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与未成年犯教育
2014-03-08任宝菊朱光华刘清龙
任宝菊,朱光华,刘清龙
(1.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北京 100102;2.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 102614)
许维安
传统文化与未成年犯教育
任宝菊1,朱光华2,刘清龙2
(1.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北京 100102;2.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 102614)
随着对未成年犯管理实践的不断探索和经验积累,教育者们深刻感到,面向未管所犯人的教育改造,最重要的应该是解决他们在道德、人格、行为规范上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严重失范问题。“美德育人、以文化人”的心灵救赎,在“预防为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愈来愈成为少年司法体系主导思维的趋势下,是预防和矫正青少年犯罪颇有实效的新途径和新走向。
传统文化;孝道;未成年犯;教育
确定以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反思长期思想教育工作得失的结果。2007年以来,随着对未成年犯管理实践的不断探索和经验积累,教育者们深刻感到,心灵救赎应该大于和高于法制教育。由于社会环境、家庭环境、生理心理等诸多原因,面向未管所犯人的教育改造,最重要的应该是解决他们在人性上存在的认识误区,在思想道德、行为规范上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严重失范问题。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北京市未管所积极引进高校研究所资源,与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北京广缘文化交流中心、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等单位合作,对未成年犯实施“美德育人、以文化人”的心灵救赎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实效。
一、从人格形成角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从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统计资料上看,上世纪50年代,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是20%-30%;到80年代是70%-80%;90年代以来,受到国际未成年人犯罪非刑事化、非监禁化和轻刑化思想的影响,我国对涉罪未成年人在处理上经历了一个从打击为主到挽救为主的转变过程,在实践中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被逮捕判刑的未成年犯数量在整个刑事犯罪中的比例有所下降,但在绝对数量上则是快速攀升的①。尤其令人忧虑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两个较为明显的发展趋势: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总量增加;二是犯罪低龄化、低文化、暴力化趋势日益突出。在北京市未管所关押的未成年犯中,犯抢劫罪的占51.79%,强奸罪的占19.01%,故意伤害罪的占14.60%,表现出明显的暴力性犯罪特征。从犯罪年龄看,14岁占总数的10.32%,15岁占26.69%,16岁占38.09%,17岁占24.91%;从文化程度看,初中文化程度占62.88%,小学占10.53%,高中占16.90%,亦是呈现出犯罪低龄化、低文化的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未成年犯的主观方面看,主要是因追求物质享受而犯罪。随着经济的发展,部分未成年人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为了盲目追求物质享受,使用非法手段占有财物,以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犯罪未成年人中家庭比较贫困及非常贫困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学生家庭,但是在高消费和盲目攀比之风腐蚀下,一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未成年人贪图享受,出现了“富偷”、“富骗”、“富抢”犯罪。还有的深受影视媒体的影响,使得犯罪手段日趋残忍、暴力、野蛮。从客观上讲,家庭失管、教师失教、学校失职、社会失责,是导致不少青少年人性异化、人格扭曲,最终走向犯罪的主要因素。下列几项主要调查数据比较能够说明上述原因。
调查一
当你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你认为最能够给你心灵安慰和帮助的是:
参加调查的犯人为400名左右。从犯人的择项人数不难看出,老师和家长在他们需要帮助时所占据的并不是重要的地位。当未成年人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从看电影、玩游戏、找同龄伙伴倾诉等途径予以排解,是最常见的解决方式,认同这些选项的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38%、37%、28%;而认同寻找家长的只有22%;寻求老师帮助的则是所有选项中最少的,只有12.8%。这样的状况其实也是重大隐患所在,是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因素之一。
与其他省市未成年犯的犯罪成因相似,北京市未成年犯有以下几种家庭状况:(1)家庭不和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很多犯罪的孩子都来自不和谐家庭,他们从小感觉家里没有温暖和关爱,这样的孩子攻击性和反叛性很强。根据近年的统计,海淀区少年法庭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来自单亲家庭的人数占少年犯总数的26.4%,来自继亲家庭的占6.3%,来自父母不和家庭的占25.2%,三者相加为57.9%。这种环境中成长的孩子更容易误入歧途。①尚秀云.法官妈妈给父母的90个建议[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7.(2)父母教育失当,妨碍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应当正确履行教育监护职责,以科学的方法和端正的品行教育和引导孩子。但是,有的父母或溺爱孩子,对孩子的小毛病听之任之,或望子成龙心切,对孩子施加过大的精神压力,使孩子走向叛逆。少爱型家庭极可能形成未成年人攻击性、冷酷、粗暴、过分敏感和极端自私的不良心理定势,溺爱型家庭则使孩子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小皇帝”性格,当其不断增长的需求欲在家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试图向社会扩张。失当的家庭教育,容易导致孩子形成扭曲人格和不良品行,这些问题往往会在孩子进入青春期后爆发出来,成为违法犯罪的潜在诱因。(3)父母不能履行教育职责,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少家长单纯注重子女智力培养,忽视对其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放纵子女的不良习气和行为,只注重“言教”而忽视“身教”,教育方法不当等,都会对未成年人的人格形成有不利影响。近年来,随着大批农民进城打工,在我国农村形成了众多的留守儿童。很多留守儿童没有有效的家庭监护,容易遭到不法侵害或者侵害他人。(4)服刑人员的孩子犯罪率很高,比如父母亲吸毒、赌博等对孩子的影响非常不好。(5)文化层次低的家长对孩子也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学校教育失衡也是造成青少年人格扭曲的原因之一。现在有的学校“重智育轻德育”,对孩子的品德修养、道德修养教育较为忽视,再加上班级规模普遍过大造成老师没有精力照顾到每一个学生,很难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也很难优化课堂设计以及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值得我们重视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即由于常规的品德教育具有多讲大道理、少讲如何具体操作的原因,学校的品德教育结果呈现出理念认同和行为违忤、对美德的认知和践行相脱节的现象。
调查二
多选题,你认为未成年人应该培养的道德品格有:
未成年犯对优良品格的认同排在第一位的是“孝顺”,占总人数的82.4%,第二位的是“尊重”,占总人数的81.4%,第三位的是“勤奋”和“有修养有礼貌”,占总人数的69%。可见,未成年犯的认知结果无疑是良好和正常的,但他们被关入高墙内的现状,充分说明他们在行动上是与认知相背离的。
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造成了青少年辨别是非正误的迷失。一个国家的GDP高速发展的时候,文化是呈多元化的趋势,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文化环境,如媒体、网络营造的极端娱乐情境,宣扬的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金钱万能”等观念,对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产生了许多不良的引导。孩子们的辨别能力不强,认知能力也不高,所以他们特别容易受这些不良文化的影响。他们的犯罪行为,有不少是在模仿虚拟和电视、电影中的镜头。犯罪的未成年人较普通中学生更喜欢看武打片、警匪片和言情片,更崇拜黑道“老大”、大款和影视明星。
调查三
中国历史你最欣赏的人物是谁:
心一横,跳下去,也就真一了百了了,这所有的艰难,这所有的要强和挣扎,就都不用了。那多舒坦呀,那多舒坦呀!那不就像睡在温暖的房子里,躺在柔软的床上吗?
未成年犯对自己所欣赏人物的选择是比较分散的,并且具有比较明显的崇尚武功和权威的倾向。其中,选择孔子和诸葛亮的占总人数的29.8%,选择曹操的占总人数的28.2%,选择李世民、武则天、秦始皇的都占了不少比例,并且还有人选择秦桧。相对来说,对文天祥、朱自清,他们就没有太大兴趣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家庭温暖、亲情沟通的缺少,做人规矩教育的缺乏,学校教育的重智轻德、重分数轻品格培养,都是这些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之中,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而长期的监管实践证明,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已经很难收到实际效果。以“孝”为核心的中华美德、传统文化教育,则符合教育改造服刑人员思想的实际需要,符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符合十七大以来关于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基本精神,对于实现监狱工作宗旨、营造稳定和谐的监狱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二、以“孝”为核心的中华美德教育是实现心灵救赎的法宝
在中华文明的漫长演进中,中华美德渗透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体中,成为人类获得性遗传的文化特质,构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心理基础,塑造了中国人自强、宽厚、稳健、含蓄、克己、耐劳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性格特征。它符合中华民族的审美需求,具有深切人文情怀,具有调适人日常生活方式的适切性,在道德修养方面既有理论指导,又有细致规范。中华美德中的“孝”道,本质上是以培养和谐安定的伦理关系为主要特征的伦理道德学说。“伦”是指辈分、等级、秩序,意味着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关系。“理”是指治理、整理、纹理,意味着对人伦关系的治理和秩序。儒家要义要求亲属要有亲、长幼要有序,这“亲”、“序”就是人伦的道。伦理关系有父、母、兄、弟、子之间的关系,其人伦之道就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以这样的人伦之道长久运行,“孝”就会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和睦人伦关系的基本元素。
以“孝”为核心的中华美德教育,对于未成年犯的改造而言,具有不同于其他教育的特殊作用。对未成年犯施以独特的“孝”道教育,不仅使他们充分懂得人异于禽兽的伦理特征,激活了他们被遮蔽的人性之美,而且也有效解决了他们与亲属的不良关系问题,更是他们今后建立高质量家庭生活的重要保证,为其出狱后进入正确的人生轨道、建立健康正常的生活方式奠定坚实的道德文化基石。北京市未管所的“孝”道教育,主要是从以下三方面来进行的:
(一)依托《弟子规》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其做专题讲解,既阐释其道德要义,又进行现代意义上的解读,努力实现传统道德规范与当代社会道德规范的有机接轨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其代代传承的知识智慧应该是历久弥新。但文化之所以能够传承,就在于他具有不断吸纳新鲜血液的功能,就在于它具有吐故纳新的特质。所以,在今天学习和传承传统美德,也必须要进行现代化的解读。根据未成年犯的实际需求,我们对《弟子规》进行重新整理编排,分别编排出以下几个专题:(1)《弟子规》教我们如何做人;(2)《弟子规》教我们如何对待自己的亲人;(3)《弟子规》教我们如何交友;(4)《弟子规》教我们如何树立良好的形象;(5)《弟子规》教我们如何诚实守信;(6)《弟子规》教我们如何自立自强;等等。这些专题讲座,目的在于使未成年犯了解人性的特征,唤醒他们心灵深处的善,体会父母、亲人对自己深厚的哺育之恩,懂得孝顺父母、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理解礼貌礼节在待人接物中的重要性,引领他们逐步摆脱错误的做人做事理念,力争使他们的人性回归,将道德规范转化为习惯,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上文所述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孝”这个我们常说的话题,在他们身上就变得敏感而特殊了。他们有不少人有家无爱,或无家无亲。根据这样的情况,将“孝”道教育具体为“学会正确对待亲人”,是更为妥当和有效的。
为了能够更好地贴近未成年犯的实际需求,深入浅出地阐释“孝”的内涵,我们是分为以下四个大问题来步步深入的:
第一,要聆听父母教诲。要爱护和珍惜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为时不多的时光。《弟子规》中的许多亲子规范,如“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等,是中国文化浓厚亲情的充分体现。但如果仅从字面上来理解,会有不少孩子说,大人怎么这么烦?但如果再仔细想一想,站在父母的角度想一想,在这人世间,真正能够惦记你、关心你的,关心到你生活的每一个细节的,除了父母,还有谁这样如此惦记你的一言一行?讲座时告诫孩子们,《弟子规》教育我们,我们的日常生活起居,也应该要懂得如何来照顾自己,生活方面、事业方面都应该懂得自己如何来安排规划,以免让父母操心。能做到这样,才算是真正的一位孝子。
第二,通过重点讲解“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深切体会家长对自己的深情厚爱,反省自己对家长的伤害。我们向犯人讲解,为人父母的都会非常心疼自己的亲生骨肉,更期望子女在品德方面也是高尚的、优秀的。所以,我们做任何事情,无论大小,凡是没有经过同意,都不可以擅自去做;去做了,就会让父母感到难过,也有损我们为人子女的品德,让父母为我们背上沉重的负罪感、内疚感。为了使犯人能够切身体会到父母养育自己的艰辛,我们在讲座课堂上采取了一些互动活动,如让犯人每个人写个纸条,在上面写上自己出生时的身高、体重,再写上现在的身高、体重等。
第三,通过重点讲解“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引导他们如何理解和对待家长对自己的教育失当。
第四,亡羊补牢,为以后做合格家长做准备。我们给犯人布置课后思考题:你今后准备做一个什么样的家长?听讲座的学员大多已经成年,今后做一个什么样的家长,是应该让他们考虑的问题了。
(二)以传统节日为载体,结合未成年犯极为特殊的家庭背景,展开形式多样的孝道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正如上文所述,关在监狱里的这些孩子,其中不少都和家庭教育失败有关。让他们单方面去爱甚至孝敬父母,就会因缺乏说服力造成思想教育中常出现的“两张皮”现象。所以,必须突出“孝”的双向性:一是孝顺父母,一是如何将来做一个合格家长,让孩子发自内心地来孝顺自己。除了讲座中的双向教育,我们还策划实施体验活动,深化未成年犯对“孝”的理解。比如过中华母亲节①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李汉秋倡议以孟母生孟轲的农历四月初二为中华母亲的节日. 2007年,中华母亲节促进会成立.母爱、母教,爱母、孝亲,为中华母亲节的主题内涵.,营造高墙内的亲子氛围,以亲情促进孝德的培育,以父母亲人之爱激励未成年犯努力改造自新。2011年的中华母亲节与“五四”青年节恰好同为一天,“五四”青年节又是市未管所举办成人仪式的传统节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未管所与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一起,策划举办了“爱母孝亲,自立自强——庆祝中华母亲节暨五四成人仪式”大型活动,分别通过感恩、悔过、承诺三个环节,使在场的近400名未成年犯和他们的父母受到了极大的心灵震撼。当40名年满18周岁的服刑人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面对母亲签下承诺书,表达自己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决心的时刻,参会的父母们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宽慰。2013年,未管所又成功举办了“青春文化节”活动,为每年一次的成人仪式注入了亲情、孝亲的内涵,希冀以此唤醒在监青少年灵魂深处的人性之善和人性之美,引导和教育他们树立社会责任感、家庭责任感,努力成为知错能改,诚实、守信、能担当的好公民。
(三)营造监区文化氛围,全方位开展中华美德教育
为配合孝道教育,设计组织多种美德体验活动,使未成年犯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尤其是对待亲人的态度上,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和转变。
第一,加强对未成年犯社会责任感教育。开展了以“弘扬传统文化,培养健康人格”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如举办“传统文化大讲堂”、“励志电影周”、精品课堂评比、《光明行》故事会、“《光明行》之歌”歌咏比赛、“爱国主义教育课堂”、“励志教育课堂”、“感动中国”、“清华神厨”等系列传统文化国学经典课堂,普及“少年中国说”、“青春颂”以及罪犯“学习实践改造标兵”评比活动,建立了《光明行》系列丛书电子题库和电子书籍,供罪犯网上学习和阅读,进一步深化正能量教育,进一步巩固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
第二,每日餐前一首诗,每周学经典。未成年犯早晨十分钟进行晨读,晚上学习传统文化、“光明行”系列丛书等内容。组织观看相关视频,用传统文化之精髓不断熏陶罪犯的心灵,不断感化他们的内心世界。反复熏陶,重复教育,反复抓,抓反复,日久天长,他们无形中理解了其中的内涵,成为自发的精神支柱。
第三,每周一、四、六进行专门传统文化学习,定期更换学习园地,教学楼走廊、监舍墙壁上设有各种形式的名篇、名句栏。如今在监的未成年犯人都能背诵200篇以上诗词,能够依据传统文化教育格言,反思自己以往的玩劣无知。许多罪犯给家里写信的时候都提到了中国传统的博大精深,并且能够很好地与自身的改造相结合,把自己的改造成果告诉家人。有一名少年犯的奶奶病逝,他在给家里的信中以《弟子规》“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表达自己的悲伤。不少罪犯在向父母忏悔时,都使用“知耻而后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等名言警句,表达自己要重新做人的决心。
三、以“孝”为核心的中华美德教育的主要方法及初步成效
面向未成年犯的中华美德教育,其指导思想是充分尊重青少年成长和教育规律,从“孝”这个中华美德的基础层面入手,以引导罪犯的人性回归、道德自觉为实验研究目标,致力于将宽厚亲善、敬老乐群、辨别是非、自强砺志、诚实守信等基本道德规范变成高墙内这批特殊青少年的自觉认识和行动。其主要的教育方法总结如下:(1)在讲座和座谈之前,对未成年犯的文化知识程度、心理特点,尤其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的认知和需求状况,采用座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做了比较细致的摸底调查,对教育对象的认知和接受能力做到心中有数。(2)针对未成年犯多为小学没毕业的低知识水平,在学习《弟子规》等其他传统经典时,注意把握深入浅出、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教育原则。采取的方法,一方面以大家熟知的历史故事、人物传奇、寓言故事、格言警句等对传统美德进行解读;另一方面引用发生在大家身边的各种人物遭遇、社会现象,讲解传统美德在当代社会秩序和人际交往中的作用和意义。从未成年犯的思想汇报中可以看出,这样的讲授是很有说服力的。(3)依据现代伦理学理论,考虑到未成年犯的思想困惑和疑虑等实际需求,对《弟子规》做现代意义的专题阐释。每个专题之后,都留有与犯人实际情况结合的思考题或讨论题。(4)突破传统的授课模式,加大各种互动方式,摆脱了以往老师台上讲、学员台下听的传统教学模式,而是采取走进未成年犯中间,以讲授、互动相结合的形式增强课堂教学的效果,拉近授课老师和学生之间的距离,营造融洽亲和的学习氛围。这样的教学方法,不仅受到了未成年犯的普遍欢迎,更进一步调动了未成年犯课堂学习的兴趣。
本项旨在救赎心灵、引导未成年犯重新做人的教育实验,取得了初步效果。在监的未成年犯普遍表现为:开始能够认同多元文化背景下,中华民族文化的地位和意义;开始比较了解传统美德对于青少年道德修养、人格塑造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作用,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所教导的内容才是真正的‘素质’所在;真正难的不是学,而是做,也就是‘力行’”,许多犯人都在实际操守中有了一定程度的落实。比如,许多孩子都能够认识到“孝”与犯罪之间的关系。小张谈自己的体会时说道:“行孝奉亲才是人生的重心。只要为人子女,都应该竭尽所能地尽到自己的责任。大而强国富民,小而独善其身,都算是尽了孝道。要把一颗行孝奉亲的本心时刻铭记在脑海里,时时想念父母亲情。这样,也就不敢去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了。”又比如,小于在经过两年的认真学习后,对自己的犯罪进行了剖析,认识到“天地之性,人为贵”,天地之间人是最为高贵的,尊重人是规范世人的准则,孝德就是以尊重为核心理念的。当初自己犯罪,就是为人处世缺少尊重,人际关系紧张,生活矛盾心理严重,物欲性强,蔑视生命,轻视他人财物。上述情形主要是孝德的缺失,人与人之间缺少必要的尊重。尊重是一种关系,我们在改造的过程中要约束自己、规范自己,建立起一种孝亲的理念、互相尊重的理念。犯人家属对孩子的变化感触很深,很多家长都产生了一个共同的认识,即监狱教育让自己的孩子懂事了。比如,原来在家中说一不二的“小皇帝”们,在接待开放日,知道问候父母;有的孩子还会给母亲捏捏背;还有给父母打水洗脚的。另外,刚入监时给父母一打电话就要钱的孩子,现在打电话时,更多的是问候父母,问候家里的长辈。比如,犯人小李在学习体会中写道:“在每次接见的时候,我会首先问问父母和奶奶的身体情况,得知了他们身体健康之后,我再向他们汇报我这一个月以来的改造成绩,让家里人放心,在与父母聊家常时也不见了在外面那不耐烦的表情,而是多了几分热情专注的神态。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会继续学习传统文化的,把我的刑期变为学期,学习这些对我受用一生的中华瑰宝,让亲人朋友看到一个成熟懂事的我。”
将以“孝”为核心的中华美德引入监管实践,是面向未成年犯的监狱教育改革,也是一项创新和探索。这项旨在引导未成年犯重新做人的教育实验,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取得了一些创新性的成果,基本上架构了一个以研究者、未管所教育者、犯人及其家属等多位主体配合,以讲座、过传统节日、民族特色课余活动等多层次的动态的教育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这是对我们在青少年以及涉罪青少年中大力推行、普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倡导践行中华美德重要意义的高度说明和总结。
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非刑事化、非监禁化和轻刑化的理念,已经是国际社会处置涉罪未成年人的主流趋向;“预防为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或者逐渐免于惩罚的司法理念,将愈来愈成为我国少年司法体系的主导思维。多种案例表明,未成年罪犯是不能单靠法律的强制而予以改变的,以“孝”为核心内容的孝悌、感恩、知耻、自省等道德情感教育,容易走进未成年犯的内心,有利于唤醒他们处于泯灭状态的本善心、恭敬心、羞耻心、感恩心、悔改心,启迪他们的人性之美,重塑他们的精神世界。这是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教育实践,是符合国际主流趋势的教育新走向。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量刑目的决定了量刑制度的发展方向,而且也会影响到个案的公正审理。本文把这一目的界定为“惩罚为辅、预防为主、特殊保护为根本”,立论的理论基础是犯罪心理学和犯罪学有关原理,现实基础是未成年人的远大发展前景,历史传统是尊老爱幼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特殊保护说”与双面预防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惩罚和预防只是手段而已,而特殊保护才是真正的目的所在。目前要从四条途径实现这一目的:对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规定进行细化;建立刑罚个别制度;处理好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冲突和矛盾;重视有关未成年人的权利并充分规定在有关法律法规中。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目的;双面预防说;特殊保护说
许维安
2013-12-16
任宝菊,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副教授,主要研究中华美德教育。朱光华,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副所长,主要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及预防。刘清龙,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干警,主要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及预防。①周成奎.中国法律年鉴(1999-2000)[Z].北京:中国法律年鉴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