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对“双转移”的误读
2014-02-03刘亭
刘亭
不真正遵循市场经济、科学发展、生态文明的规律想问题和办事情,好经兴许也是会被念歪的
2008年,广东省在解放思想的大讨论活动中,形成了一个重要的共识:推进珠三角高度密集的产业和劳动力,向粤东西北三个方向进行“双转移”。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和人口结构优化,促进广东全省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当时的领导人曾说:“如果我们就经济抓经济,不把减少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减少常住人口等问题摆上位置,拿出举措,认真解决,广东就永远无法在GDP、城乡居民收入的人均水平上成为全国的排头兵,就始终难以创造社会治安的高水平,就长期不能建设优美的人居环境。”
不能不说他的见解有相当的深度——在人们还沉溺在GDP总量的急剧扩张中不能自拔时,他显然跳出了“见物不见人”的传统思维,把人口、社会和产业、经济作了立体式的综合考量。就连“双转移”的提法本身,也都体现了一种产业和人口结构的良性互动。
但是,如果对此仅作字面的甚至是断章取义的理解,或许也会引起某种误读。譬如之一:人均GDP和人均居民收入,是更加诱人的政绩比拼指标,以此为动力,才会推出“双转移”的举措;之二:为了社会和谐安定、人居环境优美,需要将低素质的人口疏导出高水平发展的地区;之三:劳动密集型产业只是一个简单的空间“转移”问题,顺便还可以“搂草打兔子”,捎带着也把“常住人口”减下去,一箭双雕……
这种种误读,不是无病呻吟、空穴来风。事实上,不真正遵循市场经济、科学发展、生态文明的规律想问题和办事情,好经兴许也是会被念歪的。
其一,GDP包括人均GDP指标本没有错,但它们应当是一地经济社会发展瓜熟蒂落的结果,而不能成为政府全力追求的政绩目标。目前随处可见的种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经济工作安排,大抵和“唯一且上位”的“GDP主义”有关。发展还是要坚持因地制宜、顺势而为比较好。大家爱说“发展是硬道理”,但千万不能忘记,“硬发展也是没有道理的”。
其二,产业梯度转移包括劳动密集型产业“走出去”本没有错,但它们应当是各种发展约束条件形成的一个正常“倒逼”,而不能成为一个由政府主抓的“运动”。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的有效承载,都是发展的约束条件。超过了当地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的“过度发展”,都是不可取的。对由此造成的产业转移仅仅采取“开明”的态度并不够,还应当引导转移出去的产业结合技术改造,“易地扎根”后有所进步,有所升级。
其三,在推动产业和人口优化过程中“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本没有错,但这种作用的发挥,应当建立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之上,而不能什么事情都是政府冲在前面、越俎代庖。政府的责任在于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政府如果能够拿出统一的产业准入条件和环境达标要求,同时严格地对企业行为一视同仁进行有效监管就可以了。至于有余力再对转移企业和劳动力提供适当的补助,那是“锦上添花”的事情。
其四,在“双转移”的过程中注重人口“减量提质”本没有错,但这种注重,应当建立在对人口自由迁徙、劳动力自由择业充分尊重的前提之下,而不能漠视种种公民基本权利的存在。“关停并转迁”导致的劳动力分流是正常的,除此而外,有关部门对就业问题的干预恐多有“不当”之嫌。
其五,在“双转移”的过程中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加快发展、提高收入本没有错,但这种努力,应当符合转入地的主体功能区定位,而不能置“生态保护红线”于不顾。对于生态屏障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不能因为简单承接了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就以为是做了“好事”。他们因保护了生态环境而作出的贡献,应当由厉行足够力度的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来加以体现。
总之,无论过往我们为了做大GDP蛋糕,还是今天我们为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政府自身的定位和出手的举措,都要遵循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都要符合绿色循环低碳清洁安全或谓科学发展的大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