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房事”,看起来很美
2014-02-27谭芳桂芳芳
谭芳 桂芳芳
前庭后院、种瓜点豆,是很多城里人想要的生活,农村也就成了他们实现梦想的新大陆。农村的地,主要分宅基地、耕地、生产建设用地等几种。因为耕地和生产建设用地都不能用于建房居住,城里人到农村购买的,基本上都是农民用作住宅建设的宅基地或小产权房。本期,让我们看看城里人为了购买宅基地和小产权房,都发生了哪些事儿。
案例1:为保农村安乐窝 和女友匆忙结婚
郭鹤是河北人,大专毕业后去河北花溪村的一家企业跑业务,做了几年,自己当起了老板。眼看到了而立之年,考虑到自己在花溪做生意,而城里的房子太贵,买了也住不上,郭鹤就想干脆在花溪村买套房。
2007年,比对了地形、方位后,郭鹤看中了村民老李新建的一套三层小洋房。郭鹤和老李谈妥了价格,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付清了全款。给钱的时候,郭鹤还和老李开玩笑:“这以后就是我的房子了,你可别使坏赶我走,到时候我可要流落街头了。”老李大手一摆说:“我们哪能干那种事呢!”“买了房,我也算安居乐业了,再找个媳妇生个娃,齐全了。”郭鹤喜滋滋地给自己的人生做着打算。
时间到了2009年,因为花溪村的地价和房价飞涨,老李和邻居们一比,觉得自己当初卖亏了,就想把房屋要回去另寻他主,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判定郭鹤返还房屋。
收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郭鹤对老李恨得牙痒痒,但郭鹤自己心里也清楚,他并没有资格在花溪买房。为了保住房子,郭鹤想到了女友小丽—她是本村人。“如果我和小丽结婚,变成花溪人,老李不就没戏唱了吗?”就这样,在感情还没水到渠成的时候,郭鹤就和小丽登了记,并把户口迁到了花溪村。
法院经审理查明,尽管购房时郭鹤并非花溪村村民,但结婚后,郭鹤已经取得了花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判定郭鹤和老李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案例2:为寻灵感郊区买地 合同无效失地丢房
上海人童小姐是个美女作家,近年来写了多部知名小说,一直梦想在郊区买块地,建一座自己心目中的文学花园。“这样肯定能找到更多的创作灵感。”童小姐陶醉在美妙的想法里,发动亲戚朋友帮她物色地方。
经人介绍,童小姐得知某村村民老丁有块空地。“背山面水,还能钓鱼种菜,自给自足。”实地考察后,童小姐一下就喜欢上了。她三番五次上门,最后以高出当地市场价30%左右的价格,才打动老丁,成为那块地的主人。
成交后,童小姐马上请设计师朋友精心设计,建造起一套别具风格的农家院,从市区搬到农村,专心写起小说来。没想到住了不到3年,老丁就来敲童小姐的门,请她把地让出来。原来,老丁的儿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要在自己家的地上盖婚房。童小姐哪肯?老丁努力了几次都没和童小姐说上话,干脆一纸诉状交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童小姐所购土地为农村宅基地,因此判决土地买卖协议无效,童小姐必须向老丁返还土地,老丁则需向童小姐返还当初支付的买地款,并承担农家院的房价补偿款,总计15万元。由于法院认定童小姐也有过错,因此她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未能得到支持。
拿到判决后,童小姐只得搬出了让她又爱又恨的世外桃源。
案例3:买小产权房办农家乐 遭遇征收无保障
老张是浙江人,因为身体不好提前退休。他很懂得享受,一到夏天就和老伴去安吉农家乐避暑。2005年,女儿、女婿和他们一道去避暑,发现投资农家乐不仅可以自住,也是个很好的创业机会,于是就说服老张一起倒腾。
老张本想向当地村民租个院子,可女儿说,租房也要计算成本,不如买下来。于是,老张出面向老乡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便宜是便宜,但没有产权证总觉得不放心。”拿到房子的时候,老张略显担心,女婿劝慰他:“来买小产权房的人多得是,何况我们也是签了合同的,白纸黑字,还能抵赖不成?”
就这样,“老张农家乐”开业了,经营了几年,口口相传,在当地小有名气,一到夏天,客人便蜂拥而至,老张对此很满意。
没想到,2010年,因为一项市政工程,老张的农家乐面临被征收。
老张当初买下这套房子只有一纸协议,房子根本就没有过户,也无法过户,这一征收,自己不就什么都没有了吗?为此,老张咨询了律师。律师回复说:小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此类房屋只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实根本不能买卖。老张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可房子毕竟是我们一直用作经营的,现在要拆迁了,难道就没有任何补偿吗?”老张仍不甘心,追问律师。律师告诉老张:从补偿金额上来说,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比普通商品房低很多;从补偿对象上来说,鉴于买卖协议无效,该房还属于老乡所有,拆迁补偿的对象是当地村委会及村民。由于老张一直在此经营,只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