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是陈规陋习?
2014-02-13
城市该不该禁放烟花爆竹是个老话题。每年春节期间,严格禁放派与适度放开派之间总要口水战一番。这一次,禁放派又多了一个论据。盖2014年春节比较特殊,乃是中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后的第一个春节。既然春节期间不让用公款买了,那一些地方政府逢年过节放烟花的惯例就断档了。在禁放派看来,这是一个移风易俗的举措,是向燃放烟花爆竹的陈规陋习动刀子,是耶非耶?
正方:燃放烟花爆竹绝对是陈规陋习,尤其是每年春节期间,国人花那么多钱买那么多烟花爆竹燃放,这和直接烧钱没有本质区别,是纯粹的浪费。除了让烟花爆竹产业赚钱之外,有谁是受益者?至于用纳税人的钱买烟花燃放,更是助长了这种大肆燃放的风气。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现在公家破除陋习,带头不放了,给民间树立了榜样。
正方:对传统的理性态度是扬弃,是批判地继承,而不是照单全收。燃放烟花爆竹在农业社会可以理解,但在城市就不太合适,城市人口稠密,建筑物林立,燃放容易伤着人与引起火灾,大过年的,人被送去医院了喜庆吗?至于污染与噪音更不必说了。过去一些地方政府逢年过节喜欢在公园等开阔地方燃放烟花,以示与民同乐,其实是带了坏头,民众也就有样学样了。
正方:自1990年代以来,先后有二百多个城市颁布了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可不是官员拍脑袋就决定的,而是在强烈的民意要求下推出的。本质上,在城市燃放烟花爆竹反映了现代文明与传统习俗的冲突。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文明的生活方式,禁放的声音也就越来越大,可以预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必将成为少数与非主流,立法呼应民意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反方:这个通知,是禁止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关键词是公款,而不是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只是年货节礼的一种。中纪委还不允许官员收受红包呢,但你过年了还得给孩子压岁钱吧?所以本质上,这是对公权力的限制与规范,而不是拿习俗动刀子。民间燃放烟花爆竹,只要合法合规与注意安全,增加了年味与喜庆的心情,有何不可?逢传统就反的心态该反思了。
反方:这种思维只是考虑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负外部性”,伤人与火灾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坐车还有可能遇上车祸呢。大家选择燃放,必定是做了收益与成本的考量的,爆竹表达国人除旧、迎新与祈福的心意,也是维系文化与民族认同的仪式,为什么想要乞灵于权力下令废掉这一习俗。移风易俗之说乃是对传统的蔑视,风俗可以变,但一定是自发与渐变,而非一禁了之。
反方:问题是,这些年来,包括上海与北京在内的其中一百多个城市在民意的压力下,回到了有限禁放的政策,例如北京于2005年改变了1993年以来的全面禁放,规定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除夕至正月初一及初二至元宵每日的7时-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全面禁放也没有意义,造成大家都违规的局面,法不责众,根本不可能有效执法。
【点评者说】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不是陈规陋习?在一部分人看来是。不过在社会主流仍认可该习俗的情况下,反对者诉诸个人权利或权力干预与引导都很难得志。社会习俗的本质在于长时间演化之后的稳定性与强制性,反对者不可能自外于这种强制性。如果将来越来越多人真觉得过年放鞭炮很low很没有品位,那不待权力干预与引导,该习俗也会慢慢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