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重塑性别正义
——略论南茜·弗雷泽对性别正义的解读与重构

2014-03-22强,琳,

关键词:弗雷泽正义分配

许 德 强, 李 琳, 洪 晓 楠

( 大连理工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辽宁 大连 116024 )

南茜·弗雷泽是当代美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家, 其对西方批判理论所做的杰出贡献使之成为第三代批判理论界在北美的重要代表人物。作为一位女性社会批判理论家,关注并致力于实现性别正义是其理论工作的核心任务,也是其建构的正义理论所追求的目标价值之一。从弗雷泽的相关专著和论文中可以发现,她对性别正义问题的研究主要采取的是批判性解读与重构的方法。在经验层面上坚持社会批判的研究思维,从关注女性遭受压迫的社会现实出发,对家庭、公共领域存在的性别非正义模式和根源进行了批判性反思。在规范层面上,探讨了分配正义理论、承认理论的局限与不足,提出了性别正义应以参与平等为基础,包含承认、再分配和政治代表权三重维度的理论观点,对实现性别正义的理论进行了重构。本文通过对弗雷泽关于性别正义解读与重构的理论思维和研究成果的梳理,指出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领域对性别正义进行的探索性研究,对当前我国正确处理再分配、承认和政治代表权的内在矛盾关系具有很好的启发意义。

一、对性别正义的解读

南茜·弗雷泽使用“后社会主义”这一概念来描述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的社会总体状况,将其概括描述为:“为承认而进行的斗争发生在一个物质不平等急剧恶化的世界中”[1](P1)。这一概括指出了当时非正义所具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根源的复杂特征,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性别和“种族”问题[1](P3)。

1.性别非正义的政治经济根源

性别之所以拥有政治经济维度,是因为它是政治经济的一个基本的建构原则[1](P14)。对于女性而言,似乎需要依靠丈夫才能维持家计,在家庭和社会当中都不具有与男人同等的地位,其结果是形成了一种具有性别特征的边缘化和剥削模式,对性别进行了一种特定的类似阶级特征的政治经济区分[1](P14)。因此,对性别非正义问题的解读需要深入研究社会的微观领域——家庭,探讨家庭中妇女权益公平问题。弗雷泽通过对福利国家的家庭模式分析发现,现实生活与福利国家构建的性别秩序假设没有对女性和儿童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这种性别秩序是以男性为主导、依靠男性的收入来维持家计,妇女主要承担没有薪酬的家务劳动,这种模式存在于工业时代多数福利国家的结构中。随着社会情况的变化,一个人的工资已不能供养一个家庭的所有开销,女性就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许多人已经不能接受男性作为家计负担者而女性作为家庭主妇的模式。这种普遍存在的状况表明,社会需要一个在根本上能够适应就业和再生产新条件的福利国家。而保守主义者提出的“福利国家的重构”和新自由主义政策都没能够建立起维护性别公平的性别秩序。女性主义者虽然意识到性别关系对于工业社会福利国家当前危机的重要性,但却回避对福利国家思想进行系统性重构这一主要矛盾。对于大多数美国女性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都希望通过促进女性就业来实现性别公平,被弗雷泽称之为普遍家计负担者模式(universal breadwinner model)[2](P53),以及大多数西欧女性主义者和社会民主主义者都通过提供非正式的家务劳动,由国家提供照顾者津贴,被弗雷泽称之为照顾者平等模式(caregiver parity model)的政治实践虽然具有可行性[2](P58),但都过于理想化,不能在最近的将来实现。因此,弗雷泽尝试提出这样一种观点:发展一种能够有效废除劳动的性别分工的后工业福利国家的新前景[2](P45)。

2.性别非正义的文化根源

性别不仅只是一种政治经济差异,而且也是一种文化价值差异[1](P22)。赋予男性特征以特权的权威性规范建构与文化上的性别歧视是性别非正义的主要特征,其结果是女性遭遇一系列带有贬低和蔑视意识形态色彩的非正义,从而被排除在公共领域之外。并且这种性别歧视和大男子主义的文化规范已经在国家政治和经济中制度化,女性的经济劣势限制了话语权,阻碍了在日常生活和公共领域内文化形成过程中的平等参与。这正是后资本主义社会中性别非正义的另一制度性根源,尤其表现在以一种权威的国家主义形式而非参与民主的形式得以制度化。因此,弗雷泽对公共领域中存在的性别不公正进行了批判性反思。她以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概念作为理解现存资本主义民主局限和建构替代民主模式的基本前提,但认为仅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是不充分的,并且认为应该发展一种新的后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模式。她借用皮埃尔·布迪厄提出的“区隔”这一概念指出:“区隔的这一过程有助于解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性别歧视的加剧;有助于解释要求女性专门从事家务的新的性别规范;有助于解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明显分离,这种分离也是资产阶级与其他高低社会阶层相区别的关键。这些规范后来占据统治地位,有时强加于更广泛的社会阶层之上,有时却得到它们的支持,这是资产阶级计划最终成功的衡量尺度。”[2](P78)比如,将女性和黑人排除在“公共领域”之外的观点是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这意味着公共性这一概念是具有阶级和性别偏见的,进而表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绝非唯一的公共领域。实际上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同时还存在大量的竞争性反公共领域(counterpublics)[2](P80),包括民族主义者的公共领域、农民大众的公共领域、精英女性的公共领域、黑人的公共领域以及工人阶级的公共领域,这些竞争性反公共领域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之间的关系也总是相互冲突的。这一研究结果为我们认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提供了另一个视角,被哈贝马斯忽视的排斥与冲突恰被弗雷泽认为是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

3.性别非正义的内在逻辑与矛盾关系

通过对性别非正义产生的原因和根源的剖析,弗雷泽发现要实现性别正义需要同时矫正政治经济和文化非正义。当两种主张同时存在时,就存在一种两难矛盾,弗雷泽称之为“再分配—承认”矛盾。这是因为,再分配的逻辑是消除因性别差异而导致的分配不公,而承认的逻辑却是强调性别特征。出于分析需要,弗雷泽对经济非正义和文化非正义的界定做了高度抽象的简化处理。对于社会经济非正义,她将卡尔·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剥削理论、约翰·罗尔斯关于公平的正义理论、阿玛蒂亚·森的能力路径的分配正义理论以及罗纳德·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不加区分地归为矫正经济非正义理论,将查尔斯·泰勒、阿克塞尔·霍耐特、艾利斯·马里恩·杨和帕特丽夏·J·威廉姆斯等为代表的理论家提出的承认理论不加区分地归为矫正文化非正义理论。这种高度抽象的宏观分析性区分,迅速让人们建立起关于对非正义根源的理解。对于经济非正义和文化非正义的矫正,弗雷泽同样采用了高度抽象的宏观分析性区分方法,使用再分配这一具有归纳意味的概念涵盖了收入再分配、劳动分工的重组、投资的民主决策等各种分配正义理论主张,使用“承认”这一术语代表各种文化非正义的矫正方式。使用这样一种分析性的区分,目的在于研究再分配与承认之间的关系。尽管在现实当中,分配非正义与承认非正义往往同时表现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但采用这样一种方法却可以对性别非正义进行清晰的界定。对于被剥削阶级而言,尽管其也遭受严重的文化非正义,但这些非正义远非直接植根于独立而不公正的文化结构,而是源于政治经济,因为阶级劣等的意识形态迅速蔓延为剥削的正当性证明[1](P20)。而对于受到蔑视的同性恋群体,这些正义远非直接植根于经济结构,而是源于不公正的文化价值结构[1](P21)。在这二者之间还存在一种综合了被剥削阶级特征和受蔑视的性关系特征的混合模式,弗雷泽称之为“二价集体”,即依据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以及文化价值结构区分的集体[1](P21)。性别就是这种“二价集体”的典型例证,她认为性别是一种二维的社会差异,是同时起源于社会经济结构和身份制度的一个混乱的类别。理解并矫正性别不公正需要注意分配和承认两方面[3]。 “二价集体”既要面临社会经济分配不公,也要面临文化错误承认,而且两种非正义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都是主要的、不可或缺的,需要再分配与承认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性别正义。但再分配与承认这两种正义的矫正措施具有逆向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矛盾。

二、对性别正义的重构

通过对现实存在的性别非正义根源、内在逻辑矛盾及相关理论的解读,弗雷泽对后工业福利国家应当具有的性别秩序和家庭模式进行了重构。在对公共领域进行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旨在实现性别公平的公共领域设想。在实现性别正义的理论建构上,提出了以参与平等为基础,包含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三重维度的理论设想。

1.实现家庭内部性别正义的构想

为了重构后工业福利国家的性别秩序,弗雷泽认为性别公平是一个重要标准。她反对女性主义者把性别公平与平等或差异联系在一起的观点,因为平等和差异的理论僵局是现实存在的,不能简单采取回避或支持的态度,而应通过重构性别公平概念,改变原本单一的价值或规范,使之成为一个涵盖不同规范原则的多元复杂概念。其对性别公平概念的重构主要涵盖了反贫困原则、反剥削原则、收入平等原则、休闲时间平等原则、平等尊重原则、反边缘化原则和反大男子主义原则。在这一重构概念前提下,弗雷泽认为普遍化家计负担者模式能够防止贫困和多数女性的可剥削性依赖,通过相应政策缩小因性别差异产生的工资差距,弊端在于无法实现女性在休闲时间上的平等,这一模式设计的理想型公民是家计负担者,在一定程度上将女性男性化了,或者说根本就是男性化的家计负担模式。与普遍化家计负担者模式将家务劳动转嫁给市场和国家的做法相比,照顾者平等模式则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将家务工作保留在家庭当中。但在北欧国家的经验证明这一模式在收入平等方面无法实现公平,津贴加工资的方式为女性提供的薪酬大大低于正常的家计负担者。另外,通过强化家务劳动与女性的联系也使得这一模式在防止女性边缘化问题上起到了阻碍其参与政治和社会民主生活权利的实现。因此,照顾者平等模式尽管改善了那些承担主要家庭责任女性的命运,但最终并没有实现完全的性别公平。弗雷泽设计了一种称为普遍性照顾者的模式(universal caregiver),要求男性公平地分担家务,让女性有更多的休闲时间,实现收入上的平等,更好地减少被边缘化的可能,从而促进两性之间的尊重和平等。这一模式既能克服普遍化家计负担者模式的“工人主义”,又能克服照顾者平等模式在家庭事务上的个人主义,为丰富社会生活,促进平等参与提供了可能。因此,她认为在后工业福利国家中实现性别公平需要解构性别。公民的生活应该是把工资收入、家务劳动、社群行为、政治参与以及参加有组织的市民社会生活结合起来,留有一定的娱乐时间。尽管这一构想不会立刻实现,但却是一种可以想象的、拥有真正性别公平的后工业世界。因为只有确保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公共领域的正义性才能得以保证。反过来,也只有社会的基本制度真正容纳私人的家庭时,才能真正保证家庭的正义性[4]。

2.实现性别正义的理论建构

通过对家庭这一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中存在的性别非正义的经验分析,弗雷泽认为对于性别这样的“二价集体”,要克服再分配与承认的矛盾应当采取经济上的社会主义和文化上的解构这一矫正方案,才最有可能克服再分配与承认的矛盾。要使这一设想在心理上和政治上成为可能,需要所有人摆脱对于其当前利益和认同的文化建构的依恋[1](P34)。尽管没有纯粹的理论能够完全解决再分配与承认矛盾,但可以通过寻求尽可能两者兼顾的矫正方案使得这一矛盾冲突最小化,并且控制在各方都能够相对满意的范围之内。因为与肯定性矫正相结合的方案只能就政治经济权利进行表面再分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造成强弱差异的深层结构。而改造性的解决方案致力于文化政治的建构,旨在通过解构性别的两分法来消解欧洲中心主义,而且这种结合能够推动具有“二价集体”特征的弱势群体结成同盟,致力于改造产生非正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承认的深层结构。

针对全球化视野下跨国非正义正在成为女性主义斗争核心的现实,弗雷泽尝试将跨国政治代表权与再分配和承认的诉求整合在一起。因为脱胎于工业社会的社会主义与工人阶级运动相结合的社会民主主义受到了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冲击,不仅摧毁了先前的制度框架,而且也摧毁了劳动分工、社会关系、福利供给和生活思考的方式。这种试图把一切人类行为都纳入市场领域的控制力量在文化、情感、家庭、职业、国际领域和政治事务上产生了许多不利后果,失去经济主义批判基础的女性主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转而投身于承认政治。但是这种脱离政治经济现实,忽视再分配政治的承认政治转向既不符合社会现实,也暴露出女性主义缺乏时代和历史眼光,脱离生活困苦的工薪阶层,单方面谋求承认政治的性别正义是不可取的。因此,第二次浪潮的女性主义争取实现性别正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主张建构一种再分配与承认政治的综合体,并突破现有的国家框架来挑战性别不公正。因此,弗雷泽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错误建构。她认为当国家领土框架被强加到不公正的跨国资源之上时,错误建构便出现了。因为女性主义者已愈加意识到基于国家领土框架建构的政治诉求是女性遭受性别不公正的重要手段,这种框架下建构的制度体系有效地排斥了女性通过制定跨国政策来实现性别正义。要矫正这种错误建构,弗雷泽给出的方案是引入与再分配和承认同等地位的第三维度——代表权,并将第三阶段女性主义实现性别正义的任务确定为:与其他进步力量团结,创立跨国层面的社会福利保护,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整合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的性别正义观,并致力于寻求实现这一正义观的实施方案。

三、对弗雷泽性别正义理论的评价

弗雷泽性别正义理论是其批判正义理论体系中最具特色的部分,通过综合运用历史分析、解构与重构等研究方法,以挑战自由主义为使命,将对性别非正义根源的探寻拓宽至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领域,坚持超越国家疆域的全球视角建立理论框架和提供的替代方案,丰富并推动了当代正义理论的发展,对我国当前社会正义实现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同时,其理论仍有商榷之处,需要我们给予客观的分析评价。

1.理论价值及借鉴意义

通过对全球化时代性别正义文化诉求突显的研究分析,弗雷泽指出分配正义理论和文化承认理论割裂了正义的完整性,是不同历史阶段出于政治需要,通过人为建构的方式掩盖或曲解了正义应有的内涵。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正义实现的方式应该以参与平等为基础,融合承认、再分配和政治代表权的理论框架,是弗雷泽正义理论的学术标签,是其对当代正义理论进行丰富和完善的主要价值所在,为我们认识和理解正义理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视野,拓宽了正义争论的领域,挑战被以往正义法则所忽略的危害,比如非分配性的不公正和跨国界的非正义[5]。尽管再分配、承认和政治代表权这些概念对于我们并不陌生,但是弗雷泽的贡献在于将前人探索获得的理论成果进行了整合。与其他社会批判理论家相比,她的社会批判理论能够从经验层面上更加准确地描绘出当下的情境,更加有力地证明我们时代斗争的意义以及时代诉求的价值并更好地指导斗争实践[6],为当前中国和谐社会和先进性别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资源。其反对女性主义者把性别公平与平等或差异联系在一起的观点,为解决女性主义正义观的内在矛盾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这种放弃狭隘理论学科划分的重构思维对于统一正义理论思想,化解因价值目标一致但在具体理论建构上存在矛盾与争论的方法论,契合于当前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深度融合全球经济背景下解决复杂多元社会正义问题的需求,对正确处理再分配、承认和政治代表权的内在矛盾关系具有很好的启发意义。

2.局限性

尽管全球化加速了科技、贸易和资本流动的跨国化,对民族国家的治理功能产生了一定影响,正在改变我们讨论正义的方式[7](P5),但过分夸大并建立后威斯特伐利亚框架的设想是否必要是值得商榷的。当代世界全球化的经济和文化关系没有发展出与之相应的新的政治形式,因而全球化的经济过程仍然是以民族国家体系作为其政治保障的[8]。弗雷泽提出跨越国界建构后威斯特法利亚理论框架整合分配不公、错误承认和错误代表权将会挑战现有的国际法理,需要一系列的国际法和相关政策制度提供支持。具有国际约束力的国际法均是以国家为成员单位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共同协商制定的,必须在国家之间达成共识或彼此妥协才能通过,而且国家之间无管辖权是国际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试图超越国家的理论建构是不切实际的。这种设想尽管反映了全球化背景下性别正义问题的新特点,但将基于国家的凯恩斯主义—威斯特伐利亚框架定性为造成性别非正义的不公正手段有失之偏颇之嫌。其次,弗雷泽采取高度抽象的方式将当前各种正义理论区分为分配正义理论和承认理论,忽视各种理论之间的差异性,把德沃金、罗尔斯、阿玛蒂亚·森等人过于简单地归到分配正义理论的大旗之下进行批判[9],直接带来的问题是:究竟以哪种分配正义理论和承认理论为准来理解其建构的正义理论中的承认和再分配的维度,而且弗雷泽的研究中并没有过多涉猎关于分配正义理论的批判,这也是让她的理论给人感觉更多的是一种文化批判理论的主要原因。朱迪丝·巴特勒在《纯粹的文化维度》一文中指出,左翼政治因对文化的关注而提出用自我为中心的琐屑政治替代以往的政治,前者关注于暂时的事件、实践和目标,而不是对社会和经济的系统相关性做出有说服力的、严肃而全面的解释[10]。英格瑞德·罗伯恩认为阿玛蒂亚·森的能力路径的分配正义理论能够更加全面地描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安排,并且能够比弗雷泽的参与平等模式提出更广泛的解决策略。所以,阿玛蒂亚·森的模式在综合思考社会正义问题方面是一个更有希望的框架[11]。这些学者的质疑表明弗雷泽所建构的批判正义理论无论是在左翼批判理论、承认理论还是自由主义正义理论家那里都存在异音,尽管她的理论产生了较大影响,反映了西方正义理论最新研究动态,但是正如她自己所坦言的那样:我们离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还差得很远[7](P180)。另外,弗雷泽通过对“后社会主义”时代正义的主要矛盾,即再分配与承认之间矛盾的分析,提出了社会主义与解构相结合的替代方案,并将这一方案置于后福利国家背景下的家庭,设计了通向普遍性照顾者模式来实现性别公平是一种停留在理论上的探讨。这一理想化的模式不仅需要相应的社会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回应,而且还需要家庭内部感情纽带的弥合。

参考文献:

[1] FRASER N. Justice Interruptus:Critical Reflections on the“Post socialist”Condition[M]. New York:Psychology Press,1997.

[2] 南茜·弗雷泽. 正义的中断对“后社会主义”状况的批判性反思[M]. 于海清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3] 南茜·弗雷泽,阿克塞尔·霍耐特. 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M]. 周穗明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5.

[4] 肖爱平. 论西方女性主义对主流正义论的批判[J].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4(2):117-121.

[5] FRACER N. Disputing the Substance of Justice: Redistribution,Recognition or Representation[EB/OL].http://www.aisixiang.com/data/25633.html,2014-03-25.

[6] ZURN C F. Arguing over participatory parity:on Nancy Fraser’s conception of social justice[J]. Philosophy Today,2003,47:176-189.

[7] 南茜·弗雷泽. 正义的尺度——全球化世界中政治空间的再认识[M]. 欧阳英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8] 汪晖,陈燕谷. 文化与公共性[M].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5.

[9] ROBEYNS I. Is Nancy Fraser’s Critique of theories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justified[J]. Constellations,2003,10(4):538-554.

[10] 凯文·奥尔森. 伤害+侮辱:争论中的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M]. 高静宇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42.

[11] 茅根红. 从社会正义到性别正义——论南茜·弗雷泽的“二维”性别正义观[J].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5-10.

猜你喜欢

弗雷泽正义分配
弗雷泽,风的颜色
从出文看《毛诗正义》单疏本到十行本的演变
应答器THR和TFFR分配及SIL等级探讨
遗产的分配
一种分配十分不均的财富
布兰登·弗雷泽是谁?又为什么被好莱坞抛弃?
有了正义就要喊出来
倒逼的正义与温情
法律与正义
我会好好地分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