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烦恼
2014-02-25王石川
王石川
自2009年8月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后,马俊飞最头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钱。相比赚钱的本事,马俊飞实在不会藏钱。从呼和浩特到北京,马俊飞又是购房又是租房,在挥之不去的恐惧中,金条、美元、欧元、价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渐堆满了两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发。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为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金条和现金逐渐堆满两所房子,真是太有钱了!有媒体总结出贪官藏钱的诸多“行为艺术”,有的藏在密码箱,有的藏在厕所,有的藏在鱼塘,还有的藏在煤气罐里。
不少贪官也许什么地方都不藏,直接放在家里,比如时任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城建办主任黄某,将赃款藏在床底下,其妻在打扫卫生时,发现床下有一塑料口袋,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十二捆百元大钞。揆诸媒体报道,相关部门在查处贪官的住所或办公室时往往轻易发现成捆的贿金。
贪官为藏钱发愁,起码说明两个问题。其一,受贿数目惊人。比如马俊飞,以其担任要职的二十二个月计算,马俊飞每月平均受贿近六百万元,每天近二十万元,每小时近万元。有关司法材料显示,马俊飞仅受贿罪一项,共收受五千九百万元人民币、二百一十一万美元、五千欧元、五千英镑、近六公斤黄金,合计人民币近七千五百万元。其二,狡猾。不会藏钱,或为藏钱头疼,为何不把钱存进银行?胆小怕事!他清楚地知道银行账户并不安全,很容易被查出,一旦查出来就吃不了兜着走。
除此之外,更需追问的是,身为巨贪的马俊飞为何迟迟落马,比如为何等到聚敛了两屋子钱时才被发现?据报道,纵观马俊飞的两百六十九次受贿,均集中在提高铁路计划兑现率或者提高铁路煤炭运输量等方面。如果他收受第一笔赃款时就落马,何至于受贿两百六十九次,又何至于捞了两屋子钱?
贪官为藏钱发愁,足以说明他还有所忌惮。不知道马俊飞每年是否向组织报告家庭财产,但即便报告了也是假的,否则早就东窗事发了。值得提及的是,日前,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这就透露了两个信息,对官员报告的事项,中央要抽查,发现不实要惩罚。
不消费、不退赃,是马俊飞的一大特点。有参与案件的人曾不解地问马俊飞:“这么多钱放在那里,你不消费,也不退赃,为了什么?”他回答,开始是心存侥幸,但是越到后来,就越感到那些现金和金条是不定时炸弹,一点侥幸的心态都没了。不消费,是为了将来轻判一些;不退赃,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退,也无法退还。但愿我们的制度真正发力,让官员压根就不敢收钱。
【原载2014年1月3日《燕赵都市报·公民发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