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把手”体制看国企反腐倡廉工作的艰巨性
2014-03-18刘卫平
刘卫平
摘 要 做好中央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本文阐述了必须坚持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强化权力制约结合起来,使企业的“一把手”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关键词 一把手 反腐倡廉 企业制度 措施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当前,国有企业权力制衡的机制还不够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普遍建立,很多企业还是“一把手”体制,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因此,搞好中央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必须坚持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强化权力制约结合起来,使企业的“一把手”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如何在国企现有体制下,打破“一把手”体制的桎梏,坚定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我们应该深思熟虑和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国企运作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
目前国企引进并实行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相互制衡的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既赋予经营者充分的自主权,又切实保障所有者的权益,同时又能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它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依托。企业治理结构实际上是一种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产生的代理问题。从理论上讲,有效的或理想的治理结构应着重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效地处理好利益相关者之间责权利关系,尤其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能切实保证企业家有足够的控制权使用空间,能自由地经营和管理企业,同时保证企业家从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出发,正确地使用实际控制权,并平衡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二是建立规范、科学的程序和机构,尤其是表决程序、利益分配程序、人事任免程序等,要通过明确的权力和职责界定,保证各机构运行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因此,企业治理结构就是要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和利益的矛盾中寻求动态平衡,这种动态平衡的标准就是企业内部各种权力的合理匹配,并在权力配置过程中保证企业家拥有实质上的控制权。
按照这种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三权鼎立的、相互制约的企业管理运作模式,这种管理运作模式实行“三会制度”(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譬如董事会董事长,不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只负责召开董事会研究企业的经营战略和方针任务、聘任总经理,定期听取总经理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而总经理经营管理的情况,由监事会进行监督,监事长负责召集监事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执行情况;最后企业的所有重大事项,都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这样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运作模式之下,譬如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长,是三权鼎立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平行关系,是没有所谓的一把手和二把手可言的。只要严格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运作,企业发生腐败的概率就会降至最低。这是被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管理实践所证明了的、比较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二、管理模式下“一把手”体制的种种表现
然而,值得人们反思的是,这种被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管理实践所证明了的、比较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引进并移植于我国的企业管理之中,就走了样。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这种管理模式,真正有用的、有实质意义、比较精华的东西许多企业没有去认真学,认真实践,而所用的也只是一些形式和皮毛而已。突出表现在实行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企业高管人员往往唯我是用,凡是有利于权力监督制约的运作规范往往就弃而不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国企在管理运作过程中,以“三会合一”(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二职、三职并一(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肩挑、或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一身兼),取代了三权鼎立的、相互制约的“三会制度”企业管理运作模式,不仅没有改变企业“一把手”体制,反而更加强化了“一把手”的权力空间,同时赋予其在国有企业至高无上的权力。
而所谓“一把手”体制,就是国有企业沿袭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种制度“习惯”,在企业改制后无视公司三权分离、相互制衡原则,不但把高层管理者视为高居于众机构之上的“一班人”,把一两个主要领导当做大于、高于、英明于“一班人”的“一把手”,而且在公司内部治理中,不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则运行,依旧习惯于“一把手”说了算。在我们一些国企的“一把手”中,严重存在着长官意志膨胀,在决策上主观武断,随心所欲,唯一我独尊,不管多大的事,都敢一拍脑袋就“拍板”;在“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决策上,由于缺乏民主与科学,缺乏政策的延续性和制度的保证,屡禁不止的“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一再冒出,后果严重;有的独断专行,专横跋扈,不可一世。近我者“昌”,逆我者“亡”,把同等出资的企业当做试验田,为所欲为,疏于监督,不要监督;更有甚者放大手中的人事权和财权,在任用干部问题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严重违反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执意使用自己小圈子里的人,最终在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给企业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有的私欲膨胀,不惜牺牲企业的经济利益,沽名钓誉,为个人树“碑”立“传”,编织自己的关系网,甚至与腐败分子沆瀣一气,庇护违法犯罪分子,最终沦为阶下囚。
固然,“一把手”在理论上也是置于多重监督和制约之下的,但事实上却是形式大于内容。譬如,上级的监督现在往往处于鞭长莫及的状态,而且上级实施监督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因为和下级企业的“一把手”处于平级的地位,如果不敢碰硬,所谓的监督也只是流于形式,如果贪贪相护,则只会同流合污。至于本企业的同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既然与“一把手”关系平行,或在“一把手”的掌管之下,制衡的能力就必然大受限制。而且,除非有高度的责任和不惜身家性命,坚决举报和斗争的勇气,不可能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至于那些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的企业职工,更鲜有冒丢饭碗风险,去得罪“一把手”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再形象不过地概括了目前对“一把手”实行所谓监督的现实。
可以肯定地说,在“一把手”的管辖范围内,其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一言九鼎。在“一把手”说了算的体制下,那些监督机制、法律手段显得软弱无力,苍白无奈!近年来,有不少腐败与“一把手”有关,或者有直接关系,“一把手”往往是以一人之力搏万千之众。“一把手”如果失去控制,失去了有效监督,最终致使其达到一手遮天的地步。
三、防止“一把手”腐败的措施
由于一些国企体制不健全,监督制约不到位、权力的私欲化,“一把手”体制的严重弊端,致使企业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放松了个人世界观改造、放松道德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给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如何克服“一把手”体制弊端,坚决遏制“一把手”给国企和国家带来的危害,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认真抓起。
1.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要抓好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积极营造大环境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小气候的营造,着重加强对国企领导干部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尤其是对一把手的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和说服力,要使其自觉的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强调表率作用。
2.健全权力制衡的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发挥企业监事会和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为维护出资人的根本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以尝试《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国资委派驻制度》(试行),使纪检监察部门握有“尚方宝剑”,在监督“一把手们”时只受上级领导,没有后顾之忧,铁面无私,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各项制度。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一把手”实行分权。在人事权上,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选拔任用干部条例进行,实行无记名票决制,不能“一把手”说了算;在财权上,“一把手”不能直接行使审批权,对财务资金的使用、管理权限,由班子副职成员行使;在事权上,明确重大事项须集体讨论,“一把手”只能“末位表态”,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巡视工作,提高诫勉谈话质量,筑牢拒腐防变体制机制的防线和检查管理的防线。
4.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畅通舆论渠道,广泛听取网民们的意见和呼声。中组部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防止任用干部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开通了“12380”网站,中纪委和监察部开通了“12388”举报网站,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一条方便、快捷的渠道,值得大力推崇和不断总结提高。要提高监督的灵敏性、有效性,针对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老虎苍蝇一起打”,使国有企业的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让群众敢举报、能举报、没有举报的担忧。
5.关爱干部,按程序选好用好一把手。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待遇上切实关心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上级任用下级干部,除极特殊情况和特殊时段外,应避免一身两职、三职的现象,规避身兼多职,集大权于一人之身的不正常现象。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票决和程序记录办法,选拔任用干部,选好“班长”,不能带病交流,更不能带病提拔。
6.弘扬正气,宣传先进典型。对于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应有激励机制,树立国企正直清廉高管的典范,并给以荣誉上、物质上的清廉奖,不出问题可以终身享有。
7.要切实考虑国企高管们退休后的待遇问题。不能让辛苦一生、为国家做出贡献的国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退休之后,再为生活而苦恼。希望政府作好顶层设计,解决退休人员“双轨制”的问题,不要让他们有不公平的遗憾。
四、结束语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一把手”的地位、形象和作用,决定了对整个领导班子的影响,决定企业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地发展。“一把手”腐败,归因于“一把手”体制,要纠正体制带来的弊端,必须坚持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强化权力制约结合起来,才能逐步使国有企业的领导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这项工作虽然紧迫艰巨,任重道远,但毕竟为国有企业如何有效地从关键环节入手防止腐败,平稳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深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有国资委的正确领导,国有企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及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强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就能在改革的大潮中,在市场经济的搏杀中,牢牢站稳脚跟,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