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首战告捷
2014-03-20安徽省森林增长办
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首战告捷
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是安徽林业发展史上迄今最大的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2013年,全省上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保障机制,全力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顺利实施,实现了首战告捷的目标。
2013年,全省共完成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造林20.28万hm2,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9.07万hm2年度造林任务。与往年相比,这年的“三项创建”,即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池州市在全省率先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合肥、安庆“创森”工作通过专家验收,黄山、宣城、六安等市“创森”工作扎实推进,淮南市在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之后,又加入“创森”行列,淮北市正朝着“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目标迈进。现全省已有41个县(市、区)、389个乡镇、1 500多个村申请创建安徽省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全省共建设森林长廊2 011 km,其中示范路段1 197 km。
1 科学规划,拓展造林空间
为了全方位拓展造林绿化空间,解决树往哪里栽的问题,2012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总体规划(2012-2016年)》,确定了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全省各地按照“主攻丘陵、巩固山区、提升平原”的总体思路,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突出生态脆弱区域,对城镇村庄、山路田渠进行统筹规划。
2 真抓实干,推进工程建设
为了更有效地推进森林增长工程,把开展造林绿化、促进森林增长作为生态强省建设的首要任务,省政府把工程建设纳入到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每年考核一次,五年总考核。省、市、县、乡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门研究出台了工程建设考核办法、检查验收细则以及森林长廊、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考评办法,认真验收,严格考核。
考核办法出台后,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快速行动,党政领导率先垂范,林业部门主动作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仅“植树造林周”活动期间,全省就有20多万干部群众义务植树296万株。
3 创新机制,加大林业投入
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开展以来,省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财政资金作为造林补助。对成片造林,按省级以上资金每亩不低于300元予以补助,其中石质山地按每亩不低于500元予以补助。整合省级涉林专项资金,对新建森林长廊、实现创建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目标的市、县给予奖补。各市、县也相应建立专项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据统计,2013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森林增长工程专项资金达28.8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150多亿元,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造林占全省新造林的80%以上。
4 技术指导,提高工程质量
植树造林离不开技术的支持,在多种树的前提下还要确保种活树。为此,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林业厅制定印发了《安徽省造林技术导则》和石质山地造林、血防工程造林等7个技术导则与标准,研究出台了工程建设考核办法、检查验收细则和森林城镇、森林长廊、森林村庄等考评办法,为工程建设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和行动规范。
进入春季造林季节,全省组织开展了万名林业科技人员下基层服务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活动,省林业厅派出24个专家组深入各市和16个重点县巡回指导,并组织专家通过网络解答群众技术咨询。
5 土地流转,保护农民利益
森林增长工程开展以来,各级政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开展土地流转,确保群众在植树造林中得实惠、增收入。为此,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群众利益。在经济上,政府对各地土地流转采取资金直补和实物折算两种补偿方式,一些地方对土地流转租金,在设定最低租金基础上,按照稻谷、小麦定价法动态议价、及时兑现,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引导企业、大户为农民提供林业技能培训,增加就业机会。肥东、肥西两县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发展林苗产业,不仅带动农民入社,而且免费帮助农民进行苗木繁殖、嫁接修剪等技术培训,让群众就地就业,平均月工资收入达2 000元以上。
(省森林增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