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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利调停国共谈判史实考辨——兼评《中美关系史(1911—2000)》上卷与《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

2014-02-03

中共党史研究 2014年10期
关键词:联合政府草案延安

姜 涛

(本文作者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14级博士研究生 北京 100871)

1944年底至1945年初,赫尔利 (Patrick J.Hurley)先后作为美国总统私人代表与美国驻华大使参与了国共和谈的调解。这是美国首次介入国共和谈。从此,美国卷入到国共政争之中,直至1949年后“丢失”中国。赫尔利的这一调解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历来为学界所争论。不过,由于各种原因,有关这一调解的史实在不同学者的笔下仍有些出入。为此,笔者曾参看过陶文钊的《中美关系史 (1911—2000)》上卷 (以下简称陶著)和邓野的《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1944—1946年间国共政争》 (以下简称邓著)①参见陶文钊: 《中美关系史 (1911—2000)》上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邓野: 《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1944—1946年间国共政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两书。其中,陶著在史料上以美国外交文件(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以下简称FRUS)为主,而邓著则以大量使用海峡两岸的史料见长。笔者将在比较各方相关史料的基础上,对两书中的几处错误或疏漏进行补正,以求对史实的细节有所澄清。

一、赫尔利与《协定的基础》的起草

众所周知,1944年11月8日,赫尔利在延安与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谈判时曾交给中共一份《协定的基础》 (Basis for Settlements)。陶著与邓著都对该份协议与赫尔利带回重庆的新的五点协议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比较分析,结论也较类似。但是,至于这份《协定的基础》起草经过,两著则有出入。陶著的说法是:10月28日,赫尔利向蒋介石提交了一份协议草案,后在蒋的授意下,张治中、王世杰对赫尔利的草案进行了修改;11月7日,赫尔利带着这份修改后的提案飞抵延安。②参见陶文钊: 《中美关系史 (1911—2000)》上卷,第254页。而邓著的说法是:早在10月21日,王世杰就拟订了一份草案交予赫尔利,草案由“王世杰草拟,以赫尔利名义提出”;但“赫尔利自己拟有一份谈判方案”,11月7日上午,王世杰、张治中先后前往蒋介石、赫尔利处将之“略加修正”。③邓野:《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1944—1946年间国共政争》,第63—66页。

首先,陶著中所称1944年10月28日赫尔利便向蒋提交协议草案一事有误。在作者所援引来自FRUS的材料原文中,10月28日仅为赫尔利起草提案的时间,并不能说明该日他就将提案交与蒋介石商讨。④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Diplomatic Papers(hereafter as FRUS),1944,Vol.6,p.659.笔者也查阅过蒋介石日记,发现10月28日与29日皆未记载赫尔利。⑤参见《蒋介石日记》,1944年10月28日、1944年10月29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馆藏。感谢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王奇生教授提供查阅蒋介石日记中的相关内容。而王世杰日记在11月7日一条中,则清楚地记载了11月6日晚,“赫尔利对于中共问题向蒋先生提出一个《协议之基本条件》,共五条”。⑥《王世杰日记 (手稿本)》第4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第439页。

其次,陶著在交代赫尔利带往延安的五项协议草案的形成过程时,写得过于简略。邓著对该过程的描述虽较陶著详细,但也有语焉不详之处。特别是,陶著和邓著都未引用FRUS中一条关键信息,即赫尔利在1945年1月31日给国务卿的报告中,曾详细汇报过调处的经过,其中有关于赫尔利去延安前调解活动详情的记述是:

我随后与一个由蒋委员长和国民政府指派的,负责与中共领导人会谈的委员会进行了相当密切的合作。委员会的成员包括现任宣传部长王世杰和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张治中将军。我发现这两位先生执著于一项主张,即中国必须坚持一党统治,经过一段训政时期(根据孙中山的学说)使国家为成立民主政府做好准备。他们认为设立两党或多党政府的时机还未来临。在与上述两位先生、外交部长宋子文以及委员长一起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后,我制订出了 (evolved)五点方案。五点中有些并不会招致冒犯 (rather innocuous)。对这五点,国民政府委员会也是同意的。这五点方案是我与共产党在重庆的代表,以及在共产党与政府代表之间商讨后,由我提议 (suggested)的。当时,我才刚开始了解有关的争议。①FRUS,1945,vol.7,pp.193—194.

从引文中可以看出,赫尔利自己认为10月28日由他起草的《协定的基础》是他本人综合国共双方的意见后形成的。赫尔利在“才刚开始了解有关的争议”时,就自己“综合”双方意见,拟就一个五点谈判方案,可谓相当自信。可是,在还不明了双方的分歧点时,便贸然“综合”意见并拟就方案,还是显得过于莽撞。但由此可见,赫尔利介入国共双方谈判的程度要比以往研究中所展示的要更深。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赫尔利带去延安的谈判方案,在与中共领导人的会面中轻易地被放弃。赫尔利带回重庆的是签字后的新的五点协议 (其中心点便是联合政府)。国民党方面自然对新协议不满。为此,王世杰还专门责问赫尔利:“予询以彼何不坚持最初所提五项解决方案。彼谓该方案亦非彼自己意见。予复谓此一协议草案系彼所提,政府已全接受。彼复谓此亦非彼所提。一时予与文伯均迷惑 (事后予知此最后协议草案多经子文修改,至彼对于最初五项案亦诿卸责任,系彼强辩,盖彼既在延安同意于毛泽东案,故不得不强称彼带往延安之五项案,只是初步尝试案,而非彼之真意)。”②《王世杰日记 (手稿本)》第4册,第450—451页。

王世杰提到的“彼谓该方案亦非彼自己意见”,即赫尔利认为方案最后多经过王世杰、张治中修改,不能完全代表他的意见。“予复谓此一协议草案系彼所提,政府已全接受。彼复谓此亦非彼所提”则为王世杰事后的判断,是因为他认为协定草案 (10月28日赫尔利起草)“多经 (宋)子文修改”。事实上,10月28日的草案虽由赫尔利起草,但赫尔利本人可能坚持认为它是综合多方共同意见形成的。

王世杰可能最初决定自己拟方案,而由赫尔利出头 (10月21日),但没想到赫尔利本人将国共两方的意见来了个大调和。这样,可能王世杰也就做了个顺水人情,让赫尔利来写并出头,这样就可以表明草案只是赫尔利的意见。万一谈判无果,便是美方责任,与自己无关。而蒋介石、宋子文,包括王世杰、张治中只要负责在最后“把关”和“略加修改”即可。这样,草案既能符合国民党方面的利益,又能在表面上代表赫尔利的意见。

之后,国民党方面又故技重施。11月12日,在商议赫尔利新拟草案时,蒋介石、宋子文、王世杰便希望“改定之件由赫利以彼之名义提出,作为彼之最后主张”。③《王世杰日记 (手稿本)》第4册,第443页。11月21日,当王世杰交与赫尔利三点对案时,王世杰声明政府的三点对案是后者准备的,代表后者所认为的公正的让步。已经吃过一次苦头的赫尔利连忙拒绝:“对此我开诚布公地回答道,这份对案中没有一个字我认为是我写的,我也没有将其作为我认为的公正的让步提出。我没有谴责对案的论点。我仅否认对案是我写的。”④FRUS,1945,vol.7,p.196.

至此,赫尔利大概终于明白了国民党方面的如意算盘。由于赫尔利的自信与疏忽,在第一次谈判中实际上已偏离了调停者的位置,成为谈判当事人。赫尔利试图讨好国共两方,却使两方皆怪罪于他。经过第一次介入国共谈判的顿挫后,赫尔利此后便不再将自己深深地卷入国共谈判中,只是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在将三点对案交给周恩来时,赫尔利明确回答道:“我不是谈判的当事人,我只是见证人。”①金冲及主编:《周恩来传》,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707页。

二、一通电报引起的“误解”

周恩来于1944年12月7日由重庆返回延安后,由赫尔利参与调停的第一轮国共谈判随之结束。之后,赫尔利多次邀请周恩来返回重庆,重开谈判。12月22日,毛泽东给赫尔利发去一份电报 (后者于24日收到)。

邓著在叙述此段史实时,先引述了《毛泽东年谱 (1893—1949)》中的电文,原文如下:

在目前,吾人认为国民政府尚无根据我们提议的五条方针来进行谈判的诚意,而周恩来将军又因有某种会议需要准备,一时难以抽身,故我们提议请你先派包瑞德上校来延谈一谈。②邓野:《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1944—1946年间国共政争》,第71页。

可在之后一段,邓野又根据《王世杰日记》的记述,写道:

数日后,赫尔利将此消息转告了国民党方面,12月25日王世杰记载:“今晨赫尔利语宋子文,谓毛泽东来电,周恩来现时不能来渝,以后谈判彼提议于延安举行云云。中共态度之日趋恶劣可以概见。但予意以为我政府仍应以宽忍态度应付此事,至少借以取得美国政府之同情。”③邓野:《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1944—1946年间国共政争》,第71页。

两相对照,《毛泽东年谱》与《王世杰日记》的记叙差距颇大:毛泽东是让包瑞德来延“谈一谈”;而赫尔利却转告宋子文说,毛提议以后谈判在延安举行。这是材料错误,还是电报往来中有什么误会?这需要检视FRUS中记载的相关电报的内容后才能作出判断。

1944年12月24日由赫尔利收悉的电报是由美军人员由中文翻译成原文的,笔者在此录入英文原文如下,以便说明:

Preparations here for an important conference are keeping General Chow En Lai very busy making it difficult for him to get away.In our opinion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has not yet shown sufficient sincerity to justify carrying on negotiations on our five point proposal.Our suggestion is that a conference be held in Yenan——Colonel Barrett being present if possible.④FRUS,1944,vol.6,p.745.

1945年1月14日,赫尔利在向罗斯福总统汇报谈判进展情况时,曾提及这份电报。他说毛泽东12月22日来电告知说周恩来正准备一重要会议,无法来重庆,因而“他 (指毛泽东——引者注)建议在延安举行一次与政府代表的会议,并希望我们驻延安的军事代表包瑞德上校能够出席会议”。⑤FRUS,1945,vol.7,p.173.

前后对比可以发现,赫尔利似乎是将“a conference be held in Yenan——Colonel Barrett being present if possible” (在延安举行一次会议,如有可能请包瑞德出席)这一略有歧义的电文理解成中共要求以后与国民党方面代表的谈判在延安举行,而毛泽东的意思则是先让包瑞德去延安一谈。12月28日,周恩来曾托包瑞德转告赫尔利,可能由于电报“意译的错误”(mistakes in paraphrasing),赫尔利将毛泽东的意思理解错了。⑥FRUS,1945,vol.7,p.207.但赫尔利在随后对电报翻译的调查中,却得出了该电文意译相当精确的结论。⑦FRUS,1945,vol.7,p.207.于是,赫尔利仍坚持自己最初的判断,在12月底和1月初先后两次致函致电毛泽东,希望宋子文、王世杰、张治中及他本人能赴延安面商一切。毛泽东当然拒绝了这一请求。⑧参见邓野:《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1944—1946年间国共政争》,第84页。加之12月28日周恩来突然转换谈判条件,要求国民党先实现释放政治犯等四项条件以显示诚意。因此,很有可能的是,由于上述两事,赫尔利对中共的观感受到影响。但是,两事并未影响到其参与调停谈判的信心;而其对中共态度的真正转变则要等到1945年2月中旬。①牛军的《从赫尔利到马歇尔——美国调处国共矛盾始末》一书中也有涉及这段事件,该书由于成书较早,未能利用《毛泽东年谱 (1893—1949)》及其他相关材料。作者虽然认为“发生误解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但认定赫尔利在1月14日给罗斯福总统的汇报中在提起中共上述电报时是“有意说谎”,是为了“证明中共的立场确实发生了‘急剧变化’,以便推卸他自己的责任,以及为在美国驻华军政人员中排斥异己埋下了伏笔”。笔者认为,作者此处存在过度推测的嫌疑。参见牛军: 《从赫尔利到马歇尔——美国调处国共矛盾始末》,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55—56页。

三、赫尔利态度的转变

1944年12月上旬至1945年1月下旬,国共谈判告一段落。其间,中共又重新开始了单独向美军方争取援助的行动,并试图绕开赫尔利与国民政府。对此,陶著与邓著中皆有涉及,笔者不再赘述。但是,陶著将这段幕后交涉放在“扶蒋反共政策的形成”这一节中。按照其叙述逻辑,似乎是赫尔利得知中共想绕开他单独获得援助的事实直接促成其扶蒋反共政策的落实,并造成了国共谈判的中止。笔者认为,这一事件或多或少影响赫尔利对中共的信任,但并未对国共谈判立即带来负面后果。

第一个证据是,从1月底开始,国共谈判重开,由于双方立场又开始接近,谈判出现不少起色。②2月3日,周恩来当面告知赫尔利,他第一次觉得正在达成一项大家都能在赖以合作的基础。参见FRUS,1945,vol.7,p.227.赫尔利认为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他调离了与中共接触的包括包瑞德等人在内的美国军方人员。因而,在他看来,中共与美军的暗中接触只是阻碍了国共双方的谈判。但是,赫尔利在谈判中未对国共双方提及包瑞德等人的调离,只是将之作为内部情况处理,并且建议国务院对先前美军方人员与中共的暗中接触不采取任何措施,以免影响谈判进程。③FRUS,1945,vol.7,p.210.

第二个证据是,赫尔利在1945年2月7日致国务卿的电文中说:“(中国)共产党人们实际上并不是共产主义者,他们正在为民主原则奋斗着。”④FRUS,1945,vol.7,p.211.并且,在2月7日前,赫尔利已经看到了标明“魏德迈亲启”的电报,包括周恩来的“我不相信他(“他”指赫尔利——引者注)的判断力”之语,以及朱德交给魏德迈的关于国民党通敌情报的信件等。⑤FRUS,1945,vol.7,pp.220—224.即是说,赫尔利在对中共的幕后“动作”一清二楚的情况下,依旧对中共保持一定的信任,并且对谈判前景保有一定的乐观态度。⑥赫尔利认为:“共产党与国民党都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不过如果我们知道前路,如果我们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容忍与有耐心,我们能起到助益。尽管在当下在我们的战争中急切地需要中国有团结的军事力量时,有耐心是最困难的。”参见 FRUS,1945,vol.7,pp.211—212.

然而,正当国共谈判有所起色之时,中共方面的立场却发生重大变化。⑦关于中共态度突然转变的原因,笔者同意邓野先生的判断,即雅尔塔会议的召开与苏联东进的可能性增加影响到中共的决策。参见邓野:《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1944—1946年间国共政争》,第90页。2月3日,毛泽东电告周恩来,要求其“除坚持废除党治外,着重取缔特务、给人民真正的自由、释放政治犯、撤销对边区的包围四条”,并“直告赫尔利、宋子文、王世杰、张治中,‘如这四条不先办到,不能证明废党治、行民主不是骗局,我们万难加入政府’”。⑧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毛泽东年谱 (1893—1949)》中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576—577页。2月10日,周恩来遵照毛泽东的指示,在与赫、宋、张、王四人的会谈中,将“四条”作为谈判的先决条件提出。赫尔利显然清楚中共的这一举动意味着国共谈判很有可能再次陷入停滞。因而,在对周恩来的要求进行“敷衍”后,赫尔利提出要与其发表共同声明,使谈判不至于“颗粒无收”。结果,周恩来当场断然拒绝。⑨参见《毛泽东年谱 (1893—1949)》中卷,第579页。之后,周又分别于2月11日和2月13日接连两次拒绝了赫尔利的类似要求。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 (1898—1949)》(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616页; 《王世杰日记 (手稿本)》第5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第29页。这样,由于中共的强硬态度,赫尔利在2月19日回国述职时,事实上是“无功而返”。

与此同时,蒋介石开始向赫尔利示好。他告诉赫尔利,如果中共采纳国民党方面提出的“政治咨询会议”方案,他会考虑将这些建议融合到之前的五点协议文件中,但其中“联合政府”的提法必须舍去。②FRUS,1945,vol.7,p.227.这样,中共态度的转强与蒋介石态度的转软,前后形成强烈的反差。

2月18日,赫尔利在向国务卿的汇报中对中共的评价出现逆转:“提交的所有争论和所有文件应该向您表明,中国共产党并不是民主的。它的目的是在国民党有机会实施宪政或于民主的基础上还政于民之前破坏国民党对政府的控制。”③FRUS,1945,vol.7,p.227.

不过,赫尔利还在同时竭尽全力抬高自己在中国的努力成果。在汇报中,赫尔利只字不提自己提议双方共同声明发表之事,对中共态度的突然转变也是轻描淡写④在写了将近两大段国民政府与蒋介石诋毁中共的证词后,赫尔利转而写道:“周恩来将军相信他的党会同意前引文件中提供的政治咨询会议的方案。然而,他认为一党统治必须立即结束,并应设立联合政府,以引导中国在由人民大会 (a people’s convention)采纳的民主宪法的基础上建立民主政府。”紧接着,赫尔利又说:“这一切非常鼓舞人心,尽管不能立即完成中国武装力量的统一。”可以看出,赫尔利并非完全不报告周恩来的态度,但用语十分暧昧,显然是不想让调停结果太过难看。参见FRUS,1945,vol.7,p.229.,却大谈自己在延安与中共签订的五点协议是唯一能让中共交出军队的一纸协议。在总结近期谈判时,赫尔利颇有意味地写道:“的确,在上述提议中,中共同意一个即将推行的政治程序,但是武装力量的统一仍然取决于未来国民党采取的行动。另外一个因素是,在国民政府采取行动前,所提议的政治咨询委员会的议定必须是一致的。这个限制看起来会缩小成功的几率。”⑤FRUS,1945,vol.7,p.227.显然,赫尔利的汇报夸大了自己的贡献,同时推卸了责任:即自己已作出最大努力,包括之前被放弃的五点协议,之后国共再谈不拢则是双方各自的责任。

关于抗战后期至新中国成立前中共与美国的关系,以及国共和谈中美国的介入问题,学界已经存在大量的研究成果。许多研究成果中的诸多基本结论也是可靠的,但仍存在一些有待去深入考察的细节问题。随着近年来海峡两岸档案材料的陆续开放和历史研究逐渐趋向精细化,笔者相信,相关史实的各种细节将会得到更加丰富和饱满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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