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的缺陷与对策研究
2014-02-20钟子亮范英杰
钟子亮 范英杰
[摘要]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厚基础、宽领域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实现会计学专业与其他学科专业知识的有效对接。目前,各高校的会计学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做法差别较大,质量参差不齐。本文分析了会计学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策略回应。
[关键词]会计学 双学位 培养 缺陷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6-0155-04
[作者简介]钟子亮,范英杰,青岛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管理学博士(山东青岛266071)
现代科学技术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和渗透,它要求高等学校不仅要培养具有单一学科背景的人才,而且要培养具有跨学科背景的人才。为适应这种形势需要,双学位本科教育应运而生。双学位本科教育是指高等学校允许本科学生在主修专业课程、攻读该专业所属学科学士学位的同时,跨学科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课程并授予其该专业所属学科的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本科教育,是指设有会计学专业的高等学校,允许主修其他学科专业的本科生修读会计学专业本科课程,并对成绩合格的学生授予会计学专业所属学科的学士学位。
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本科教育,旨在培养具有其他学科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会计学专业本科人才,实现会计学专业与其他学科专业知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输送宽口径、多样化的复合型会计人才。这对于创新会计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满足社会对于会计学专业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提高会计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本科教育的基本做法
目前我国设有会计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大多数开展了双学位教育,并就培养要求、学分要求以及课程设置等出台了相应的培养方案,表1是我们对有关院校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本科教育培养方案的调查结果:
由以上调查可知,有关高校对于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本科教育的培养要求不尽一致,但差别不是很大。
二、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本科教育存在的不足
(一)招生条件不够科学
许多高校虽然对修读第二专业及双学位学生的报名条件做了严格限制,规定成绩优良、学有余力,例如主修专业平均成绩须达相应分值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等,会计系在录取学生时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的,看似照章办事,实则不够科学、合理。毋庸讳言,双学位教育的开展为学生的自主发展和提高提供了更加广阔的选择空间,但确有一部分学生在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例如,有些主修美术、音乐专业的学生,不是根据自己的基础和兴趣选择,而是随大流,申请修读会计学专业双学位,以至于在学习一段时间后感到不适应,只好中途退出或勉强跟随,结果不仅第二专业成绩欠佳,也影响了主修专业的学习。
(二)教学管理存在误区
双学位培养单位在教学管理方面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以为双学位学生同时也是主修专业所在院系的学生,他们的日常管理由其主修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双学位培养单位安排教师上课、严格考核就可以了。事实上,双学位学生来自不同的院系,学习时间紧、压力大、相互之间不熟悉,如果仅仅通过严格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出口管理,势必会导致一部分学生半途而废。
(三)教师工作任务偏重
目前,各地高校普遍存在师生比偏低的现象,而对于新进教师,门槛设得又很高,如要求应聘者具有“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等称号或资格。就现有教师数量来看,基本能够满足主修专业学生教学的需要,但如果同时要求这些教师给双学位学生上课,则显得力不从心。而会计学专业的双学位学生人数又比较多,因此,一般是在合班教室上“大课”。一个人的能力和精力是有限的,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教学质量和老师的身心健康。
(四)实践环节教学课时偏少
会计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实践性非常强。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实践环节的教学。但会计双学位学生平时学习主修专业课程,业余时间(晚上、周末和假期)学习会计学专业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只能安排在假期,缺乏有效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得不到巩固和深化,应用能力得不到有效训练。
(五)师生沟通渠道不畅
众所周知,教师的责任不仅是教书,同时要育人,二者不可偏废。而现实情况是,双学位专业的教师和学生都十分繁忙,时间和精力都很紧张,师生之间交流的余地非常小,老师对学生的日常学习和思想动态了解甚少,学生平时学习和生活上遇到什么困难,教师都不清楚,以至于对于学生平时成绩的评判都缺少充分依据,只能靠期末考试和布置习题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评判和把关。
(六)缺乏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从事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学的高等学校、所属院系都发布了相关文件,制定了相关规章,对学生的申请条件、培养目标、学分要求和认定、课程设置和安排、教学要求、考试考核要求等都作了相关规定,但缺乏严格的监督保证体系。双学位学生的上课和考试一般安排在业余时间,相关文件和规章在执行上会打一些折扣,教学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也会打一些折扣。因此,表面上看,对于双学位学生的考试、考核要求与主修专业一视同仁,事实上却逊色不少。
三、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本科教育的完善策略
(一)树立科学的培养理念
会计专业双学位教育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创收的依靠途径,而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其目标是培养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宽口径、跨学科、高素质的多样化人才,实现会计学专业与其他学科专业知识的有效对接。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树立科学的培养理念:
1.在重视程度上与主修专业等同对待。双学位专业虽然属于第二专业,但都列于高等学校的正常培养计划,成绩合格后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都代表着学校的质量和信誉。因此,在重视程度上,不能厚此薄彼,而应与主修专业等同对待。
2.强调质量。质量是教育的生命,没有质量的教育是劳民伤财。在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培养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保障。
3.体现特色。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育应当体现学校特色和学科特色。会计学科属于应用性学科,实践性非常强,因此,对于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学生的培养,应当既要重视理论教育,又要重视实战训练,将学生的其他学科知识与会计专业知识融合起来,体现综合性、专业性和应用性特点。
(二)严把招生关
我们认为,学校有关部门制定的双学位学生申请条件是最低条件,招收双学位学生的院系应当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和资源充足状况制定具体的入学门槛。就专业来讲,要向学生详细宣传介绍双学位专业的特点、先导课程,要求学生不要盲目跟风;就资源状况来讲,主要是考虑师资情况,保证教师教有余力。会计学专业的特点是应用性强,与数字打交道,需要有一定的数学基础。例如,复旦大学会计学双学位的入学条件就要求学生必须预修8学分以上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课程。对于那些对数字不感兴趣或缺乏数学基础的同学,不应招收为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学生。
(三)严格教学管理
大学生虽然已经成人,但由于年龄偏小,未走向社会,且多为独生子女,思想意识并未成熟,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比较差,如果不对其加强管理,仅凭考勤、考试、考核等方法对其进行约束,难免导致一些自制力较差的学生放任自流,跟不上学习进度,最后不得不中途退学或延长学习期限。因此,对于双学位学生的管理不能放松,但要与主修专业的管理有所区别。会计学专业双学位的教学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并保证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考试、考核,把好出口关;三是加强与学生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习动态,最好实行导师制;四是对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监查督导,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纠正。
(四)保证实践环节教学
会计学专业本科阶段的实践环节教学非常重要,不能因为学生读的是双学位,就放松要求。否则,学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就难以巩固,毕业后也难以迅速适应工作。当然,受教学资源和时间的限制,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这本无可厚非,因为双学位教学是在不延长学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学生想修读双学位,就必须比一般同学付出更多的时间和努力。但教学单位不能因为他们是双学位学生,并在假期从事实践活动,就对其放松要求和管理,而应安排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从事实践环节教学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占用时间按加班对待,并计算工作量。对于学生,应当要求其写出合格的实习报告或调研报告,否则不计算学分。
(五)加强师生交流
从事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学的教师,应当像对待主修专业的学生一样,既教书,又育人。如果课堂上时间紧张,可通过开座谈会、实行课代表制度、建立QQ群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与学生建立日常联系,相互交流教学心得和感情,拉近与学生的距离。有条件的院系,应当与主修专业一样,实行班主任制和导师制,帮助学生正确处理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之间的关系,端正心态,在不影响主修专业学习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会计学专业的学习任务。
(六)完善教学模式
科学的教学模式应当具有典型性、多样性和稳定性特征。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育的教学模式应当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计划、课程设置、培养方法、师资建设、考核机制和保障机制等内容。目前,开办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育的高校和院系一般都制定了相应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和考核办法,设置了相应的课程,配备了相应的师资,但不够具体、详细,在很大程度上是会计学主修专业的翻版,缺乏特色和创新。因此,有关高校和院系应当结合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会计学专业特点,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育的教学模式,提高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学生的培养质量。
(七)建立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
要保证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学生的培养质量,不仅要树立科学的培养理念,制定完善的培养计划,更重要的是保证这些理念和计划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高校主管部门和教务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育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健全双学位教育的管理监督体系,严把质量关。具体地说,要成立双学位教育管理机构,经常对办学单位的双学位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办学单位的成绩和问题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培养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取消其双学位办学资格。
(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