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改革既要简政放权也要上收部分支出责任
2014-02-03
中国机构编制 2014年1期
2013年1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对刘尚希的专访文章。他认为,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划分需要做双向调整:一方面将部分事权的决策权下放给地方,因为地方更了解实际情况,能做出更有效率的决策;另一方面将部分事权的执行权上移到中央,扩大中央政府的规模,这可能牵涉到部分事项的“垂直管理”,当然部分事项可能仍要委托地方代办。其中,有很强外溢性的事项,其执行权和支出责任应上移到中央,比如大江大河的治理、边防、全国人口流动、基本养老保障等。同时,地方内部的财政关系也要调整,只有强化地方政府的财政辖区意识,才能真正实现地方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如当前反映县级财政支出中,教育占很大比重,负担很重,未来可将部分支出责任上移到市级甚至省级,以保证各级政府财力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