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正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2014-02-04
中国与喀麦隆1971年建交。目前,在喀麦隆电力生产、交通、港口、电信、饮用水、打井、卫生、教育、农业、矿产勘探、养殖、贸易等领域皆活跃着中国公司和援外人员的队伍,中国已成为喀建设“伟大成就”,建成“新兴国家”的战略伙伴。
喀麦隆的投资贸易环境
喀麦隆是非洲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之一,其经济总量位于南非和尼日利亚之后居第三位。
公 路
喀麦隆拥有公路总里程5万公里,运输比较发达,各省会及较大城市之间均有沥青公路相连,路面质量较好。近年,喀政府加大了基础设施特别是公路建设的投资,进一步改善公路运输条件。
铁 路
喀麦隆的铁路全长约1342公里。另外,有货运铁路线257.4公里。
空 运
喀麦隆有14座机场,分为A、B、C三级,能停靠波音747的机场有雅温得恩西马朗兰机场、杜阿拉机场和北方省的加鲁阿机场。
港 口
喀麦隆目前有4个港口:杜阿拉、林贝、克里比3个海港和加鲁阿内陆河港。加鲁阿港为季节港,每年8~9月份为运输期。林贝和克里比港规模较小,年吞吐量分别为20万吨和50万吨。而杜阿拉港年吞吐量占喀麦隆进出口商品的95%以上。
通 信
喀麦隆有固话和移动运营商三家,其中国有的喀麦隆电信提供固话业务,南非的MTN公司和法国的Orange公司提供移动通信服务。
电 力
喀麦隆发电及电力输送自2001年由美国爱依斯电力公司收购并由喀麦隆电力运营与配送公司掌管喀麦隆的电力生产及分配。该公司拥有11座电力发电厂,总装机容量为927兆瓦。
中国企业与喀麦隆贸易投资应注意的问题
投资方面
为了吸引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喀麦隆政府设立了经济特区和自由工业园区,并颁布了《投资法》。
投资法规定,任何喀藉和外藉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按照喀麦隆的现行法律和法规,投资从事经济活动,并享受与喀麦隆国民同等国民待遇。
为了进一步鼓励出口,喀政府于1990年1月颁布了“喀麦隆自由区制度”,同年11月又颁布了“喀麦隆自由工业区制度实施细则”,并成立了国家自由工业区管理局,负责工业区企业的审批及管理的具体事项。进入自由工业区并享受优惠的企业产品必须是专门用于出口,但每年可在喀国内市场销售部分产品(数量在20%以下)。
贸易方面
喀麦隆是个存量市场,市场机会多。喀麦隆什么都缺,无论是制造业、加工业、零副食品业,尤其是高科技都不发达。产品绝大多数依赖进口,价格昂贵。中国小家電、小五金和小百货凭借其质量适中,价格低廉的优势,在当地的销售额连续排名第一。
喀麦隆对于质量的要求和监管很严格。经商,首先要对市场进行考察,要熟悉所在国法律、经济体制、经济政策和风俗礼仪等。其次要形成规模,从商者可考虑以股份制联合起来比较理想。
2014年喀进出口贸易应趋于平衡。目前,喀政府已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力图从根本上扭转喀对外贸易逆差这一趋势,这意味着减少进口、创造更多出口附加值以及提高本国加工率。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已成为喀麦隆原棉和原木的最大进口国,超过一半的喀麦隆原棉和原木出口至中国。
喀麦隆正在改善其竞争力
一站式柜台
所有投资者如欲享受2013年4月18日颁布的《鼓励私有投资法》所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必须向主管鼓励投资的机构下设的一站式柜台递交申请许可的有关材料。
许可的种类
适用有关鼓励投资的法律法规的企业可在税收、海关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喀财政部2013年10月24日颁布0339号部长令,规定了不同规模的投资项目所能享受的税收与海关优惠政策,同时明确了《鼓励私有投资法》所规定的税收与海关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法,主要分为三类。
A类,针对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投资10亿非郎或低于10亿非郎的企业。上述企业在喀国内税收方面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公司税减50%;5年内,免除与贷款、借款、项目预付款、保证金有关的登记税;5年内,产权、不动产使用权、租约的转让证书登记税减50%。
涉外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包括:进口喀当地无类似制品的设备、中间产品、供应品、消费品时,关税减5%,但须缴纳其他捐税和具有服务报酬性质的非税收类费用。
B类,针对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投资10亿非郎以上、50亿非郎以下的企业。此类企业在喀国内税收方面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公司税减50%,从第6年起减25%;5年内,免除与贷款、借款、项目预付款、保证金有关的登记税;10年内,注册资本增加、减少、归还、清算有关的证书实行免费登记,并免除印花税;5年内,产权、不动产使用权、租约的转让证书登记税减50%;流动资产所得税减50%。
涉外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包括:进口喀当地无类似制品的设备、中间产品、供应品、消费品时,关税减5%。
C类,针对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投资50亿非郎以上的企业。此类企业在喀国内税收方面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公司税减75%;10年内,免除与贷款、借款、项目预付款、保证金有关的登记税;10年内,注册资本增加、减少、归还、清算有关的证书实行免费登记,并免除印花税;5年内,产权、不动产使用权、租约的转让证书登记税减50%。
涉外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包括:进口喀当地无类似制品的设备、工具、中间产品、供应品、消费品时,关税减5%,但须缴纳其它捐税和具有服务报酬性质的非税收类费用。
鼓励私有投资政策稳定性跟踪协调委员会
该机构组建与运作的依据是2013年9月9日颁布的2013/299号政府令,其中第3条规定,该委员会的职责是与“竞争与监督委员会”合作,共同保证法律赋予投资者的鼓励政策的稳定性,他是一个咨询机构,由总理府秘书长领导。投资者如已向负责鼓励投资的机构递交投资计划,但却受到了直接竞争对手的排挤,可向该委员会反映情况。持有投资许可证的企业与该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可以避免公职部门因频繁例行公事而损害企业的权益。
投资有效性监管委员会
该机构组建与运作的依据是2013年9月9日颁布的2013/298号政府令,其中第2条和第3条规定了该机构的两大职能:一是对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投资者的求助进行指导。
关于第一个职能,该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的有关设备是否符合企业申报的投资计划的需求,对企业按许可证规定条件进行进口和当地采购所需的文件进行审核。与此同时,该委员会负责受理投资者的求助。根据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投资者可能会受到收回许可证、取消优惠税率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