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师德考评的反思与重构
2014-02-11徐洁
徐洁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于培养优秀的人民教师,而培养优秀人民教师的关键在于建设良好的师德。良好师德的建立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前提条件,是教师实现专业自我与体验人生价值的力量来源,也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民族素质逐步提高的坚强后盾。古往今来,在民间或是在政府机构,师德建设一直是人们关注的教育焦点。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教育者的崇高道德品质是教育获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前提。”由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以下简称《纲要》)明确强调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然而近些年来,师德败坏事件在我国中小学频繁发生,师德滑坡现象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在物质财富不断增长的同时,人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却相对落后了很多。社会的急剧转型使旧有的社会道德体系趋于崩溃,而新的道德体系却尚未建立,社会中存在大量的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道德底线的行为事件。这一现象对中小学教师道德价值观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开课外辅导班、乱收费、变相体罚学生等教师失范行为层出不穷;另一方面,部分中小学对师德建设不够重视,没能够及时有效地建立科学的师德建设机制与评价体系,对一些师德有问题的教师没有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管理与教育。此外,部分中小学教师道德素质不高,并且对自身品德修养不作严格要求,也是目前师德滑坡现象产生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加强师德建设在当前是十分紧迫与必要的。
加强师德建设包括多方面内容,对师德进行考评是促进师德建设较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所谓师德评价,是指“人们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教师行为作出善恶判断、确定其道德价值、表明自己褒贬的一种实践活动。” 通过教师道德考评,可以帮助中小学教师明确道德修养的标准,促使他们在教育实践中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也可以通过考评结果来要求教师努力提升自身品德修养,激励教师不断追求师德的崇高境界。然而,目前中小学师德考评的制度文本与考评实践都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对师德考评与师德建设产生了诸多不利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在分析与整理部分中小学师德考评的制度文本与考评实践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归纳总结出目前中小学师德考评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分别从观念、制度与实践等三个维度对完善师德考评提出了一些意见,以期我们的师德考评渐趋科学、高效与合理。
一、中小学师德考评的问题分析
1. 重视程度不够,形式主义盛行。在古今中外的不同历史时期,教师品德修养几乎受到了所有教育理论研究者与教育实践工作者的重视,今日的教育学者依然不厌其烦地花费大量笔墨与精力来呼吁人们关注师德建设,然而在中小学的教育实践中,我们很奇怪地发现学校管理者对师德考评并不重视,“走形式”成为了“潜规则”。在考评制度的制定上,很多中小学没有依据本校教师师德发展的实际状况,片面地照搬照抄其他地区或者其他学校的师德考评制度;在考评的实践中,每位教师的品德考评结果都不会有太大差异,如果一定要显得有区别,那么学校领导的品德得分就会比普通教师高一些。这种“为了考评而考评”的现象在我国中小学大量存在。
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现行的“应试教育”现状,导致我国的中小学教育管理者重视教师业务考核,轻视师德评定,教师只要能把学生的成绩提上来,就能满足学校的任务要求,即所谓“一好百好”。二是因为部分中小学教育管理者片面地将师德考评工作看成是机械性地完成上级管理部门所布置的任务。师德考评只要表面工作到位即可,走个形式而已,因而才会忽视师德考评制度本身的规范性与科学性,才会在实际考评中草率应付。
2. 功利性明显,人性化淡漠。在很多的中小学师德评价制度中都存在着这样的字眼: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晋级晋职、评选先进。师德考评制度制定者将考评结果作为“校长任用、教师晋级、先进评定、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目前,大部分中小学师德考评的制度文本与考评实践都试图以名利为诱饵,吸引或强制教师们都能够参与到师德评价的过程中来。
诚然,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说服”很多中小学教师对师德考评抱有表面的热情,但是教师在内心深处是被动性的,他们对师德考评活动的意义与价值缺乏深入的认知,在师德考评活动的过程体验不到丰富的情感,因而他们的参与行为只能是盲目的、外部功利性的。“评价的结果并不主要是为教师的自我改进服务,而主要是为教师之外的主体如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等做决策服务,这常常引起教师们的担忧与抵制。” 外部功利导向性的师德考评忽视了对教师的精神肯定,是对评价发展导向功能与激励功能的蔑视,教师在评价中感受不到任何的人文关怀,评价“筛差”的压力使其失去了改进与完善的动力,应付了事成为他们直觉性的选择,如此,教师在师德考评中如何能够体验到职业幸福呢?
3. 内容不全面,且缺乏动态性。全面而合理的考评内容是实现师德考评的基础,对师德内涵的理解是设定考评内容的前提。 “师德不仅是教师品德问题,而是教师所应具有的职业素养的综合表现。它体现在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职业理想、职业技能等方面。” 在教师考评制度的实际制定过程中,师德往往被理解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也有被理解为狭义的道德品质,这都是对师德内容的窄化。 “师德的内容是广义的,包括政治、思想、道德(狭义)三个方面,而每一方面又包括认知、情感、行为三个层次。” 部分中小学师德考评制度的制定者由于缺乏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理解,他们时常把视野仅仅局限在师德内容的某一方面上(主要是思想政治素养与职业道德方面,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温文尔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等),抑或是某一层次上(主要是认知层次或行为层次,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不在上课时间会客、接打电话等),从而不能够系统地把握师德的全部内容,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师德评价结果的失真。
师德评价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作为新时期的教师,不仅要继承前人的师德精神,而且要解放思想,开拓新的道德资源,赋予传统师道以新的时代内容,努力构建新时期的师德规范体系。” 当下,很多中小学师德考评制度的制定者在考评内容的选择上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他们在传统的师道观念的选取上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者是选取了不合时代要求的传统师道标准,另一者是对传统师道置之不理。
此外,部分中小学师德考评制度完全采用国家教育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也是师德评价内容缺乏动态性的具体表现。它虽然坚持了师德评价的大方向,但是没有能够结合本学校教师性格特点和本地区实际状况制定出相应的师德评价标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教师往往会因此而显得茫然无措,师德评价的客观性与科学性也大打折扣。
4. 盲目量化,忽视质性分析。长期以来,对师德进行完全的量化考评是学校思维的习惯模式。的确,量化方法的选择与应用是促进教育学理论研究进步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推力器,但其本身也存在着许多不合时宜的缺陷,如忽视情境性与非典型性等。在目前的中小学师德考评实践中,不少学校将师德考评标准分数化,如“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8分)、作风正派,以身作则(6分)。”需要注意的是,将师德考评标准量化为具体分数之后,评价者根据教师的实际表现进行评分,这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评价结果的主观性,“不同的评价者对同一对象的某种道德行为就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即使同一评价者对同一对象在两次不同的评价活动中也会做出不同的判断。” 此外,师德标准的分数分配合理性本身也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有的学校对师德强行量化,但无法设定具体合理的量化指标。
由于师德的敏感性与特殊性,师德的某些内容是不适合量性评价的,如“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内容。这些师德考评内容侧重于教师的内心情感,具有模糊性与隐蔽性,质性方法的运用在此类情况下是一个更为恰当的选择,量化将会有损考评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5. 以罚代建,缺乏个体性辅导。由于师德考评制度的外部导向性理念,中小学教育管理者往往将对教师予以奖惩作为该项活动的意志导向,从而偏离了师德考评的宗旨与价值取向。对于一些师德高尚的教师,学校往往授予其“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如推荐职务晋升和离职进修、提升绩效工资;对另外一些品德存在问题的教师,学校会毫不犹豫地以通报批评、扣除奖金、在下学年工作中缓聘甚至对其“一票否决”等强制措施来威慑当事人,而不是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指导与个性化培训。如此一来,这些道德存在问题的教师在考评过程中除了得到一个“道德有问题”的警示结果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得到,他们依然不知道自己哪些地方有缺陷,也不知道该如何修改这些缺陷。可以预见,教师在此类师德考评中所获得的不是成长,而是精神的失落、心灵的压抑与道德的茫然。 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造成一种“为结果而考核”的错觉,大家在考核期间忙忙碌碌,考核过后,依然照旧,无所改变,正是对这一情况的真实写照。
二、完善中小学师德考评的路径探析
1. 积极转变观念,树立“以评促建”的考评理念。观念属于认知范畴,认知、情感与行为“三位一体”,构成了人类心理活动过程的基本内容。中小学师德考评制度的制定与师德考评的实践过程都要求领导者与组织者积极主动地转变落后的、不科学的考评观念,回归到师德考评的出发点与归宿点上来,即促进中小学教师道德修养水平的提高。中小学师德考评的领导者与组织者树立“以评促建”的考评理念,有助于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与测评方法,也有助于为考评实践过程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克服师德考评过于功利化和以罚代建的缺陷,确保师德考评过程与结果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对于如何实践“以评促建”的考评理念,笔者的意见主要有两点:
(1)师德考评要转变外部功利性的价值理念,立足于帮助教师体验职业幸福,实现人生价值。师德考评不应仅仅注重其外部导向,更应该注重其内部导向,即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促进教师的自我实现。所谓教师的自我实现是指在尊重教师本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学潜能与创造力,注重教师职业的心灵构建,凸显教师的主人翁色彩,促使教师在完善教学技能、形成专业情感与实现专业自我的过程中体验职业幸福与生命意义。同时,树立“以评促建”的考评观念还应体现在师德考评标准的制定上。 “师德评价标准的确定,应在充分尊重教师、理解教师、关怀教师的基础上来研制标准,实施评价。通过科学的评价,让教师逐步成为一个受人爱戴的教师,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对教师更高层次的关怀。” 因此,师德考评要转变外部功利性的价值观念,坚持在尊重、理解的基础上鼓励教师追求生命的延伸,如此才能明确师德考评的方向,规范师德考评的过程,实现师德考评的理想效果。
(2)师德考评要转变以奖惩作为唯一结果的考评理念,注重帮助后进教师提升品德修养,实现师德考评功能与师德建设功能的统一。以奖惩作为唯一结果是对师德考评的机械性应对,缺乏深刻的建设性价值,教师品行在这类考评结果中只是被“定性”或“定论”。实践“以评促建”的考评理念要求师德考评坚持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对于一些师德水平发展落后的教师,学校要及时地安排专业人员对其进行个性化的辅导与培训,给予其充分的时间与适当的条件,帮助他们在道德修养上不断进步。
2. 建立健全制度,发挥考评制度的保障功能。 “制度是被制定出来保障和约束人们行为力求价值最大化的准则、规则体系。把人类行为规范化、有序化、确定化,这就是制度的一般本质。” 建立完善而规范的师德考评制度是师德考评实践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对促进师德考评过程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完善师德考评制度也有助于促进师德建设。科学而完备的师德考评制度使得中小学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有德可依”,他们会依据制度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与举止。因此,建立完善而规范的师德考评制度十分重要。对于如何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制度,我们认为需要把握两点。
(1)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制度,需要在贯彻落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师德建设指导方针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与本学校师德具体实情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为了促进师德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教育部先后颁布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对教师品德修养的内容和方法做出了一般性的规定与建议,中小学师德建设管理者在师德考评制度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理解与贯彻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导思想与具体意见。同时,他们也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如访谈、问卷、测验等)有效地了解本地区,特别是本学校教师师德的实然状况,如:师德发展的总体水平、师德水平不高的原因、教师对师德的认识等。在对教育管理部门的政策与本校教师的师德实际状况这两方面内容不完全把握的前提下,制定师德考评制度必然是盲目的、不科学的,缺乏对教育行政部门政策的理解与贯彻,会使师德考评制度的制定过程失去方向,对中小学教师师德发展状况的不了解,亦会导致师德考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这两点都不能忽视。
(2)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制度,需要设置出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中小学师德考评制度的考核标准需要体现出层次性,既要有崇高标准,也要有现实要求。 “师德规范的不同结构应发挥不同的功能作用:理想发挥激励作用,原则发挥指导作用,规则发挥约束作用。” 在师德考评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理解不同教师之间品德发展水平的差异。对于品德发展水平不高的教师要有最低的限度,不容其触及师德的底线;对于师德水平高的教师,设置较高的标准是对他们师德修养的一种肯定与认可,也是对他们继续追求崇高的一种激励。由此看来,这种不同层次的师德考核标准,既满足了师德不同水平的中小学教师的基本要求,同时也为他们开辟出了“可期待的发展空间”。因此,这样的层次性师德考核标准既具有科学性,也具有可操作性。
3. 规范考评实践,确保考评过程的客观性与科学性。考评实践包括评价人员的选择、监督人员的安排、评价过程的组织等内容,它能否有效顺利地开展对师德考评具有决定性作用,而确保考评过程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是促进师德考评实践有效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对师德考评过程各要素进行合理的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规范师德考评实践需要采用多元主体性的考评方法。多元主体性的考评方法要求领导评价、同行评价、自我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四类评价主体所评分数的权重分别是30%、30%、10%、30%。由于这四种评价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也具有相当程度的优越性,所以在使用中要扬其长,避其短。学校领导较一般教师具有更广阔的视野,更丰富的经验,因此更加具有权威性,但是领导要严格规范自身,避免“光环效应”“面子观”等有损于师德考评结果客观性的因素;同行评价基于个人经验,对教师师德状况有着类似的认知与情感体验,因而评价也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但要避免同行相互嫉妒的不正确心理;教师本人对自身道德状况有着更为深入的了解,同时,允许教师自评也是对教师的尊重与信任,但要做好防范教师完全不恰当的自我评价的工作;学生由于与教师相处时间长,接触范围广,且可靠性强,因此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但由于其认识水平有限,因此要引导其正确理解师德评价的标准。
其次,规范师德考评实践需要对考评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以保证其民主透明与高效运作。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助于促进中小学师德评价过程规范化、结果科学化,改善中小学师德考评流于形式的现状。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对监督师德考评必要性的认识,并成立师德考评监督组织到各个中小学进行监督,以确保师德考评方法选择的科学性、考评过程的公平性以及运作机制的高效性。与此同时,学校领导也应该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负责监督评价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学校师德考评工作的费用支出合理性、考评过程的公正性、考评结果的客观性与反馈及时性等内容,对考评过程中出现的“游说”、“找后门”等不正常的“人为因素”加以检举,从而使学校开展的师德考评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上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