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不是教材出错的句号
2014-03-04张枫逸
张枫逸
[微观点]致歉不是教材出错的句号。教材不同一般图书,必须通过厘清责任,建立跨学科审读机制,开门征求意见,做到对差错的于零容忍。从长远看,教材出版必须打破垄断,引入竞争,通过公开招标遴选出优秀教材。只有引入优胜劣汰机制,让出版社树立危机意识,才能倒逼其对自己的作品负责,对广大学生负责。
郑州市一位老师发现人教版新版初一语文书上有错误,并指出30多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12月2日,记者获悉,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经在其网站人教网发出《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的确存在6处错误。(2013年12月3日《郑州晚报》)
孙膑“穿越”坐上轮椅,荀子坐凳子读纸质书,韩愈只活了15岁……近年来,中小学教材的一系列低级错误频遭质疑。相比一些出版社的“鸵鸟政策”,人民教育出版社敢于承认错误并公开致歉,令人欣慰。不过,事件并不能就此画上句号。
诚然,图书出版环节众多,允许存在一定的差错率,我国《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专门规定: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不过,一本语文教材错了30多处,如此高的差错率已经超出了合格标准,更要命的是,其中不少差错并非标点符号的疏漏,而是诸如“沐浴”写成“沭浴”、“虽有佳肴”写成“虽有嘉肴”这样的硬伤,这无疑会对学生造成严重误导。
通常,每本书出版时,都会在序言中写上这样一句话,“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和不当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但这样的事先声明,不能成为编者和出版社的免责条款。尤其对教材来说,它是学生读书识字的工具,是打开知识宝库的引路人,一旦出现差错,就会误人子弟,害人不浅。正如一位中学老师所说,“教材不同于一般图书,它和词典一样,都属于规范性的出版物,其影响非一般出版物可比,理应以更高标准对待,尤其是对一些知识性差错,更要实行零容忍”。
做到“零容忍”,首先要厘清责任。出版流程中的“三审三校”,不能沦为走过场,每个环节都应明确具体责任,一旦发现错误,逐级倒查问责,促使相关人员认真负责,最大限度减少纰漏;同时,建立跨学科审读机制。隔行如隔山,文学作品中的物理、化学知识可能存在差错,数学课本的语义表达或许不够准确,有必要让相关学科的专家对教材中涉及到的知识予以核实,避免讲了外行话。此外,编纂应开门纳谏。以往被曝出的教材错误,大都不是出版社自己发现的,而是基层中小学师生挑出来的。广大师生处在教学第一线,是教材的直接使用者,对教材更有发言权。出版社在初稿完成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多些雪亮眼睛挑刺,防止出现“灯下黑”。
教材频频出错,也暴露出教材出版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教材从编撰、审订,到出版、发行,均由少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版社一手包办,这种垄断封闭性,导致一些出版社为了多出、快出书而降低要求,造成错误增多,教材质量下降。从长远来看,教材出版必须打破垄断,引入竞争,通过公开招标遴选出优秀教材,将作品差错率高、内容粗制滥造的出版社列入黑名单。只有引入优胜劣汰机制,让出版社树立危机意识,才能倒逼其对自己的作品负责,对广大学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