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统计考
2014-03-14朱献贞
朱献贞
(曲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曲阜273165)
萧军、萧红是鲁迅晚年发现和扶持的重要作家,从1934年10月到1936年2月,鲁迅给萧军、萧红写了50多封信,这些信件由萧军完好地保存了下来,不仅成为鲁迅与萧军、萧红真挚友情的见证,也成为鲁迅晚年与青年作家交往的重要文献史料。
关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的总数,目前常见的萧军回忆和著作中有一种说法是53封:萧军1980年5月9日改定的《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中,所注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53封①萧军:《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前言》,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5页;另见《萧军全集》(第9卷),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453页。;萧耘、王建中编辑的《人与人间——萧军回忆录》“在鲁迅先生身边的日子”中,萧军说明鲁迅给萧军、萧红的信件总数是“五十三封”②萧军:《人与人间——萧军回忆录》,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278-279页。;梁山丁主编《萧军纪念集》收录的《萧军简历年表》中,在“1936年29岁”和“1980年73岁”两个条目下,分别注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53封③梁山丁主编:《萧军纪念集》,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第746、829页。;目前通行的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2005年版《鲁迅全集》中,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按目录统计均为53封。
另一种说法是54封:萧军在1975年10月22日附记《鲁迅先生书简——简注》的“前言”中三次提及鲁迅给萧军、萧红的信件总数是54封④萧军:《萧军全集》(第12卷),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437-438页。。该文后面还附有萧军1976年3月13日“注讫”的54封信中由鲁迅博物馆提出问题的22封信的注释,其中最后一封信的注释标号是“第五十四封”⑤萧军:《萧军全集》(第12卷),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453-454页。;1979年6月9日,萧军应湖南人民出版社的要求,对《作家》月刊1936年第2卷第2号刊出的、由萧军选辑并注释的九封鲁迅书信做了说明,其中标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是54封⑥萧军:《萧军全集》(第12卷),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481页。;萧军1979年7月重新订正的《我的小传》,文中提到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的总数是54封⑦萧军:《萧军全集》(第1卷),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28页。。
以上关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的两种说法,萧军回忆和著作相关文献说法不一,但都没有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一些文章在引用萧军回忆和著作关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时往往人云亦云,莫衷一是。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究竟是53封?还是54封?笔者就这个问题对相关文献重新进行检索后发现:关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的统计,53封说与54封说都不错,问题出在鲁迅书信的编辑者对鲁迅给萧军信件中的个别信件的统计方式不同。为了弄清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的确切统计数字,有必要回顾一下鲁迅书信的编辑出版史。
鲁迅一生写过大量书信,鲁迅书信集也出版过多种版本,但鲁迅书信的总量至今仍无法确切统计清楚。鲁迅去世后,曾有部分收信人将鲁迅的个别信件公开发表,但集中出版鲁迅书信,应该从1937年6月许广平以“上海三闲书屋”名义影印、由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的《鲁迅书简》开始。这部书简共收鲁迅书信69封,其中所收鲁迅给萧军、萧红的信件很少,只有鲁迅1935年4月23日致刘军悄吟(萧军萧红)、1935年8月24日致刘军(萧军)两封信①许广平编选:《鲁迅书简》,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1937年版,第86、92页。。此后,许广平曾打算进一步整理出版鲁迅书信,但或因战乱,或因“太替出版家的生意着想”而未能实现②许广平:《鲁迅书简·编后记》,上海:鲁迅全集出版社,1946年版,第1050页。。直到1946年10月,由许广平编辑的较大规模的《鲁迅书简》分上、下两册由上海“鲁迅全集出版社”出版③王仰晨先生在《鲁迅著作出版工作的十年》(见《鲁迅研究月刊》1999年第11期)中说“印成《鲁迅书简》一册”,不 准确。。这部《鲁迅书简》的下册中首次全部收录了鲁迅给萧军、萧红的信函,目次标出“萧军五十四封”。1948年10月《鲁迅书简》再版,书中除标明出版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六月十日”外,内容与原版本一致。1952年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依据1946年版《鲁迅书简》分上、下两册重印,其中将原版的出版者和发行者由“鲁迅全集出版社”分别改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中国图书公司”,原版出版时间不再标记,原由杨霁云撰写的“跋”也被抽掉,许广平撰写的“编后记”落款时间由“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十三日”,改为“一九四六年十月十三日”,但信件数量未作变更,其中收录鲁迅给萧军、萧红信函的总数,目次标示仍为“萧军五十四封”。1958年10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第一个注释本《鲁迅全集》,其中第9、10两卷共收入鲁迅书信334封,比原计划的1165封少了很多。该版《鲁迅全集》中,鲁迅给萧军、萧红的信函仅收入1934年10月9日致萧军、1935年1月29日致萧军萧红、1935年2月9日致萧军萧红等3封信;1959年8月,人民文学出版社依据该版《鲁迅全集》第9、10卷书简的数量和编辑原则,出版了单行本《鲁迅书信》,其中收录鲁迅给萧军、萧红的信函只有上述3封信。此后十余年,中国大陆未再新编出版鲁迅书信集。直到1973年9月,复旦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编选的《鲁迅书信选》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收录鲁迅致萧军、萧红信件10封。1976年8月,由王仰晨编辑的《鲁迅书信集》分上、下两册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两册书信集囊括了截止到该书编辑时所搜集到的所有鲁迅书信,共计1381封,另外附有2封收信人不详的书信和16则散见于各种书刊的鲁迅书信片段,其中收录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按目录统计为53封。王仰晨编辑的《鲁迅书信集》是当时收录鲁迅书信最全的版本,这套书信集广为流传、影响深远,其所统计的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53封也成为一个公认的说法。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鲁迅全集》收录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采用了这个说法,其中按目录统计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53封;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鲁迅全集》是1981年版《鲁迅全集》的翻版,其中书信部分有所增加,但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不变,依然是53封。
检索以上主要资料可以看到,关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统计的两种说法,以1946年版许广平编辑的《鲁迅书简》和1976年版王仰晨编辑的《鲁迅书信集》为底本,前者统计为54封,后者统计为53封。从这两种鲁迅书信集的接受和影响来看,后者的影响更广泛,也更具有权威性。因此,在王仰晨编《鲁迅书信集》出版之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53封的目录统计相对固定下来,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鲁迅全集》对鲁迅给萧军、萧红书信的编排采用这一说法,使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53封的说法成了定论。萧军本人的回忆和著述中关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的统计之所以会出现两种说法,显然与王仰晨编《鲁迅书信集》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鲁迅全集》有关。1946年版许广平编《鲁迅书简》中收录的鲁迅给萧军、萧红的信件,是萧军亲自交给许广平的④萧军:《人与人间——萧军回忆录》,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279页;另参阅《萧军全集》第9卷第6、38页,第12卷第437、464、481页。。因此,萧军对“书简”中统计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54封的原始记忆应该有深刻的印象,所以,萧军在1970年代的著述中确认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大都为54封。而1980年代以后,随着王仰晨编的《鲁迅书信集》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鲁迅全集》的广泛传播,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53封的说法得到权威认定,萧军此后的回忆和著述中关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也改称为53封。问题是:许广平、萧军关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54封一说在前,而后来出版的王仰晨编《鲁迅书信集》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2005年版《鲁迅全集》对此一说似乎未加注意,也没有对此作出相应的解释。
那么,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53封或54封两种说法的误差出在哪里呢?笔者根据相关文献核对了鲁迅致萧军、萧红的所有信件,结果发现:问题出在许广平、王仰晨对1935年3月底到4月初鲁迅致萧军的三封信的统计上面。
查鲁迅日记:鲁迅1935年3月25日“得萧军信”;26日“午后复萧军信”同时“得萧军信”;4月2日“得萧军信,夜复”;4月4日“得萧军信,即复”。这里,从3月25日到4月4日,鲁迅共收到萧军4封来信。这期间鲁迅与萧军通信的背景是:萧军将自己的小说《八月的乡村》稿寄给鲁迅看,并请鲁迅作序,因此双方这段时间书信来往密切。这期间,因为萧军来信中说自己的住所门牌有变动,所以,鲁迅虽就萧军来信一一写了复信,但因不能确定萧军住地的门牌号,写好的复信并没有一一按顺序寄出。对照鲁迅日记和书信可以看到,3月25日收到萧军来信后,鲁迅当天即写了复信,但26日“午后复萧军信”实际上并没有按时寄出,因为这时收到了萧军“搬房子的通知”,准备寄出的信因此“搁下”了。到3月31日夜间,鲁迅又重新打理26日未寄出的信,并在这封信的后面续写了另一封信,“续信”的开头解释说:
这一信(指26日日记所记复信——引者注,下同)刚要寄出,就收到搬房子的通知,只好搁下。现在《八月》(指萧军的《八月的乡村》)已看完,序也做好,且放在这里,待得来信后再说。①《鲁迅全集》(第1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页。
如鲁迅“续信”所说:拟于26日午后寄萧军的25日复信还未寄出,收到了萧军搬房子的通知(26日萧军来信),这封信因此而“搁下”了。到31日,鲁迅在25日复信后面写了“续信”,但该信还是没有即时寄出,而是有意“搁下”,以“待得来信后再说”。鲁迅的复信之所以迟迟没有寄出,是因为对萧军住处的确切地址不清楚。4月2日,鲁迅又收到萧军的一封来信,日记中说“夜复”。从这次来信中,鲁迅显然还是无法确定萧军住处变动后的门牌号,所以,这次复信只是询问萧军的确切住址,并告以“望即回信”,因为“还有较详的信,怕寄失”。这“较详的信”即3月25日、31日所写的与《八月的乡村》有关的复信和“续信”。到4月4日,鲁迅在3月25日后第四次收到萧军的来信,日记说“即复”。这次复信实际上写了两封:一封是在3月25日复信和3月31日“续信”后面的“又续”信。因“又续”信内容与前面两信相关,但三信之间有较大时间差,所以,鲁迅在“又续”信中除了解释萧军来信提及的“金人的小说”、“《退伍》的作者”等问题,还特别说明“这几天很懒,不想作文”。由于鲁迅一直无法确定萧军住所的门牌号,所以,这封由复信、“续信”、“又续”信合而为一的信没有按常规邮递程序寄出,而是将三信合一后与《八月的乡村》稿和鲁迅为《八月的乡村》写的序“都作一包”放到了内山书店,要萧军亲自来取;因此,鲁迅4月4日当天另写了一封信,告诉萧军“稿、序、并另有信,都作一包,放在书店里,乞拿以去取”。因为萧军住处变动,鲁迅怕前面的信和稿“寄失”,这封信应是按常规程序单独寄出的。
理清了上述鲁迅与萧军通信的背景,回头再看许广平编的《鲁迅书简》和王仰晨编的《鲁迅书信集》,就可以确认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什么会出现53封和54封的误差:在1946年版的《鲁迅书简》中,许广平将鲁迅1935年3月25日复信、3月31日“续信”合二为一,放在3月份的信件中,标号为“二二”;将4月4日的“又续”信单列为一封,放在4月份的信件中,排在4月2日的复信和4月4日通知萧军去内山书店取包裹的信之后,编号为“二五”②许广平编:《鲁迅书简》,上海:鲁迅全集出版社,1946年版,第800-804页。。这里可以看出,许广平有意将鲁迅3月份的信与4月份的信分开,所以将鲁迅4月4日写的原在3月25日复萧军信、3月31日续萧军信之后的“又续”信单列,划入了4月份的信件内。这样,最后统计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的总数是54封;在1976年版王仰晨编的《鲁迅书信集》中,鲁迅3月25日复信、3月31日“续信”、4月4日的“又续”信三信合一,放在了3月25日这一天,鲁迅4月4日便只有通知萧军去内山书店取包裹的这一封信。这样,最后统计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的总数自然是53封。
至此,关于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为什么会出现53封、54封的误差已可以结案。但从统计学的角度看来,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还可以有更多的统计方法:以王仰晨编《鲁迅书信集》为参照,将3月25日复信、3月31日“续信”、4月4日“又续”信合而为一,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应为53封;以许广平编《鲁迅书简》为参照,将鲁迅4月4日“又续”信单列计篇,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应为54封;如果将3月25日复信、3月31日“续信”、4月4日“又续”信各自独立计篇,那么,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件总数应为55封。由此看来,目前通行的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2005年版《鲁迅全集》仅以王仰晨编《鲁迅书信集》为参照,将鲁迅给萧军的三封信合而为一而并未对三信合一的背景作相应的注释是可以商榷的。同理,两版《鲁迅全集》将这封“三合一”的信件同一编号为“350325”也有可以商榷之处:如果按照3月25日复信的写作时间,该信编号应为“350325”;如果按照4月4日“又续”信的写作时间,该信编号应为“350404”;如果三信各自独立编号,那么,三信的编号应分别为“350325”、“350331”、“35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