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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罗斯特“隐秘性”思想与中国古典诗论中“含蓄”美之比较

2014-03-21

关键词:诗论弗罗斯特含蓄

龙 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64)

弗罗斯特“隐秘性”思想与中国古典诗论中“含蓄”美之比较

龙 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64)

美国现代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以“简单而深邃”著称。弗罗斯特能够由简单而抵达深邃的关键在于他的“隐秘性”的创作思想。弗罗斯特的“隐秘性”思想与中国古典诗论中讲究“含蓄”的创作美学,不仅在文本表现策略上有相似之处,在审美上也有相近的超语言的美学追求。

弗罗斯特;隐秘性;含蓄美学;超语言

在以难度著称的现代派诗歌滥觞并蓬勃发展的20世纪英美诗坛,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存在。他的与众不同表现在他能够通过较为传统、朴素的诗歌语言抵达现代派诗歌追求的复杂深邃。本文认为,弗罗斯特坚持通过朴素、简单的诗歌风格表现复杂、深邃的诗歌意义且能够实现这一特色的关键即在于他的“隐秘性”思想,这在20世纪的西方虽然是“一条行人较少的路”[1]131,但就其作为一种诗歌创作思想而言,它与中国古典诗论讲究“含蓄”的创作美学有着相似之处,而二者的相似体现出弗罗斯特诗歌的美学观与中国古典诗论的“含蓄”思想有相近的超语言的美学追求。认识到这点为深入解读弗罗斯特诗歌提供了有益的启迪。本文拟就此做一些初步的尝试。

一、 弗罗斯特“隐秘性”思想

弗罗斯特诗歌貌似简单实则深邃的特点使弗罗斯特在美国诗歌史上占有一个独立而又孤立的地位。弗罗斯特生前,他的诗歌常被认为过于传统,带有19世纪浪漫主义诗歌的田园色彩,与具有先锋性的现代主义诗派相距甚远。弗罗斯特去世后,越来越多的人因其主题的现代性,把弗罗斯特归入现代主义诗人之列,然而他的诗歌风格又明显有别于同时代的现代主义诗人的诗风,如艾略特(T.S. Eliot,1888-1965)、庞德(Ezra Pound,1885-1972)、斯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1955)的诗风。英国牛津大学诗歌教授、著名诗人、批评家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1895-1985)在他的《罗伯特·弗罗斯特诗选》(1963)的序言中说:“弗罗斯特是第一位真正可以用世界标准来衡量的美国著名诗人。他获得这种殊荣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他的诗歌创作没有依托古老的欧洲诗歌传统,也不靠模仿前人的成功之作,而是通过自己辛勤的实践,直至最终找到了一条既适应‘美国气候’又符合美国语言的诗歌创作之路。”[2]ix

应该说,弗罗斯特的诗歌在他的时代中是独树一帜的,而这种独特性,笔者认为,与他常提起的“隐秘性”思想相关。“隐秘性”的英文单词“ulteriority”源于“ulterior”,意为“更远的、在表面后的、隐秘的”,在中文中还可引申为“意在言外”、“别有用心”。为避免归化的译法使中国读者“对号入座”,本文仍保留曹明伦先生对“ulteriority”一词的处理,即依据“ulterior”的基本内涵将“ulteriority”译为“隐秘性”。笔者认为,“隐秘性”的内涵大致可概括为三点:第一,“隐秘性”强调作者意在言外。第二,“隐秘性”暗含着由表及里、由近及远、见微知著的类比式、提喻式思维方式。第三,“隐秘性”是召唤读者想象,实现意义扩大化,促进读者与诗人形成共鸣的策略。

弗罗斯特在1946年发表于美国著名的文学评论杂志《大西洋月刊》中的一篇文章《永恒的象征》将“隐秘性”推向了一个极高的地位:“关于诗歌……最核心的应该是诗歌是一种隐喻,说的是一件事,指的却是另一件事,言在此而意在彼,这(诗歌)就是隐秘性给人的快乐(thepleasureofulteriority)。”[4]991就弗罗斯特此番评论,研究者们通常将关注点置于“诗歌是一种隐喻”的表述,并由此挖掘弗罗斯特诗歌语言背后所代指的隐含意义,而往往忽略了最后一句“这(诗歌)就是隐秘性给人的快乐”中“隐秘性”一词的丰富内涵,它不仅内在地包含着前半句“诗歌是一种隐喻,说的是一件事,指的却是另一件事,言在此而意在彼”,同时与“快乐”相连结的“隐秘性”也反映出弗罗斯特更深层的审美追求。

弗罗斯特“隐秘性”的思想是一种诗歌创作思想。它首先肯定了诗歌创作的动力来源是诗人的意图,即诗人的言外之意。在具体创作中则采取了将直白和隐晦相结合的方式,即运用简单直白的语言在文本中向读者透露点点迹象,引发读者想象,其最终结果是期望读者通过个人的想象意会作者未言明之意,并实现意义的扩大化。以文本的微观角度讲,“隐秘性”也是一种诗歌的文本表现策略。从诗歌史的发展来看,弗罗斯特“隐秘性”的表现策略应该是介于浪漫主义与现代主义之间的一种文本表现方式。浪漫主义诗学传统具有开拓性的主张是肯定了诗人的主体地位,鼓励诗人在诗歌中对个人情感意志进行直接的抒发,这种“直抒胸臆”的诗歌表现方式将诗歌从柏拉图时代以来被视为一种“再现”的观点中解放出来,然而,到了19世纪末却走向了情感泛滥的流俗,进而引发了现代主义诗歌对其反拨。西方现代主义诗人在肯定诗人主体地位的同时反对浪漫主义诗歌的直抒胸臆,他们倡导用象征、意象等等方式间接地、隐晦地表达感情,更强调诗人的智性、诗歌的难度。这种诗学的转向革除了浪漫主义传统最终导致情感泛滥的流俗,但后期也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过于追求隐晦甚至晦涩的表达。弗罗斯特“隐秘性”的表现策略却恰恰介于浪漫主义的直抒胸臆与现代主义的玄虚晦涩之间。他不反对诗人作为主体进行直抒胸臆,他的语言一方面直白明晰、自然朴素、不饰雕琢,但另一方面他又通过各种曲折的方法在关键之处引而不发,给人留下回味不尽的韵味和余思。这样的策略既能让诗人用亲切自然的语言、优美的音律抒发个人感情,同时又通过各种曲折手法隐藏诗人的意图,启发读者去联想,由此巧妙地将浪漫主义强调的个人感情与现代主义强调的智性结合起来。正是因为弗罗斯特掌握了这种巧妙的表现策略,他的诗歌才能保持质朴而朗朗上口的诗歌语言的同时又意蕴无穷,看似简单,实则深邃。因而,本文认为弗罗斯特诗歌表现出简单却深邃特征的关键在于弗罗斯特的“隐秘性”(ulteriority)诗学思想。

二、“隐秘性”与“含蓄”的艺术表现

如果说,弗罗斯特“隐秘性”的思想,在西方文学中具有独创性,那么远在东方的中国古典诗论却使二者遥相呼应。本文认为,弗罗斯特“隐秘性”的创作思想,即诗人通过直白简约却令人玩味的语言引发读者思考,最终是期望读者通过意会与作者形成一种“不可言传”的默契,并实现诗歌意义的扩大化。

中国古典诗论讲究“含蓄”。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提出“含蓄”一品,将“含蓄”概括为“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意为不用点明一个字,却包含着万种风情。清杨廷芝的《二十四诗品浅解》解道:“含,衔也。蓄,积也。含虚而蓄实”。不是不欲人知,而是不须明言,是作者充分运用语言的暗示性、象征性去启发、唤醒读者的联想、想象,从而使他们发现字面外的意味和情趣,与作者达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默契。“含蓄”的创作思想是中国古典诗论中极具特色的诗歌传统,深深浸润于历代诗人的诗歌创作之中。在“含蓄”思想的影响下,自然清新却意味无穷逐渐成为古典诗歌中最重要的风格之一。这种风格不仅是历代诗人不懈努力追求的境界,也逐渐成为中国文艺批评中一种普遍的审美取向。

从诗歌表现方法来说,弗罗斯特的“隐秘性”与中国古典诗论中的“含蓄”创作美学最重要的相似之处在于二者选择了一种类似的诗歌表现策略——“引而不发,含而不尽”。“引而不发,含而不尽”是介于直白与隐晦之间的表达方式,既非直抒胸臆,也非艰深晦涩,而是既与人知,又有所保留。中国古代诗人尤其喜爱这种诗歌表现方式,他们明白留有空白的作品最耐咀嚼、品味,于是总结出了含蓄无垠的艺术经验。“所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并非无字,而是不点明要紧之处,让读者觉得‘意味无穷’,反而不得不追寻那无穷之意,最后要紧之处虽未言明却反而更为读者理解。”[5]184而弗罗斯特“隐秘性”所采用的表现策略与中国古典诗论的“含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弗罗斯特看来,诗人必然是隐晦的,他们“喜欢使用比喻,喜欢话里有话,喜欢拐弯抹角”[1]104,“隐秘性”是诗歌的最高艺术价值,但他钟情的不是“故弄玄虚的晦涩”,而是“那些需要时间来沉淀和解释的微言大义”[1]202。所谓以“时间来沉淀和解释的微言大义”不正是那由“引而不发,含而不尽”所引发的“无穷之意”吗?“含蓄”所采用的“引而不发,含而不尽”的表现策略在文本中实际为一种提喻的思维方式。古人认为这种表现策略可以表达更丰富的意蕴是因为他们相信“见一叶落”可知“岁之将暮”(《淮南子·说山训》),见“一滴水可知大海味”(《渔洋诗话》),“以少总多”反而能“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山之精神写不出,以烟霞写之;春之精神写不出,以草树写之”(《艺概》)。中国历代诗人普遍的旨趣实际上正是遵循着以一当十、以少总多、以小见大、以简写繁、以用知体、以局部代替整体的提喻法则。而弗罗斯特“隐秘性”思想也是遵循着这样一种近似的思维方式。譬如,以简约述复杂,以生活中不足为奇的小事引发令人回味的人生哲理,他的著名小诗《未选择的路》便是最好的一例。不仅如此,弗罗斯特也曾公开宣称过自己是“一位提喻主义者”。他想要的是“永远,永远,意义更加伟大。小事牵动大事”[3]325。

弗罗斯特“隐秘性”思想与中国古典诗论中的“含蓄”创作美学在诗歌文本创作的具体手法方面也有相近之处。“含蓄”的常见手法包括“文约辞微”、“情隐状秀”、“言近旨远”、“清空骚雅”、“一唱三叹”、“虚实相生”、“不言言之”、“不写而写”等。[5]185-188而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中所坚持的朴实简约的语言、意象、隐喻、象征、提喻等等的综合运用在一定程度上与含蓄的表现手法有契合之处。在此仅以弗罗斯特的《雪夜在林边停留》为例,探析弗罗斯特诗歌中的具体创作方法与含蓄美学的相似之处。

雪夜在林边停留
我想我知道这树林是谁的。
不过主人的家宅远在村里,
他不会看见我在这里停歇
观赏这片冰雪覆盖的林子。
想必我的小马会暗自纳闷:
怎么未见农舍就停步不前,
在这树林与冰冻的湖之间,
在一年中最黑暗的晚上。

小马轻轻抖摇颈上的缰铃,
仿佛是想问主人是否弄错。
林中万籁俱寂,了无回声。
只有柔风轻抚,雪花飘落。

这树林真美,迷蒙而幽深,
但我还有好多诺言要履行,
安歇前还需走漫长的路程,
安歇前还需走漫长的路程。

(曹明伦译)

小诗描写了一位赶着马儿的旅人在漆黑的雪夜被树林间的一处冰湖吸引而驻足,内心虽留恋这黑暗中的片刻宁静与美好,却不得不离开,继续赶路。这首诗是弗罗斯特诗歌表面简单实则深邃的经典代表作。本文认为,在这首小诗中,至少有三种手法或可与“含蓄”的创作手法比拟。第一,借境传情。弗罗斯特在《雪夜》中描绘了一幅清晰可感的画面,营造了一种潜藏于黑夜中的孤寂的美丽——远离村庄的树林、“一年中最黑的晚上”、冰湖、漫天的飘雪、独自赶着马儿的旅人,这些意象组成的画面隐隐地透露出诗人沉重、孤独而疲惫的心情。弗罗斯特以塑造物境传达心境的方式正符合“含蓄”所讲究的借象明义、状秀情隐。在中国古诗中,用创境来传达情绪的方法很普遍。譬如同样表达旅人心境的《商山早行》,诗人也未言明心境,而“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一句中选取的清晨上路时的景象——黎明的鸡声、清晨天空中的残月、石板路上斑驳的霜迹,一方面有声有色地将旅人早起收拾行装匆忙赶路的画面展现出来,另一方面,残月、石板、霜等偏冷的意象也透露出诗人在旅途中孤独凄冷的心境。第二,含而不露,以不言言之。弗罗斯特诗歌中常会出现独白、对话等戏剧性元素,而其中主人公说话的方式常是引而不发,欲露还藏,使整首诗的意味变得扑朔迷离,耐人寻味。《雪夜》中主人公“我”的独白有意给读者留下未解决的问题,引发读者思考、阐释、解决问题的欲望。诗中的“我”在一开始就告诉读者“我”认识树林的主人,然而关于树林的主人却仅用一个“他”来代表。“他”是谁?主人公并不想透露,但“他”的存在却是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意识到的,因为主人公说了“他不会看到我在这儿停歇”,观赏他的林子,想必在树林主人看来,“我”的举动必定有些异常。弗罗斯特在一开始就表露出主人公意识到树林实际“占有者”的存在,但却又不愿透露太多,这种“含而不露”的口吻让读者不得不追寻诗人的“言外之意”,最后反而更能领会到诗人内心的痛苦——树林中黑暗的美让诗人获得了心灵上的宁静,而属于另一个人的树林也暗示了诗人渴望的宁静只能是片刻的、短暂的,诗人必须继续赶路,找寻真正属于自己的宁静。“含蓄”创作思想中的“含而不露”往往通过“留白”的手法来实现,即通过艺术形式上预留出一些“空白”和“不确定因素”,启发读者的思考,从而达到“不写而写”。如,陶渊明在《饮酒》最后两句“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中避开直接用语言解释“真意”的手法反而令读者不得不追寻这不尽的“真意”。再如,《陌上桑》中,叙述人从罗敷的发式、衣着、行人看到罗敷的反应等多角度描绘罗敷之美,而却留下罗敷真容的空白由读者来想象。这种通过叙述者“不言”以“言之”的手法是“留白”中的常见手法,与弗罗斯特诗歌中说话人表达方式的相似之处就是二者都讲究“含而不露”的艺术,由此,弗罗斯特的“隐秘性”诗学与“含蓄”创作思想之间就产生了一定的沟通和连接。第三,一唱三叹。弗罗斯特在《雪夜》中巧妙地运用了音律上的重复营造出意蕴绵长深远之感。诗的结尾,“安歇前还要走漫长的路程/安歇前还要走漫长的路程”[4]292,让人不禁感到一种无奈的悲伤,语言虽简单明了,却对读者形成了一种感情上的带动与冲击。“含蓄”的创作中也讲究利用诗歌的音律形成一种悠远感、绵长感,如脍炙人口的《敕勒川》词虽浅近,但韵调朗朗上口,反复吟唱,就能体会到无边草原的无尽之美。

除了《雪夜》中所用到的写境、戏剧化语气、音律之外,弗罗斯特善用的隐喻、象征、提喻等手法也是“隐秘性”的“含而不尽”总策略的具体实现方法,这些方法与“含蓄”创作手法中常用的“比兴”、“寄托”等也具有相似之处,因篇幅所限此处不能一一展开论证。

三、“隐秘性”与“含蓄”的审美追求

一种创作策略和文本风格的形成与创作者的审美追求有着紧密的联系。正如弗罗斯特所言,风格即人,或者说风格是一个人选择如何表现自己的方式[1]120,是一个人秉性与境界的外显。正如上文所述,弗罗斯特的诗歌实践与中国古代诗人“含蓄”的创作思想在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而这种外显的要素,如风格、表现策略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弗罗斯特与中国古代诗人在深层审美追求上存在某种契合。

中国古典诗论中的含蓄美学根植于中华文化的自身土壤之中。老子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意思是最完美的音乐是听不见的,最大的形象是没有踪影的,也曾说“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充,其用不穷。大直若曲,大巧若拙,大辩若讷”(《道德经》),意思是“最圆满的似乎总是残缺的,而它的作用却永不枯竭,最充实的好像是空虚的,它的作用永不枯竭,最正直的好像弯曲,最灵巧的好像笨拙,最雄辩的好像口吃”[5]189。这一系列“无中生有”、“相反相成”的辩证观点与道家提出的“道”有着密切关系。在道家看来,世界万物源于“道”,“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却是万物之母。“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经》),可以用语言表达的“道”,就不是永恒的“道”。因而,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诗学引申出了“以一当十”、“以少总多”、“无声胜有声”、“言有尽而意无穷”、“含蓄无垠”等。中国历代诗人也追求诗语言无法表达的“意蕴”或“意境”,而语言仅是过渡到言外世界的一个跳板,正所谓“得鱼”而“忘荃”,得“意”而忘“言”。对于读者的阅读、理解与欣赏则讲究的是“直观玄览”式的体悟,以超越语言的壁垒、从有限看到无限、达到与诗人心灵的默契为最高境界。在这种超语言的美学理想下,诗歌的朦胧美、直觉领悟、读者与作者心灵的沟通则突显得更为重要。

弗罗斯特的“隐秘性”从提出之初就和他的审美情趣结合在一起。他提出诗歌是一种隐喻,隐秘性给人的快乐[4]991,还曾说过“我不喜欢故弄玄虚的晦涩,但我确实喜欢那些需要时间来沉淀和解释的微言大义。我不想被人剥夺自己探索和思考的乐趣”[1]202。本文认为,弗罗斯特强调的“隐秘性”的乐趣体现了他更深层的审美追求,这种审美追求与中国古代诗人追求“含蓄”背后的审美价值取向有一定共鸣。

弗罗斯特反复强调的乐趣其实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读者领悟、探索和思考言外之意的乐趣,二是诗人希望言外之意被了解,希望读者能与诗人达成秘而不宣的默契的乐趣。弗罗斯特的不少诗歌中都体现出对这种乐趣的执着以及无法实现这种乐趣的痛苦,透过相关主题的诗歌可以看出弗罗斯特深层的审美追求。例如,弗罗斯特诗歌全集的序言诗《牧场》以极精简的语言展现了“隐秘性”的乐趣两个方面。

牧场
我要出去清理牧场的泉源,
我只是想耙去水中的枯叶,

(也许我会等到水变清冽)
我不会去太久——你也来吧。

我要出去牵回那头小牛,
它站在母牛身旁,那么幼小,
母亲舔它时也偏偏倒倒。
我不会去太久——你也来吧。

(曹明伦译)

小诗中,主人公“我”告诉“你”要去牧场片刻,他略显犹豫,只是透露“我只是想去耙去水中的枯叶”,“我要出去牵回那头小牛”,“它站在母牛旁边,那么幼小/母亲舔它时它也偏偏倒倒”。简单几句却给我们勾画出了一片生机勃勃、惹人怜爱的田园画卷,令人心生向往,而正当读者展开联想之时,诗人却以“我”的口气重复到“我不会去太久——你也来吧”,表明主人公似乎意欲独自前往,同时略带犹豫地向“你”发出了邀请。对于读者,“隐秘性”的乐趣与美感就在这“半遮半掩”的“欲擒故纵”中,话语虽少却让人回味不尽。而诗中,“我”对“你”的态度则体现出了诗人的乐趣。这里的“我”似乎只是想引诱“你”来到他的世界,却显然无意向“你”敞露心扉。“我”与“你”的关系正好比是诗人与读者的关系。诗人乐于挑起读者探索未知的好奇心、引发他们的思考,但他邀请的诚意不在于他给了读者全部,而在于他想要读者了解更多。在《梦中的痛苦》中,这种无法实现的乐趣则成为诗人痛苦的来源。其中,诗人表达了因为自己的“离群索居”(“dwelt aloof”)[4]32而导致他人对自己的误解与自己无论如何不愿放弃这种隐藏的矛盾和痛苦,没有读者的参与,弗罗斯特所强调的乐趣是无法完全实现的。在《启示》中,诗人更是无奈地说道:“若情况要求(让我们假设)/为了让朋友一听就了然,/我们最终只能实话实说,/这又会使人遗憾”[4]35。因为实话实说虽有实际的必要性,然诗的情趣却荡然无存了。由此可见,弗罗斯特的审美乐趣在于作者与读者可达成心照不宣的默契。并且,这种默契并非仅通过逻辑推理可以达成,更多的是直觉领悟。在小诗《电话》中,诗人描绘了两个人竟然通过一朵小花“打电话”获得了理解与满足。由此看出,诗人眼中,理解和沟通的方式并非只有语言与逻辑,还有想象与意会,而恰恰是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保留了一份诗意的美感。弗罗斯特的这种审美追求与含蓄背后所强调的“意蕴”、“得意忘言”、读者的直觉领悟与诗歌的朦胧美是相通的,都是一种超语言的美学追求。

四、结语

尽管没有论据证明弗罗斯特的“隐秘性”诗学直接受到中国古典诗论的影响,然而弗罗斯特所选择的诗歌表现方式以及他的审美追求却神奇地呼应着古代中国诗人致力追求的含蓄的诗歌创作手法与审美理想:二者都偏爱“引而不发,含而不尽”的表达方式,偏爱简约直白却有韵味的诗歌语言,都综合运用创境、意象、音律等多种具体手法来实现“含而不尽”,审美原则上都追求超语言的意蕴之美,都强调意会、想象与直觉等等。这些都表明弗罗斯特的创作思想与中国古典诗学有一定相通之处。同时这也给予我们理解弗罗斯特一个新的视角:他不寻常的“简单却深邃”的诗歌特点、他的“创新的老路”、他的美国民族特色与时代的独特性,在与中国古典诗论进行比较的视野中也具有了一定的世界性和普遍性。

[1] Frost,R. Complete Poems of Robert Frost[M].New York: Holt Rinehart & Winston, Inc.,1964.

[2] Graves, Robert. Collected Poems of Robert Frost[M].New York: Holt Rinehart & Winston, Inc., 1963.

[3] Sergeant, Elizabeth Shepley. Robert Frost: The Trial by Existence[M]. New York: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1960.

[4] 弗罗斯特. 弗罗斯特集:诗全集、散文和戏剧作品[M].(美)理查德·普瓦里耶,(美)马克·理查森,编.曹明伦,译. 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5] 童庆炳. 中华古代文论的现代阐释[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责任编校:汪孔丰

2013-09-04

龙豫,女,河南濮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硕士。

时间:2014-8-28 15:45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40828.1545.019.html

10.13757/j.cnki.cn34-1045/c.2014.04.019

I106.2; I0-03

A

1003-4730(2014)04-00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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