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毕业生“体面就业”评价体系的研究与探索
2014-02-06
职教论坛 2014年16期
王飞在《成人教育》2014 年第2 期中撰文,提出了“体面就业”的观点,分析了高职毕业生“体面就业”评价的指标设计,并对如何有效促进高职毕业生“体面就业”提出了建议。
所谓“体面就业”是指在就业岗位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其获得专业对口、待遇公平、权利保障、具有人格尊严的可持续发展的就业机会。在高职毕业生“体面就业”过程中,自主选择就业岗位是其“体面就业”的前提,即做自己喜欢做的工作,不是为了就业而被迫从事某种工作;专业对口、学有所用是其“体面就业”的关键,即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对工作岗位的技能要求充满自信;待遇公平、权利得到保障、具有人格尊严是其“体面就业”的重点。
“体面就业”主要是从四个方面进行评价:1.自主选择就业岗位的机会, 主要是由技能水平、岗位—毕业生供需比、初次就业率三个指标构成;2.工作岗位质量,主要是从专业对口情况、薪资待遇情况、权益保护情况等三个方面进行指标设计;3.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主要是从技能培训和晋升机会两个方面开展评价;4.主观满意度,即注重毕业生的内心感受。
实现毕业生“体面就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完善就业指导教育,开展全程化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提升就业能力;2.加强就业能力培养,使高职毕业生真正成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实现与企业岗位需求的无缝接轨;3.发展创新创业能力,促进高职毕业生在岗位上,进行诸如发明新工艺、制造新产品、推广新技术等创造性地思维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