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流金融的河北省农超对接应用研究
2014-02-18马丽斌
赵 蕾,马丽斌,陆 刚
(1.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1;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培训中心,河北 石家庄 050021)
1 引言
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提出,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支撑,把农产品物流发展放在优先位置,扶持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等直接配送方式[1]。2011 年12 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产销衔接;支持农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营、直供直销等[2]。
2012年8月,国务院发布《有关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强化流通企业延伸农村经营网络,提升农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物流配送能力;完善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形成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方式的融资方式[3]。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物流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行业的政策保障和信贷支持。物流金融应时而生,顺势发展,其是物流产业与金融行业深度融合的产物。国内多家银行纷纷以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等多种方式,向物流产业的上下游客户和供产运销各个环节提供金融服务,逐步实现了由“单一客户融资”向“全流程融资、全方位服务”的转变。
2 河北省农超对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超对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家乐福超市为代表的“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模式;二是以麦德龙超市为代表的“超市+龙头企业+农民”模式;三是以山东家家悦超市为代表的“超市+基地”模式。而无论哪种模式,其规模的扩大、业务的拓展都离不开物流企业的参与,更离不开资金的支持。
河北省是农业大省,粮菜肉蛋奶果等产量一直居于全国前列,全省近60%的蔬菜销往省外。近几年来,河北省通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和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已基本形成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依托,农贸市场(含早市、集市)、蔬菜水果市场、各类直销直营商店为基础,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批发零售市场为主体的物流网络。但是,在实施农超对接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如:农产品产销时间间隔较长,需要完善的物流仓储体系和冷链技术消除产销间的时间和空间阻隔,而很多超市在农超对接中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物流渠道;物流企业直接参与农超对接项目少,物流配送效率不高;由于多数农户生产过程经济效益较低、装备落后、规模小、可供抵押资产少、信用较低等问题,面临的融资渠道十分狭窄,导致金融支农力度不够,所产农产品不能满足超市标准化的要求,影响农超对接效率;超市是集中大规模采购而农户是分散经营,这就使得单一农户无法保证超市供货数量,且货源质量不一。以上因素制约了河北省农超对接项目在更广范围的应用。这也使得金融机构缺乏参与农超对接供应链过程的有效机制和强大动力,导致农产品生产者、物流企业乃至超市作为独立个体较难获取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也影响了农产品的批量生产和供应,进而形成恶性循环,进一步掣肘农超对接项目的推广。本文基于河北省的农超对接项目,通过研究物流金融的内涵、经营模式以及在我国的应用实践情况,以期形成物流金融在河北省农超对接中的应用方案。
3 物流金融内涵及经营模式分析
广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物流业运营过程中,通过物流产业与金融行业深度融合,金融机构开发并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有效满足物流领域信贷资金与金融服务需求的活动的总称。它的功能是实现资金流与物流的一体化。因此,物流金融是物流企业进行高层次竞争的创新,它是带动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一种新型金融业务。
3.1 物流金融的内涵
物流金融业务本来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是在物流与金融相结合基础上的创新,是以银行和企业客户作为两个不同经营对象的产物,后来逐渐改变了传统金融贷款过程中银行、申请贷款企业双方的权责关系,也完全不同于担保贷款中担保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三方关系,其越来越侧重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目前主要表现为物流企业的配套管理和服务,形成了银行—物流企业—借款企业的三方密切合作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物流金融模式示意
3.2 物流金融的国内实践
物流金融服务是伴随着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出现的,在国外,金融机构推动了物流金融的发展,而国内却主要依靠第三方物流公司。1999 年,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开始从事物流金融业务,截止目前,已与20家银行签署了总对总框架协议,动产监管业务的融资规模超过400 亿元,监管地点覆盖20 多个省(直辖市),监管客户超过1 200 家,监管物品种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及制品类、棉麻类、化工轻工材料及制品类等在内的十六大类。动产监管业务包括质押监管业务、抵押监管业务、贸易监管业务等三大类,质押监管业务又分为仓单质押、动产质押逐笔控制、动产质押总量控制、买方信贷和开证监管等多种业务模式。动产监管业务可以保障银行授信资金的安全,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以解决大量的劳动就业问题,可以促进和带动物流综合业务的发展,促进了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效益[4]。
3.3 物流金融的经营模式探讨
目前,我国物流金融服务主要是货物质押,同时还包括以下经营模式:
(1)动产质押。即借款企业以银行认可的动产作为质物,并以将其移交银行占有为生效要件而设立的一种担保方式;当借款企业不愿或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银行有权依照《物权法》相关规定以该动产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2)仓单质押。即以仓储企业开立给货主的仓单作为质物而设立的一种担保方式[5]。货主通过仓单质押,可以顺利实现货物占用资金的回流和资金再融通,待货物正常销售即可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则控制仓库货物的提货权,通过开具分提单形式,并经仓储企业核实后方可发货,进而保证自己对货物的占有及对贷款的有效担保。
(3)保兑仓。即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购货企业向银行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后,以生产商作为收款人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即向物流公司发货,货到物流公司仓库转为仓单质押。购货企业到期无法偿还银行信贷资金时,生产商负责回购质押货物,并以其所得资金偿还[6]。
(4)开证监管。购货企业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以生产商或销售商作为受益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银行承诺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证符合信用证条款,就进行付款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笔款项支付。货款其余部分则以货物的提货权提供质押担保,货物的保管、承运及监管由物流企业负责完成。
4 基于物流金融的河北省农超对接应用研究
4.1 通过契约形式建立物流金融各行为主体间的长期合作关系
以超市为代表的买方和以合作社为代表的卖方是农超对接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两者之间可以通过契约的形式建立买卖关系。但是在商品流通领域,仅有买卖双方是不够的,还需要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适合农产品流通的仓储、流通加工、配送等服务,需要有足够资金支持合作社来完成生产加工过程。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和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也需要加入到这个活动中。他们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农超对接中各参与者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可以缓解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等日常业务提供快速安全的资金供给;可以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润来源,降低业务风险;可以使得超市获得优质、充裕的农产品资源;可以发挥银行融资、结算、代理等业务专长,使其获得利差收入和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可以带动农村物流的发展,进而带动整个区域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创造一种多方共赢的局面。
4.2 以土地为担保构建物流金融“融通仓”运作新模式
“融”指金融,“通”指物资流通,“仓”指物流仓储[7]。融通仓集金融、物资流通、物流仓储三者于一体,进行统一管理、综合协调与配套服务。河北省地处我国中东部地区,位于环渤海经济区,区位优势凸显,交通运输便利;作为全国钢铁、煤炭、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装备制造及医药、农产品生产和集散基地,依托石家庄新华集贸、南三条、保定白沟等商贸流通聚集地和大型批发市场,物流需求旺盛;银行业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障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金融服务到位。因此,可以考虑以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担保,构建物流金融“融通仓”运作模式(如图3所示)。
图3 以土地为担保的“融通仓”运作模式
4.3 政府出台政策以多种形式支持物流金融业务开展
政府应奖励一些物流金融业务开展得较好的银行及物流企业,在财政补贴或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使其积极参与到农超对接项目中。中国邮政拥有邮政物流和邮政金融两大项业务,而且拥有遍布全国的庞大的邮政和金融网络和数量众多的客户资源,具有开展农超对接活动所独有的资源优势。河北银行及各地的商业银行,如张家口商业银行、邯郸商业银行等目前在全省范围内也开设了很多分支机构,这些都构成了河北省开展物流金融活动的金融基础。国内知名的物流企业,如天地华宇、中外运、德邦在河北有分支机构;河北省本土的冀运集团、秦皇岛港务集团、厚朴冷链物流园区等物流企业拥有农产品物流配送的技术和设备。河北省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这些金融企业、物流企业提供支持农超对接的服务。
4.4 加强银企关系和信用风险管理以促进物流金融健康发展
物流金融各参与方应强化风险意识,防范物流金融业务面临的潜在风险,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同时加强企业信用意识,对客户进行全方面的信用管理。在物流金融服务过程中,银行要面临来自企业的还款风险、市场风险等,需要企业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制订仓单质押融资、监管业务的相关政策指引,取得银行的信用,可以有效地解决在金融服务中的效率问题。金融机构通过对客户的资料收集和完善,建立金融机构间共享的客户资信档案,完善客户信用等级,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物流企业须对农业企业和市场有充分的了解,对农产品的市场价值做充分的了解和监控,尽可能防范物流金融风险,以保证物流金融服务良性健康发展。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Z].2011.
[2]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Z].2011.
[3]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Z].2012.
[4]李毅学,汪寿阳,冯耕中.一个新的学科方向—物流金融的实践发展与理论综述[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0,(1).
[5]李毅学,徐渝,冯耕中.国内外物流金融业务比较分析及案例研究[J].管理评论,2007,(10).
[6]马文姬,顾幼瑾.国内物流金融理论研究文献综述[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1).
[7]胡愈,柳思维.物流金融及其运作问题讨论综述[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