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弗罗斯特诗歌中悖论的文化意蕴
2014-02-12刘保安
刘保安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外语系,广东 广州 510507)
论弗罗斯特诗歌中悖论的文化意蕴
刘保安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外语系,广东 广州 510507)
悖论是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中的主要艺术手法之一。就其诗歌的表现形式来看,弗罗斯特诗歌中的悖论有同一诗行中的悖论、同一诗节之间的悖论、同一首诗中的悖论。就其表现的内容来看,弗罗斯特诗歌中的悖论呈现了生存与死亡、孤立与联系、无序与秩序以及欢欣与惆怅等文化意蕴。悖论使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言简意赅,高度凝练精确。弗罗斯特的诗歌往往充满普遍真理的光辉,而悖论是展现弗罗斯特的真知灼见的有效途径之一。
弗罗斯特;诗歌;悖论
一、引言
悖论是新批评派提出的一个文学创作与批评术语,指的是表面看上去互相对立、相互排斥、互为矛盾乃至非常荒谬,但实际上则是充满智慧和哲理的陈述。克林斯·布鲁克斯(Cleanth Brooks,1906-1994)在其专著《精制的瓮》(The Well Wrought Urn,1947)中曾这样阐释悖论:“悖论是一种诡辩难当、巧妙机智的语言”。[1]5我们知道,诗歌语言是最精炼的语言,由于悖论往往能使诗歌语言达到高度精炼高度浓缩,因此,悖论这一艺术手法深受诗人的青睐。正如布鲁克斯所说的,诗人是故意在创作中使用悖论的,其目的是使其诗歌语言达到精炼和准确:“诗人是在有意运用悖论获得一种简练和准确,否则就达不到这样的效果。”[1]12
崛起于20世纪初的新批评是对传统文学批评理论和方法的挑战与反拨,新批评十分注重诗歌文本的探究,对诗歌的语言和艺术手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因此诗歌中的悖论是新批评研究诗歌语言的关键词。布鲁克斯明确提出,“诗歌语言是悖论的语言。”[1]5布鲁克斯揭示了诗歌语言的属性和本质。布鲁克斯宣称,“诗人的倾向具有破坏性,”[1]11诗人在创作中常常打破语言常规,对诗歌语言予以扭曲、颠覆,施加“暴力”。由此,隐喻、悖论和反讽是诗歌语言的灵魂。[2]8-9布鲁克斯强调指出,“在某种意义上,悖论适合于诗歌,并且是其无法规避的语言。”[1]5可见,新批评将悖论在诗歌创作中的作用提到了空前的高度。新批评为何对悖论如此情有独钟呢?因为在他们看来,悖论在诗歌创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布鲁克斯认为,悖论有助于揭示真理,再现真理,因此“诗人表明真理只能依靠悖论。”[1]5
弗罗斯特的诗歌中往往折射出普遍真理的光辉,正如他在一首诗中所表述的那样:“我思索的一切是真理。”[3]18既然诗人必须依靠悖论展现真理,而弗罗斯特在诗歌中思索的又是真理,因此,悖论是弗罗斯特展现其真知灼见的有效途径之一,故而,他的诗歌中往往充满悖论。我们将以新批评关于悖论的理论为切入点,对弗罗斯特诗歌中的悖论予以梳理。
二、悖论在弗罗斯特诗歌中的具体表现
就其诗歌的表现形式来看,弗罗斯特诗歌中的悖论有同一诗行中的悖论、同一诗节之间的悖论、同一首诗中的悖论。
同一诗行中的悖论如 《表达方式》(“Voice Ways”)中的“可爱而刻薄的口吻”(sweet-cynical)、《风和雨》(“The Wind and the Rain”)之一中的“幸福的悲哀”(happy sadness)以及《一个没有历史意义的地方》(“An Unhistoric Spot”)中的“甜蜜的痛苦”(sweet pain)。 《 世 世 代 代 》 (“The Generations of Men”)中的“废墟下方有条树丛遮掩的小河,/小河的流水声对那地方是种寂静”也属于同一诗行中的悖论。《雨浴》(“The Rain Bath”)中有“洪水从天而降带来欢乐的恐惧。”(Down came a flood,instilling frolic fear)[4]520诗中写的是孩子们看到倾盆大雨的欢快心情,但是由于他们年龄太小,看到大雨来临时内心也充满了恐惧。诗人仅用一个诗行就把孩子们当时的复杂心境描绘得淋漓尽致。《离别——致——》(“Parting—To—”)中“那无望的死者的不死的记忆”(memories of the hopeless dead)也属于同一诗行中的悖论。
同一诗节之间的悖论如《未走之路》(“The Road Not Taken”)中的第二诗节。诗中人在第一诗节说放弃了第一条路,在第二诗节说“我毅然踏上了另一条路”,因为另一条路更具诱惑:“这条路也许更值得我向往,/因为它荒草丛生,人迹罕至”。但是,诗中人接着说 “不过说到其冷清与荒凉,/两条路几乎是一模一样。”诗人以此展现了自己面对两条路选择的两难境地。再如 《关于一颗横在路上的树》(“On a Tree Fallen Across the Road”)的第一诗节的前两行写一颗倒在路上的树挡住了“我们”的去路,而诗的后两行却说这棵树并不是要把“我们”的旅行永远阻挡。诗人这样写道:“那棵被狂风暴雨咔嚓一声折断/并轰然横着倒在我俩面前的树/不是要把我们的旅程永远阻拦,/而只是要问我们认为自己是谁”。《风和雨》之一中的“我歌唱死亡——/但要是我早知道/这许多次死亡,那么我肯定会在/我的死期来到之前就死 去 ! ” (I sang of death--but had I known/The many deaths one must have died/Before he came to meet his own!)也属于同一诗节之间的悖论。
同一首诗中呈现出两种看似互为矛盾的观点,以此构成一种悖论,阐释一个深邃的哲理。《启示》(“Revelation”)是弗罗斯特阐述自己关于如何创作诗歌的一首诗。诗人在第一诗节说文学创作时“我们总爱留点言外之意”。在第二诗节诗人却说“为了让朋友一听就了然,/我们最终只能直话直说”。这两个诗节构成了悖论,其实这是“弗罗斯特一种可谓‘直接的委婉’的认识论特征。”[5]201《补墙》的第一诗行“有一种不喜欢墙的东西”与诗的最后一行的“篱笆牢实邻居情久长”也是两个相悖的观点。诗人特意将两个相悖的观点置于诗首和诗尾旨在引起读者的注意和思考,即到底墙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性。诗人特意将两个互为矛盾的观点放置在诗尾和诗首不仅能够引起读者的注意,而且使之迸发出一种张力,有效地规定着诗的情景。弗罗斯特在《表达方式》的第一诗行提出这样的观点:“有些事物从来都模糊不清。”而他在这首诗的结尾得出的结论是:“‘我们不能说凡事都不清’。”诗人认为,有些事情乍看起来模糊不清,但是经过仔细观察之后,我们就会接近对事物的认识。诗人在此揭示的是对事物的认识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三、弗罗斯特诗歌中悖论的文化意蕴
就其表现的内容来看,弗罗斯特诗歌中悖论的文化意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存与死亡之间的纠结。《牧场》(“The Pasture”)一诗中,诗人反复使用“我要出去”表达了诗中人要逃避现实、避开人世的思想,而“我不会去太久”在这首诗的两个诗节中的重复再现则表明诗中人从现实中的逃避只是暂时的和对人世的眷恋之情。诗中充满了生存与死亡之间的矛盾。弗罗斯特的第一部诗集《少年的心愿》(A Boy’s Will,1913)的第一首诗是 《进入自我》(“Into My Own”)。在这首诗中,诗中人在开篇就直接告诉读者,他要逃离社会,避开人世,“我的心愿之一是那黑沉沉的树林,/那古朴苍劲、柔风难吹进的树林,/并不仅仅是看上去的幽暗的伪装,/而应伸展延续,直至地老天荒。”但是,在诗的第三节,诗人的语气发生了改变,弗罗斯特这样写道,当诗中人继续沿着这条路前行时,他突然想起了亲朋好友,对人世产生了眷恋之情,他希望他们沿着他的足迹,追赶上他,带他返回人世间。“我看不出有何理由要回头返程,/也不知那些此刻还惦念我的友人,/那些想知我是否记得他们的朋友,/为何不沿我足迹动身,把我赶上。”诗人在此展现的实际上就是生存与死亡之间的矛盾。《白桦树》(“Birches”)借对自然景物的描写,揭示出诗人悖论的人生观。《白桦树》描写了诗中人童年时代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在少年时代,诗中人可以无忧无虑地在父亲的白桦树上游荡,把父亲的白桦树当做马来骑。诗人这样写道:“我做梦都想回到少年时代。”而当诗中人长大成人之后,必须面对人世间的疾苦,因为人世间充满了烦恼和痛苦。当他难以承受生活的重压时,他想寻求一条出路,一条通向天国的道路,离开人世间一段时间;但由于对生活的眷恋,他只希望短暂的逃遁:“我真想离开这人世一小段时间,/然后再回到这里重新开始生活。……/我喜欢凭着爬一棵白桦树离去,/攀着黑色树枝沿雪白的树干上天,/直到那棵树没法再承受我的体重,/低下头把我又重新送回地面。/那应该说是不错的离去和归来。”诗中人为何不愿永远离开人世?因为“人世是适合爱的地方,/因为我不知还有什么更好的去处。”现实生活固然丑陋,但我们最终还得面对它,短暂的逃离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都不可少。人类正是在这种悖论中生存,社会也正是在这种矛盾中发展。诗人将生与死的悖论哲学表现得淋漓尽致。《离去!》(“Away”)的第一诗节写诗中人离开人世的决心:“现在我要离开/这荒凉的人世”。诗的第二、三、四、五诗节写的都是诗中人将要离开人世的情景,但是最后一个诗节(第六诗节)写的是诗中人对人世的眷恋:“我也许会回来,/假如我从死亡/所学到的东西/令我失望的话。”
弗罗斯特在其诗中对生与死的思考是现代人沉重的生活压力的折射,也是诗人自己艰辛痛苦的生活经历的映射。弗罗斯特在成名之前,他的诗歌创作道路上布满了荆棘,他艰难地面对着贫困、生活的重压以及生存的考验。所有这一切都使他对生活产生了厌倦情绪,也使他对人世有着“情人般的抱怨”。
(二)孤立与联系相依。《花丛》(“The Tuft of Flowers”)展现的是孤立与联系的悖论。诗的前半部分说,当晒草人去翻晒牧草时,割草人早已“在清晨的露水中将其割倒。”尽管晒草人到处寻找割草人,但是他已经不见踪影。诗中人得出结论说,人类注定要孤独,“不管他们是一起干活儿还是单干。”而诗的后半部分却说,诗中人从那个清晨得到了一个启示:“感觉到一种与我同宗同源的精神,/于是我今后干活不再是孑然一身”。晒草人和割草人互相帮助,“中午困乏时则共寻树荫同享午休”,他们亲如兄弟,在梦中开始了交流。如果说诗的前半部分讲的是人类注定孤独的命运,那么,诗的后半部分写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如果割草人象征人类的始祖,晒草人象征现代人。那么,我们与人类的先民既是分开的,又是互相联系的。弗罗斯特在此向读者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哲学命题,一切事物表面是孤立存在的,但是彼此之间都是互为联系的,互相依存的。《春潭》就是如此。滋润树木的潭水源自冬日堆积的白雪,而这些白雪则是因为树荫的庇护才没有融化,诗人在此揭示的是事物之间的联系普遍性。弗罗斯特深受爱默生超验哲学思想的影响,善于透过事物的表象,发现其内在规律。弗罗斯特诗中所展现的孤立与联系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是其辩证思想的具体表现。
(三)无序与有序同在。《一堆木柴》(“The Wood-Pile”)中,诗中人漫无目的的行走和鸟儿漫无目的地飞翔都象征西方现代人生活中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目标和前进方向、他们生活在一片混沌的世界里。诗中人在林中行走时突然发现一堆木柴,“那是一堆槭木,砍好,劈好,/并堆好——标准的四乘四乘八。”而且这柴堆被绳子“捆得像一个包裹。/柴堆一端的支撑是一颗还在生长/的树,另一端是由斜桩撑着的竖桩”。一堆整整齐齐堆放在林中的木柴象征秩序。诗中的无序(那个象征无序的毫无目的的漫游者与鸟儿)与有序(整齐堆放的木柴)构成了矛盾。诗人旨在说明,无序与有序是共存的。弗罗斯特的诗歌展现的是现代社会生活。在他看来,现代西方社会充满了无序。弗罗斯特试图以秩序抵制无序。弗罗斯特认为,抵御暂时混乱的有效手段则是诗歌创作。弗罗斯特在此正是以诗歌抵御了暂时的混乱。
(四)欢欣与惆怅并存。弗罗斯特曾说过,一首诗应“始于欢欣,终于智慧”。[6]982“始于欢欣”即弗罗斯特善于使用充满智慧的语言给读者带来无限的欢乐。诗人在《寻找紫边兰》(“The Quest of the Purple-Fringed”)中写道:“当色彩正显于花瓣,它定是——/我远道来寻的兰花。//紫叶片亭亭玉立,在桤树下,/在那漫长的一天里,/既无轻风也没有莽撞的蜜蜂/来摇动它们完美的姿势。”正在绽放的紫边兰像亭亭玉立的少女,姿态优美。如若身临其景,读者一定会被美丽的花儿折服。美丽的花儿给读者带来的是欢愉和美的享受。然而,美景不长,诗中人发现那花蕾白得像幽灵,同时,诗中人担心随着夏天的过去,秋天的到来,树叶将会飘落,诗中人的感伤情绪跃然纸上:“我只是跪下来拂开桤木树枝/观赏它们,或至多/数数它们在矮林深处的花蕾,/白得像幽灵的花蕾//然后我起身静静地漫步回家,/路上我自言自语/秋天就要到来,树叶会飘零,/因为夏天已过去。”(“寻找紫边兰”)《金子般的光阴永不停留》(“Nothing Gold Can Stay”)是一首自然诗,描写的是大自然的变化。春回大地之时,自然中的新绿弥足珍贵,可这金子般的色泽难以持续恒久。花木绽开出新的花蕾,然而,这些嫩芽很快便长成绿叶,而这些绿叶长大后最终也会凋零。诗人首先向读者展现的是美丽的自然,然而自然中的美景是如此的短暂。掩卷之余,我们会感到诗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淡淡忧伤。诗人以此揭示了人类社会、动植物以及一切事物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一切事物的发展都必然经历出生、成长、繁荣、衰老、死亡的过程。有的学者对此曾这样评价:“在弗罗斯特看来,大自然就像一个周而复始的大轮回,充满着生命与死亡、创造与毁灭的循环。 ”[5]362
弗罗斯特描写自然的诗篇展现出的多是萧瑟的景象,缺乏勃勃的生机,即使他描写春景的诗中也不乏对冬景的再现。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那些认为弗罗斯特把乡民和农场生活浪漫化了的人,实际上没有细心阅读弗罗斯特的诗。他的诗建立在阴暗的基础之上,死亡、力竭、疾病、婚姻痛苦、冷漠和道德沦丧随处可见。”[7]269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悖论是弗罗斯特诗歌的一个主要的艺术手法之一。悖论不仅使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言简意赅,高度凝练精确,而且有助于其运用质朴的语言展现深刻的哲理,揭示现代人的生存状况。同时,弗罗斯特还借助悖论有效地揭示了复杂的现代社会生活以及现代社会中人类的尴尬、窘境以及矛盾心态。
[1]克林斯·布鲁克斯.精致的瓮——诗歌结构研究[M].郭乙瑶,王楠,姜小卫,等,译.陈永国,校.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Brooks,Cleanth,and Robert Penn.Understanding Poetry[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4.
[3]弗罗斯特.弗罗斯特集(上)[M].曹明伦,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以下所引诗歌的译文均出自此,不再一一注出。)
[4]Frost,Robert.Collected Poems,Prose,and Plays[M].eds.Poirier,Richard and Mark Richardson.New York:The Library of America,1995.(以下所引的弗罗斯特诗歌原文均出自此,不再一一注出。)
[5]黄宗英.弗罗斯特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
[6]弗罗斯特.弗罗斯特集(下)[M].曹明伦,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7]Parini,Jay,and Brett C.Millier,eds.The Columbia History of American Poetry[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5.
Cultural Implications of Paradox in Poems of Frost
LIU Bao-an
(Foreign Language Dept,Guangdong Teachers'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Arts,Guangzhou,Guangdong 510507,China)
Paradox is one of the major artistic features in Robert Frost's poems.So far as its form is concerned,paradox in Frost's poems mainly includes paradox in the same line,in the same stanza and in the same poem.So far as its content is concerned,paradox in Frost's poems mainly includes the paradox between life and death,isolation and connection,confusion and order,and that between pleasure and sadness.Paradox makes his poetic language precise and concise.Frost's language is often full of the brilliance of universal truth and paradox is the best means to display his wit and wisdom.
Frost;poem;paradox
I712.172
A
1008—7974(2014)03—0087—04
2013-10-30
刘保安(1962-)河南西平人,教授。研究方向:英美诗歌。
2013年度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重点项目“弗罗斯特诗歌艺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粤-0012-A。
(责任编辑:徐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