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难点与对策
2014-03-20冉永琴
邵 磊,冉永琴
(重庆工商大学 a.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b.外语学院,重庆 400067)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大学生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创建和谐校园和促进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特困生、贫困生的甄别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这几乎成为每个高校辅导员九十月份最难、最累的工作。每年的贫困生甄别工作,都会有高校被媒体曝光,这也反映了在经过几十年探索后,贫困生的资助工作还是没有建立完善的体系。
由于受地理环境、社会历史、个人能力等方面的影响,社会上出现了贫富差距,作为社会大环境的一部分,贫富差距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高校学生之间。每逢开学时,开名车送学生上学和用扁担挑着行李到学校报到的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社会上对困难群体的资助类似,在大学里面,也需要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党和国家一直都很关心高校困难生的资助工作。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1]另外,2006年9月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也特别强调辅导员要“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2]。
一、对困难学生资助的意义
随着高校连年扩招,大学生中的贫困生、特困生比例明显增高,目前我国高校在校生中的贫困生比例约为20%,特困生比例为8%。据中国扶贫基金会对4省区20所高校的调查,农林师范类学校贫困生比例超过30%,特困生超过15%的比例。[3]怎样使众多贫困生顺利、健康地度过大学生涯,是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稳定,以及学校正常运转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有助于班级活动的开展
同学之间贫富差距明显,不利于校园集体文化的开展。因为只要有活动,就会花钱,有的同学出手动辄上千,而对于困难学生,一二十元的活动费用都是个大问题。对于班级活动、同学生日,困难学生参加一次,可能半个月的生活费都没有了,这往往会让他们因为自卑远离集体而不敢参加各种活动,因此,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他们融入到集体中去。
(二)有助于校园的稳定
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减少同学之间的对立,这符合建立和谐校园的要求。有的贫困生会“人穷志不穷”“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但也有贫困生自卑多疑、人穷志短、破罐子破摔、丧失斗志,进而仇视社会。2004年2月,云南大学马加爵杀害4名学生;2012年7月2日,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张某因为不满助学金评定杀死班长。这些事件肯定有贫困的因素在里面,因此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对于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健康的人格都有着现实的意义。
(三)有助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物质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对于学生来说,很难想象饿着肚皮去学习有好的效果。4年左右的大学生活,对于生活艰难的学生来说,可能会是非常漫长的煎熬,有的学生长期处在饥饿状态下,严重损害了身心健康。在网上,报道的女大学生因为贫困深夜在垃圾箱捡剩饭的消息,绝不是特例。[4]因此,资助贫困生,使他们在上学期间无后顾之忧,最后顺利走向社会,成为有用之才,也是一件功在当代的大事情。
二、贫困生资助的难点
对于贫困生来说,学校对他们的资助是他们学习生活中的大事。但是要想准确甄别贫困生、特困生,并真正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是一件十分光荣但又艰巨的任务。因为目前对贫困生的评定,还主要是靠一份学生生源地政府盖章的贫困证明,且不说部分家庭富裕的学生也能开贫困证明,就是以什么标准认定贫困生,也是众说纷纭、各执一词。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家庭困难学生界定为:“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5]但显然,这个规定比较笼统,实际操作要比规定难得多。
2011年,湖北经济学院实行贫困生认定新规,规定“就餐卡消费过高,经常在外大额就餐者”“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有与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高档消费现象者”,不能认定为贫困生。[6]2013年3月,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机电学部出台新规定,贫困生领取助学金需要过三道坎,即话费每月不过30元、手机总值小于500元、电脑总价不得高于3000元。[7]2013年10月,沈阳大学某学院规定,想拿助学金,需要上台演讲,投票获得最穷者胜出。[8]以上消息被媒体发布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直到现在,争议还在校园里继续。应该说,上述学校的政策,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因为贫困生的甄别工作,受各种环境的影响,没有固定的标准,实际操作中的难度很大,一个小细节的疏忽,就可能会遭到投诉。因此,这就导致了改革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阻力很大,也无形中增加了高校辅导员的压力。
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者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和特困生,才有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校园勤工助学等资助的资格。但实际操作过程却很难。因为在信息化时代,有的贫困学生也需要有手机和电脑,有的特困学生因为信息沟通的需要,也会拥有几件价格不菲的名牌电器;有的特困生因为要参加晚会或者面试的需要,也会买几套质量较好、价格较高的衣服;有的特困生因为身体健康的原因,也会一周吃上几次贵一点的饭菜。但如果仅仅因为上述原因就取消了他们获得资助的机会,也实在是一件让人惋惜的事情。而且在评定贫困生的过程中,也出现过真正的贫困生为了面子和自尊心,坚决不愿意把家中的困难说出来,而最终放弃了资助;也有部分家庭富裕的学生,因为贪婪和享乐的原因,而托熟人办理了贫困证明。因此,在贫困生、特困生评选的过程中,就需要辅导员把工作做细,要全面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真实情况,把资助钱款真正发到贫困学生的手中。
三、辅导员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措施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5]辅导员是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最直接领导者,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每年9月份的贫困生、特困生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复杂,在具体评定过程中非常困难。现在通常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甄别贫困证明材料
每年6月份前后,辅导员会通知学生下载打印贫困生审批申请表格,并在假期回家后由生源地政府部门盖章后,统一收上来进行汇总。辅导员要对每份交上来的证明材料仔细核查。因为盖错章、申请条件不符合等原因,每年都有学生的材料被打回,甚至会错失机会。
(二)通过平时观察和走访学生进行摸底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经过长时间的共同学习生活,同学之间相互比较熟悉,无论是故意装穷还是故意装富,都是短期的行为,都很难坚持半年以上,因为家庭环境会在每个同学身上显示出特殊的气质,而这种气质一旦形成,就会非常稳定,不会因为一时的穿着打扮而完全消磨掉。辅导员在平时查寝、查课以及与同学的谈话中,也可以通过自己的经验来判断学生的经济情况,进而为接下来的贫困生认定工作打下基础。
(三)联系学生家庭进行调查
对于一时辨别不准的申请人,辅导员可以与学生家长或者学生生源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进行联系,这样就可以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因为在递交贫困申请的学生中,有的是家庭不困难的学生;而有的学生家庭贫困,因为自尊心、个人家庭隐私等原因,宁愿夜里在垃圾箱捡剩饭,也不愿意把自己家的情况告诉别人。因此,加强家校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共同促进困难学生正常权利的维护和充分利用。
(四)交评议小组审核并公示
以辅导员为组长,组成10人左右的贫困生综合评议小组,对班级中递交申请的学生,或者出于自尊心,未递交申请的特困生进行评议。评议小组要尽可能增加覆盖面,要把平时在班级中人缘好、学习工作积极、品学兼优的学生选进评议小组,并在初选名单出来后,在班级中进行公示,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在认定工作开始前和开始过程中,辅导员要开班会进行说明,并在班级中大力宣传诚信意识和爱心观念,要把资助款公平评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可以说,助学金、国家贷款等资助活动的开展,极大地缓解了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压力,但在实际的辅导员工作过程中,学生资助工作一直是最难开展的工作之一,每年公示后都有学生投诉贫困生的认定不公平。有的班级学生之间为了国家助学金甚至闹翻脸,威胁评议小组的班干部;有的学生甚至会对辅导员说,没有一个学生是真正贫困,都是开的假证明。另外,也有大一时家庭经济条件很不错的同学,到大二时家中突然出现死伤、自然灾害等重大变故而一贫如洗,这也会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使部分不明真相的同学产生误解。
四、辅导员在资助困难学生中应注意的事项
每到10月前后评定贫困生、发放各种资助款时,不少高校的贴吧里就会出现学生对辅导员的辱骂,内容无非是辅导员在评定贫困生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从中收受学生好处或者提成,这些辱骂,一方面反映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款项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不排除真有辅导员弄虚作假或者学生处于嫉妒而编造一些虚假信息发泄不满。因此,在学生资助过程中,辅导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辅导员要为人师表,洁身自好
辅导员是学生心目中的“中小学班主任”,掌握“生杀大权”,辅导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成为学生效仿或者评论的焦点。因此,作为辅导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举止,要平易近人、洁身自好,要保持自己高洁的人格,绝不可在带班过程中,特别是奖助贷评定过程中收受学生的钱物,也不要根据自己的喜好直接指定某个同学为国家奖助学金的获得者。辅导员的身教胜于言教,“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二)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在各种奖助贷评定过程中,要始终把公开、公正、透明作为首要原则,要求真务实,以学生为本,决不搞暗箱操作或者内定后走过场,也不能整个班级统一分配或者让获得者拿出一部分钱款请客或充作班费,这不仅仅是几千元或者几个学生的问题,而是一个思想观念和制度原则问题。一些错误的做法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心态和对社会的看法,以及他以后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态度。
(三)要鼓励大家追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争取奖学金或勤工俭学
无论是贫困生的甄别,还是助学金的发放,都是一个爱心资助,和学习成绩联系得不是太紧密。要鼓励学生不要把目光只关注在贫困生和助学金上,而是要努力地学习去积极地争取奖学金或勤工俭学,靠自己的能力来改变贫困的现状。在现实生活中,学生会发现,国家助学金的金额最高有4000元,最低的也有2000元。而一个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学生,所获得的综合奖学金也不过就是500元左右,这就会导致不少学生不愿意去学习,而把精力用在了贫困证明的造假上,最后使得国家助学金的意义大打折扣。因此,怎样宣传好国家的资助政策,正确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就业观,也是辅导员需要细心做好的思想工作之一。
(四)要把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孝道爱心宣传贯穿在日常思想教育中
温家宝总理曾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因此,用正确的价值观影响在校学生,应是辅导员常抓不懈的工作。在评定贫困生的过程中,要提醒大家谦和忍让、诚实正义、讲究爱心、为父母分忧、学会感恩社会。只有心灵上得到了积极的净化,才能促进大家向着爱心的方向自愿前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人际关系好的班级,大家思想比较单纯,工作开展得也最快,效果也最明显。因为大家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尽可能地帮助贫困学生,减少他们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不因为贫困而影响学习。另外,引导大家不要拿着助学金、助学贷款去请客吃饭,而是要把这些“救命钱”真正用在“刀刃上”。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R].北京:中共中央国务院, 2004.
[2]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Z].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2006-07-23.
[3] 李亚杰.全国高校贫困生比例约20%,目前已建立多元化资助政策体系[DB/OL].(2004-08-05)[2013-09-15].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8/05/content_1719136.htm.
[4] 薛冰.广东贫困大学生已超10万,女生深夜垃圾箱捡剩饭[N].信息时报,2005-08-17(5).
[5]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R].北京:教育部、财政部,2007.
[6] 朱建华.湖北一高校出新规:抽烟者不能认定为贫困生[N].长江日报,2011-10-15(3).
[7] 陈希.月话费超30元不得申领助学金[N].楚天都市报,2013-03-27(16).
[8] 想拿助学金需演讲“谁能比我穷”[N].沈阳晚报,2013-10-16(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