江宁织造等职位,就是这种机构的典型代表;另一方面实行了一整套工匠录用及管理制度。这些都限制了资本主义因素在城市手工业及商业中的产生,也限制和阻碍了农民向城市工商业的流动。除了国家的管理和控制,行会制度也广泛分布于城市的各行各业。这种制度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和封闭性,而且往往伴有职业世袭、手艺不外传的特性。因而,除个别农民因特殊原因能够进入这些行业,绝大多数农民都被拒之门外。

除此之外,中国传统社会每隔二三百年都要通过农民起义以及异族战争等方式导致王朝更迭进而引起周期性的社会震荡,每次震荡都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破坏作用,接着便会发生对农业生产的大力扶持和对农民的普遍安抚,其结果便是农村和农民队伍愈加稳定。《汉书·食货志》曾描述楚汉战争对经济的破坏及战后恢复社会秩序,为生产发展创作条件的各项措施:“汉兴,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4]

由于受到上述条件的限制,传统社会中国农民流动的机会非常有限,仅限于从军、逃荒、海外谋生、进入乡镇手工业和服务业以及读书做官,能够进入城市生存的机会非常少,能够在城市创业的农民更是凤毛麟角。晋商、徽商的成功是农民中的少数,但严格来说他们属于乡绅而不是真正的农民。

二、近代农民的进城运动

任何国家,农民的社会流动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都取决于三个大的历史前提:一是资本主义经济有一定发展并日益壮大;二是农村封建的经济、特别是以小农为基础的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不断瓦解;三是产业后备军与近代意义的劳动力市场的产生与形成[5]。随着鸦片战争的爆发,洋务运动的开展和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中国也逐渐被卷入这一进程中。

(一)甲午战争前的城市创业

鸦片战争以后,制约中国资本主义自身发展的自然经济,被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输出逐步瓦解,扩大了商品及劳动力市场,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客观条件及可能。中国社会自身也在酝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主观动力。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除了直接把自身的资本主义因素带入中国,还诱发了一批专门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商人进行经济往来的买办,这些人除了代理外商从事商品贸易,往往还自己经营企业。同时,资本主义的侵入也刺激了民族资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19世纪70年代,在洋务派举办近代民用企业的同时,商办的近代工业也开始出现,于是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企业产生。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产生有两种途径:一是少数官僚地主和商人直接投资兴办;二是个别手工业作坊或手工业工厂采用机器生产转变而来。在这两种途径中前者作为主要的中华民族资本主义基础工业极为薄弱且规模小,主要集中在通商口岸带有明显的半殖民地痕迹,处在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下。

随着中国近现代工业的产生和发展,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形成,分为上下层两个不同的阶级。上层一般拥有的企业规模较大,经济力量雄厚,与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联系较多,矛盾较小;中下层拥有企业规模较小,经济力量薄弱,与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联系较少,矛盾较大。下层资产阶级的构成,除了以前的商人,还有一部分来自于农村流出的普通农民,他们属于近代意义上农民城市创业的最早代表。当然这样的农民属于极少数,大多数流入城市的农民,还是从事以前传统的职业,充当仆役、兵丁之类的人为数不少,流入城市当工人的也多半是手工业工人和各类服务业的雇佣人员,还有一部分成为工厂工人,人数约为78 000人,其中外资企业的雇佣工人人数为34 000人。在行业分布上,机器缫丝业比例最大,占工人总数的20%左右;在地域方面,上海、汉口和广州是排名前三的三个城市,其容纳的工人比例在总数的75%以上[6]。

(二)甲午战争后到20世纪20年代

甲午战争后,日本对中国的投资日益增加,列强争相对华资本输出。在严重的民族危机刺激下,许多人呼吁“设厂自救”“实业救国”,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清政府谕令各省“多设织布、丝绸等局,广为制造”,其自身也加强了对军事工业和公用事业的兴办,中国的民族工业进一步发展,使农民流入新产业大军的人数迅速增多。

“自立部后至光绪三十四年末,凡五年间,报部注册之公司凡二百六十五,其资本总额一万三千八百三十三万七千六百六十元,不可谓非一时之盛也……其注册之公司,以工业为最多,其数一百二十六,约居全册之半……又自其公司性质言之,则股份有限公司最多,为数九十八,占公司总数百分之七十八。”[7]据统计,截止到1910年,中国江苏、浙江等13个省的产业工人总数已达130多万[8]。民国初年至一战期间,由于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扫除了一些民族工业发展的障碍,且民国政府采取奖励和保护工商业、鼓励人们发展事业的措施,使民族资产受到极大鼓舞,实业团体纷纷涌现。加之当时反帝运动的推动,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各资本主义国家因战争之累无暇东顾,为中国的民族工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在工人人数上,不包括外商企业,仅纺织业和采煤业的总数合计达24万以上[7]。

以某县城为例。据资料记载,清光绪年间,兴宁县从事经商贩运业者4万余人。到民国后期,已经增至10余万人,约占兴宁人口的1/4多[9]。并没有明确的数字记载在农民群体中有多少人经商或者进入管理阶层,但是从当时整个社会的形势来看,应占据一定比例,即表明进城农民虽然更多作为无产者而非有产者存在,但已经产生了分化。

(三)20世纪20年代到建国前

20世纪30年代,外商对中国的投资持续增加,各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兴办了许多独资和合资企业。同时,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如开展“国民经济建设运动”,鼓励发展工商业、农业和交通运输业,实行币制改革等等。这些都为中国农民向城市迁移,向现代产业大军流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至1949年,我国城市人口已经由鸦片战争时期的6%上升到10.6%,而农村人口则由94%降至89.4%[10]。这种变化很大部分要归功于各类企业的迅速增长和农民向城市的大量流动。同时民营企业虽然发展过程始终遭遇困难,但仍有发展,新开办的企业也在不断增加,这种状况即使在抗日战争和随后的解放战争中,也并未停止。这既为大量农民流入新行业提供了机会,本身也是部分农民自身努力,在城市奋斗后的结果。在这个时期,出于生存需要和发家致富的激励,中下层农民在从事农业之余,往往兼营工商业。例如兴国“乡村中以农为主,商为辅(八成靠农,二成靠商)很多,约占全部人家的百分之四十(百家中四十家)”[11]。据20世纪20至40年代对无锡农村的调查显示,1929年,进入城市的农民中成为工商业主的比例占总流出比例的6.37%,1936年和1948年略有下降,其比例为4.29%和4.21%[12],说明这个时期农民创业的比例虽然还很小,但是农民的职业流向已经产生了多元趋势。

综上所述,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侵入和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中国农民开始渐渐摆脱传统乡村的束缚,慢慢流入城市,虽然发展的空间和机会有限,但是在城市的农民人数仍在缓慢增长。农民进入城市,为城市发展增添了新活力,也改变了城市原有的社会构成。在此过程中,有一部分农民通过努力,褪去了农民职业和身份,成为小工业者或者工商业主,既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也提升了自身的社会地位。但这个进程并没有继续推进。新中国成立后,延续一个多世纪的以农民进城为主要特征的人口流动,因为政策因素逐渐放慢了脚步并趋于停滞。

三、改革开放后的农民创业

新中国建立后到改革开放前,由于意识形态影响和其他方面的限制,严格说来并不存在农民进城创业的情况。但是农民的流动却并未停止。从整体来看,这一时期农民的流动可以分为三个时期:1950—1952年流动相对静止(停滞)时期,1953—1960年较快流动时期以及1961—1978年流动较慢(畸变)时期,三个时期延续30年左右。反思这一时期的形势,由于特定的历史格局和条件,世界上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被视为中国的对立面,其发展经验和规律被无形中排斥。而中国学习和模仿的榜样苏联,其发展模式具有局限性,对工业化和城市的过度重视,导致政策上对农村和农民利益的普遍忽视甚至漠视。因此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就是利用工农业“剪刀差”积累最初的资本,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发展工业,对农民从第一产业转移出来进入第二三产业的普遍趋势,未能因势利导,创造条件,而是制造各种障碍防范,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使农民的自然流动受到极大限制,从而使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没有得到开发和利用。

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忽视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过分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使工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人民生活发生严重困难。人民公社化运动使权力过分集中,基层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生产中没有责任制,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导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下降,“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一方面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导致1959—1961年粮食供给出现严重困难,另一方面不能人尽其用,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无论从经济发展,还是城市需要来说,农民进入城市都是一个劳动力自然配置的过程,有其客观必然性,不需要人为过多的干预。事实证明当时国家的干预割裂了城乡原有的有机联系。这种限制在改革开放之后发生改变,但原有政策的影响因路径依赖等各方面因素并未彻底消除。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发展战略的重要转变,中国社会进入一个转型发展的新阶段,中国农民的流动也在不断加快。袁亚愚先生在《中国农民社会流动》一书中将改革以后农民的流动分为两阶段,一为酝酿起步阶段(1980—1984年),一为逐步加快阶段(1985年以后),而朱力先生在此基础上将农民的流动划为四个时期。考虑到农民流动与农民进城创业的密切关联,流动是创业的基础和条件,综合二位学者对农民流动的总结和整理,进城创业可分为创业的偶发阶段、起始阶段、发展阶段和转型阶段等四个时期。

(一)1978—1984:创业的偶发阶段

1978年以后,中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这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体时期)相比具有较大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时,奠定了经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调动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重要作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关系,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农民重新成为土地的主人,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在此种形势下,农民向城市流动的动机不强,更多的是留在农村享受新政策带来的实惠和喜悦,以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和渴望。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此时外出进城的农民都比较分散,没有形成规模。

从城市的发展来看,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城市改革刚刚开始,城市大规模建设尚未启动。加上大批的返乡青年给城市造成巨大就业压力,城市也没有多余的工作岗位,城市的用工制度和户籍制度相当严格。对于农民来说,城市的吸引远未达到使之离开乡土另辟天地的程度。

但在这一时期,江浙一带已经有人开始离乡务工经商,这可以算作改革后最早的一批创业者。他们中尤以温州人最为活跃,温州地区有人口外流的传统,在费孝通和王春光等人的书中已有论述,而项飚在《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一书中指出,温州人在文革后期开始,就已经有了三种不同的流动经历:以“师傅带徒弟”和“先走带后走”的形式去西北、湖北和内蒙等地做木工、弹棉花和淘金等;以公社“修建社”的名义成群结队外出做工;走供销员之路,跑业务,做销售[13]。以往的流动经历使温州人最早以农村进城创业者形象出现在历史舞台。如今,“浙江村”所在的北京大红门地区,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服装批发基地,聚集了大量流动人口。

(二)1985—1995:创业的起始阶段

随着改革的推进,我国城市居民的收入迅速增长,城市的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而与此同时,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逐年下降,由1980—1984年的年均增长15.1%下降到1985—1988年的4%,1989—1991年更降至0.7%[14]。改革初期的资源扩散效应已经耗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逐年拉大。迫于不断上涨的生产资料价格和物价压力,农民逐渐认识到需要其他收入来源贴补家用。他们虽然不懂“剪刀差”,但十分清楚务农收益要大大低于务工收益,在行为上的反应是进入城镇从事非农行业,在城市找寻发展空间。率先走出农村致富农民的示范效应,吸引着更多的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城市。在城市发展和示范效应的驱使下,到1987年,约有1 000多万劳动者转入城镇各生产部门,从而使我国非农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劳动力就业人数的比重由1965年的18%上升到1987年的40%[15]。政府1988年为了抑制通货膨胀而实施的治理整顿政策,抑制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却刺激了农民外出寻找就业机会的冲动。这期间沿海地区实行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1989年之后,农民工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增长。1989年春节铁路客运的拥挤引起各方面关注,“民工潮”的提法也开始见诸报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改革进程加快,从而掀起中国经济改革的又一高潮。到1994年和1995年,农民工流入城市的速度每年增长近13%。

在这一时期,很多进城的农民工抓住难得一遇的历史机遇,在很多新兴行业中取得骄人成绩。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安徽霍邱县农民在中关村创业的经历,后来被媒体称之为“冯井现象”。冯井是霍邱县的一个镇,该镇团山村一批初中文化水平的年轻人从1991年开始,在北京中关村经营IT产品,以互助为核心,以服务赢顾客,在北京开拓了属于自己的市场。2004年,该镇在中关村经营电脑生意的农民工达到1 100多人,租赁柜台500多个,有100多人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公司资产均在100万元以上[16]。在企业规模上,1993年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从业人数达到1 115.7万人,比1992年增加33.2%[17]。

(三)1996—2000:创业的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呈现出断裂状态——即在社会等级和分层结构上一部分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在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机制,在社会结构和区域的意义上,城乡的发展、文化及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都出现了断裂。这种新的演变趋势,与三个重要的背景因素有密切关系。第一,在90年代中期之前,中国基本上处于生活必需品时代,而在90年代之后,中国开始逐步进入耐用消费品时代;第二,社会资源配置呈现从扩散到重新积聚的趋势;第三,全球化的趋势和中国逐步融入全球化的过程[18]。这种趋势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

1997年以后,由于受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波及,我国的出口贸易和乡镇企业发展都受到很大冲击。国家实施经济“软着陆”政策,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经济结构自此进行战略性调整。而国有企业改制和转型开始出现大量失业和下岗人员,仅1999年和2000年就有1 800多万失业和下岗职工。但农民工的数量仍在不断增加。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2000年我国的外出农村劳动力人数已达1.21亿人,约占当年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5%。究其原因,农村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恶化导致上亿农民工做出从“生存理性”到“经济理性”的选择。农业生产收益下降,负担逐年加重,导致农民务农的积极性严重受挫,在城市整体环境不利的情况下依然选择进城市谋生。

在这个时期,进入城市的农民工自主创业进入瓶颈期,创业人数占农村外出务工的比例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据对江西省的一次调查显示,在农村外出劳动力从事的职业中,个体经营者占4.3%,一般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占3.5% 和1.2%,包工头占2.0%[19]。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受金融危机和国企改革的影响,大部分小规模的零售业和服务业岗位被国家政策支持下的下岗再就业人员占据,客观上城市能够容纳的农村劳动力减少。同时,主观上城市出台一些限定性政策,以保护城市人口就业和创业优先,增加了农村人口在城市就业和创业的制度障碍和经济成本。另一方面,创业市场对资本的要求越来越高,白手起家的概率也越来越小。农民工缺乏最多的恰恰是资本。

(四)2001—至今:创业的转型阶段

跨入21世纪,受经济知识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严重冲击,中国经济进入大调整、大转折、大发展时期。世纪之交的中国经济已进入全面的快速工业化阶段。2002年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逐年加快,一、二、三季度GDP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6%,7.8%和8.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8%;进口和出口分别增长17.2%和19.4%;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增长38.4%,实际使用金额增长2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7%[20]。

但同时,经济社会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城乡收入差距逐年增大。占全国人口70%以上的8亿多农村居民商品购买力低,农村市场销售额占全国市场零售总额的比重由80年代初的50%左右下降到37%,农村投资和消费需求对GDP的拉动作用下降到22%。此外,需求不足、通货膨胀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在这样的社会经济结构背景下,由于经济发展进城的农民工会面临更多机遇,但同样会面临更多挑战。城镇下岗失业的弱势群体、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三个群体的就业问题纠结在一起,使本来就略有寒意的就业市场雪上加霜,农民工就业压力增大。

从农民工自身来说,进城的农民工主体此时已经悄然发生变化。从90年代末起,一些新名词开始出现,如“第二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80后民工”等,这些名词的背后是新一代农民工群体的出现。与前辈相比,他们大多没有务农的经验或者从事其他农业生产的经历。初中毕业或高中毕业后,随着经济大潮来到城市,开始城市生活的梦想。对于他们来说,出来打工已经是一种命定的安排,而不是一种临时的举措;不是一种人生选择,更多的是必然的人生。学者把他们的特征归纳为“三高一低”,即受教育程度高,物质和精神享受高,职业期望值高,工作耐受力低[21]。在这一时期,新生代农民工城镇化转移的行为特征,不仅表现为外在形式上的“离土”“离乡”,还表现为生活方式层面彻底告别农村生活和农民职业与身份,农民工个体真正成为城市市民,他们追求的是包括身份转变、职业转换和地域转移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同步实现[22]。

在这一时期,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其创业思路并未在第一代农民工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反而进入了艰难的转型阶段。研究显示,第一代农民工进入城市大多从事非正规行业,担任雇主,自主创业的比较多,而新生代农民工接近80%的比例却成为了产业工人,进入商业和服务业的比例只有15%左右[23]。从现实情况来看,改革开放释放出来的“自由流动空间”和“自由流动资源”已经被消耗殆尽,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创业的领域相当狭窄,仅限在建筑业、饮食和商业等方面,而在加工业和大型商业领域,他们无法与城里人公平竞争,很难有其创业空间。但是,新生代农民工创业的比例近年在逐渐上升,已经达到2%,在欠发达地区,其比例达到6.7%[24]。欠发达地区创业机会明显多于发达地区,这是近年出现的新现象。为此,新生代农民工如何考虑从发达城市到欠发达城市创业,是其创业需要的转型之一;在城市中,如何从脱离原有行业领域,探索出符合其自身特点——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经济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对新事物接触能力强的新领域进行创业,将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创业需要探索的第二种转型方式。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农民的流动以缓慢而刚性的特征存在。受到重农抑商思想观念、小农经济、行会制度以及周期性社会动荡的影响,农民进城从事其他行业的寥寥无几。到了近代,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进入和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进城谋生的农民人数有所增长,多数进入外资或者民族企业务工,成为早期的无产者,只有少部分在城市里从事商业,成为近代农民创业的代表。甲午战争后到新中国成立之前,进城农民的数量进一步扩大,但从事商业的农民并没有太多增长,职业构成呈现多元发展趋势。

建国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受到国家政策限制加之城市承载力低下,进城创业农民沿袭以往的发展趋势,其数量少之又少。随着改革开放的正式启动,中国迅速进入了一个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进城创业获得了较大可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解放了农村的劳动力,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改革也为一些能工巧匠进入城市谋生提供了机会,他们成了最早的创业者。到了80年代中后期,改革初期资源分散效应逐渐耗尽,农村和城市发展的差距拉大,农民逐渐认识到要去城市谋取出路。沿海外向型经济的迅速兴起,产生对劳动力的巨大需求。在城市发展拉力和农村推力的双重作用下,一大批青年农民进入沿海城市工作。

邓小平南巡之后,市场经济的地位进一步确立,一部分农民受下海大潮的影响加入城市创业队伍。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世界和中国整体的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压缩了农民工进城创业的有限空间。进入21世纪,农民工自身主体发生悄然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力军,创业需在复杂形势下转型,依据自身条件,选择什么区域及行业进行创业,将成为其思考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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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2.6

A

1672-3805(2014)03-0025-08

2014-03-2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生代农民工创业与城市适应研究”(11BSH016)

才凤伟(1983-),男,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人口流动和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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