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村镇银行的声誉风险形成及防范研究
2014-03-21敬志红周晓燕
敬志红,周晓燕
(1.2.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湖南长沙 410128)
我国村镇银行的声誉风险形成及防范研究
敬志红1,周晓燕2
(1.2.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湖南长沙 410128)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微小金融机构,经营业务的主要范围是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业务。村镇银行产生声誉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资经营时间短,资本规模小、公司治理水平较低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缺失等。必须从增加资本规模、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尽快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等方面入手,提高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加客户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以促进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村镇银行;声誉风险;信任
村镇银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07年2月8日,中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获南充银监分局批准开业,从此,又一类崭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正式诞生。经过6年多的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433家。其中,2007年为18家,2008年为78家,2009年为91家,2010年为277家,2011年为455家;2012年达到了514家,自2013年始到2013年2月7日为止,经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又新增了69家[1]。
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丰富和完善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为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搭建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和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2]。但是,村镇银行在快速发展壮大的同时,由于其运行时间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3-4]。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微小型金融机构,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主要是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以获取利差收入为主要利润来源,这一点和一般性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并无差别。它经营的是货币资本,更是信用,离不开广大客户的支持和公众的信任。但是,由于村镇银行经营时间短,资本规模有限,以及受到我国金融体制制度性缺陷等因素的影响,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中的公众形象和地位还不高,公众对其认知和信任度还不能与已有的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商业银行相媲美,在各类风险中,其面临的声誉风险问题将是一个亟待解决、也是一个需要经过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
一、声誉风险及其对村镇银行经营的影响
1.声誉风险的涵义
声誉风险是指由企业或者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其产生负面评价的风险[5]。2009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将声誉风险列为第二支柱,声誉风险成为商业银行的八大风险之一,并指出银行应将声誉风险纳入风险管理的流程中,并在内部资本充足和流动性预案中适当覆盖声誉风险[5]。声誉风险产生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可能是内部原因导致,也有可能是商业银行内、外部风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甚至非常简单的外部风险因素也可能触发严重的声誉风险。声誉风险与其他金融风险不同。首先,声誉风险难以直接测算,声誉风险主要取决于公众对银行的信用度,但是公众的情绪往往难以控制和预测。另外,声誉风险与其他类型的风险很难分离,所以很难进行独立处理。原因是其他类型风险的增加很可能导致公众对于银行信用度的降低,从而引发信用危机和声誉风险。
2.声誉风险对银行业经营的影响
(1)声誉风险会引发银行挤兑现象,引起银行倒闭。如果商业银行不能恰当地处理这些风险,就可能引发外界的不良反应而产生声誉风险。如银行倒闭的最直接原因往往是因为公众受到某些事件的影响而对银行失去信任而产生挤兑现象。银行业由于实行的是部分准备金制度,如果所有储户都要在同一时间到银行去提现,任何一家实力雄厚的银行都是不可能拿出足够的流动性资金来满足所有储户的提现要求,所以挤兑很容易引起银行倒闭,甚至引起银行倒闭潮。
(2)声誉风险会影响银行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利于吸收公众存款。银行作为重要的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存款人之所以愿意把钱存入到自己并不认识的银行,就是因为有银行信用作担保。所以,信用水平越高的银行更加容易吸收到更多的存款,从而开展更多的资产业务,保持银行的可持续经营。
二、村镇银行信誉风险及成因分析
目前,村镇银行主要是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以获取利差收入为主要利润来源,这一点和一般性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并无差别。所以,它经营的是货币资本,也是信用,更加离不开广大客户的支持和公众的信任。由于村镇银行很难有其他的外部融资渠道,树立良好的信誉是吸收存款的“根本”,没有公众的存款,银行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公众的信心、信任需要一个长期培育和精心打造的过程。村镇银行声誉风险的形成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公众认知度较低
即使与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对比,农村信用社经营历史相对较长,在农村市场已经拥有相对稳定的客户资源;而村镇银行不仅历史较短,而且规模相对较小,在盈利能力较差、空间布局等方面处于明显劣势,要在公众中形成一个良好的声誉还需时日。
2.资本规模有限,降低了公众信任
我国对村镇银行的准入门槛虽然不高,但是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发起人制度,对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也设定了准入标准。如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这些限制与规定均不利于村镇银行吸收更多的资本金,也限制了村镇银行资本金规模的扩张能力。
3.公司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不高,降低了公众信用
尽管村镇银行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但是由于其规模有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更加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村镇银行由于受到规模的限制,机构内部可能会出现一人身兼数职,从而导致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的缺失。一些规模较小的村镇银行,即使设有贷款审核委员会,但在贷款审核上也可能流于走形式。另外,从村镇银行的人员素质来看,除了高管人员由大股东委派或者由股东投票选举,中层管理和基层员工基本都是通过当地招聘,然后经过短期培训后上岗的。村镇银行一般地处偏远地带,工作条件较差,薪酬不高,村镇银行很难吸引到高学历和经历丰富的高端金融人才。因此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引发的操作风险、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差距会导致公众形成管理混乱的不良印象,从而影响村镇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其对村镇银行的直接影响是客户资源的流失和增加了吸收存款的难度和负债成本,限制了资产业务的进一步扩大和可持续经营。
4.缺乏针对中、小、微型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机制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的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早在20世纪30年代,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美国国会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建立了第一家政府主导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 D I C),并于1934年开始实行存款保险,开启了世界上存款保险制度之先河。之后,各国纷纷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稳定金融秩序和避免银行挤兑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03年,全球共有78个经济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由于长期以来都是以国有大型银行为主导,有着国家信用做后盾,所以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一直没能实施。但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我国银行体系由原来以国有大中型银行为主导逐步演变为大、中、小型多层次银行体系,这必将改变银行体系原来的“大而不倒”的神话。随着中小银行数量的增多,中小银行发生破产倒闭的可能性也势必会增加。
由于存款保险制度未能建立,势必增加了公众把钱存入微小银行的风险,也降低了对微小银行的存款意愿。村镇银行作为微小银行,受到的影响最为突出。所以,建立一种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它既能增加公众对中小银行的信用,同时也能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金融危机的传染,维护金融稳定。
三、村镇银行防范信誉风险的应对措施
根据以上分析,村镇银行产生声誉风险的来源,既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要减少和防范信誉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采取相应的措施。
1.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增加自有资金投入
在村镇银行发展的早期阶段,存款往往相对不足。所以,增加资本金投入能够有效缓解村镇银行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也是拓展资产业务的原始动力。为了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监管部门还可以适当放宽发起人制度,降低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增加自然人及非银行企业法人的持股比例,进而提供更加充足的资本来源。
2.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公众认可度
村镇银行必须改善其自身的软实力和硬实力,提高其在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地位,树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如不断提高体现村镇银行软实力的信誉度、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及村镇银行硬实力的支付结算的便利性等。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由于农村信用社或者农村合作银行一直居于主导地位,所以农户和涉农企业对农村信用社的认可度暂时相对较高。但是,村镇银行也有自己的比较优势,如村镇银行的发起人一般都是实力雄厚的大银行,为村镇银行提供了信用担保;另外,村镇银行可以通过提供一些农村信用社提供不了的增值服务来开拓市场,赢得客户的信赖,如主动上门服务,产品市场细分等。
在硬件服务方面,应该尽快加入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既可以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也可以拓展中间业务收入渠道。另外,通过银行间的支付清算系统,村镇银行和其他银行之间可以进行同业拆借,通过主动型负债,部分解决短期性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3.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内部治理结构问题关系到村镇银行的产权关系和控制水平,合理适当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助于村镇银行平稳健康成长[6]。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可以预防其他风险的发生和减少损失,提高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盈利能力是村镇银行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是提升公众形象的重要途径。
虽然各村镇银行在组织形式上均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治理机构,但受到主发起人资金比例规定的限制,很容易引发主发起人一股独大的局面,其他股东往往会被边缘化,因而虚弱了其他股东的地位,不利于优化村镇银行的资本结构。金融监管部门应注意调整村镇银行设立的相关政策,支持业绩优良的村镇银行适当扩大股东人数,降低主发起人的资金比例,防止一股独大,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实现资本构成多元化,从而改善村镇银行的治理,提高治理水平。
4.建立我国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根据2012年7月16日人民银行发布的《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基本成熟,2013年,央行发布《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进一步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也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村镇银行作为农村新型的小微型金融机构,规模相对较小,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增强储户对村镇银行的信心,能够让农户更放心地把钱存入村镇银行。
根据国外银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其组织模式分为政府主导型、政府与银行共同建立以及银行同业建立。由于我国金融改革多数是属于政府主导型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更加倾向于政府主导型,由政府牵头,积极主导地把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机构纳入到存款保险体系当中,甚至有必要采取强制性的存款保险制度。由于中小银行破产风险相对较大,更加应该纳入到存款保险体系当中。但是考虑到中小银行资金实力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尤其是村镇银行作为小微银行,政府可以对村镇银行的保险费率给予一定的优惠和补助,实行有差别的保险费率优惠,从而扩大存款保险的覆盖面。
[1]冯娜娜.6年设立1502家,村镇银行扩张提速[EB/OL].21世纪网,http://www.21c b h.com,2013-3-1.
[2]董黎明.内蒙古村镇银行发展和风险问题探析[J].内蒙古金融研究,2009(7):29-30.
[3]吴玉宇.村镇银行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改革与战略,2008(1):61-62.
[4]郭素贞.关于村镇银行运行状况的儿点思考[J].经济纵横, 2008(6):75-77.
[5]毕翼.商业银行声誉风险预警体系初探-基于Har-ris-F om b run模型的实证分析[J].上海金融,2013(10):77-79.
[6]陆智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内部治理结构研究[J].农村经济,2012(6):76-79.
A Study of the Formation and Prevention of Credit Risk of the Rural Banks in Our Country
Jing Zhihong1,Zhou Xiaoyan2(
1.2.Econom ic College,Hunan Agricu ltur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128,China)
Rural b anks,small-andmedium-siz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mainly deals in traditional depositand loan b usinessof commercial b anks.Themain causes for credit risk of rural b anks lies in their short running time,small size ofcapital,lowermanaging leveland a b sence ofe x p licitdeposit insurance system,etc.I t is imperative to enhance their capital scale,perfect theirmanaging level and esta b lish e x plicit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as soon as possi b le so as to improve their profita b ility and service level,increase the recognition degree of clientsand promotesustaina b leof rural b anks.
rural b anks;creditrisk;trust
F830.341
A
1673-8535(2014)01-0006-04
敬志红(1966-),男,湖南桃源人,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
周晓燕(1979-),女,湖南宁乡人,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覃华巧)
2013-11-26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委托项目(12JD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