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文化科技创新的基本路径
2014-03-22李鸿
李 鸿
(大连民族学院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辽宁大连116605)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文化交流交融更加频繁,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增强中华文化的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而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对中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至关重要,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尤为必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加快高新技术的研发应用,不断提升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把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贯穿到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一个新的时代课题。
一、民族文化传承与科技创新的关系
人类社会不断演进的历史,始终和文明的多样性与文化的差异性相生相伴。不同种族、不同人类共同体因生产生活方式、人居环境、语言习俗、宗教信仰、价值观念各异而拥有了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因经济文化类型的差异和物质资源互补的需求,不同民族之间不可避免地进行着广泛的跨文化交流。多样的文明和多元的文化相互交融,构成了一个丰富多彩、和而不同的世界[1]。纵观人类文明史,我们发现人类文明本身又是一部文化与科技不断融合、互动演进的历史。文化引领时代风气并影响着科技的生成与发展,科技创新则成为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从农耕文明到工业文明,从工业文明到信息社会,科技创新助推着文化的每一次革命性进步,都给文化的传承样式、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带来深刻变革;而文化的力量,都为科技的每一次跨越提供精神动力、价值导向和丰富内涵;文化与科技的每一次大融合,都推动着人类文明的飞跃发展。诚如一位著名科学家所言:科学与艺术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历史上许多科技发明都是各民族人民千百年来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性劳动的结晶,他们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就称之为文化,这种文化又是璀璨多姿的中华文化中极具特色的组成部分。创造性劳动所体现的科技成果(即科技创新)不断提升各民族的文明程度,民族传统文化又成为现代科技不可或缺的生成条件。例如,民族文字的信息化处理技术,为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融入现代信息社会创造了条件,而这些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也极大地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因此,中国少数民族的发展史同样说明,科技承载着民族文化发展的成果,民族文化引领着科技进步的方向。
目前,世界已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变革时代,科技发展孕育着新的突破,科技创新将从根本上改变全球竞争格局和国民财富的获取方式。同时,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文化软实力与科技硬实力的有机融合,必将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聚合裂变效应。文化发展与科技创新的双轮驱动,必将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民族复兴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程度,体现着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整体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一方面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过程中发挥支撑作用,另一方面在推进文化创新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其本质特征是促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核心内涵是不断提升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重点内容是打造文化科技产业链,着力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性技术,加强对文化产业相关技术和装备的自主研发和集成应用。因此,要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从整体上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表现力和传播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的支撑和推动。
从文化传承的视角来看,现代科学技术能够为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起到基础性作用。首先是用高新技术提升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包括少数民族珍贵文物、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文化遗址、民族地区历代建筑、文化景观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建设,如布达拉宫、丽江古城、敦煌莫高窟、古楼兰遗址、西夏王陵等。其次是应用高新技术提高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科学化水平,包括制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保护的技术标准,建设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对濒危项目、代表性传人实施抢救性保护,如借助数字化技术,运用电子扫描、复印、照相、缩微等技术,对少数民族古籍进行抢救、搜集、普查、整理、翻译、修复、出版和研究;又如对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贵州侗族大歌、《格萨尔》史诗、青海热贡艺术、藏戏、蒙古族呼麦、甘肃花儿、朝鲜族农乐舞等进行原生性保护等。其三是运用现代科技保护民族地区的自然文化景观与生态环境,如内蒙古大草原、桂林山水、新疆天池、黄果树瀑布、九寨沟、黄龙、香格里拉等著名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其四是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推动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数字资源开发利用,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提升中华文明的整体展示水平和传播能力。
从文化创新的视角来看,世界范围内以信息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已成为促进文化发展的新引擎。“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以动漫、网络游戏、手机游戏、多媒体产品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业态,已逐渐成为继IT产业后崛起的最具潜力的产业之一”[2]。美国文化产业以高科技为依托,已成长为国民经济中地位仅次于军事工业的支柱性产业,如电影3D技术的研发带动了3D动漫、大型文艺展演及体育赛事直播等一系列新型文化产业的崛起;以“苹果”系列产品为代表的一大批高新技术产品与服务的产生,使集文化、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为一体的、具有文化与科技结合特点的创新活动正在成为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发展的重要趋势[3];日本和韩国将产业化和技术创新作为文化发展传播的主要驱动力,促进了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在中国,正是互联网技术、数字影像、声光多媒体和数字三维虚拟展示技术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才使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赢得了“无与伦比”的赞誉,同时也让民族地区演艺娱乐、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广告传媒、文化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明显提升了创新发展的活力,并且产生了“印象·刘三姐”“云南映象”“丽水金沙”等极富民族特色的顶级文化品牌,形成了一批著名的文化产业集群,增强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功能。另一方面,高新技术在给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日益深远影响和变革的同时,也为其自身的产业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数字、网络、卫星通讯等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加速了民族地区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由此可见,科技创新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强大动力,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又为科技创新提供了丰厚的资源和广阔的空间。
二、提升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
英国著名产业研究专家约翰·霍金斯认为,当今世界最具潜力的产业就是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它以文化资源为要素,以科技创新为灵魂,以高素质人力资源为依托,是当代经济、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在产业层面的具体体现,已成为一种优化发展的经济模式。该理论对世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构建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创新体系,从更高层次上提升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能力,也极具参考价值。
文化是一个民族存在的根基和灵魂。中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必然是中国各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没有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就没有整个中华文化的繁荣。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少数民族文化最具特色、最富魅力,民族地区的文化多样性资源最为丰厚,不仅涵盖了语言文字、宗教信仰、文学艺术、饮食服饰、历史典籍、民间史诗、蒙医藏药等各个方面,而且从古自今都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智慧和技术创新成果。传承、保护和开发应用这些优秀传统文化,既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目前少数民族利益诉求向经济、政治、文化整体利益转变所期待的核心内容,更是中国民族政策应有的题中之义。然而无论是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还是民族地区公益性文化事业及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现代科技的支撑。
科技创新程度决定着文化的发展水平和文化的生产规模。因为以科技创新为依托的文化经济,大大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能源的消耗和环境的破坏,且具有附加值高的特点,理应成为民族地区调整经济结构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佳选择。因此,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这已成为民族地区实现科学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民族地区如能发挥文化资源、科技创新和高素质人才相互交融的后发优势,完全可以将文化产业打造为潜力巨大、绿色环保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文化产业是从事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活动的总称。其特征是以产业化手段来发展文化事业,以文化为资源来进行生产,向社会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它包括广播影视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会展业、音像业、文物和艺术品业等能够进行产业化运作的行业[3]。然而在不同的文化竞争格局中,少数民族地区虽有丰厚的文化资源和悠久的文化传统,但由于文化与科技缺乏深度融合,文化生产力发展水平依然滞后,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还远不能满足各民族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别是城乡和区域文化发展不平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文化生产过程大部分仍沿用传统技术手段,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多样性的文化资源优势尚未真正转化为产业优势。近年来,虽然云南、内蒙古、广西等“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距离“民族文化强省(区)”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2010年中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8%,民族地区整体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省市相比差距更为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地区科技自主创新和文化技术创新基础能力的薄弱,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制约因素。用先进技术增强文化的影响力、表现力和传播力,迫切要求提升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这是促进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必然选择。
提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应坚持以多样性的民族文化资源为依托,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内容、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以支撑文化事业繁荣和提升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8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以年均22%的速度递增,2009年达8 400亿元,2010年突破万亿元,而民族地区所占份额甚少。2012年5月,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公布了北京中关村等首批16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少数民族地区无一入选。文化产业虽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小,但已成为具有先导性、战略性和支柱性的新兴朝阳产业,民族地区应将文化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提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科技含量,推动民族地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需要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以着力增强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力,同时还须完善相关政策。只有加快文化与科技体制改革,增加民族地区文化科技投入和研发经费,加强科技人力资源和文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才能夯实文化科技创新的基础;只有提高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集约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的文化科技企业和企业集团,才能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科技品牌;只有在深入挖掘民族地区多样性文化资源丰富内涵的同时,更加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才能推进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双轮驱动,才能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两翼齐飞。
三、推进民族地区文化科技创新的基本路径
文化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在这一基点上,文化软实力体现着发展硬道理。科技进步对于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催生新兴文化业态,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高新技术已成为提升文化影响力、表现力及传播力的重要手段。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科技创新,要深入实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层面的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推动文化创意、技术创新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创新,进一步强化创新型文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并大力加强文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民族地区公益性文化事业。要加快建设文化科技共享工程,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整合,提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水平。通过互联网、卫星、移动存储等工程网络体系,加大数字电视、三网融合、物联网等关键技术的攻关,实现优秀民族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要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保障民族地区基层特别是农村牧区群众的文化权益,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二是在民族地区加快构建以现代装备为基础、现代科技为支撑、现代经营为特征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强文化领域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科技课题与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攻关,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推进文化创意与技术创新的有机融合,研究制定民族地区文化创意产业技术路线图,积极拓展基于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的文化业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逐步提高文化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使之成为民族地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提高出版、印刷、传媒、影视、演艺、网络、动漫等领域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娱乐、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创意设计等传统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文化的传播功能。还要遵循社会化、集约化的产业发展规律,建立产业集中度高、关联性强和开放式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具有民族特色、时代气息和原创性的文化产品、文化品牌走向世界。
三是强化创新型文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重大科技项目的带动作用。提升民族地区文化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最根本的是造就一大批有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要大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造就一批文化科技创新拔尖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要加强统筹协调,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在民族地区实施若干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加强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实现文化产业重大技术突破和集成创新。
四是推进民族地区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应加快培育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文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重点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的科技与文化发展基础能力建设。依托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立各具特色的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文化领域高新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文化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和信息安全。此外,还应设立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技术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强化对文化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
[1]李鸿.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与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11(2):97-98.
[2]赵玉海.高新技术已成为促进文化发展的新引擎[N].中国文化报,2012-01-10(3).
[3]韩瑾.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路径探讨[J].北方经济,2010(8):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