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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主体间性的图书馆价值评价❋

2014-02-12

图书馆 2014年6期
关键词:评价者图书馆学客体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西安 710063)

21世纪,随着信息时代社会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图书馆界面临着严峻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客观知识的空前活跃,虚拟空间的便捷与交互性,从根本上改变了图书馆社会形态与知识形态——由单一的物质实体形态转变为实体形态与虚拟形态相互依存的交互形态。图书馆交往实践的时空化,知识传递的数字化、传递形态的网络化大大拓展了图书馆存在的价值空间,图书馆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藏书场”,而是一个整合多种功能,拥有多维空间的“知识场”。这种“知识场”因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的不同日益呈现各具特色的社会形态,图书馆价值评价也呈现主体多元化、价值多样化趋势。〔1〕宏观整合、微观突破是图书馆学评价理论不断深化的旨归。

1 图书馆评价的研究现状

西方学者对图书馆评价问题十分关注,影响深远的成果有:1973年奥尔(R.H.Orr)发表的《测度图书馆服务的好坏:探讨定量评价的一般框架》〔2〕,1977年兰开斯特(F.W.Lancaster)的《图书馆服务的测度与评价》〔3〕,1982年巴克兰德(M.K.Bucland)发表的《图书馆好坏的概念》〔4〕,以及之后莱恩的知觉理论〔5〕和帕拉休拉曼等人提出的五个层面理论,也称SERVQUAL模式〔6〕等。我国图书馆评价研究虽较西方起步晚,但近年来也成为学界一个热点话题,而且呈现百花齐放态势。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测验与测量”模式、“描述”模式、“判断”模式。“测验与测量”模式追求建立精确、量化的指标评价体系,确定各项指标权重,建立数学模型等,其显著特征是测量技术在评价中的大量应用;“描述”模式侧重确定图书馆评价规范性、共同性的系统性目标,用评价目标评价客体图书馆发展水平,其显著特征是评价者所依据的系统性目标必须具有权威性和客观性,保持价值中立;“判断”模式是把“测验与测量”模式与“描述”模式结合起来,把系统性目标进一步定量化,通过定量测评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图书馆整体评价指标体系。这三种评价模式优势互补,在一定时期客观上推动了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1.1 宏观层次基础理论研究不足

根据张广钦调查,2005-2010年发表的关于图书馆评价的181篇研究论文中,理论研究的论文仅3篇。〔7〕绝大部分都是针对确立指标体系、确定各项指标权重、建立数学模型等,有关图书馆评价目的,原则、主客体等方面的研究寥寥,尤其缺乏哲学视野的审思。图书馆是知识本质、技术本质、社会本质的统一,也就是说,图书馆作为人类的文明成果,是与人类知识、人类技术、社会生态环境互动的结果。〔8〕图书馆评价不仅是对图书馆知识形态、信息技术形态、社会组织管理形态的评价,而且是对具有一定历史时代特征、民族文化特征和社会现实特征下的图书馆整体形态的评价。但“测验与测量”模式忽视了图书馆作为精神文化存在和社会存在的隐形力量和无形价值,一味的追求“量”而忽视“质”;“描述”模式则过分强调图书馆评价标准的规范性和共性化,忽略了图书馆的个性化和特色化;“判断”模式虽扬弃前两种的质量关系,但研究视觉和领域仅仅停留在图书馆评价的某一时期、某一类型或某一种发展形态,仍未实现全面性、整体性突破。

1.2 主客二元对立的“对象性”思维占主导

图书馆评价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评价过程是形成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的有机结合,体现在具体研究方法上,就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但无论是定量、还是定性,都不是图书馆评价的最终目的,而是衡量图书馆价值的一种手段。〔9〕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反映主体对图书馆及图书馆价值的认知,从而更好地实现创造更大价值的目标。因此,评价本身是个体不断提升和完善的过程,评价要淡化鉴定、分等的功能,更要强调激励、促进的功能。评价应更多地关注被评价者个体的差异。纵观以往的评价模式,在主客二元对立的“对象性”思维主导下,评价客体的生命价值被轻视,评价主体的外在性与权威性,标准的预设性和统一性,功能的控制性和规范性,造成了评价行为的单向度性。评价有时甚至蜕变成一种身份的压制和任务的执行,评价客体的现实困境和价值需求常常被忽视。

1.3 评价标准混乱,分类模糊

评价由三个要素组成:一是评价主体,二是评价客体,三是评价主客体关系。因此,评价过程本质上是评价主体与客体在理解和沟通的基础上,个体价值观参与在内共同协商的过程,是评价主客体之间彼此接纳、融合以达到共识的过程。但比较以往的评价模式,在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主导下,不同评价主体分别站在不同的价值立场和背景下进行同一个评价活动。不同主体的“前理解”不同,价值观念和评价标准自然不同,对同一个客体的评价结果甚至大相径庭。〔10〕理论研究上的模糊必然带来实践领域的混乱。客观上也促成了两种不良现象:一是以偏概全,试图以某一类评价代替整体评价;二是以统一代替综合,试图建立一个能够包揽全局的图书馆评价系统。〔11〕这些不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图书馆评价体系的科学化、合理化进程。

2 图书馆价值评价的未来发展趋势

2.1 主体间性——构建和谐图书馆价值评价的基本前提

评价活动主客体结构的一个特殊点,就在于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中的价值主体的重合性或重叠性。〔12〕黄如花在《论图书馆评价主体》中认为图书馆评价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所谓图书馆评价就是衡量图书馆对社会发展、公众素质提升的贡献,从而帮助图书馆获得更高的认可和资助。〔13〕评价服务的质量的最终标准是它满足或意欲满足用户需求的能力。〔14〕也就是说,评价者评价的不是图书馆本身的价值,而是图书馆对个体、用户乃至整个社会的价值。与认知活动的主——客体关系不同,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具有某种重合性。这种重合性必然包含着自我相关,必然涉及到自我相关效应。评价主体的立场、需要、兴趣、意志、情感等必然会通过评价标准的选择参与到评价当中去,影响评价的客观合理性。由此可见,评价活动不单单是主客关系,而是主客体交互关系。以往的图书馆学评价研究,大都信奉一条原则:保持评价的客观性,不要渗入任何主观因素。表现为两种现象:一是客观主义,即忘却自身而假定他人的客观性;二是绝对主义,即认为评价活动可以在单一的视域内被表述。主体间性是20世纪哲学极为凸显的一个概念,它颠覆了以往认识论中的主——客二元对立关系,主张在主——客——主交互关系中认识事物的关系。体现在评价活动中就是提倡在主——客——主的交互关系中,以共同客体为中介,通过主体之间的价值理解和视角融合,促使评价客体的发展完善。〔15〕因此。主体间性的价值评价模式有利于和谐评价文化的营造。有三个基本特征:

2.1.1 主客价值关系的和谐。以往的评价模式中,评价者被当作是当然主体,评价者与与被评价者之间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评价的目的只注重评价结果的获得,评价者主宰评价的全过程。主体间性评价模式,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是一种交往互动的关系,都是为了促进发展而积极参与沟通交流的主体,评价不仅是获得信息数据的过程,更重要的是通过对话获得尊重和理解。评价标准不再是预设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开放的、灵活的。评价者充分尊重被评价者独立体的“个性”,考虑他们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被评价者也充分尊重评价者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不断改进自身不足,不断发展完善。

2.1.2 主主价值关系的和谐。管理者、用户、第三方等都可以成为图书馆的评价主体,多元的主体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背景下进行对同一客体的评价。不同主体的“前理解”不同,评价标准和结果就会大相径庭。主体间性地评价不是取消他们的分歧,而是主张对不同主体的价值观给予尊重和理解,通过共同参与,不断的跨越自身视界,与其他视界相融合,在这种“视觉融合”过程中,不断的对原有价值观的修正和完善,实现主体精神的生成和创造,形成具有“类主体”特征的新的价值观。这种新的价值观既有类的聚合性和整体性,但又有各自的独立性和差异性,是一种和谐共存的价值观。

2.1.3 个体生命价值和谐。和谐的价值评价文化应具有人性关怀、生命发展的功能。评价过程是在双方理解沟通的基础上,充分尊重被评价者个体差异,评价参与者彼此融合已达到共识的过程。评价应由预设走向生成、由封闭走向开放、由片面走向全面,通过不断对话理解来寻求一个相对合理的标准,实现被评价者的个体差异和社会理性要求的辩证统一,从而激发个体内在潜能,彰显生命价值。

2.2 真善美统一——构建和谐图书馆价值评价的理想目标

从哲学层面上讲,图书馆价值,不仅包含图书馆使用价值,而且是对真、善、美、利诸种价值的总概括。使用价值是指客体能满足主体需要,对主体有用;哲学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有益,能促进主体的生存、发展、完善。图书馆评价不仅是对图书馆实用价值的评价,更是对图书馆整体普遍价值的评价。图书馆价值评价就是对图书馆价值正确地评估、揭示、解释、预测、计算、权衡,促使人们自觉地从事图书馆的价值开发、创造与实现活动,是图书馆实现和创造价值的参照系,对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因此,不能用真理一元论的观点理解评价的对与错,而是一个合理性问题。图书馆价值评价合理性有三个尺度。

2.2.1 “真”的尺度。就是指评价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图书馆的认知是否合理。评价活动不同于认知,但又依赖认知。图书馆作为一个价值客体,有着自身的结构、要素、属性、功能和因果规律,能否客观公正地认识、揭示图书馆的本质和规律是评价合理化的前提。二是对图书馆的价值认知是否合理。图书馆本身并没有价值,图书馆的价值就在于它对主体的效应,即对主体的作用和影响。对图书馆的价值认知就是指对图书馆促进社会生存、发展、完善的效应的认识。能够准确反映图书馆价值是评价合理化的重要条件。从认识论上讲,以上两点都是评价活动中“真”的问题。

2.2.2 “善”的尺度。就是指评价主体所选择的评价标准是否有利于主体(特别是社会主体)的生存、发展、完善。图书馆评价都是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不同评价主体由于各自的立场、需要、利益等不同,即使所依据的材料符合客观实际,但选择的价值评价标准不同,对图书馆的评价也会不同甚至相反。在多元化评价标准中,最根本的是要看主体所选择的评价标准是否促进社会进步、完善、发展。促进人类进步、社会发展的评价就是“善”。

2.2.3 “美”的尺度。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评价判断的形成过程是否具有逻辑上的自洽性、和谐性、简明性;二是要看价值主体是否有愉悦效应。评价活动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所依据的事实材料,所选用的评价标准,所依据的参照系,与所得出的评价结果之间,不仅应当具有逻辑的严密性、自洽性,也应当具有美学意义上的和谐性,明快性。此外,图书馆的价值不仅具有“善”的价值,也具有“美”的价值。图书馆的外观设计、整体布局、环境等不一定符合“善”的尺度,但从审美尺度来讲,它是合理的。

图书馆评价是一个由多种因素、多个环节组成的复杂过程,一方面要了解这些因素、环节的规律和特征,另一方面要加强图书馆评价宏观体系的研究。以往的图书馆学评价研究,较多地倾力于微观层次,如图书馆内部工作环节中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以及管理问题等,对图书馆体系合理和优化的规模结构和类型结构以及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形态研究不足。微观研究虽有利于图书馆学实践中现实问题的突破,但却不利于学科理论建设的整体推进。21世纪图书馆学评价研究,应继续对当代图书馆社会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纵深层次的拓展,同时也应倾力于图书馆学评价理论体系整体框架的构建。对微观研究的成果进行整合,在整合基础上不断突破,在突破基础上实现新的整合,实现21世纪图书馆学评价研究的良性互动。

1.段小虎.图书馆学术研究中的“论域”问题.图书馆论坛,2013(6):26-32

2,14.S.A.Stephened.Costing and the Economics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Aslib,1984:240-257

3.Lancaster,F.W.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 of Library Services.Information Resources Press,1977

4.Buckland,M.K.Concepts of Library Goodness.Canadian Library Journal,1982,39(2)

5.Line,M.B.The Concept of“Library Goodness”:User and Library Perception of Quality and Value.

6.Coleman,V.et al.Toward a TQM Paradigm:Using SERVQUAL to Measure Library Service Quality.College and Research Libraries,1997,58(3)

7.张广钦.图书馆评估概念与模型:发展史及方法研究书评.中国图书馆学报,2011(3):3-10

8.杨文祥.21世纪图书馆的理论起点、历史任务和研究思路.中国图书馆学报,2003(2):27-31

9.刘亚玲.图书馆基础理论的解构与重建.图书馆论坛,2012(5):6-9

10.刘亚玲.“价值立场”在图书馆学研究方法中的冲突及其科学建构.图书馆学研究,2013(11):2-4

11.齐向华.图书馆评价类型及要素分析.情报理论与实践,2013(1):38-42

12.冯平.评价论.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3

13.黄如花等.论图书馆评价的主体.中国图书馆学报,2010(5):34-44

15.吴国林.主体间性与客观性.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1(6):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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