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职教新模式
2014-02-22韩春华
韩春华
[摘要]当前,我国职教,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中出现生源“滑坡”现象,引起各方关注,国家和从事职教人士都试图探索一条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径。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以职教具体培养目标为依据,综合吸收国外经验,形成——联合办学,灵活选择的新模式。
[关键词]职业教育 合作教育 联合办学 灵活选择
中职发展不景气,根本问题就是学生就业能力差而造成问题的原因是中职学校在办学中出现诸职资金、师资、实验、实习场地、设备不足等,导致学生理论和实践相脱节。国外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径就是合作教育。
一、概念界定
所谓合作教育,是指在培训合格劳动者。这一目标下,开展学校与工商企业、服务部门等校外机构之间的合作伙伴,将学生的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或训练紧密联系起来,使之在接受学校基础知识和技能教育的同时,也到企事业部门进行相应的生产实践。进一步讲,也就是通过实施合作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劳动者的素质,并增强企业部门与劳动者之间双向选择的可能性,最终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1]
我国中职培养对象是:已具备初中毕业文化基础、寻求初等职业帮助的人为教育对象,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文化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使得其即具有高中阶段文化基础教育,同时有初等职业技术水平的职业教育。其目的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合格的劳动者。由此可见,我过中职培养目标与合作教育培养目标是一致的。
二、已有的模式
当前,国际上存在的合作教育的模式有两种,这两种是以学校与企业中合作教育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来划分。
第一种是以企业为主,其特点是企业生产部门是实施合作教育的主要组织者和管理者,培养对象是企业或生产部门的青年学徒,企业内培训比重远远大于学校教学比重。典型代表有:德国的双元培训制,英国工读交替式培训以及日本的产学合作。
第二种是以校为主,它的特点是教育部门是事实合作教育的主要组织者,培养对象是中等或高等职教的在校学生。典型代表是美国合作教育计划,苏联的学校——基地企业培训计划。
各国运用哪种模式是根据自己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文化水平的不同,形成在处理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上的不同。但在我国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都比较低且地区发展极不平衡,这决定了我国在采用合作教育时不能照搬国外模式,不能片面的、单一的决定采取哪一种而不采取另外一种模式。我国可以根据中职对培养对象的要求不同,采取——联合办学,灵活选择的新模式。
三、我国的新模式
中职培养对象是中职学校的学生以及需要培训的社会人员,因此以下从这两方面来分析。
1.中职生。将中职按培养目标不同可以划分为生产技术和管理服务两大类。(1)生产技术类。因为其培养目标是要能熟练掌握生产工艺原理或现代化技能的技术工人,所以要学生不但熟练掌握某一方面的技能,而且要求必须与现代化相结合。因此学生在学习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加强技能培训,我们可以采用诸如:英国工读交替知识的“三明治课程“,即学校学习——企业实习——学校学习——企业实习、学校学习——企业实习——学校学习等形式;也可采用美国的合作教育计划中的”半工半读“式,就是学生每天部分时间上课,其余时间到企业参加劳动;还可以借鉴苏联的学校——基地企业培训体制,学生每周在一切业学习一天,学习职业技术课、参加生产实习,其余时间则在学校进行理论学校,到毕业前集中到企业实习一段时间的等方式。这样既解决了学生实习设备和训练场地的不足,同时巩固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并且在实践中找到自己理论的欠缺。学生在将来毕业时就能更有效地掌握本职业的工艺原理和全部操作技能,更能尽早的熟悉工作环境,为使他们由潜在劳动者向显示劳动者转化创造了条件,做好准备。同时企业可以从中选拔优秀学生成为自己的员工,这样既解决了学生的就业问题又使企业很快找到想要的工作人员,做到真正的双向选择。(2)管理、服务类。对这类学生要求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应的实践技能。但目前由于职校不可能每一个专业、每一门课都有相应的专业课教师,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采用日本的产业合作中的“定时制”,就是将学校与企业的培训机构相结合,学生在学校学习文化课程和部分专业课程,期于专业课程和实习由企业培训机构来完成。
2.社会人员。对社会人员按其培养目标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初中毕业后就业。他们既要学习相当于高中阶段的文化基础课程,又要学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日本“产学合作”中“委托制”的方式很适合这类人群,即由企业将新录用的初中毕业生脱产到职校学习普通科目、专业科目和进行基础实习。由于是集体入学,组成特别班级,集体授课,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时间短见效快。(2)高中毕业就业人员,已具备高中文化基础知识教育水平,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但欠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德国“双元制”是受训者已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每周利用一到二天时间到职校学习理论知识,其余时间在企业学习实际操作。(3)在职人员,其学习的目的一部分是为了获得专业提升,加强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另一部分是获得相当于高中高中阶段的文化知识。我国可采取日本“产学合作”式中的“巡回指导”法和“集体参加函授学习”法来实现。具体做法为:第一种方法是巡回指导法。在职人员,特别是在中小企业中职员,每周用部分时间(例如周末、几个晚上)到职校上课,同时职校教师也可以到生产现场作巡回指导,进行以生产经验为基础的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第二种方法是集体参加函授学习。对于较到性企业较适用,因为到企业一次培训人员较多时,由企业组织初中毕业的在业人员学习高中函授课程。可利用学校的教室在职校集中由职校教室上课,也可以由职校派教师到企业就职工自学时出现的问题进行辅导。(4)失业人员,为了学习一技之长,学习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德国的“职业补习学校”,通过设置专业,实行全日制教学来解决。但由于我过中职教育体系较完备,且受训者也不能从事较长的全日制学习,所以根据失职人员的具体情况,开始短期如3个月、中期如半年、长期为1年的培训班,使他们能尽快就业。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社会人员的培训,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既可以保证自己先有的工作岗位,又可以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进行学习,弥补自身不足,达到提升自己文化素质或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目的,一举两得。
通过以上这些形式,激活职校的功能,使职校成为受训者更好就业的一个通道,既提高了职校的社会效益,又提高社会地位,最终改变人们对职教的偏见,形成“我要上职校学习”的自主学习的新观念。
总之,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为了解决目前中职理论与实际之间不能紧密联系的问题,改变现状,最终提高学习者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培养合格的劳动者,使他们能更好的就业。
[参考文献]
[1]周蕖,中外职业技术教育比较,人民教育出版社
(作者单位:宁夏幼儿师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