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刻不容缓
2014-02-05《中国医疗保险》
中国医疗保险 2014年5期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刻不容缓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部分,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任务,提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是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深刻的认识和更准确的把握,是对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城乡统筹的深化和发展。统筹是整合的基础,整合是统筹的必然。所谓“整合”,就是将两个同类的事项(制度)整饬合并,熔为一个事项(制度),这在数学上称为合并同类项(已是尽人皆知的原理和常识)。“整合”并非两个制度“量”的叠加,而是在融合中实现“质”的提升,产生“1+1>2”的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讲,“整合”是对“统筹”层级的提升,是全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健全完善,是中国特色全民医保体系改革的深化发展,具有体制机制创新、质量绩效提升的重大意义。整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中央在洞悉世情国情,深谙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规律,明察现行医保制度二元格局缺陷弊端,总结各地城乡统筹新鲜经验的基础上,顺应历史趋势和民众诉求得出的基本结论,作出的决策部署。既指明了中国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发展方向,又明确了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医保发展的规律性,反映了医保建设的必然性,尊重了各地的创造性。
——摘自王东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刻不容缓》(《中国医疗保险》201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