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升文化消费力促进文化权利公平的实现
2014-03-22廖小明
廖小明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昆明 650500)
以提升文化消费力促进文化权利公平的实现
廖小明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昆明 650500)
保障人民公平享有基本文化权利,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任务。提升文化消费力是实现文化基本权利的基础。文化权利公平要实现从应然到实然的转变,就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切实抓好提升文化消费力这个抓手,以推动文化消费力提升促进文化权利公平的实现。
文化消费力;文化权利;公平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1〕14。这一根本要求不仅是对经济、政治、社会以及生态方面提出的,更是对文化方面提出的。保障人民公平享有基本文化权利,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任务。文化权利公平既是法律的“应然”规定,也应成为现实生活之“实然”。实现这样的目标,政府责无旁贷,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也义不容辞,而其中提升人民文化消费力尤其重要。
一、文化权利公平:应然与实然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2〕16。其中,均等性最能体现人权之文化权利的公平性要求,意即不分男女老少,不分富人穷人,不分城市农村,不分东中西部,都平等地享受服务。理解文化权利公平,首先要对公民文化权利有科学的认识。一般认为,公民的文化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进行文化选择、享受文化成果、参与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创造,以及对自己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有被保护权等多方面的权利〔3〕。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自1946年成立起,便把促进和保护人权视为《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宗旨,而文化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现代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与经济、政治权利同等重要。1966年12月16日,第21届联大通过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在全世界范围内确立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和不可分割性,并且“享有公民、政治权利与享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者相互联系,不容偏废”〔4〕。2001年我国批准参加该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明确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这一切都表明文化权利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力之一,是一种为全体人民所应公平享有的基本权利。在社会主义国家,这种权利不应该只是法权,而且应该成为人民所真实享有的具体的权利。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5〕448。虽然社会主义为人民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的实现奠定了基础,但是,任何权利的实现都要受制于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应然”不等于“实然”,人民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的实现是一个渐进提高的过程。在实践中,这项权利不仅存在是否能够实现的问题,而且是否为人人所平等享有也十分关键。换句话说,文化权利作为一种每一个公民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真正实现由“应然”到“实然”,真正为每一个公民所切身享受,并不是自然而然的,相反,还可能面临诸多困难,它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这诸多因素之中,物质技术条件是最基础的条件。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5〕305。为此,提升文化消费力就不仅仅出于发展文化、发展经济这一单一的目的,而真正在实践层面上保证和促进人民群众文化平等权利的实现成为最基础和优先的目的。党的十八大报告就此指出,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做到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二、文化消费力:实现文化权利之基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强调“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1〕28的同时指出:“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1〕30。这说明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现实需要,也是满足人民基本权利的根本要求。从满足人民基本文化权利的角度看,人民不仅应该是文化的创造者,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的推动者,还更应该是文化成果的享用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调动人民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进程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引导人民的文化消费力。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化消费力是文化权利实现的基础。消费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和实现人的发展,是人的本质的确证。消费不仅包括物质消费,也包括精神文化消费。文化消费就是人们遵照一定的社会要求,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文化产品和服务来满足自身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过程。没有文化消费,文化权利的实现难以落实,更难以使人民切身获得体验,也就难以引导群众参与文化建设。
当前,制约人民文化消费力提升的根本因素还在于经济水平和自身的文化素质。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社会环境和文化生产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制约着文化消费力的提升。在社会环境方面,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各种过度的逐利行为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判断,人们的经济能力和经济水平往往成为衡量成功与否的单一标准,成为衡量人们生活的单一标准。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显见的社会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现象和社会思潮中涌动的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仅影响着一些社会成员的理想信念、人生追求和价值观,也制约了人们健康的精神追求。此外,文化发展本身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文化产品的生产没能密切关注到人民特别是普通群众的需要,也是制约文化消费力提升的重要因素。社会主义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是人民共享共建的文化。因此,文化发展和文化产品的生产必须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必须要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剧作者”和“剧中人”。只有真正做到了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文化产品的生产才实现了与有效“市场需求”的对接,精彩纷呈的文化“盛宴”才能成为人民共享的“精神大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文化消费进入快速增长期,人民对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期待越来越高。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和更有力的措施,大力繁荣文化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全社会文化生活质量,让人民在文化的沐浴下生活得更精彩,更幸福。
随着人的需要的发展,精神文化消费将主导人的消费,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提高文化消费能力,成为促进公民文化权利实现的重要基础。从社会公平正义在文化消费方面的要求和体现来看,文化权利作为一种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必须真正为每一个公民所真切的享有,才能够体现出权利的公平公正。要真正实现每个公民真切地、公平地享有文化权利,除了具备社会提供的文化设施、文化产品等客观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主体条件,即由经济能力所决定的文化消费能力。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特别是群众进行文化消费的经济支付能力。虽然党和政府在不断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增加免费进行文化消费的机会,但是,从社会整体层面看,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在相当程度上仍然是有偿消费,这就要求文化消费在相当程度还需要个体具备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这些年农民工群体的文化权利的实现问题备受关注,除了外在的文化设施建设分布不均,文化产品消费的昂贵等因素外,农民工群体自身由于经济困窘而造成的文化消费支付能力不足是重要原因。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是较之生理和物质需要的更高层次的需要,是在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后得以强化的。农民工群体相当程度上还在解决低层次需要问题,因而,文化消费能力十分有限。因此,我们要在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真正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国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番的目标,为文化消费能力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文化消费不同于物质消费,除了具备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还应该具备相应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因此,我们也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事实上,上述两个方面本身也是密切关联的,文化消费能力制约文化参与和文化创造能力的生成和实现,从而制约个体更加广泛地享有基本文化权利。比如如果我们的经济条件连买张电影票都很困难,我们就不可能经常去看电影,而对电影一无所知的人,是难以进行电影评论和创作的。这样,文化基本权利之中的某些权利对我们来说,可能就只是纸上谈兵,难以真正体验和享受,机会平等都谈不上,就更难说享受程度上的平等,文化权利的公平也就难以保证。因此,我们在不断增加人民群众收入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发展教育,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1〕28-29。
三、提升文化消费能力:问题与对策
文化消费力的形成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其中个人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是主要因素。当前,我国文化消费方面呈现出来的问题很多,主要体现在:第一,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来的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问题日益严重,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了经济高速发展与“内需”不足的尴尬境地,这种问题反映在文化消费层面也体现为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与自身经济能力低下之间的矛盾,想消费的没能力消费,有能力消费的受其他因素影响其消费能力增长也比较缓慢。第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管理水平不高,不仅影响公共文化消费的供给,而且限制了人民群众有效文化消费力的生成。文化消费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基于物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消费,这种消费不仅受到经济支付能力的限制,还要受到时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人们的闲暇时间相对较少,而公共文化建设的滞后和公共文化设施的分布不均,又进一步制约了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的实现,从而影响有效文化消费力的形成。第三,满足差异性、特色化需求的文化供给能力相对不足,影响到文化消费力的及时生成。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文化产品既要“阳春白雪”,也要“下里巴人”。社会转型期带来的社会流动的日益频繁和社会分层的加剧提出了文化消费的差异性和特色化需求,而我国目前文化市场体系不健全,文化产品生产和文艺创作评价激励机制的不健全等使得满足差异性和特色化需求的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相对不足,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文化消费能力的及时形成。此外,对文化消费的组织引导不力,也影响到文化消费力的形成和提升。第四,群众文化权利意识比较淡薄,影响文化消费能力的提升。由于人们经济条件、传统思想观念等影响,部分群众文化权利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尤其对文化权利作为公民最基本权利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文化是“奢侈消费”,是少数人的权利,致使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不够高,不少地方出现“上头热,下头冷”,组织者积极,参与者冷淡的现象。结果是:设施有了,条件具备了,但是群众不给力,图书室、文艺活动室冷冷清清,门可罗雀。第五,由于教育发展滞后和传统文化等的影响,制约文化消费力的生成和提升。由于以往国家对教育发展“欠账”太多,虽然近些年来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社会整体来看,大多数群众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使其对文化产品的欣赏和鉴别能力相对有限,文化消费重数量轻质量,这不仅影响了文化消费力的提升,也为低质甚至庸俗的文化产品提供了市场,也是近年来各种色情文化泛滥的原因之一。同时,传统文化中一些消极成分也影响到人们文化消费能力的提升。
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号角,指出:“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2〕21。党的十八大报告则进一步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为人民提供广阔文化舞台,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1〕28。可见,引导人民参与文化创造的过程,既是促进文化发展的过程,也是人民文化消费力提升的过程。当然,要真正提高文化消费能力,促进文化权利的平等实现,促进文化的繁荣发展,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只有客观全面地分析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应对之策,才能够切实提升文化消费能力。当前,我们在大力发展包括文化生产力在内的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还应该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必须加大分配体制改革力度,切实提高普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收入,奠定文化消费的基础。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精神需求是相对于物质和生理需要的更高层次的需求。文化消费是较之物质消费而言的更高层次的消费。只有人民群众具备了相应的物质基础,文化消费才成为可能。当前我国总体而言已经步入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具备文化消费的基础。但是,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特别是2 000多万未脱贫的群众,他们的文化消费还不具备最基本的物质前提。只有通过推进包括分配体制改革在内的多方面改革,促进弱势群体收入不断增长,才能使他们的文化消费需求从可能变为现实。第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教育水平。只有使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文化的重要性,并具备更高的文化教育水平,对文艺作品有更高的欣赏能力,对文化产品具备甄别筛选的能力,才能够使其更多地参与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积极健康地消费文化产品,从而形成文化消费力提升的持久内在动力。要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第三,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提供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基础条件。虽然近年来我国文化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但是,如同经济发展不平衡一样,我国文化建设的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较大,在中西部地区,在广袤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文化艺术团体发展缓慢,文化消费市场尚未形成。为了促进文化的全面发展,使更多的人民群众能够均等地享受文化盛宴,我们必须有重点地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和投入,不仅要锦上添花,更要“扶贫帮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给予适当补贴。第四,不断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新变化和审美、娱乐、休闲新需求,创新商业模式,拓展大众文化市场,不断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1〕30。为此,我们重点要抓好这几个方面:一是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二是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三是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四是要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总之,既要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也要大力发展大众文化,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大众文化的发展,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形成新的文化消费热点。第五,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积极形成鼓励和支持文化消费的舆论环境,引导和鼓励文化消费。当前,重点要抓好这几个方面:一是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激励约束机制及鼓励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符合大众需求的文化产品创作,促进积极健康、价格低廉的文化产品不断涌现。二是要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开展“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三是要积极营造健康的文化消费环境,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合理享受文化成果,从而形成现实的文化消费力。
〔1〕本书编写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本书编号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3〕王京生.文化战略与大国责任:对中国和平发展的文化解读〔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9):89-93.
〔4〕董云虎.我国签署的一个重要的人权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简介〔J〕.真理的追求,1999(2):25-27.
〔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 杨朝霞)
Enhance the Cultural Consumption to Promote the Practice of the Cultural Equality of Rights
LIAO Xiaoming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College of Philosophy and Politics and Law,Kunming 650500,China)
It is a essential requirement for the socialist system and th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task with the Chinese characteristic to protect people's fair and basic cultural rights,and to satisfy the people's basic cultural needs.To enhance the cultural consumption is the foundation of exercising cultural fundamental rights.Cultural right fairness to be realized from theories to practice changes should meet the requirement of the public welfare,the basic,equality and convenience.We should fully use the leverage point which promotes cultural consumption power,therefore to promote cultural consumption and further the practice of the cultural equality of rights
cultural consumption;cultural rights;equity
G122:F014.5
A
1672-2345(2014)05-0017-05
10.3969∕j.issn.1672-2345.2014.05.005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2AZD001)之子项目;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QN2013001)
2014-01-17
廖小明,讲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社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