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主要矛盾新特征重新审视35年后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
2014-02-12赵科天
赵科天
(淮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淮安 223001)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1]。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将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其基本依据是十八大报告关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2]最新判断。立足于这一科学判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安排。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命题提出并坚守了35年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再次刷新这一命题,推向全党全国人民面前。对此,人们都从不同的角度各自做着解读。为了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战略决策,就要依据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新特征,彻底清理社会上和理论界对此存在的许多疑虑和模糊认识,重新审视35年后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进而深刻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以期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自觉性。
一、一个关乎能否如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问题
我们党之所以特别重视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的认识和把握,是因为它是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确定路线方针政政策的基本理论依据。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那个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与封建军阀的矛盾,根据这一认识,确定了革命的主要任务是打倒军阀。为此,我们党广泛地开展了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结成了包括国民党在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运动。大革命失败后,我们党重新分析了当时的社会性质和革命对象,及时把革命力量转向农村,开辟了农村革命根据地,保存了革命力量。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社会阶级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社会矛盾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矛盾由阶级矛盾易位于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的民族矛盾。我们党及时分析了这一矛盾,正确地解决了“西安事变”等重大事件,促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抗日战争的胜利,标志着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的民族矛盾最终解决,人民大众与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的矛盾又一次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党不失时机地领导了解放战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新民主义革命的胜利,使国内矛盾又一次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党及时分析了当时国内矛盾的新变化,正确地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成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于是“一化三改”的基本方针应运而生,三大改造运动蓬勃开展,使中国社会顺利地完成“过渡时期”,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事实一再证明,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是党的社会主矛盾理论指导的结果;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也是这一理论指导的结果。党的社会主要矛盾理论,不仅指导了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取得了伟大胜利,也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实现了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重新确立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从而开启了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
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35年走过的道路并不平坦,社会主要矛盾理论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严峻考验。值得庆幸的是,在每一次考验面前,我们党总能驱散迷雾,清醒地把握到主要矛盾新特征,坚守住主要矛盾的理论不动摇,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上世纪70年代末期,“十年文革”刚结束,改革开放刚启动,社会主要矛盾强烈地表现为生产落后、人民生活贫穷、国力不强。由于物质生活生产资料十分匮乏,人们生活和国家建设都对物质资料表现出强烈的需求,所以在主要矛盾两个方面中,生产特别是物质生产方面表现得十分突出。所以整个80年代,我们不得不采取“扭住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的建设方针,以尽快发展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改变落后状态。到了90年代,经济快速发展的列车已经启动,生产发展了,物质财富多了起来,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但由经济增长引出的许多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的危险出现;由粗放型开发造成大面积环境污染,导致了生态恶化,人们生存环境受到威胁;由体制机制不健全所产生的腐败问题蔓延,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紧张起来。由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导致的地区矛盾、贫富矛盾、劳资矛盾、干群矛盾为标志的社会矛盾激化,使政府公信力下降、党执政的合法性受到了严重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坚持还是放弃党的主要矛盾理论,坚持还是放弃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呢?许多人开始犹豫,思想理论界也发生了动摇,甚至产生了“主要矛盾质变论”的思想倾向。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矛盾高发频发,但这些都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发生质变。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能靠发展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必须依靠发展。正是得益于对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我们党胜利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了21世纪。
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在发展中出现了与世界许多国家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共同性问题,即与发展高速期相伴随的社会矛盾高发期,中国社会到底会不会被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凸显了出来,考量着党和人民。面对新的情况,针对人们的思想波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一再坚守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的坚定信念,并成为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判断。
如果没有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主要矛盾理论,就不会有民主革命的纲领,也就没有民主革命的胜利;如果没有党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理论,就不会有“一化三改”的成功,也就不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如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不能重新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理论,就不会有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也就没有“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更不会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值得庆幸的是,每当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到一个重大历史关头,我们党总能拨开迷雾,拨正航船的方向,使党和人民的事业转危为安,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中共十八大,针对思想理论界的许多模糊认识,再次对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最新判断,并庄严宣告:“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1]。尤其值得庆贺的是,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接过历代领导集体的接力棒,准确把握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判断,坚守“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的理论自信,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这是我们党面对新形势下中国向着何处去的重大问题的历史性抉择,是党向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又一次庄严承诺,也是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人民向世界发出的庄严宣言。坚持这条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如期实现,本世纪中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一定能如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二、新世纪以来关于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的探索争鸣一直很活跃
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都进到了新的历史进程,但党中央在基本国情的判断上始终没有动摇过,在每一次重大历史关头都要重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们党之所以反复强调这个问题,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有着很强的针对性。这些年来,随着发展高速期和社会矛盾高发期的出现,特别是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的到来,学术理论界在此问题上发生了思想波动,甚至出现了社会主要矛盾“质变论”的思想倾向,尤其是在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召开之前,这种倾向表现得十分活跃。概括起来,这种“质变论”主要有以下十种论点:
第一种,“生产发展与需求不足矛盾论”。这种观点认为,“我们过去的经济是一个短缺经济。”“我们现在也发生需要不足,产能过剩,倒过来了”。“要避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有购买能力的需求和消费落后于社会主义生产的矛盾,我们还需要在经济发展中多发展社会主义因素,限制资本主义因素才能做到。”[3]中国处在供给不足的旧态势下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处在需求不足的新的态势下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社会生产同人民物质文化相对需求不足之间的矛盾”,主要任务就是大力增加消费,努力扩大需求[4]。
第二种,“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矛盾论”。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的矛盾具有普遍性、全局性、长期性,是当今我国社会各种矛盾形成和发展的总根源,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解决。解决这一矛盾,把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制度性要素同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活力性要素有机地统一起来,是推动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直接动力[5]。
第三种,“物质生产与政治需要矛盾论”。这种观点认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经济需要和文化需要,随之,人们渴望参与政治和践行民主的政治需要凸显出来,并因此宣示了政治文明在社会文明统一体中空前独特的地位,因此应将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重新界定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6]。
第四种,“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矛盾论”。这种观点认为,进入新世纪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凸显出一个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在2004年国务院《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中出现了“中国面临的发展问题主要表现在不发达的经济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表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较大的矛盾”的表述后,这种呼声更加强烈。有的甚至主张出现了两个主要矛盾:一个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的矛盾,是主导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另一个是“经济社会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压力之间的矛盾,是在抓好发展这一要务过程中逐渐发展和凸显起来的,是长期主导我国发展的主要矛盾。”[7]
第五种,“人们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与社会公共产品严重匮乏矛盾论”。这种观点认为,“多年来,我们一再强调,经济不发达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是主要矛盾。实际情况是,伴随我国社会开始由生存型向发展型的转变,社会面临着两大突出矛盾:一方面,仍然面临着经济不发达的突出矛盾;另一方面,面临着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严重短缺的矛盾。”[8]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解决私人物品的供给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温饱问题,到新世纪这个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解决了,已经从私人品种的匮乏转变到公共品供给不足和低效。“当前,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同公共品供给短缺、低效之间的矛盾,已成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9]有的说得更直截了当:“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一个主要矛盾,是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10-11]“中国社会当前的主要矛盾不再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而是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同公共品供给短缺低效之间的矛盾。”[12]
第六种,“公平与效率矛盾论”。2007年2月温家宝发表的一次谈话中说:“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有两个任务,一个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一个是逐渐实现公平与社会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13]于是,理论界有些人以为从最高层发出了一个信号: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目前已经成为包括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两个方面内容的综合性矛盾,而且开始偏向了社会公平方面,认为“目前国内存在许多矛盾,但最根本的是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问题”。
第七种,“劳资矛盾论”。这种观点认为,“所有制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从构成社会矛盾一方的生产关系考察,它是一定社会一定时期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根据源,分析社会矛盾不能不从所有制的变化入手。”因此,“不发达的社会生产与劳动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之间的矛盾便成为公有经济的主要矛盾。”“生产无限扩大趋势和劳动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在我国已经明显暴露,而且愈演愈烈,并危及整个社会。这个矛盾与劳资之间收入和生活的巨大差距交相掩映,成为我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主要矛盾。”这两种矛盾相互博弈,且后者对前者具有巨大影响力,因而后者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力超过前者,因而成为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14]。
第八种,“收入分配不公矛盾论”。这种观点认为,“经济建设、经济发展要做什么事情,我们要把它说清楚,简单地说就是两件事情,一件是要把蛋糕做大,把我们的经济实力做大,国力做强。另外一方面,同时要把蛋糕分好,要做好分配,一方面要把蛋糕做大,一方面要把蛋糕分好,让大家共同享受我们的发展成果。”“我们过去30多年大部分时间是放在蛋糕做大上面,没有把它放在蛋糕分好上面。”“人们说把蛋糕做大是政府的责任,把蛋糕分好是政府的良心。”“现在已经到了两者并重的时候了。”“不是说现在不要再做大蛋糕了,还是要做大蛋糕,但应该把中心的重点放在扭转解决两极分化趋势问题方面。”“邓小平说分配问题大得很,比生产问题更大,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更困难,分配问题比发展问题更困难。”[3]
第九种,“经济与社会建设不协调矛盾论”。这种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取得快速增长的同时,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生活新的主要矛盾,这主要表现为社会构建滞后于经济结构。加强社会建设,调整社会结构,是进入发展新时期我国面临的重大任务。”“我国现在的社会结构还是工业社会初期阶段的水平,而经济结构已经是工业社会的中期阶段。”“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大约滞后经济结构15年。”[15]“我们解决了改革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现在的主要矛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脱节的矛盾。”[16]
第十种,“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矛盾论”。这种观点认为,“30年,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当年并不迫切的政治体制改革诉求,现在已经浮出水面。曾经一穷二白的国家,现在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低端化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使我国的资源、能源、环境不堪重负,老路子已经难以维继,经济发展方式不转变,前路不通。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突出、不稳定因素增加,要求公平正义的呼声一日强于一日。如此看来,‘十二五’期间确实需要我们有更大的勇气和政治智慧,再来一次华丽的转身。”[17]“经过30年的改革,中国社会内部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中国正式步入‘后改革时代’。后改革时代的转型、攻坚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转变改革的重点,要从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向政治行政体制改革为主转变。”[18]
除此以外,还有“贫富矛盾论”、“官民矛盾论”等等,但主要是以上十种论点。其中前六种在党的十六大后就已经出现,特别是在十七大召开之前表现得比较活跃;后四种是在十七大后出现,特别是十八大召开之前表现得比较活跃。这些论点基本反映了学术界对此问题的思想动态,说明虽然党的主流意识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一直没有发生动摇,但思想理论界对此问题的探索和争鸣却一直没有停止,不同见解之间的思想交锋也很尖锐。在我看来,这些论点虽然都不无道理,都从某个方面和角度反映了我国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但与发展的主题相比,却都是支流性问题,不能相提并论;虽然都反映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新世纪以来的新变化和新特征,但却都没有跟踪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当前发展的最新进程。
三、新世纪第二个10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到底推进到什么新进程
在我看来,深刻领会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的最新判断,首先要作一个区分,将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形态与具体运动形式相区别。就是说,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基本形态并没有发生质变,依然是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属于需要与生产之间的关系范畴;但具体运动形式即上述关系范畴中诸因素量的变化及其相互关联,却推进到了新的历史进程。有了这种区分,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的关系就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指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基本形态始终没有发生质变,而且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未来时段内也不会发生质变,总是以需要与生产的关系范畴表现出来;二是指在基本形态不变的前提下,不仅不排斥其具体运动形式的变异,而且后者始终是与时俱进的,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运动形式。这两个方面共同表现出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的规律性。受这个规律所决定,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基本形态没有发生质变的前提下,出现了最新运动形式,展现出一些更新的变化和特征。
(一)社会主要矛盾双方交替易位,人的需要上升为矛盾的主导方面
唯物史观认为,人的需要与社会生产的关系问题也是一个康德式的“二律背反”。它们互为前提、互为因果,共同发展。决定它们谁主沉浮的因素不是别的,而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在一种历史条件下,生产决定需要;但在另一种历史条件下,则可能变得相反。
在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运动启动时,当时的历史条件无疑是经济社会百废待兴,生产生活资料十分匮乏,发展生产,特别是发展物质生产,尽快改善人们物质生活条件,是当时全社会的第一需要。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生产与需要二者的关系显然是生产决定需要,所以中共“八大”确立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总方针是正确的,遗憾的是并没有贯彻到底。新时期伊始,当时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生产落后、物质生活资料十分匮乏、人民生活非常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要矛盾两个方面中,无疑生产还是主要方面,抓住这个主要方面,实行“扭住经济建设不动摇”的基本策略,其他问题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策略也是正确的。进入90年代特别是跨世纪后,改革开放的极大成功,使经济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物质财富不断地被创造出来,经济特征由原来的“短缺”转变为产能“过剩”。这种经济特征为社会主要矛盾两方面的主次关系相互易位创造了新的物质条件。在这种条件下,全社会人的需要变得空前活跃,标志着人的需要逐渐占据了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是新世纪以来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国实行的以扩大内需为主的经济政策,更加现实地证明了这一点。随着矛盾双方内部状态和地位的变化,双方紧张度竞赛不断升级,使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释放出越来越大的推力的同时,又为其运动形式更替准备着新的条件。
(二)主要矛盾供需指向发生转移,个人消费品供需矛盾缓减,公共产品供需矛盾加剧
用来满足人们物质文化需要的社会产品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两大类型。公共产品供给的高效与公平,是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条件。当前这个问题之所以变得异常突出,是现代化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初期,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特征是解决全社会成员的温饱问题,也就是解决私人产品缺乏的问题。经过30多年的发展,社会物质财富多了起来,大多数人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保障。物质生活基本资料得到满足的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提高有了新的要求,公共产品开始进入他们的需求结构。人们希望生活环境宽松舒适,出行便捷,义务教育、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司法公正、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品,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受单一经济发展模式惯性作用,我国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既表现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上,也表现在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之间的强烈反差上,当前最为集中地表现为社会公共产品的严重匮乏。我们过去热衷于搞私人产品,现在这部分产品过剩了,供大于求;而相对于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则显得严重不足,生产和提供量少、质差,供给短缺、低效,不能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成为当前主要矛盾的突出特征。
(三)物质性需要与生产的矛盾有所减缓,非物质性需要与生产的矛盾凸显
作为矛盾两个方面,人的需要与社会生产都有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从狭义上说,二者指的是物质性需要与生产;但从广义上说,二者不仅涵盖物质需要与生产,也涵盖着非物质性需要与生产,即精神文化需要与生产。同时,不论是物质性需要与生产还是非物质性需要与生产,都是与时俱进的,在不同的时代会出现不同内容;就当前而言,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和生产就显得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然而,当前思想理论界对其的理解却局限于狭义上,只看到了物质性需要与生产之间的矛盾,看不到非物质性需要与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非常狭隘的。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和内容与时俱进的特性,决定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在主要矛盾基本形态不变的前提下具体运动形式的可变性,也决定了在不同历史阶段,需要与生产的具体内容的可变性。上世纪80年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特征集中表现为物质性需要与生产的矛盾上;进入90年代后,80年代“扭住经济建设不动摇”的发展战略使物质生产力得到了解放,物质财富不断被创造出来,从而缓解了物质生产生活资料的短缺状况,从而缓解了物质性需要与生的矛盾,但非物质性需要与生产的矛盾开始露头;进入新世纪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大多数人基本物质需要得到了满足,但精神文化、政治需要凸显出来了,使当前人的需要变得空前活跃,各阶层需要结构进入了更新换代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关头,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19]于是,严密跟踪人的需要及其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及时把握人民新期待、新要求,扬弃市场“物化”现象,引导人的需要层次提升,构筑人们新的精神家园,就成了当前关乎全面小康建设成败的一个现实重大问题。
(四)社会矛盾系统内部关系处在胶着状态,主要矛盾主导地位遇到严峻挑战
中国自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社会主要矛盾运动中人与自然与人与人两大关系呈现出交替上升的态势。中共“八大”创立了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理论,将工作重点确立在发展经济、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上,但这却半途而废了,后来陷入人与人之间的无谓争斗的泥潭长达20多年。进入新时期以来,社会主要矛盾的内部关系交替上升的态势更加明显:上个世纪80年代,人与自然的关系处在突出地位;进入90年代、特别是进入市场经济后,经济高速增长,贫富悬殊问题出现,使人与人关系的张力增大;进入新世纪以来,这种态势继续演化,伴随着“经济发展的高速期”出现了“社会矛盾的高发期”,标志着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运动使人与自然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胶着状态。一方面,社会主流意识中一直坚持一个基本观点:我国还处在并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一个丝毫不可以放松的问题;另一方面,许多社会问题特别是贫富悬殊问题将公平提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在当前主要矛盾表现出来的许多新特征,如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经济建设与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之间的矛盾等,确实已经达到了与主流意识中主要矛盾难解难分的程度,现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又要将这些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都是这种胶着状态的具体表现。
四、在“变与不变”的辩证发展中坚守一个精神支柱不动摇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时,遵循着社会主要矛盾决定党的基本路线的基本规律。改革开放后,得益于对现阶段主要矛盾的正确把握,我们党正确地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以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从而协调起社会生活的主旋律,才有了今天的大好局面。进入新世纪第二个10年后,面对发展了的形势,党的十八大在判断当前国情时明确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2]这“三个没有变”是党对当前我国基本国情的最新判断,标志着党对当前中国最大实际的准确把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这个最大实际。立足这个实际,就要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扎扎实实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坚持社会主要矛盾理论不动摇,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根基;如果认为主要矛盾发生了质变,那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的根基就不复存在了。
当然,我们说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基本路线不能变,并不排斥主要矛盾和基本路线新特征的出现。坚持主要矛盾理论不动摇,实质就是坚持主要矛盾基本形态的判断不动摇,但却不排斥具体运动形式与时俱进地出现新变化新特征。当我们将主要矛盾区分为基本形态和具体运动形式两个层面、探索到主要矛盾“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后,就清醒地看到,在主要矛盾基本形态不变的前提下,其运动形式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必然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生活主流产生重大影响,使其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对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了明确判断:“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1]习近平同志也强调指出:“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等等。”[20]这一系列困难和问题不解决,我国经济社会继续向前发展就会受到严重阻碍,十八大作出的到202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两个翻番”的庄严承诺就不能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100年的奋斗目标就会落空。
然而,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和新特征,是发展中出现的新变化和新特征;基本路线的新变化和新特征,也是发展中的新变化和新特征;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更是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概言之,这些新变化、新特征、新矛盾和新问题,都是当时邓小平早就预见到、习近平同志再次强调的“发展起来后会出现的问题”;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能靠发展的方法来解决,除此以外没有他途,这是我国35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所呈现出来的一条基本规律。因此,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思想方法仍然是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总基调仍然是稳中求进,是一个有中心、有重点、有层次统一完整的系统;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体制社会、生态环境体制和党的建设体制改革,求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力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
人们常说,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革。之所以出现这种巨大变化,就是因为我们在坚守住了主要矛盾没有变,基本路线不能变这样一个精神支柱。然而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理论界关于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质变的倾向也不能不引起足够重视。这些虽然提法各异,但一个基本倾向,就是主张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质变,不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了,而变成了其他。如果主要矛盾发生了质变,党在现阶段基本路线的理论根基发生了变化,基本路线当然也就立不住脚了。这个问题非同小可。我们党的历史上的确发生过由对主要矛盾变化认识的变化导致严重错误的教训。所以对此问题,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必须慎而又慎。如果轻易改变花了血本而取得的正确认识,轻易改变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势必将全社会的视线从发展主旋律引导到其他方面,弄得不好就会再次陷入人与人之间无谓争斗的漩涡,丧失大好局面,引来灾难性后果。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最新判断、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定位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其重大意义正就在这里。理论界对此问题应该有高度的自觉性,肩负起捍卫主要矛盾和现阶段基本路线理论的神圣使命,既要坚持主要矛盾理论,又要顺应新的历史进程,引导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全面深化改革的辩证法,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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