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木教学法”视域下高师钢琴小组课教学模式
2014-02-12韦琴芬
韦琴芬,王 芳
( 1.铜仁学院 音乐系,贵州 铜仁 554300;2.遵义师范学院 音乐系,贵州 遵义 563000 )
一、引言
“铃木教学法”(Suzuki Method)是 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的世界四大音乐教学法之一,由日本现代教育家铃木镇一(Shinichi Suzuki,1898~1998)出先生提出。铃木镇一先生认为人的“才能”不是天生的,而是教育的结果,教育是促进“才能”发展的关键[1]。铃木先生还认为掌握某个领域最高能力的人,同样可以在其他领域达到相同的高度[2]。因此,铃木先生把小提琴演奏的教学作为“培养优秀的人”的一个平台,通过小提琴的培训来达到其育人的目的。概言之,铃木教学法是在提升学生小提琴演奏能力的同时,培养具有健全的人格的优秀人。
铃木教学法创始至今,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深远影响,我国的音乐教育改革也深受这一教育思想的影响。高师钢琴教育作为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在教改中不断探索与发展,出现小课、小组课、集体课三种模式并存的现象,其中,小组课教学模式得到了师生的一致推崇。但随着不断实践运用,小组课教学逐渐呈现出形式化、简单化的倾向,小组课的教学质量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小组课教学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拟对高师钢琴小组课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铃木教学法”视域下的高师钢琴小组课教学模式。
二、高师钢琴小组课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目前我国高师钢琴小组课教学模式主要存在教学模式形式化和教学模式简单化两方面的问题。
(一)教学模式形式化
目前,高师钢琴教学模式处在一个变化发展阶段,即小课、小组课、集体课三种模式并存。由于钢琴学科的特殊性,教师对学生在技能上的培养还是寄希望于小课的模式,教学观念还是停留在一对一的教学模式下,即使上课形式变成了小组课模式,或学生已按要求编成了小组上课,但老师还是习惯一个一个地给学生上课,只是每个人享用课堂的时间缩短而已。例如,3个人组成一个小组,按要求3人应共享一节课时间,但老师却把一节课平均分成三等分,按每个学生上17分钟的方法进行,学生上完就走人,即使有的老师要求学生同来同走,但因没有共同的内容进行学习与探讨,学生留在教室时也是人在心不在,没有实际意义。由此,造成了技能的训练时间变短,而音乐的相关知识和实用能力却没有获得。小组课只是停留在对学生进行分组这一形式上,即具有了组合的形式;小组课的目标、程序、内容没有建立,小组课的条件、评价体系等均没跟上,使学生无法形成一个学习的共同体,更达不到集体成长的目的。这就使小组课模式流于形式。这种教学严重地妨碍了小组课模式的进一步深化、完善,也使技能课的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二)教学模式简单化
钢琴小组课模式的简单化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内容的简单化。钢琴课是一个技能性、实践性极强的课。不管采用什么教学模式,只要是在进行钢琴课的教学,技能训练就是其教学的主要任务,即大量的技能训练占据课堂大部分时间,特别是训练独奏技能。这种技能训练给人一个错觉,觉得技能课就是独奏技能训练,与其它知识无关;同时,人们对师范生的技能要求还是停留在与演奏专业相比的观念上,即弹奏作品的难度系数、速度等。由于学生基础差、受训时间有限,重技轻艺的教学方式无形地就造成了内容单一,缺乏全面性的教学形式,同时也严重偏离了高师教育目的。其二,形式的简单化。钢琴小组课作为一种教学模式,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还应具备小组课教学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但在实施过程初期,钢琴小组课是在教学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被迫”做出的选择,在对什么是小组课,为什么要采用小组课,几人组合是最佳选择等问题均没有搞清楚,即没有给小组课提供一个理论依据的情况下进行了选择。小组课模式实质上只是根据时间对人数做一个简单的分组,教学内容、形式、过程、评价体系等一切照旧,这就使得这一模式不可避免地走向简单化,小组课的效力没有得到真正地发挥。
鉴于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如何改进高师钢琴小组课教学成为摆在高师音乐教育者面前的重要的探讨问题。
三、高师钢琴小组课教学模式的建构
要解决目前高师钢琴教学小组课面临的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小组课教学目的,建立小组课教学模式。在该教学模式中,要营建“课题式”上课内容,创设“小组课模式”的上课环境。
(一)明确小组课教学目的
铃木在其小提琴教学中强调,在小提琴训练中获得的能力,建立的品质,将使学生在以后的发展中受益[3]。“铃木教育观念”与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目的不谋而合。高师音乐教育在为中小学培养合格的音乐教师的同时,也要培养他们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合格的人。高师钢琴教育作为音乐教育队伍中的一个组成科目,同样也肩负着这一重要任务。高师钢琴教育不是培养钢琴演奏者,而是培养既具有较强的钢琴演奏技能,同时又具有丰富的艺术修养和良好品质的人。
(二)建立小组课合作学习观念
“铃木教学法”以非常成功地教授学生学习器乐著称。在小提琴教学中,铃木先生常采用几个人一起上课的形式和定期举办音乐会等方法,来培养学生的全方位的能力。他认为集体上课以及音乐会可以锻炼学生的品质,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进取精神。高师钢琴小组课要达到培养师资的目的,就要树立小组课是合作学习的观念,构建小组课合作学习的形式、内容及评价体系。首先,为了提高技能训练质量,小组课可增设片段独奏、齐奏等个人直接操作的技能训练内容与实践,不能只停留在完整独奏训练一种技能。技能训练不仅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记忆力和敏捷的反应力,还能培养学生严谨的思维、多层次的听辨力以及良好的合作精神等多种优良品质。这些品质往往在集体小组训练过程中更容易获得。其次,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小组课还应增设听辨、评价等多人参与的知识训练内容与实践。铃木先生认为:好的耳朵都来自于多听的结果,只有多听才能获得更多的才能。评价是建立在认真听的基础之上的一种实用能力。只有听出别人的好与不足,并能进行评价,辨别能力才能提高。第三,小组课在学习新课时应采取同听、同视奏、同分析等方式,让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每一个过程,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兴趣。只有使受教育者产生了兴趣、爱好,才能激发受教育者主动学习的能力。第四,建立多渠道评价体系,适当采用音乐会式的考评方法,给学生创造一个再学习的平台。总之,高师钢琴小组课既可以使学生获得技能,同时还可以使学生获得知识,从而建立优良的品质。教师要明确小组课的目的,充分利用好这一课堂来实现其教学目的,树立小组课教学的正确观念,才能使高师钢琴教学走上科学的道路。
(三)营建“课题”式上课内容
采用小组课教学模式,目的是为了构建一个共同学习体,从而促进学生集体成长。共同的学习体强调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统一性。例如,一个小组采用统一的教学内容,直接操作者回课时可以采用独奏、齐奏两种形式分别进行,可以是全曲也可以是片段,老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选择。这种形式既可以检查独奏技能,又可以训练齐奏能力。非操作者则在老师引导下聆听和评价。因为学生在课外练习的是同一首乐曲,因而,都可从自己的练习体会中所获来聆听与评价他人之作,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兴趣。学习新曲时可采用共同聆听、分析、视奏的形式,老师作指导性讲解和示范。这种方法有利于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探讨,互相观摩。从某种角度来看,在这个共同学习体中,它削弱了一定的个性,却增强了集体沟通和交流。
(四)创设“小组课模式”的上课环境
“铃木教学法”特别强调环境的营造。他认为“人类是环境之子”,要使人获得某种能力,必须先要给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他从人类掌握语言能力的途径中发现,人类语言能力的获得与语言环境有很大关系,不同的语言环境会使人获得不同的语言能力,受到这个现象的启示,他把人类语言能力获得的方法运用到技能教学中去,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技能的获得与环境有很大关系,钢琴小组课要培养具有较强技术和较好艺术修养的音乐教师,就必须创设小组课教学环境。小组课环境的创造可以从两个方面:一个是硬件条件,一个是软件条件。硬件条件即是教学工具必须齐备,建立多架琴(对应学生人数)的上课琴房;钢琴课是实践性很强的课,是不能纸上谈兵的,必须实际进行操作,即上课时必须每人有一台琴;只有在实际操作下,学生才能获得技能体验。软件条件是教学过程中要营造听、弹、评、导等多元氛围。回课也可以采用独奏、齐奏等不同形式,同时,还要采用多媒体等手段,对学生的回课进行录音,回放时应与教师的范奏和大师们的录音进行比较。新课进行也可以老师与同学共同学习和探讨,从而达到创设一个轻松和谐的“小组课式”的上课环境,使学生在一个共同学习体中掌握知识,提高技能,获得全面发展。
四、结束语
高师钢琴教育归根到底还是音乐教育,因而其教学模式一定要遵循音乐的教育规律。首先,坚定“在任何音乐教育中,技能训练都是不可缺少的”[4]。钢琴课程是一个技能性特强的课程,技能训练无疑是它的主要任务。其次,要认识到钢琴教育不只是技能训练,音乐知识与人品格的培养也是其追求的目的。钢琴课程不只是培养弹琴匠,而应是培养既具有一定技能,又具有丰富知识的高尚的人。因此,高师钢琴小组课教学模式既要具有“钢琴课”特点,又要具有“师范性”的特点,“技能”、“艺能”训练皆备才能体现高师钢琴课的特色,即既要寻求学生的共性,也要发展他们的个性。
总之,钢琴小组课教学模式是一个新型的教学模式,社会的发展对新型模式的创新也会提出新的要求。该文从铃木教学观角度重新审视钢琴小组课模式,目的是为进一步完善高师钢琴小组课教学模式,使钢琴教学不断发展,以适应当前社会对钢琴教学人才的多元需求。
[1] 尹爱青,曹理,缪力.外国儿童音乐教育[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
[2] 铃木镇一.儿童早期音乐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 缪裴言,缪力,林能杰.日本音乐教育概况[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
[4] 谢嘉幸,郁文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实践[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