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元化投入保障森林增长
2014-03-20安徽省森林增长办
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元化投入保障森林增长
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实施一年来,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各项涉林资金,争取信贷支持,形成了多元投入造林绿化的格局。同时,建立健全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金融部门积极支持、全民广泛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保障机制。据统计,2013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森林增长工程专项资金达28.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50多亿元,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1 创新投入机制,财政资金为引导
省政府确定每年安排5亿元财政资金作为工程造林补助。对成片造林,按省级以上资金每亩不低于300元予以补助,其中石质山地每亩不低于500元补助。通过整合省级涉林专项资金,对新建森林长廊、实现创建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目标的市、县给予奖补。为支持工程建设,2013年省级造林补助资金5亿元于春节前提前下拨。各市、县也相应建立专项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造林,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注入了强大动力。据统计,去冬今春全省共完成工程新造林达304.15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86万亩年度造林任务,其中企业、造林大户、林业合作组织投资面积达230万亩,占春季造林总面积的80%以上。
2 出台扶持政策,社会资本齐参与
在省财政每年5亿元补助资金的带动下,各级政府纷纷出台各种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林业加工企业和种植大户,特别是龙头企业投资造林绿化,鼓励农民以地入股与企业、大户合作造林,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其中合肥市县(区)两级财政今年投入造林资金7.5亿元,共引进企业、大户462家,完成造林29.5万亩、投资额达54.2亿元;滁州市县(区)两级财政今年投入造林资金3.93亿元,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10.9亿元;淮北市今年在安排26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石质山造林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造林;芜湖市财政设立森林增长工程专项补助和奖补资金,每年预算安排8000万元;马鞍山市引进千亩以上的造林企业18家,实现企业投资5亿多元;池州市今年社会投资造林5.3万亩,占计划造林的83%,投入资金近亿元;安庆市民间资金投入2亿元以上。2013年全省社会资本参与工程造林达150亿元,创下我省民间投资造林历史之最。
3 完善规划调整,强化措施抓落实
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基层意见的原则,省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11月份下发了《关于调整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规划任务的通知》,决定将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规划总任务由原来的1122.21万亩调整为973.92万亩,其中合肥、滁州、六安和马鞍山4个市调减规划任务190.34万亩,亳州、宿州、淮南、宣城、铜陵、池州和黄山7个市增加规划任务42.05万亩,淮北、蚌埠、阜阳、芜湖和安庆5个市未作调整。《通知》要求,有调整任务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本地森林增长工程建设规划,并明确自2014年开始,依据调整后的规划任务进行考核。《通知》还下达了2014年造林计划任务214.16万亩,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将2014年度森林增长工程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造林主体。
(省森林增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