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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学专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4-02-17王树华周建裕胡友利

医学与法学 2014年4期
关键词:医事法学专业法学

王树华 周建裕 胡友利

◆医药卫生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

医事法学专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王树华 周建裕 胡友利

自1996年以来,我国已有50所院校开设过医事法学专业,但该专业貌似繁荣的背后却暗藏深深的危机,其主要表现为已有3所院校停办该专业,其他院校该专业招生数量也出现下降。本文通过调查和数据分析,认为产生危机的原因有法学师资存在问题、特色课程设置较少且质量不高、用人单位和生源对该专业认知度较低等,据此提出解决对策,包括引进法学博士、提升现有师资的学历和职称,联合编写特色课程教材并增加特色课程的课时数、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等。

医事法学;专业;危机

一、医事法学专业的现状

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应是一种高水平、高难度、高要求的知识复合型人才。[1]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医学知识,兼有医学、法学复合型知识结构,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复合型人才,[2]1996年,东南大学(原南京铁道医学院)在国内率先开设了医事法学专业。[3]其后,医事法学专业如雨后春笋迅猛出现,1996年~1997年2所,2000年~2002年35所,2003年~2008年13所。[4]截至目前,我国开设过医事法学教育的院校已达50所,包含了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

但貌似繁荣的医事法学教育,却暗藏深深的危机。从最早开设医事法学专业的东南大学最先停止招生开始,南昌大学、苏州大学等随后陆续停止了招生,首创医事法学本硕连读制度的吉林大学也在2012年的招生计划中取消了7年制培养模式,并将“临床医学专业(医事法学)”更名为“预防医学专业(医事法学)”,学制5年,授予医学学士学位。[5]同时,即使仍旧招生的院校,招生数量也出现了下降趋势。因此,曾被冠以“朝阳专业”并寄予厚望的医事法学,正逐渐走向衰落。

为了找出衰落的根源,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笔者系统搜集并认真分析了开设医事法学专业院校的相关数据,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获得了社会对医事法学专业的认知度。这些调查和数据揭示了问题所在,能为医事法学专业的改革提供实证依据和导向。

二、医事法学专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学师资方面

“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6]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实现高等学校职能的决定性前提和基础,与毕业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息息相关。但是很遗憾,医事法学专业的师资参差不齐,总体水平堪忧。

由于医事法学专业是依托医学院校而建,故医学师资尽管存在院校之间的差异,但是要满足医学专业教学不成问题,而师资问题主要出现在法学教师方面。其主要问题有:第一,法学师资人数严重不足。通过逐一查阅并分析开设了医事法学专业的院校网站数据,发现有35所院校法学师资在10人以下,占80.9%,这尚不足教育部所规定的必须开设的法学课程数量,导致很多教师不得不一人承担数门课程,无力保证教学质量;有5所院校法学师资在11到20人,占10.6%;有4所院校法学师资在20人以上,占8.5%,全部来自综合性大学内的医事法学专业(教师源自其法学院),但其力量与政法类和综合性大学的法学专业相比,也存在极大差距。第二,法学师资中博士人才较少。其中615名法学教师中74.3%为硕士,仅有81人为博士及博士后,占13.1%,还有78人学位为学士及以下;其与同校师资的平均学历水平相比较低,表明医学院校很难吸引法学博士任职,除非这些院校处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如北京、上海);低学历又导致了这部分教师课题申请难、职称晋升难等问题。第三,法学师资职称较低。其中,助教57人,占比为9.3%;讲师363人,占比为59%;而教授与副教授,分别为57人、165人,占比仅为9.3%、26.8%,并且这些高职称人员绝大部分为其他专业转任而来。职称低又引起该专业在学校中话语权低、获得的资源少等问题。

综上,医事法学专业的法学师资存在人数少、学历低、职称低等问题,影响了医事法学专业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二)课程设置方面

“大学课程体系”,是指教学中诸多课程互相联系而构成的整体,其直接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关系到怎样组成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7]目前,医事法学专业的课程可以分为公共课程、法学课程、医学课程和特色课程四类。其中,“公共课程”是指政治类、大学英语类、体育类和计算机类课程;“法学课程”和“医学课程”是分别指名称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内所列的课程相同或相近课程;“特色课程”指能够体现医事法学特点的课程,如《卫生法学概论》《医事法学》《药事法学》《卫生监督学》《医疗纠纷法律实务》等。

通过分析各个学校对医事法学专业的简介,我们发现在医事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公共课程、法学课程和医学课程平均数量分别为9、15、8,分别各占25.6%、42.9%、22.9%;而特色课程较少,所占比例仅为8.9%,平均数量仅为三门,且没有权威教材,多为授课教师个人所编,内容陈旧,研究性、前沿性不够。这就最终形成医事法学专业毕业生法学知识不如法学专业、医学能力不如医学专业、特色又不突出的窘境。

(三)社会认知度方面

一个专业只有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欢迎,才能可持续发展;同时,大学生又来自于高中毕业生,只有高中生熟悉一个专业才会喜欢并积极报考该专业,从而保证和提升生源质量。所以,我们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在某市发放了1000份调查问卷,调查社会对医事法学专业的认知度,其中医药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各200份,高三学生和高中学生家长各300份,共收回有效调查问卷986份,分析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 社会对医事法学专业的认知度

医药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是医事法学毕业生的主要用人单位,这两类部门工作人员对该专业的认知程度深刻影响着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但如上表所示,这两类用人单位中熟悉医事法学专业的比例仅分别为24%和33.8%,而不知道这个专业的竟分别达32.3%和31.0%。可见,用人单位并不熟悉医事法学专业,这和该专业兴起时间较短有关,但也与学校对该专业宣传和推介力度不足存在密切关联性。

生源质量决定高校教学工作的起点,影响高校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8]由于高等教育在当下的中国已经实现大众化,所以,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素质差距已经被拉大到空前水平。如果没有高素质的生源,医事法学专业很难取得突破性的成就。但从表中还可见,高中学生和其家长对医事法学专业认知度非常低,不知道的比例分别为81.3%和95.4%,知晓的仅分别为10.4%和3.2%,这直接导致了大部分医事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自于志愿调剂生,学生素质低于所在院校其他专业,其专业学习兴趣不浓。

三、解决医事法学专业问题的对策

医事法学专业承载着医疗卫生行业法治化的梦想,但在短暂的迅速上升之后却又如此迅速地出现了衰落,原因也许不只是法学师资、特色课程设置和专业社会认知度问题,但这些却是重要的因素,须即刻解决,否则医事法学专业将进一步衰落,医疗卫生行业法治化的实现也将更加艰难。

解决法学师资问题的对策可有:采用学科倾斜的方式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法学人才;鼓励法学教师通过国内外培训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等方式提升学历和水平;职称评审时从专业发展的角度对法学教师给予一定倾斜(当然绝不能降低水平甚至滥竽充数);聘请具有丰富医疗法律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为兼职教师。

在课程改革的过程中,要考虑医事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社会的需要、学生的能力和学校的实际,科学地设置课程,合理地安排开课次序并进行适当的学时分配;还需组织这些院校的教师联合编写适用于医事法学专业的特色课程教材,提高教材的质量;以及充分利用经典法学教学的成功经验,将诊所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在医事法学专业教学中有效地结合起来。[9]

举办医事法学专业的院校应加强宣传,尤其可以利用最新的定向广告的方式向潜在用人单位推介,以促进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率。高质量的就业可以吸引新的高质量的生源并得到领导的重视。同时,积极向高中学生和其家长宣传并推荐本专业,使之获得高中学生的认可和家长的支持,争取更多优秀的生源——优秀的生源可以保证该专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如此,方可形成良性循环。

[1]肖柳珍.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研[J].医学与法学,2010,2(4):50-52.

[2]李海滢.医事法学的学科定位、专业设置与学位授予——我国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根基性问题[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2(8):11-13.

[3]李艳霞.构建医事法学职业教育实践平台之我见[J].医学与法学,2012,4(2):22-25.

[4]李海云,张建华.卫生法学专业设置现状及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2008,16(6):9-11.

[5]李海滢,黄玉鑫.我国医事法学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J].医学与哲学,2013,34(1A):81-82.

[6]刘莎.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N].新闻晨报,2010-10-17(B14).

[7]刘道玉.论大学本科课程体系的改革[J].高教探索,2009(1):5-9.

[8]赵良君,申静.高校生源质量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09(7):127-128.

[9]杨自根.诊所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在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的融合设计术[J].医学与法学,2013,5(5):59-62.

(责任编辑:罗刚)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Medical Law

Wang Shuhua Zhou Jianyu Hu Youli

Since 1996,there have been more than 50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our country setting up medical law major,but deep crisis hid behind the apparent prosperity of the major,which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facts that thre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topped this major,and the enrollment in othe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fell.Through investigation and data analysis,we find the causes of the crisis:the problems in the faculty of law, not enough characteristic curriculum and its low quality,the low awareness of this major among the employers and employees.Therefore,it is urgent to seek solutions,including introducing doctors of law,improving existing teachers'record of formal schooling and title;collaborating in characteristic course materials and increasing the number of characteristic courses;and increasing the propaganda to the society,etc..

medical law;major;crisis

本文系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医学教育研究项目“医学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特色研究”(项目编号:2012-RC-69)和“新医改背景下临床教学面临的法律问题及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12-LC-7)的阶段性成果。

王树华,潍坊医学院管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医事法学。周建裕,潍坊医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胡友利,潍坊医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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