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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对策

2014-03-13杨仕东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重特大交通事故云南

杨仕东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昆明 650223)

云南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给广大的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威胁,这与我国的创建平安高速公路和构建和谐社会存在差距,也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职责极不适应。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云南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一直着力研究的一个重点课题。

一、云南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云南省作为一个旅游大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会给人们的出行安全带来一些恐惧,大大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作为一个交通管理的实践者和教育者,笔者认为云南高速公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高速公路交警管理机制和勤务模式

云南的高速公路管理机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客观地讲,由于管理的机制不同,各地区职能管理单位相互间的长期协调性、统一性显得力不从心,跨地区交管部门 (一条高速公路就可能跨几个地区)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无法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甚至还存在推诿和扯皮现象,内耗严重。还有,从云南高速公路勤务模式看,一般来说是“三班倒”是常态,24小时路面不间断巡逻,警力的分配和调控上存在平均使用的状态,对重点路段、事故黑点、事故高发时段、重点勤务的管控均无法得到体现,使得警力相对分散,形成不了重点管控。

(二)联动机制上的短板引发系列问题

高速公路系全封闭、中央隔离带双向隔离的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容易造成交通立即中断,道路堵塞几十公里是常态,直接导致现场勘查、消防、急救等应急处置的装备和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伤员不能最快得到救助和处理,现场也不能马上处置完毕,道路恢复通行时间延长。根据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情况的要求,高速公路按规定每4公里需在中央隔离带预留一个应急通道,而云南高速公路基本都没有做到,发生事故处理起来极为困难。还有,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交警往往要采取交通分流、截流、局部中断交通等联动措施,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作,但目前的现状是各部门协调不够、指令不统一、信息沟通不畅,大都是各职能部门纷纷赶往事故现场,根据自身的判断后做出各自的决策,导致有限的力量再次分散、时间延误、拥堵加重,无法形成最大的合力,影响了现场处置的效率,容易引发次生的事故发生。

(三)缺乏有效的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

云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已经形成网络,并且有的管理和服务手段还处于全国前列,但由于客观存在的分区域和垂直管理并存的双重管理机制,全省统一的指挥体系力量相对薄弱,现还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全省重特大交通事故安全形势、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研判、危险预警和有力的指挥调度体系,客观上也难以出台有效的对应措施。

(四)云南高速公路科技管控和应用水平相对较低

云南省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共装备电子监控抓拍系统85套,视频监控系统490套,流动测速设备269套,固定测速设备63套,建成监控卡口系统7套,与广东、浙江等省高速公路科技管控系统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浙江高速公路已经形成了“统一规划、信息共享、分级维护”的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湖北高速公路正在计划每4公里建一个监控装置的监控系统;广东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了路段电子监控。以云南省昆曲、昆楚、昆玉、昆石4条高速公路为例,仅安装了固定抓拍系统4套,流动测速设备23套 (在用11套),没有建成在用的电子监控系统和卡口系统,科技管控能力非常薄弱。

(五)安全隐患、事故黑点整治不力,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

一是长下坡弯道路段的辅助、救援、自救车道和设施缺乏,高速公路事故黑点大量存在。①沈斐敏,张荣贵.道路交通事故预测与预防.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如昆楚高速公路158公里长的路段,就有4个长下坡路段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对道路本身和设施进行大幅度的工程改造才能彻底消除隐患,这需要巨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牵扯面太广,仅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客观上是无法完成的。二是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大量存在,成为当前高速公路的一大安全隐患。根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客运车辆均装有“电子狗”等反测速设备,对公安交管部门使用的雷达、激光测速仪具有很强的反侦测能力,逃避了相应的管理和处罚,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客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行为,在某种意义说也就纵容了交通事故的危害后果。同时,云南作为旅游文化大省,部分旅游公司驾驶人重利益、轻安全,经常为了赶赴旅游景点或者为了赚取居住、餐饮的差价而披星戴月(会安排旅客居住在消费较低的地方,然后赶时间到旅游区),违背自然行程和规律,于是旅游客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大量存在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以昆楚高速公路为例,涉及旅游客运车辆的交通事故占了客运事故的25%。

(六)警力、后勤保障不到位

云南省投入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警力约1135人,平均每公里高速 (高等级)公路配备警力0.15人,远低于公安部规定的高速公路每公里配备警力为0.5至1.2人的要求。全省高速公路共配备巡逻和事故勘查警用车辆398辆,故障清障车25辆,清障救援装备不足,且配备的车辆、装备存在严重的老化问题,有的甚至达到了报废标准。

二、云南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从近年来云南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看处于上升的势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驾驶人的违法因素

人始终是交通管理的核心,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是引发云南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还有,大货车严重超载也是巨大的杀手,超载本身就会影响车辆的制动效果,延长制动距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外省大货车驾驶员驾使人在严重超载的情况下,短时间内难以适应云南高速公路坡长弯急的特点,他们不像云南本土的大货车那样设置有制动淋水装置,在通过长下坡路段时通过制动淋水来预防制动器处于高温状态下运行,通过物理降温,可避免制动器出现热效能衰退导致车辆制动效能下降。结果,一些懵懵懂懂的外省超载大货车在云南高速公路长下坡且弯急路段突然制动失效后车辆往往失控酿发重特大交通事故,1999年昆楚高速公路“4.2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即为此类案件典型。

(二)管理的因素

云南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机制多样影响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云南高速公路有云南省公安厅垂直管理的,也有属地管理的,客观地讲,由于管理的机制不同,各管理单位相互间的协调性、统一性显得力不从心,导致整体作战和“大兵团”作战功能相对弱化,缺乏全省“一盘棋”的优势,诱发了驾驶人的侥幸心理。

(三)道路因素

云南省地处高原,地形地貌复杂,高速公路普遍坡度大、长坡多,桥梁、隧道、弯道多。通过对五年以来云南高速公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大部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与道路的特点均有很大的关系。据完全统计,云南高速公路长下坡路段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为集中的路段。2012年全省高速公路排查出安全隐患就有233处,平均每10.7公里就有1处,其中属于“交通事故黑点”就有50多处。同时,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长下坡路段和弯道等路段很容易引发更大的次生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害后果。如2009年在云南省楚雄州境内昆楚高速公路发生的“4.2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导致21人死亡,直接原因就是由于长下坡路弯道段的次生事故所致。

(四)车流和道路适应性因素

高速公路的安全、有序通行,需要一个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来逐渐适应的过程,特别是像云南这样山区丘陵高速公路,否则往往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罗富高速公路,从开通的第一天起就事故不断,通过近3年的适应,事故才逐步下降。同时,根据国内外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来看,临近道路设计流量及刚超过设计流量阶段,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期,而云南省的昆曲、昆楚、昆玉、昆石等高速公路的日车流量已经远远超过道路通行的设计流量。以昆楚高速公路为例,设计的日流量为4.9999万辆,2008年日通行流量平均在4万辆左右,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实现了稳中有降,可到2013年,日流量已经达到近5.4万辆,①刘云,陈绍伟.新形势下构建道路交通预防机制办法浅析.公安部交管局信息网,2003年10月20日.特别是国庆、元旦、春节、元宵等国家实行的免费通行政策后,单日最高通行量达到了10万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压力急剧增加,可以说形势依然极为严峻。

(五)气候条件因素

由于云南气候的立体型、多样性和突变性,有时雨、雪、冰、雾等恶劣气候交替出现,如何教育和告知广大驾乘人员适应云南省的气候特点,如何关注气候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行程确保安全。还有,云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如何根据气候特点及时调整勤务,加强对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交通管控,其中如何实现交警、路政、高速公路企业和公路维修部门等多部门的联勤联动,强化应急措施的配合落实,仍然是一个期待重点解决的问题。

三、云南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预防对策探讨

(一)加强高速公路交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队伍建设是所有工作的保障,高速交警自然也不例外,这个群体处于高度危险的工作环境,整日面对严峻形势下的高负荷工作压力,形成了独特的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心理特质,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重点是增强爱岗敬业精神、履职能力、快速应急处置能力和高效的协调能力、集体荣誉感等方面进行培训。同时,要针对高速公路管理的特点、任务以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工作压力,建立并落实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全身心投入到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中。

(二)深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要结合云南高速公路长下坡多、弯道急、车速快、通过时间短、对驾驶人和车辆源头管理薄弱等特点,要发挥好手机短信、墙体宣传标语、天桥横幅、服务区宣传栏、流动电子显示屏,收费站发放安全提示卡、客运安全检查服务站等功能和作用,重点强化对高速公路事故黑点路段、危险路段、恶劣气候、交通堵塞、交通管制等预警信息的提示、警示和告知,做到管理靠前、预警靠前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靠前。二是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对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全方位的教育,做到入脑、入心见行动。三是要发挥交管部门宣传队伍的职能作用,重点深入大、中型客货汽车生产、运输企业、物流中心、有车单位、驾驶培训学校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呼吁,建议把交通安全常识列为大中小学校必设的公开讲座课。四是要加强与交通运政、安全监管、客运企业等部门的联系和信息交流,及时通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要求反馈相关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情况,努力使交通参与者主动参与到预防工作中来,形成预防事故的自防体系。

(三)增强勤务的科学化安排

要围绕预防、预警、管控、处置等方面的统筹安排,建立和完善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各级交警支队两级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制度,确保研判信息能正确指导勤务并制度化,完善全省的高速公路应急管理机制中的瓶颈问题,提高应急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勤务安排与实现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效果的高度统一。

(四)加大科技管控手段应用的力度

向科技要警力,进一步弥补警力不足。应尽快建成覆盖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电子监控系统网络,在每条高速公路出入口各安装1套电子监控卡口系统,至少每20公里高速公路双向各安装1套带抓拍功能的电子监控系统,逐步达到管理、监控、指挥、调度一体化的电子预警监控系统,提升全省高速公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完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防控机制① 刘进,吴建昆,张鸿.道路交通管理.云南科技出版社,2007.

建议由云南省人民政府牵头,建立全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整合高速公路所有职能的管理资源,明确职能部门各自的职责,分工不分家,强调各职能的配合,力求形成统一的、高效的管理机制,形成合力,共同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与消防、气象部门、急救中心、医院、殡仪馆等部门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机制,要加快和完善对高速公路救援市场的培育,尽快形成专业、高效的社会救援力量,切实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六)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保障工作

一是明确新建高速公路须与交警办公区域的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并同步由省级各职能部门核算和落实新建和待建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机构、编制、装备和经费标准。②公安部交管局公布2012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二是根据高速公路道路车流量的增大、事故多发和管理成本加大的客观实际,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总量,并增加高速公路警力编制,逐步达到公安部规定的每公里投入警力0.5-1.2人的标准。三是根据云南高速公路的特点,加大对巡逻、道路清障等车辆装备的更新和增加,以提升路面管控和实际的应急处置能力。

结语

云南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由于其涉及具体的方方面面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支持,需要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充分支持下才能形成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合力,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广大的交通参与者的自觉和自愿参与,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人人参与交通、人人管理交通的良好局面。同时,云南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多举措并进,扎实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的各项工作,切实遏制云南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方能保人民群众一方平安!相信在云南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扎实有效的工作下,云南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必将取得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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