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引导与群体性事件处置
2014-02-12夏周青蔡小玲
夏周青 蔡小玲
舆论引导与群体性事件处置
夏周青 蔡小玲
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是整个社会舆论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舆论引导的作用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反映和体现。笔者深入探究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社会转型期特点,揭示舆论引导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作用,并提出舆论引导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方法与手段。
舆论引导;群体性事件;处置方法
近年来,在我国由于社会矛盾激化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规模不断扩大,后果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正确的舆论导向,能够疏导人们的情绪、降低人们的对抗程度,促进群体性事件的顺利解决,从而为全面深化改革创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利益矛盾化解中的舆论引导必须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服从服务科学发展为重,着力在引导的前瞻性、针对性、时效性和长效性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驾驭新兴媒体能力上下功夫,切实发挥舆论引导在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化解利益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当前中国社会矛盾及其特点
当代中国正面临着市场化、工业化、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多重任务浓缩于同一时态的特殊情形,这一特殊情形决定了我国在把现代性注入社会转型的同时,容易引发诸多不确定性问题的出现,甚至诱发各种矛盾和冲突的产生。这是因为,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深刻地改变着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心理,原来相对稳定的、单一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心理,经过一系列的分化、组合和震荡之后,呈现出差异性、多样性、失衡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同时出现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的挑战的局面。我们以往关注的侧重点是稳定问题,还没有上升到如何促进社会和谐的层面,以致在维护稳定的过程中甚至出现过一些激化社会矛盾、加剧社会冲突的现象。因此,“我们不赞同为稳定而稳定而主张积极调节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冲突,用社
会和谐的观念来认识和对待社会稳定问题”。[1]
当今社会矛盾的状况可以说是无奇不有,有些矛盾是历史上罕见的,或者说是史无前例的。有些学者把城市化中的社会矛盾分为五大类:劳资纠纷;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企业改制;司法不公等。也有些学者分为十多类的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涉法涉诉、退役问题、教育、生态环境、金融证券、卫生、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2]上述分类是按直接原因区分的,是确实存在的矛盾。但是这种分类是浅层次的,不是深层次的,这五个方面或十多方面大多是诱因,是导火线。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可以分为贫富矛盾、官民矛盾、政社矛盾。[3]贫富矛盾是分配引起的,现在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中产阶级数量很少,穷的很穷,富得很富。官民矛盾是同贫富矛盾相联系的,是政府官员对待贫富矛盾态度的延伸和后果。政社矛盾中“政”是政府,“社”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建立的共同体,共同体内成员间的关系相对比较松散、自由,明显不同于党政机构,又称“非政府组织”。政社矛盾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引起的,与人们的权力意识有很大的关系。
我国社会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的矛盾虽有其社会矛盾普遍性的一面,但也具有历史特殊性。
(一)社会矛盾的复杂性。从存在的多重性看,有空前的社会流动和社会变革导致的矛盾,有利益主体加速分化和各种群体利益冲突导致的矛盾,有简单的社会管理与复杂的社会结构导致的矛盾。[4]从时空来看,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之中,社会结构转型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观点纵横交错,城市和农村双向拓展,社会主体自由度和刚性化增加,人们的社会行为和观念的多元化,以往的矛盾和当前的矛盾、城市矛盾和农村矛盾、国内矛盾和国外矛盾交织在一起,造成了社会矛盾的范围由小到大由窄变宽,由单纯封闭转向拓展开放性的矛盾。
(二)社会矛盾的长期性。这是由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决定的。我国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但长期形成的粗放式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影响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同时,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参与性明显增强;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存在的上述社会矛盾,有的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还将长期存在。
(三)社会矛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受市场作用的驱使,难以补偿。经济利益、物质利益成为生产、生活的主要驱动力,人们更重视和追求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实际利益,价值观扭曲,从而使经济利益矛盾和物质利益冲突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涉及失业、下岗、医保、拆迁、物业管理等类型的案件,大都是由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而这些矛盾纠纷的发生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极易引起社会公众的同情,但在利益补偿方面又难以解决,因此在化解中难度较大。
(四)矛盾的形态由隐蔽到暴露由单一到叠加。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一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思想和政治对经济的强大控制,人们内部矛盾往往以政治矛盾看待,社会矛盾没有完全暴露。随着民主政治制度相应的改革和思想不断解放,人们敢于冲破过去的思想禁区,敢于公开自己的正常要求、想法和观点,这也就造成社会矛盾在各个领域公开化和显性化。
(五)矛盾易于转化,群体性矛盾涉及面广。市场化的推进带来了分配不平衡的问题,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处于不同的社会地位,一旦发生冲突对现存法律产生了怀疑,则容易发展为对抗性矛盾。同时,在很多情况下,社会矛盾涉及不同利益群体,在处理不当的情况下,个体性矛盾容易快速转化为群体性矛盾。如国企下岗工人维权、拖欠工人工资、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民间集资破产等类型事件,所涉及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关乎一个群体的切身利益,极易在一些人的组织下,酿成群体性事件。
(六)社会矛盾连锁反应快。社会矛盾如多米诺骨牌,一个矛盾将引起另一个社会矛盾,由过去的个人对个人、家庭对家庭发展到个人对村委、个人企
业、单位和政府转化。
二、舆论与舆论引导
舆论是“社会或社会群体对特定事物、现象有一定倾向性意见和情绪的总和”。舆论也是一种群体意见的自然形态,是理智和非理智的混合体,因而它带有较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它的变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动的,文化和道德的传统对它的影响相当巨大,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事态发展和人们的思想行为影响最直接也最有冲击力的一种“软性力量”。因为各自的利益出发点不同,价值取向不同,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意见,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意见,肯定会存在这样那样的分歧,只有当各种意见融合为相对统一的、能够推进社会事态良性发展的意志时,舆论才算是达到一种和谐状态。所以,舆论需要正确的引导。此外,共同的利益是舆论在较大范围内生成的前提和基础。如何让公众在多元舆论的冲击下多一些独立思索的空间、少一些盲目从众的行为,使社会舆论多一些理智的成分,这是舆论引导的本义,也是它的价值体现。
舆论引导,又称舆论导向,是一种运用舆论操纵人们的意识,引导人们的意向,从而控制人们的行为,使他们按照社会管理者制定的路线、方针、规章从事社会活动的传播行为。[5]舆论引导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评价社会舆论,按照社会管理者的价值观对不同的社会舆论进行定性,从性质上认定它是积极、健康、进步的,还是消极、腐朽、落后的。二是引导社会舆论。通过循序善诱、说服教育的方式把各种不同的思想和言论引向正确、健康的轨道,这也是舆论引导最为核心的功能。三是组织和制造社会舆论。发动一切宣传机器,动员一切媒体资源,反复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使其成为社会舆论的最强音。“9·11事件”发生后,美国遭遇恐怖袭击的画面在电视上反复播放,赢得了世界人民的一致同情,反对恐怖主义成为各国政府的共同心声。美国政府利用高涨的民意和世界舆论的同情之心,以反恐为借口,先后于2001年和2003年发动了阿富汗战争与伊拉克战争,活捉了萨达姆,击毙了本·拉登,较为有力回击了国内不断高涨的反战之声。
三、舆论引导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作用
群体性事件,也称“集群行为”或集群现象,是“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6]“其表现形式有暴乱、骚动、恐慌、狂热等,有时甚至上升为各种社会运动”。
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是舆论引导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舆论引导的作用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反映和体现。“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是指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当中,政府部门、新闻媒体或者社会公众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或者较高的社会地位,通过大众媒介主动引导舆论,化解对立情绪,说服人们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一种传播行为”[7]。通过上述概念,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基本要素及其主要目的: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都是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主体;大众传播媒介,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都是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载体;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不管是直接利益相关者还是间接利益相关者均是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对象。[8]
第一,舆论引导能疏导公众情绪,统一舆论基调。群体性事件中公众的情绪非常重要,如处理不当,整个事件将会失去控制。在2013年的反日游行示威中,新华社、《人民日报》、CCTV等中央媒体及时跟进,多部门协调部署引导公众的情绪,使民众的怒怨得到合理的宣泄,避免形势失控,再加配合外交工作,取得了对钓鱼岛抢夺的胜利。由此可见,引导公众与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统一认识,满足公众对群体性事件最基本的知晓欲望,形成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共识,使社会舆论与民众情绪处于可控状态,是促进群体性事件妥善治理的重要前提。
第二,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助于推动群体性事件的顺利解决。要顺利地处理群体性事件,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事故调查、对话协商、善后处理工作等。但在解决群体性事件这个系统工程中,正确的舆论引导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信息成为了生命线,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事件的处理者需尽快向群众公布信息,让人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助于社会各阶层统一认识,明确应该面临的困难和应该采取的措施,迅速集结力量,协调社会行动,形成处置合力,
推动事件迅速解决”。[9]
第三,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助于防范新的危机连锁发生。在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中,一个很小的初始能量的变化可能引起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多米诺骨牌效应”或“多米诺效应”。相互连接的牌依次倒下,速度越来越快,能量越来越大。群体性事件的构成要素和不同群体性事件之间也存在“多米诺骨牌效应”,一个事件处理不好会导致另一个或者一连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负面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如波浪一般不断向外扩散,最终演变成一场巨大的社会灾难。尤其是在公众无法获得有关事件的权威信息,处于极度恐慌的状态时,即使很小的一件事情也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导致危机不断扩大,出现政府难以控制的局面。如果政府能够做到信息公开,从一开始就让公众知道事件爆发的原因、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就能有效稳定公众的恐慌情绪,防范新的危机连锁发生。
第四,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正确的舆论引导可以保持或建构自己的良好形象。现实生活中的很多利益矛盾,有的是由于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而引发的;有的是由直接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为争取支持和同情,夸大其辞,甚至捕风捉影,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卷入矛盾冲突而造成的;有的是由别有用心的个人、组织或借人权、民族、宗教,或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等热点问题误导公众,蓄意攻击党和政府而引发的;也有的是由于有关部门不愿、不敢、不会与媒体打交道,在出现危机后不知所措,一味封锁消息,频出错招,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坐失良机而激化的。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从一个角度来说,就是政府的形象传播,为日后的群体性事件做好预防工作。在历次的群体性事件中,很多都是由于群众不明真相,听信各种谣言而引起的,在这个过程中,舆论引导就起着向群众说明真相的作用,政府更应以开放自信的心态面对群众。
第五,舆论引导能够稳定民心,保持社会正常运转。稳定民心,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转,是群体性事件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正确的舆论引导是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的前提。英国社会学者托马斯指出:特殊情境产生的后果因个人对情境的认识不同而不同,也因个人对情境的应付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媒体传播不仅可以向公众提供群体性事件的相关信息,还可以随着事态的发展,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表明官方态度,做出权威评价。这种引导,在渗透对事实的报道中,更多地还以“第三方”,以专家、学者访谈的形式,通过社会的“意见领袖”来传达政府的态度和决心。同时,采取让公众参与讨论的方式,给公众提供一个政策参与视角。在满足不同公众对不同信息需求的基础上,保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第六,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助于预防同类事件的再次出现。群体性事件平息后,政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背景以及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工作中的失误进行反省,对失职的官员进行问责,消除公众的不满情绪;依据法律,对群体性事件当中实施打砸抢烧行为的犯罪分子进行审判,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增强了人们的法制意识,有助于人们养成守法懂法的良好习惯;建立健全信息汇集分析制度、应急信息发布制度、平等对话协商制度、利益诉求表达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自我调节制度,形成预防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制度体系,从而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1]靳江好,王郅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J].中国行政管理,2006(12).
[2][3]邓伟志.论社会矛盾[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4]金振吉.转型期社会矛盾及其化解[J].社会科学战线:社会学,2011(3).
[5]甘惜分,主编.新闻学大辞典[M].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41.
[6]杜骏飞,主编.沸腾的冰点——2009中国网络舆情报告[R].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3-6.
[7]刘中起.快速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矛盾化解新机制探索[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10(1).
[8]李伟.新媒体时代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研究[D].博士论文.
[9]叶皓.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72.
责任编辑:钟晓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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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海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层社会矛盾多元联动调解机制研究》(项目编号:HNSK (Z)13-64)的阶段性成果。
2014-06-03
夏周青,海南省委党校新东方杂志社副主编、副研究员;蔡小玲,海南省委党校文史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