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业银行角度浅析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
2014-02-04李鸿志
李鸿志
【摘 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对国民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资金短缺、融资困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本文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出发,重点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并从提升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等方面提出破中小企业解融资难题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
一、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融资困境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国家2010年《民营经济发展报告》中统计,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到5000万,占全国工商注册企业的99%以上,解决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上缴的税收占我国全部财政收入的50%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出口总额占比60%,拥有全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当前由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导致外部需求不振,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对广大中小企业来说融资困难,资金短缺一直以来都是制约其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分析
1.中小企业的“先天不足”是融资困难的内在原因
(1)中小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不高,资产不足。受制于经济体制、外部环境及历史原因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中小企业很少有进入世界五百强规模的大型企业。销售收入、资产规模、盈利能力都是银行考核授信客户的重要标准。中国的中小企业往往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没有足够的资产提供担保,很难成为银行的目标客户。
(2)我国的国情和历史决定了中小企业很难进入垄断行业,只能跻身于充分竞争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中。这些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盈利水平普遍偏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由于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以及人口红利消失殆尽使我国的中小企业失去了传统的价格优势,面临世界经济下行和国内经济“软着陆”的双重打击。
(3)我国的中小企业普遍成立时间不长,管理人员个人素质不高直接决定了中小企业在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税收规范、信用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很多不足。中小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专业水平、战略眼光、个人修养往往决定了企业的兴衰成败。由于我国信用体系尚未完善,很多企业家并不重视信用记录,很多民营企业出现信贷违约的情况与实际控制人的不重视信用有直接的关系。
2.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当前监管政策、产品及服务和内控体系并不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1)面对中小企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存在“惜贷”现象,这与银行风险控制原则有着直接的关系。同国有企业、政府类融资平台和政府背景企业来说,中小企业具有违约风险高,抗风险能力差,出现违约难于清收等一些列不利因素。不良贷款率是各行银行衡量经营水平的重要考核指标,各家金融機构都会在开展业务时本能地规避违约风险更高的中小企业,而更愿意将信贷资源投放给国有企业和政府背景的企业。
(2)存贷比和《巴塞尔协议Ⅲ》对核心资本充足率是评估商业银行的重要标准。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不得高于75%,也就是其贷款余额最高只能占到其存款余额的75%。存贷比的考核以及《巴塞尔协议Ⅲ》对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使商业银行都走上了以“存款立行”,以规模发展为主要目标的同质化发展道路。而中小企业由于户均融资额度不高,对银行存款贡献不大从来都不是银行发展客户的第一选择。
(3)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放开的只有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并未放开。对于以存贷业务息差为主要营业收入的商业银行来说,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的提高贷款利率同时控制存款的付息成本是保证利息收入的有效手段。大部分银行已经满足于高额息差而产生的利息收入,对于中间业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银证信合作业务缺乏积极性。商业银行内部的信贷流程,内控制度,管理体系也不能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
(4)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普遍执行基准利率上浮政策,加上种类繁杂的评估费用、保险费用、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财务审计费用等诸多费用,中小企业每年的融资成本在10%甚至更高。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如果以固定资产投资的名义申请项目贷款则很难获得审批。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和信贷系统要求中小企业先还后贷。而在现实中很多企业在一年贷款到期后没能力还款,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资金来“过桥”周转。
3.直接融资市场和信用体系不完善
除了上述两部分原因外,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还有信用体系不完善和直融市场不健全。据不完全统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是在债券市场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来获取资金,直接融资的比例高达85%以上。而在我国,中小企业通过间接融资的比例高达98.3%以上,直接融资的比例不足2%。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的设立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设立都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了多种选择。但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来说,满足上市或发债要求的门槛高,周期长,对于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额来说缺乏可操作性。
三、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基于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主要还是需要在间接融资领域寻找突破点。中小型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由于定位接近,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必须要积极扩展思路,顺势而为,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打开方便之门,提供差异化的高品质金融服务,为广大中小企业做好融资服务。
1.担保变通,流程再造
(1)充分利用中小企业现有无形资产
商业银行接受的担保方式通常包含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和信用等四种方式。商业银行通常首先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足值的抵押物,其次是可以质押的动产,最后是专业的担保公司或者第三方企业提供保证担保。但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资产状况不能满足银行抵质押的要求。商业银行应该抓住中小企业高科技、轻资产的特点,将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质押从而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较高,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甄选客户和信贷审批时重点考核中小企业的成长性和第一还款来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通过引入”桥隧模式”将弱担保变成强担保
“桥隧模式”简而言之就是构建起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间的桥梁和隧道,使得高价值和高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能够通过单边公司的信贷担保和风险投资公司的相应承诺和操作来提高授信银行风险控制的要求。“桥隧模式”引入了第四方(业界相关者:包括风险投资公司/上下游企业等),第四方以某种形式承诺,当中小企业现金流发生未预期的变化而导致财务危机发生,并进而无法偿付银行贷款时,第四方将以股权收购等形式进入该企业,为企业带来现金以偿付银行债务,并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规避了破产清算,从而最大可能的保留企业的潜在价值。“桥隧模式”的引入是传统保证担保方式的创新和加强,有利于信贷业务的顺利获批。
2.创新产品,提升服务
(1)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最有效的解决办法,而且由于其灵活性和便利性可以实现商业银行、企业、券商、个人用户的“四赢局面”。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参与方有商业银行、中小企业、券商等三方。首先银行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合理性,担保的有效性进行业务审查,并给予企业内部授信额度。然后券商进驻企业,对其财务状况、企业管理、股权结构、税务问题进行规范整理。在中小企业的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发债要求后,券商协助其在深交所或上交所进行发债。商业银行会将上市的私募债包装成多期理财产品并在各营业网点进行销售。通常三年期私募债的发行利率在9%—11%之间,虽然利率比同期贷款利率略高,但按季结息,三年还本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以合规的范围内通过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形式为更多优质的中小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通过私募债理财产品的销售可以积累大量的人气,同时还可以获得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对中小企业来说可以迅速解决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规范企业经营并为今后在“新三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做充分的“路演”。对券商来说同样可以扩大经营范围,获得可观的业务收入,为上市业务进行铺垫。
(2)适时开展融资租赁和资产证券化业务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和中小企业可以进行有效的三方合作。不符合银行贷款需求的企业可以在融资租赁公司以租代买的形式解决固定资产投资难题。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发展的过程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相当于商业银行间接地支持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资产证券化,通俗而言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出售,以获取融资。资产证券化最大作用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其根本目的是让参与各方都获得更大的效益。目前中小企业可供资产证券化的标的主要有银行贷款和应收账款等。对商业银行来说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使银行的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迅速回收,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从而使商业银行不再对中小企业惜贷,有利于信贷资产向中小企业倾斜,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中小企业来说资产证券化可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有利于中小企业规范化经营并提高信息披露水平,树立中小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
3.与私募股权基金展开全面合作发展风险投资
私募股权基金是通过给未上市的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且以股权退出来增值作为回报的行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是通过私募股权基金,也就是创业投资(VC),或者是股权投资(PE)。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小企业的创业及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行为的运营和发展。同时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所从事的VC和PE存在很高的风险,一旦投资失误很可能血本无归。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应该对于私募股权基金行业设立风险投资救助基金或资金池,为风险投资提供政策扶持。同时应该由政府牵头,适时引入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分散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的行业风险,使该行业取得快速的发展。
综合上述,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解决城镇人口就业难题的社会责任,在活跃市场经济和存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却异常严峻,在融资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商业银行缺乏针对中小企业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其内控体系和组织架构上不能很好地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以国有企业和大型制造类企业为蓝本建立的客户准入评级系统和信贷流程并不适合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商业银行来说,任何信贷流程的再造和产品、服务的创新都必须合法、合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应该从政府层面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商业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可以有一定的突破,并保证这些政策能够贯彻和执行。同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對于弱担保业务进行再担保以分散商业银行的风险。面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需要政府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多管齐下、多路并进、多措并举、通过各方的努力来破解融资难题,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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