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查报告
2014-03-20李正超
李正超
(文山市德厚镇人民政府,云南 文山 663000)
文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查报告
李正超
(文山市德厚镇人民政府,云南 文山 663000)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其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章就文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态势、存在问题和如何加快发展进行阐述。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查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双层经营体制中统一经营的主要承担者,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主要推动者,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农业、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组织者,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生产关系的有机结合体。本文在对文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一、目前发展态势
文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萌芽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和各级政府扶持力度的加大,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数量规模迅速扩大
截至2012年底,文山市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49个,成员14369人,带动非成员农户111060户,总量比上年增加28.4%。其中:农民专业协会56个,成员11298人,带动非成员农户66529户,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25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1个,未登记注册的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93个(含州级的3个),成员3071人,带动非成员农户44531户,涵盖了养殖、种植、营销等多个行业,已全部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其中:成员人数50人以下的(不含50)有80个,50人~100人的6个,100(不含100)人~200人5个,200人以上的2个。产值50万元以下的有42个,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的有22个,100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的有26个,1000万元以上的有3个。
(二)发展形式多种多样
按创办主体划分:有能人大户引领型、龙头企业牵头型、集体组织领办型、涉农部门扶持型;按入股方式划分:有现金入股型、农资入股型、土地流转经营权入股型;按经营范围划分:有跨村组织、跨乡镇组织、跨县域组织。
(三)分布行业相对集中
尽管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在竞相发展,但从目前现状看,主要分布在种植和养殖两大产业,延伸到储备、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仍然比较少。在56个农民专业协会中,涉及种植业的34个,占60.7%;养殖业的11个,占19.6%;加工业的2个,占3.6%;其他产业9个占16.1%。在9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47个,占50.5%;畜牧业36个,占38.7%;渔业2个,占2.15%;服务业3个,占3.23%;其他产业5个,占5.38%。
(四)示范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文山市紧紧抓住农业部、云南省农业厅近年来立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机遇,积极组织开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项目申报工作。2006年以来,文山市农经部门共获得省级扶持项目15个,争取扶持资金187万元,带动投资250万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文山市创建了部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2个,州级示范社1个,市级示范社11个。
(五)运行发展逐步规范
针对文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时间晚、起点低的实际,结合“阳光工程”广泛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会员进行市场理论、经营管理知识及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全面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组织培训了50人、203人、51人的合作社管理人员,人均达45个学时。同时指导合作社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利益分配等方面入手,积极引导合作社按照合作制或股份制的原则组建和规范,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理事会议事规则》《社员盈余分配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逐步走上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规范发展道路。
二、几个突出问题
当前,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整体上处于探索规范阶段,无论是政府管理还是自身发展,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管理主体不够明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但包括该法在内的几个相关法律,都未对相关部门职责作出具体规定,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左右为难,无所适从,不知该找谁反映情况,该找谁解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带动功能不够强劲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因规模大、经营效益相对较好而被列入省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2个,仅占全市总数的1.34%;州级示范社1个,仅占0.67%;市级示范社11个,仅占7.38%。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处于初始阶段,只能把农户和市场连接起来,缺乏较强的营销服务功能,特别是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于一体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处于空白,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现代农业更只是一个概念。基础设施薄弱、信息手段落后、技术指导不力、营销方式简单、发展规划不明是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此不仅影响了自身的发展壮大,也削弱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牧民群众中的吸引力。调研中仍有一些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存发展能力表示怀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
(三)成立思路不够明晰
首先是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过多、过泛的问题。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组织机构,没有明确的目标和职责。如在他披村涉及他披梨的合作社就盲目地成立了3个,内部竞争、恶性发展。一些协会的名称叫作养殖协会、林果协会等,这本身就是一个模糊概念,没有体现专业二字。其次是成立合作组织纯粹是为了获得扶持项目,套取财政资金。部分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个人名誉登记注册成立了专业合作社,但细查之,合作组织只是几个人甚至是一家人或一个单位搞的,没有真正的农民社员参与,这样的合作组织根本不可能实现维护社员利益、带动农民增收。
(四)内部运行不够规范
文山市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于成立时间较短,规范化程度不高,运行机制不健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首先是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最高和最终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少数“能人”手里,社员大会很多流于形式,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则成为摆设,有的甚至根本没有设置。其次是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的关系是松散的买断、供应或契约关系,二次分配、按股分利和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机制尚未形成,对社员的盈余分配即便是有,比例也较小,多数甚至没有再分配。
(五)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通过调研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本身和社员都存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情况。几乎所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没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在合作组织运行的各个环节如果遇到纠纷,不能很好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社员与合作组织之间有很多违约的实例,当市场价格高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合同收购价时,一些农户就违约抛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直接与经销商谈价格、做交易。而当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时,不少农户又采取无理取闹的方式,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突击收购其农产品,造成储备和营销环节上的极大困难。
(六)各类人才严重匮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人才严重匮乏,是调研中各地反应最为强烈的问题。不仅缺乏具有合作意识、一定管理艺术和市场掌控能力的领头人,也缺乏懂技术、会营销的工作人员。能人大户大都是在外打工中成长起来的年轻农民,普遍只有初高中文化,缺乏基本的政策水平和市场知识;其他业务人员由于没有进行过必要的技能培训,计算机操作、市场营销、会计核算、农业技术运用等方面的技能都比较欠缺。而目前在传统思想观念的支配下,各类人才大多趋向于通过种种渠道融入各级行政链条和城市社会中,自愿到农村工作的少之又少,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本地农村青年,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难以招聘到合适的工作人员。
(七)发展资金普遍短缺
当前,文山市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规模小、资金积累有限,加上信贷困难,发展资金严重短缺。从财政扶持看,尽管中央、省级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但覆盖面小,额度不大。文山州、文山市从来没有安排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经费,更没有落实过扶持发展资金。从信贷支持看,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运转不规范、偿还能力较弱、财务制度不够健全,作为信贷主体融资能力普遍受到金融部门的质疑,更没有具体可操作的信贷措施。目前的融资方式主要是以社员个人名义申请利率高、额度小、期限短的小额抵押贷款,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技能培训、新技术引进推广、品种更新和扩大经营规模等方面均受到资金短缺的严重制约。
(八)政府引导发展不够
自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文山市也出台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文件,但未提到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没有出台具体的扶持办法、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加之部分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增加地方和村级集体收益关联不大,忽视了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工作上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对本地出现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宣传发动少、抓点示范少、研究扶持少。
三、具体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根据调研情况,我们从政策层面和体制机制上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管理机制
如前所述,当前文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处于多部门多头管理中,其弊端显而易见。建议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市供销社为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市农科局、市工商局为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行业职责和有关法律政策依法行使管理权。联席会定期研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相关问题。组建文山市专业合作社联合协会,协会下按产业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社,如三七联合社、中药材种植联合社、果蔬联合社、甘蔗联合社、烤烟联合社、畜牧业联合社、花卉联合社等专业联合社,各专业联合社之间建立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机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联合协会负责协会下属各专业联合社的指导、培训、咨询、市场营销,组织研究相关重大问题,扶持发展新合作社或发展新成员等工作,起到协调服务、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加强规划引导
市乡镇(街道)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站在全市的立场,理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思路,统筹兼顾,总揽全局,编制《文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规划》,按照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与政府主导产业发展相协调、相一致,专业合作社服务于全市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的原则,明确文山市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主要品牌、发展目标和方向、产业布局、运营机制、监督管理、政策措施等,使之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的指导性规划。根据《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办法》,明确用地、用水、用电、人才技术、资金信贷、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力争用3~5年的时间,培育出一批符合文山市实际,带动农民增收的示范社。
(三)强化政策扶持
针对文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阶段发育特征,应着力在三个方面细化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建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每年随财政增长适当增加,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解决其发展缓慢、带动力弱的问题;建立扶持合作社发展的融资平台和互助平台,政府积极促进金融部门,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和资产进行评估,借鉴林业抵押贷款的模式,探索合作组织以订单、保单、仓单以及大中型农用生产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申请抵(质)押贷款。二是强化项目支持。要整合来自上级财政、扶贫、农科、供销、林业等部门的项目扶持资金,重点打造一批具有文山特色、带动作用明显、发展前景广阔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优先安排合作组织基地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装备能力建设等项目。涉农部门要加大合作社基地规划内土地整治、农田水利、中低产林地改造、机耕道路、流通设施等项目建设。积极探索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企业建设果蔬储藏保鲜库冷库,也鼓励合作组织自己建设,政府根据建设资金给予一定的补助。三是转变政府服务职能。税务部门要明确可减免的具体税种、税率及办理程序;工商、民政部门要在登记、商标注册等工作上简化手续,提供有效服务;供销部门的职责重点在流通环节,要结合“二次创业”“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等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推进“农超对接”,确保合作组织增产增收;保险公司要将合作组织的相关产业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科部门要如实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状况,在“三品”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应用、成果展示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指导。
(四)强化人才支撑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仅靠农村人力资源的自然积累,已无法满足其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建议在扶持资金中设立专项培训资金,以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和效果的落实,农科局负责组织这项工作的实施。培训重点是专业技术培训和思想观念更新,培训方式既有市内组织集中培训,又有有针对性地选派技术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学习外地好的经验方法和先进思想观念。鼓励在职干部职工带薪领导、创办专业合作社,下派人员挂钩指导帮助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立处级领导挂钩行业专业合作社制度,部门帮扶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如生物资源开发和三七产业局负责三七专业合作社及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帮扶等工作。
(五)实行考核制度
认真研究制定《文山市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考核激励办法》,将推进合作组织发展纳入市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管理,鼓励合作社走出去、引进来,寻求与外地龙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逐步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每年召开的文山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对10户左右组织化程度高、辐射带动农户致富数多、规范办社运作好、利益联结机制活的合作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典型示范带动好、吸引农户参与多、产业前景广阔的能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合作组织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业绩突出的干部要提拔重用,切实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工作态势。
An Investigation Report on the Development of Wenshan Rural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LI Zheng-chao
(People’s Government of Dwhou Town, Wenshan 663000, China)
The economic organization for specialized cooperation among farmers is the voluntary participation of farmers. It is based on the rural household management, with a certain industry or product as the link, and the purpose to increase the income of members. It is also the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which the famers to cooperate with capital, technology, procurement, production, processing, sales and so on. I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increasing farmers’ income and improving rural development play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improving agriculture. The author makes brief discussion on the development tre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how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Farmer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investigation
F321.42
A
1674-9200(2014)04-0113-04
(责任编辑 杨爱民)
2014-03-03
2013年文山市政研课题。
李正超(1986-),男,云南广南人,中共文山市德厚镇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