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学术论文参考文献常见错误分析及对策

2014-02-12杨荔晴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文后著录参考文献

杨荔晴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自1990年我国制定《著作权法》以来,我国已先后于2001年、2010年两次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正,与此相适应,我国的《著作权实施条例》也历经了制定、修定、再修定的历程。二十多年的时间,我国的著作权法面对不断发展的科学文化事业,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作品形式等不断完善,以期能够更好的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各类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繁荣[1]。但同时,各类著作权侵权现象屡见诸报端,且这仅仅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更多的作者在其著作权遭受侵犯时,选择了沉默,这也使得更多的侵犯著作权的现象越演越烈。本文仅就学术论文的参考文献入手,探讨各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探寻根本原因,并试图提出相关的防范措施。

1.参考文献的价值

如前所述,我国制定了完备的《著作权法》及《著作权实施条例》,旨在保护作者的著作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作者许可,任何人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这为著作权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如仅停留于此,我们的科技、我们的社会就很难向前发展,因为任何文化事业的发展,任何一部新的作品的产生,在其撰写过程中,都不可避免的要站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尤其是科技论文的写作、研究),查阅、参考、引用可以说是学术论文写作过程中无法避免的环节。由此,就引发了保护作者著作权与成果传承、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于作者来说,其每引用一篇作品都要去取得作者同意,这是不可能实现,也是没有必要去实现的。为解决这一矛盾,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一规定也即所谓的合理利用,在此情况下,可以不经作者许可使用其作品,但还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即“合理限制”,从数量上而言,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从形式而言,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表明引用作品的相关信息,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参考文献。

200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注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 2005),并于 2005年10月开始实施[2]。在该标准中规定,参考文献必须在文中标注出来,其目的就是要将引用他人的内容与作者自创的内容区分开来;其次,标准对参考文献著录规定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其目的就是要将引用的作品与著作权人联系起来;再次,标准中规定参考文献必须包括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责任者、出版项、引文页码等,如此也就满足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的要求。

应该说,在我国《著作权法》与《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规制下,我国的著作权领域能较好的协调著作权人与作品引用人的关系,既能很好的维护作者的权益,又能较好的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但事实上,笔者通过编辑工作实务及对随机选取的20本学术期刊文后参考文献调查发现,在实践中,仅参考文献一项,与标准不符,侵犯著作权人权益的现象还大量存在。

2.参考文献常见差错

(一)显性错误

本文所说的显性错误主要是指参考文献形式上的错误,也即不符合参考文献著录规范的,大体上又可以分为无参考文献和参考文献著录要素不全两类。

就前者来说,在编辑工作中,在接收作者投稿时经常会遇到此类稿件,很多作者撰写的文章文后都没有参考文献,一般而言,这类稿件最终会因编辑的要求增加参考文献,所以在最终出版的期刊上这类错误不多见,在笔者调查的20本期刊中仅有1本是大部分文章文后没有参考文献;其中2本期刊各有1篇文章文后没有参考文献,其余期刊每篇文章文后均有参考文献。

著录要素不全,主要表现为外文作品缺少译者,出版信息缺失(包括缺少出版时间、出版社、出版地等),引文页码缺失,报纸文章作为参考文献的,只标明具体日期,缺少第几版,引文页码标注不统一,在同一期刊中期刊论文参考文献有的标注起止页码,有的则没有标注等,这类错误同样也是作者经常会犯,但一般而言只要编辑稍加留心,基本也都能发现,所以此类错误也并不多见。

(二)隐性错误

隐性错误是指参考文献形式符合著录规范,编辑不通过相关方法进行核查和比对无法发现具体错误,此类错误我们统称为隐性错误。隐性错误较之显现错误,其发生概率更高,危害更大,因为错误是隐性的,不容易被发现,故而不易被纠正,如此便极容易以讹传讹,违背科学研究的严谨性。具体而言,隐性错误主要表现为:

(1)著者项错误。GB/T 7714 2005规定,著作方式相同的作者不超过3个时,应全部照录,只有当著者超过3个时,可以在录入三个责任者后加“,等”省略其他作者,而在实践中常见引文有一个以上作者的,只标注一个作者,或在第一作者后加等字(这一错误可定位显性错误,编辑通过校对一般能发现此类错误);另一常见错误为在英文参考文献中,作者姓名大小写错误,或将作者姓与名颠倒等,违反了GB/T 7714 2005中规定的著录外文责任者时名在前,姓在后的规定。

(2)题名项错误。题名错误主要表现为多字、少字、错字以及其他几乎更改原著作含义的错误。这些错误基本上都是由于作者思想上不重视,引用参考文献时不严谨造成的,有些错误的发生从文字表面不易被发现,下面以笔者在编辑工作中发现的错误为例:

误:晆依凡.关于大学文化建设的理论思考[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25(1):11-17.

正:晆依凡.关于大学文化建设的理性思考[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25(1):11-17.

误:雷淑霞.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研究[J].情报杂志,2002(11):67-68.

正:雷淑霞.数字化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研究[J].情报杂志,2002(11):67-68.

(3)刊名项错误。该类错误主要是刊名著录不准确,同样以笔者在实务中接触的错误类型进行归纳,具体可表现为:1)刊名不正确的缩写,如:晆依凡.关于大学文化建设的理论思考[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25(1):11-17.作者在引用时将《清华大学研究》写成了《清学研究》;2)误将期刊内栏目名称作为期刊名,如苏忠丽.新时期企业基层党务管理工作的探讨[J].金卡工程,2010(04):224.作者在标注参考文献时将期刊内的栏目名称——经济与法作为期刊名称标注;3)将期刊名称误标注其他期刊,如何卫.试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J].会计研究,2006(2):20-24.作者在引用时将期刊标注为财务会计。

(4)其他隐性错误。包括期刊卷、期著录错误以及期刊起止页码错误等,此处所言错误指的是在参考文献著录中具备这些因素,但如仔细核对会发现著录的信息不正确。

3.参考文献著录错误原因分析

(一)作者的著作权意识薄弱

参考文献著录错误,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笔者认为在这其中最重要的因素还在于作者。很多作者虽然撰写的论文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论证也很严谨,但往往在参考文献这部分内容上,不是缺少参考文献就是参考文献著录不全,一般在编辑要求其增加参考文献,很多作者对此都很不以为然,编辑得到的答复都是“我这篇论文没有参考其他人的”或者是“随便添加几个就行了”,由此可以窥见作者在此方面的心理认识,其对于著作权保护的意识非常薄弱。同时,也有一些作者在撰写论文时不是以科学的态度引用参考文献,而是为了自己的某种私心或某些目的引用[3],这部分作者在著录参考文献时并不是以自己实际参考的著作为限,而是喜欢引用一些名家、大家的著作,以此提高自己文章的“身价”,或者是为防止被发现论文抄袭,引而不标,而故意标注其他的著作,诸如此类的参考文献,由于作者并没有真正看过原著,在将其标注为参考文献时极有可能发生著录错误的情形。

(二)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虽然如前文所述,我国已具备了较为完善的著作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同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参考文献著录的国家标准(GB/T 7714 2005),但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缺乏深入有效的宣传,致使很多作者甚至编辑人员对此规定并不知晓;另一方面,作为执法部门来说,缺乏有效的查处力度,就算查处了或被举报了,也没有相关的惩罚措施。由此也就使得作者认为参考文献只是种形式,正确与否没有人会去真正在意,而被引用的文献作者即便是发现了这些错误,也无意去通过相关途径纠正、维权,如真正去做了,没准反倒会被认为是小题大做。

(三)编辑人员的因素

相较于作者而言,编辑人员在参考文献的著录上无疑应该更专业,作为一名合格的编辑,掌握《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 2005)应该是其必备的一项技能。但事实上,很多编辑人员都把工作的中心放在了对正文的审阅和加工上,而对参考文献著录的校对则仅仅停留于对形式的审查,甚至有的编辑怕麻烦,在审查参考文献的过程中碰到难点或疑点,不愿意去核查,干脆一删了之,也有很多编辑的相关知识不能及时更新,对相关标准的修改没能及时的去学习、掌握。同时,在实际工作中,编辑部人员流动性大,编制少,工作负担重,很多编辑长期超负荷工作,其精力只能应付日常的工作,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对参考文献逐一核查,这也造成了各种错误的存在。

4.预防或减少参考文献著录错误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对作者参考文献知识的教育,提高作者的著作权意识

参考文献著录错误的源头在于作者而非编辑,因此提高作者的参考文献著录意识和知识是预防和减少此类错误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方法,因为很多的参考文献著录错误均为隐性错误,这类错误只要作者有这个意识,都很容易避免,而对于编辑来说,除非其逐条去核对,否则很难发现。因此,编辑部可以通过来稿须知或者在投稿邮箱的自动回复中设置相关的参考文献著录要求、格式,并可告诫作者对于无参考文献或参考文献著录不全等的文章编辑部将不予录用;也可以在论文修改意见中强调,不仅审稿人提出的学术性问题需要做修改,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等也必须符合要求才可以录用,这样通过事前的提醒和事中的强调可以提高作者对参考文献的重视程度,从源头减少参考文献著录错误的发生。

(二)保持编辑队伍稳定,提升编辑素质

虽然参考文献著录错误的源头在于作者,但其与编辑同样存在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保持编辑队伍的稳定,提升业务素质也是当务之急。首先,作为编辑来说,要增强责任心,要尽可能的对参考文献进行核查,不仅是对那些著录格式不符合的要核查,对那些形式完善的也应尽可能的去进行核对,如不能因为参考文献中著者后面没有“等”时,就想当然的认为原著就只有一个作者;题名项念着通顺,就认为题名著录没有问题;诸如此类的问题,没有经过认真核对,结果造成了很多的错误。其次,每一位编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都应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熟练掌握各种编排和标引知识,掌握文献检索的各种方法,特别是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编辑人员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而快捷的检索平台,相关的计算机运用知识也成了编辑人员的必备技能,编辑人员可以通过自学、继续教育等多种途径更新、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第三,编辑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也应重视对编辑部门的建设,配备人员,保持队伍的稳定,并确保定期的安排编辑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和促进编辑队伍的整体建设,同时,在硬件上也应确保提供各类设备,满足编辑部门的工作需要。

(三)严格执行标准,加大监 督和惩罚力度

再完善的法律法规,如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也是形同虚设,只有加大执行力度,才能提升法的威严,确保其真正发挥效力。针对当前我国普遍著作权意识薄弱,标准执行参差不齐的状况,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应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和执行标准的配套措施,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通过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编辑部门出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期刊年检、质量估评、评选优秀期刊和核心期刊的必要内容,而对执法不力的单位则要进行相应程度的惩罚,从而推动我国期刊标准化的进程[4]。

参考文献:

[1]陈柏安.数字时代的演绎权[D].长春:吉林大学,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3]刘 青,张海波.引用行为初探[J].情报杂志,1999,18(3):64-66.

[4]杜云祥,王桂枝.著者和编者都应重视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J].图书馆论坛,2004,24(1):62-65.

猜你喜欢

文后著录参考文献
常用参考文献著录要求
本刊文后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细则
常用参考文献著录要求
常用参考文献著录要求
American Families
The Muted Lover and the Singing Poet:Ekphrasis and Gender in the Canzoniere*
本刊文后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细则
Study on the physiological fun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γ—aminobutyric acid and its receptors
文后参考文献英文文献作者的著录方法
本刊参考文献著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