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院校联动机制 推动院校共同发展
2014-03-18林杰
林杰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建立院校联动机制 推动院校共同发展
林杰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本文是黑龙江省卫生厅征集的政策性建议。笔者提出建立以卫生厅为主导,在院校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将我省不同层次的医院作为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紧密型”深度合作的教学基地。该基地的职能是人才培养合作、教科研合作、团队建设合作及信息交流合作,形成卫生厅领导下的院校联动体制与机制,实现合作育人,推动院校共同发展。
院校联动;体制;机制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是我省高端技能型护理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是黑龙江省现代护理实训中心,其人才培养需要与临床医院密切联系,深度合作。过去“友好型”的院校合作只停留在实习方面,缺少在教学与临床方面的融通,缺少继续教育、科研以及就业等深层次的合作,不能满足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并且成为学校发展的瓶颈以及医院提升护理服务质量的制约因素。依据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对校企合作的办学要求,借鉴国内外院校合作方面的经验,充分利用我省卫生资源,就院校如何做好共同育人提出以下建议:将我省不同层次的医院(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三级甲等医院)作为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紧密型”深度合作的教学基地,形成卫生厅领导下的院校联动机制,实现合作育人,推动院校共同发展。
1 “紧密型”院校深度合作教学基地的合作内容
依据职业教育关于开展院校深度合作所遵循的原则(价值认同与观念更新,资源互惠与利益共享,信任与互谅,质量与可持续发展原则),选择黑龙江省不同层次医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紧密型”院校深度合作的教学基地,双方签订合作协议,采取双基地挂牌方式,即学校挂临床医院培训基地,医院挂学校教学基地的牌子,共同开展以下合作:
(1)人才培养合作。双方组建护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制订护理人才培养方案。学校设立临床专家工作室,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为医院“订单”培养人才;医院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提供新技术培训等。
(2)教科研合作。联合开展护理科研领域课题研究,如慢性病护理、急重症护理、优质护理服务模式等研究项目。
(3)团队建设合作。医院为学校提供教师实践场所和条件,为学校选派兼职教师;学校为医院培训在职员工,组织兼职教师培训,办理聘任手续。
(4)信息交流合作。医院为学校反馈人才需求信息,学校为医院提供学术科研信息和理论指导与咨询。
2 建立院校联动机制
一是卫生厅通过法规、文件明确院校在合作办学中各自的地位、作用、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等,引导、支持产学研结合,鼓励开展院校合作,并给医院一定的优惠政策。二是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障合作开展。如建立院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院校合作促进委员会、院校合作教育协调委员会、院校合作教育指导委员会。三是院校双方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明确各自责任,如学校如何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医院用人的优选权,保证为医院提供培训、科技支持等;医院如何保证在条件、人员上的支持,保证安排学生实训等。以此规范双方行为,形成契约机制,保障院校合作长期稳定开展。四是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卫生厅将院校合作纳入厅直单位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对院校合作工作的评估体系,促进院校合作工作的规范开展,加大对开展院校合作方面的评价权重;学校与医院制定各自开展院校合作工作的具体评价指标,并纳入各自的质量保障体系,以不断检验、改进院校合作工作。
3 院校联动机制取得的成效
在卫生厅领导下实施院校深度合作,是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助于实现卫生职业教育倡导的“医院里面建课堂、学校里面有病房”的教育模式,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发展学校文化。对于医院将促进教学化管理办院模式的实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护理队伍水平,发展医院文化。在双方共同发展中,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是在整合了我省优质护理教育资源后升格的学校。我们相信,在卫生厅党组领导下,通过充分调动我省卫生资源,形成人才培养院校联动机制,一定能使学校在最短的时间内步入全国高职高专护理教育的先进行列,走出一条学校发展的特色之路;医院的护理服务同样也会在教学的促进下更加规范,从而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G420
A
1671-1246(2014)01-0011-01
注:本文系全国第四届“人文社杯”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征文获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