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4-02-03重庆市编办
● 重庆市编办
重庆市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重庆市编办
重庆市按照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突出“提升行政效能,服务市场主体”这一主题,重点推进了摸底核实、取消下放、规范优化、严控新增以及加强后续监管等工作。
一、认真梳理需要取消的审批项目。一是项目比对。对国务院公布的审批项目与重庆市审批项目库进行比对,明确具体处理原则:对国务院公布但未列入重庆市项目库的项目,以国务院公布的项目为准;对国务院公布同时也列入重庆市项目库的项目,内容相同但名称不同的,以国务院公布的项目名称为准;对国务院公布同时也列入重庆市项目库的项目,内容、范围不一致的,放在下一步清理中取消重庆市对应项目。二是合法性审查。以查找设定依据、实施部门、权限范围、实施方式为重点,查阅了20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查明了哪些项目属于国家专属实施,哪些项目属于特定行业或区域实施,哪些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分级实施,哪些项目属于省级政府部门单独实施,哪些项目省级政府部门具有初审权等,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重庆市具体处理意见。三是沟通协调。由市编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再以书面形式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的意见,同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项目,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消除理解不一致,达成处理意见的共识。
二、认真承接好国务院下放的审批项目。一是明确具体的承接部门。为避免由于未明确具体承接部门致使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对国务院“下放省级政府部门”的项目,直接明确具体承接部门。二是明确市和区县权限划分。对国务院“下放地方政府部门”的项目,由市、区县政府部门分别承接,同时进一步明晰市和区县的权限。如对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水电站项目的核准,由市、区县发改委分别承接,具体权限划分为: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水电站项目由市发改委核准,其中在非主要河流、非跨区县的总装机容量在1万千瓦以下的项目,由区县发改委核准。三是推动审批权下放区县。对国务院“下放省级以下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直接明确由区县政府部门承接。如经与市体育局协调沟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直接明确由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承接。
三、出台后续监管措施。在取消、下放和承接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同时,要求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及时制定后续监管和服务的具体办法。如市发改委专门下发通知,对取消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提出了后续监管措施和服务办法;市体育局针对承接的审批事项,专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市文广局迅速传达学习文化部制发的有关衔接办法,及时承接有关审批事项;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也都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着手制定承接方案和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